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购售电合同的“一带一路”三国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研究与分析

2020-07-20 00:37钟先觉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23期
关键词:发电企业一带一路

钟先觉

摘要:尽管当前中国发电行业的业绩已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但由于海外资产不同的电力市场环境和规则,因此其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着一定的风险。本文基于“一带一路”三国(马来西亚、埃及和孟加拉)燃气发电类型的购售电合同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发电行业投资提供参考。

关键词:“一带一路”;发电企业;电力市场交易;购售电合同

中圖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3.016

1三国电力市场购售电合同综述

在购售电合同中,尽管马来西亚、埃及和孟加拉对各类电费、参数等称呼各不相同,但其主要内容和计算原则类似。其中,收入和利润的关键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容量电费、电量电费与各类补偿、扣减与罚款。

此外,各国购售电合同的设计应基本遵循以下原则:在工程建设计划与生产运维计划的基础上,确保投资者一定的投资回报率;同时鼓励发电项目从工程建设、生产运维等各个阶段提高生产效率以获得更高的回报。各国在遵循以上两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会根据各自国家电力市场的特点和需求等进行相应的适用性调整。

2三国电力市场购售电合同关键因素分析研究

2.1三国购售电合同容量电费的计算对比与分析

三国燃气发电的容量电费计算方式类似,以马来西亚电厂为例。

即:每日固定容量费收入=(容量费率+固定运维费率)*12/365*年度测试可用容量,而其中一天获得的实际容量电费,根据以下四种情况确定,应等于或者小于每日固定容量费收入,具体如表1所示。

结算周期中的容量电费总额则为:

从实际容量电费的计算过程来看,影响实际容量电费的收入,主要有TAAC年度测试可用容量、UOL1和UOL2、CRF和FOR容量费率和固定运维费率这三个因子。在电厂的运营中实际容量电费的获取与等效非计划停机的控制、年度容量测试试验的质量、等效非计划停机时长限值(等效非停率限值)的设置以及容量费率与固定运维费率参数的设置密切相关。三国购售电合同中主要是在对等效非停率的限值的设置、等效非停率的计算周期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三国电力市场获得实际容量电费的难易程度不同,具体如表2所示。

2.2三国购售电合同电量电费的计算对比与分析

三国的电量电费的计算如表3所示。

总体而言,从实际热耗率是电量电费关键因子,只有当实际热耗率小于购售电合同约定的计算热耗率时生产发电才是盈利的。

2.3三国补偿与罚款机制的对比与分析

三国购售电合同的主要补偿与罚款机制如表4所示。

3结束语

通过对“一带一路”三国的燃气发电市场交易规则的分析研究可知,对于发电商而言,马来西亚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最为严格、影响因素更多、不确定性更大,埃及次之,孟加拉最为宽松。

参考文献

[1]吴瑞璟.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浅析[J].时代金融,2012,(24):210.

[2]王阳逸.金融危机下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之路[J].现代商业,2009,(27):1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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