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启动以来,陕西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大力推进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清产核资奠基础。全面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底数,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按照中央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快速响应,召开了全省清产核资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工作细则》《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按照“建立班子、制定方案、宣传培训、核查资产、评估价值、明晰产权、编制报告、公示结果、审查数据、健全制度、验收结果”等十一个步骤,深入宣传培训,广泛动员群众,强化督导落实,确保了清产核资工作按期完成。清查结果显示,全省清查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14.4万个,清出资源性资产2.27亿亩,经营性资产474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199亿元。做到了“账据、账物、账账、账实”五相符,理清了集体资产状况,摸清了家底。
资格确认保权益。成员资格确认是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农民关注的焦点。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由群众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标准、程序、办法,从制度上确保“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合法权益,特别是要防止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17030个村完成成员资格界定,确认成员2624万,占应改革村数的88%。
折股量化赋权能。陕西明确了量化资产范围,量化时除了集体经营性资产外,对未分配到户的资源性资产也可进行量化,实践中对有少量统一经营资产而大部分是承包地和大量政府投资的情况下,可以将承包地纳入集体经济组织中单独设立承包地股,并占有比例。在股权设置过程中,立足村情民意,实行一村一策。如,榆阳区赵家峁村设置了5种股权,分别是土地股、人口股、劳龄股、资金股、旧房产股。也就是说,赵家峁村民依据人口、劳龄、承包地、资金和旧房产五种要素获得应享股权份额。其中,人口股体现成员身份持有的权益,人人享有、人人平等,在总股权中占22%;劳龄股体现个人对集体的劳动贡献,在总股权中占5%,一般以18岁为起点,55岁或60岁为终点,以服务集体年限为准进行计算;土地股主要是承包地股,在总股权中占33%,赵家峁村因土地瘠薄、收益不高,流转全部村民土地,进行统一开发、统一经营、统一分配;旧房产股体现村民旧窑洞在乡村旅游中的价值,在总股权中占12%,因赵家峁村整体搬迁,该股权也是村民普遍享有的股权;资金股是赵家峁村立足发展需要,筹集本村村民465万元,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在总股权中占23%,因资金股只涉及部分村民,是非普惠股,赵家峁村经多次村民会议商讨,资金股占比由40%压至23%,且不再增资扩股,确保集体资产不被稀释。股权管理方面,从实践层面看,经济发达村多采用静态管理的模式,经济薄弱村多采用动态管理或动静结合的管理模式。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16596个村完成了股份量化,占应改革村数的85.7%,有效保障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权。
成立组织确主体。2019年1月2日陕西省第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到了“国字号”的“身份证”,截至2019年年底,陕西16853个村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占应改革村数的87%。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不仅标志农村集体经济活动有了法律主体和市场主体,同时还说明有了承接财政投入和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的主体。
流转交易活资源。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农村资源要素流转交易创造条件、提供平台。2018年陕西出台了《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确定以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为重点,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因地制宜推广借用金融机构场地实现资源互补的华州模式、与国企西部产权交易中心联办联营的白水模式、县级财政出资自建的泾阳模式等多种建设方式。到2019 年底,全省县级产权交易中心实现了全覆盖,91个县(区)出台了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设立乡镇交易服务站(窗口)772个。累计组织交易9850宗,涉及土地151万亩,交易金额19.8亿元。有17个县区开展了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放贷金额达到8.9亿元。
赵家峁村第一次分红现场
发展经济促增收。陕西省集体经济虽然起步晚,但是发展较快。各地根据不同的资源禀赋、区位特点、产业优势,突破固有发展模式,积极推动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采取项目带动、资产经营、服务创收、资源开发、投资增值等多种形式盘活集体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壮大集体经济。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有1.4万个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3988个村实现集体分红,分红总额达8.57亿元。一是实施“百千万”行动。2017年以全省56个贫困县为重点,制定了《改革工作导引》,实施“百村示范、千村试点、万村推进”行动。当年选择100个不同类型的村实施百村示范工程,下发《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3700万元,组建百人指导团指导推进改革。2018年选择1101个村开展“千村试点”行动,财政投入8000万元,对接撬动社会资本5.35亿元。2019年,在“百村示范、千村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整省推进国家试点,实施“万村推进”行动,实现了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二是推广典型模式。改革以来,全省各地加快探索,立足制度性要求,结合历史形成、现实基础、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探索形成多种形式的改革模式和改革路径,涌现出了一批产权制度明晰,产业基础扎实、经营模式新颖、利益联结紧密、经济效益显著的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形成了陕西省“3+5+5”改革模式。诸如西安市和平村的城中村改革型、蓝田县董岭村的山区村双保障型,宝鸡市陇县西街村的城郊村物业开发型,渭南市临渭区天留村的多元合作发展型、华州区新民小镇的移民搬迁村社区建设型、合阳县沟北村的农村产业发展型、白水县和家卓村“乡村旅游+三产融合”村企共建型,榆林市赵家峁村的贫困村乡村旅游型、米脂县杨家沟村与非农企业合作的混合经济型等集体经济发展典型等。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全省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和意见,2019年各地累计整合涉农和扶贫资金逾5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43亿元用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统筹组织、资源、财政、税务、金融、市场、发改、农业农村等各部门力量,从组织保障、用地供应、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人才支持、科技支撑、机制建设等多方面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探索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在消除“空壳村”的基础上,坚持多轮驱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逐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