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今人类心理问题、环境问题等问题日益严重,迫切需要解决。本文通过对庄子“齐物”思想内涵的分析,了解其思想的精神实质,并对生态、心理等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影响。
关键词:齐物;齐物我;齐万物
一、 庄子《齐物论》的思想背景
(一)《齐物论》与老子
关于“道”。老庄的核心思想都在于“道”。庄子对“道”的阐述并不多,更多的是体现他与老子言路之间的联系。对于在“道”的名义下,表达反对世俗的是非观念的价值立场上,庄子几乎是全面呼应老子的。庄子与老子的哲学思想有着共同的前提,就是反世俗的价值观或“与物反”的立場。庄子强调不同主体本身在同一情形下对相同的事物有不同的价值准则,但是没有优劣对错之分,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正所谓“我与若与人,据不能相知也”。
关于“知”。庄子细化了老子的说法,认为知、名、道是相互联系的。道是名(或言)的对象,而名言是知的手段,归根到底“道”是知的目标。庄子认为“未始有封”之“物”是“齐”之物,而“齐”的最高境界是视若无物,故齐物是为了齐是非,而无物是齐物的最佳状态,这比老子的“逐物之知”和“见道之知”的区分更透彻,更有条理。
二、 庄子“齐物”思想的内涵
庄子的“齐物”思想包含三层含义:齐是非、齐万物和齐物我。齐是非是对是非本身的正当性的怀疑;齐万物是对万物自身价值的自然性和自足性的肯定;而齐物我则是从自然性上把握生命以及生活的意义。这三层含义,层层递进、相互贯通,不仅是《齐物论》一文的主要内涵,同时还是《庄子》一书的哲学纲领。
(一)齐是非
齐是非即抹杀主体对一切事物是非、然否的价值判断的确定性和差别性。这一思想从以下论述中展开。
首先,关于是非的本源。庄子齐是非的中心环节和动机在于平息各种是是非非的纷扰。在庄子看来,是非的产生,源于人的“成心”即成见、偏见,他认为不论是懂得事物变化的智者,还是愚蠢之人都有“成见”,那些用自己的想法取代他人的想法的人,才是愚惑之人。还有些人没有自己的“成见”,人云亦云,这是“以无有为有”的人。
其次,关于是非争论的标准。对于人的是非之争,在庄子看来其涉及的问题并非局限于人自身,同时还有人以外的物,这也就体现出了人与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而人不是无所不知的,因此不仅无法为他人,甚至无法为他物确立价值标准。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境遇,都有自己的立场,因此,任何人都不能代替他人做选择,不能决定他人的命运。所以,对于是非争论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的。
再次,关于是非的性质。庄子认为是非是相对的,有彼则有此,有此则有彼,有则均有,无则均无。彼方的产生是由对立的此方而产生的,彼、此双方是因其对立面的存在而存在的,同时这种对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方生方死之说)。因而是非也是这样,只承认是而否定非是不可能的。
最后,齐是非的思路。第一,辩论双方和充当仲裁的第三者都有自己的主观立场、观点,不存在评判是非的客观标准。“即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辩论双方如果有自己的标准,那么就永远没有是非。不管请双方之外的哪一位第三者来判断,第三者或与此同,或与彼同,或另立标准,都只是徒增更多的是非而已。第二,以人、鱼、鸟、鹿四者对“色”的不同观点,强调每个认知主体本身都有其独立的价值尺度。“民食刍豢,麋鹿食荐,唧咀甘带,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鳅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深之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人们认为美的事物在鱼、鸟、鹿看来是不美的;而鱼、鸟、鹿认为美味的食物在人看来并非美味。这说明不同的主体有其不同的认知价值观。第三,每个独立的主体对自我和外物的把握都存在不确定的一面,故其价值立场也不确定,从而强调了主体的独立性。
(二)齐万物
齐万物是指世界的万事万物从本质上来看是没有界限和区别的。齐万物是齐是非的深入。
首先,对于“物”。庄子把形形色色的物只看作“物”,将物抽象化,则万物便化为一物,即“道通为一”。“万物齐一,孰短孰长?道无终始,物有生死,不恃其成,一虚一满,不外乎其形。年不可举,时不可止;消息盈虚,终则有始。是所以语大义之方,论万物之理也。”“道通为一”也就是指庄子对世界的看法,就是要齐物。
庄子说不要把它们看成不同的东西,只看成“物”就够了。天地之间,形形色色色的物的区别都是人们赋予它们的,其实它们具有物的共同的特征,不论大小美丑,都无例外。虽然每一个具体的事物都有其存在和消亡,但是总的物是永恒的,没有存在和消亡,即“道通为一”。其中,每个事物都是具体的,有自己的特性,但从共同的特性来看,将其抽象化,所谓“有”,其实是“无”(对事物共性和个性的理解),因此庄子得出“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的结论。
其次,齐万物的思路。庄子认为是非之争是基于对万物的区别和取舍,所以要齐万物,然后把万有看作一“有”,同时还从具体的“物有”开端出发,得出有无难断,最后化有为无。化有为无是庄子齐物思想发展到最高阶段的观点。
(三)齐物我
齐物我即指在主观世界中,消除物我的界限,达到主观精神的绝对自由——顺乎自然,逍遥自在的精神境界。
齐物我所揭示的是庄子理想人生的最高境界:无己、心斋、坐忘、万物与我为一。就如庄周梦蝶的故事,庄子以这种不分是梦是醒的状态,来象征着认识主、客体(我与物)界限的消除,达到“物化”(主、客体相统一)的境界,而这个境界正是齐物我所揭示的庄子理想人生的精神境界——万物合而齐一。
参考文献:
[1]陈少明.《齐物论》及其影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陈永品.庄子通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3]王弼.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8.
作者简介:
吴扬帆,重庆市,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