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逻辑论说

2020-07-17 02:45吴建伟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吴建伟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度肯定和积极评价的心理状态,在表现形式、基本内容和本质特征上具有特定的逻辑内涵:以科学的理论逻辑、厚重的历史逻辑和雄辩的实践逻辑为基础,集中体现于坚持党的领导根本制度优势的政治逻辑。它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历史进程中不断得到巩固确证,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征程中进一步得到确证和巩固。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逻辑内涵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多方面显著优势,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1]这一论述彰显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信,也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深厚逻辑。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三重内涵

作为一种社会集体心理状态,制度自信建立在人们对制度的自我认知和评价基础之上。这种自我认知和评价并不是一种单纯的精神活动或精神状态,而是以一定的社会存在和社会实践作为其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前提。在制度建立、运行和发展过程中,人们基于对制度的理论认知、价值追求和实际绩效作出评价,就会逐步形成基于一定制度的心理状态。对自身社会制度的优越性评判是制度自信的心理基础。如果制度的运行和发展过程能够不断强化这种积极评判,这种心理状态就会上升巩固为制度自信——对自身社会制度的稳定的积极预期和信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正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发展和运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巩固增强的集体心理状态。就其表现形式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稳定的积极肯定的心理状态。这种集体心理状态在不同群体中具有两个不同层次的表现。制度自信表现的初级形式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认同。制度认同源于对制度运行实效的直接体察和朴素情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历程及其实际运行取得的巨大成就,使人们逐步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积极肯定评价,进而积淀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可赞同。制度认同体现着制度自信的自发状态。制度自信表现的高级形式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信仰。制度信仰不仅源于对制度运行绩效的评价,而且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支撑;不仅源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体验,而且基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科学认知和积极预期。换言之,制度信仰不仅具备制度认同的一般基础,而且确立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追求、发展前景等诸方面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坚定信念。制度信仰体现着制度自信的自觉状态。

就其基本内容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坚定信念:它适应中国国情,是能够最大程度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中国社会整体发展进步、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先进制度;它能够通过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来永葆旺盛的生命力。社会制度是否优越,不是一个理论抽象的问题,而是一个具體的历史的问题。换句话说,社会制度的优越性是在历史的纵向对比和现实的横向对比中显现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正是在这种对比中彰显的,其制度自信也通过主客观辩证统一的实践检验而不断得到确证和强化。在近代以来的救亡图存斗争中,各种主义和制度方案的实践对比彰显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成为全民族的历史性选择;在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彰显了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成为全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梦想的共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在世界上的位置不断提升,经过长期探索逐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经由改革不断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我们从未像今天这样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这些事实,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和鲜活的内容。

就其本质特征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的集体自觉精神状态及其不断升华的历史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追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历史选择,是党领导全国人民艰苦奋斗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制度基础,是党领导人民不断改革和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实践创造。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是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在从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到理论的反复辩证实践运动中得以不断深化巩固。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本质是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的集体自觉精神状态,也是党领导人民通过改革实践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集体自觉、价值自觉的动态升华过程。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逻辑内涵构成

无论是作为中国人民的一种集体心理状态和心理趋势,还是作为一种广泛存在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现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都非单纯的意识形态表现形式,而是一种具有深厚实践性基础的制度实践表现形式。从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一制度自信滥觞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并在历史与现实的互鉴交融中得到确证和升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理论逻辑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一经产生就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照亮了人类探索历史规律和寻求自身解放的道路。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掌握群众并产生巨大的历史伟力,就在于它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使其成为科学的理论,“为人类指明了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途径,为人民指明了实现自由和解放的道路”;[2]就在于它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使其成为人民的理论,为寻求自身解放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就在于它指引着人民改造世界的行动,使其成为实践的理论,为人民群众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就在于它始终站在时代前沿与时俱进,使其成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从而能够永葆理论活力,不断探索时代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回应人类社会面临的新挑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经过长期探索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端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于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的历史选择,并在其奠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确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在找寻出路的历史征程中,“经过千辛万苦,向西方国家寻找真理”,“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3](P169-171)相反,只有马克思主义成为了引领中华民族实现民族解放和国家富强的光辉旗帜,社会主义制度成为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中华民族的命运由此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因此,科学先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伴随着中华民族独立解放的进程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强大理论基础。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新型的社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社会制度文明史上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新生事物,是目前人类社会最新和最进步的社会制度。同时,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制度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是中国文明发展史上最适合中国国情和最进步的崭新制度,是引领中华民族实现现代化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伟大梦想的根本制度保障。作为新生事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虽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但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已经彰显并不断被证实。

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制度。早在上个世纪,毛泽东就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问题。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同私有制社会不同,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两个基本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4](P213-214)而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方法就是改革,即通过改革的方法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使其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坚持“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5]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能够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历史逻辑

历史是过去的现实。人类社会总是在既有的条件即原来的文明成果基础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带领中国人民经过长期探索形成的,它批判地继承人类制度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蕴含着深厚的历史逻辑。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批判继承了人类制度文明的优秀成果,构筑了制度自信的历史逻辑前提。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发扬现有文化的优秀的典范、传统和成果”,[6](P322)“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的合乎规律的发展”。[6](P299)社会主义的发展不可能脱离人类文明的历史轨迹,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也是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史既是一部实践创新发展的历史,也是一部不断批判地继承人类制度文明成果而推陈出新的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深刻总结和借鉴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制度性经验,而且汲取了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在内的人类制度文明成就,并对之进行了中国化的社会主义改造,从而使其始终立基于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轨道上。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中华制度文明的优秀成果进行了现代化创新,这是制度自信的历史逻辑展开。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7]在数千年的漫长历史中,中华民族创造了包括制度文明在内的璀璨文明成果,为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它既是对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创造的优秀制度文明成果的继承和创新性发展,也是中华文明优秀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焕发出勃勃生机的崭新制度文明成果。

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开创历史前进道路的经验总结和科学体系,形成了制度自信的历史逻辑主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在实现民族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艰苦探索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自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为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和途径进行过许多探索,许多方案都相继失败,只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下中国革命的面貌才焕然一新。经过长期浴血奋斗,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从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制度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借鉴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科学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不断破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面临的各种难题,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的再次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改革开放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制度优势充分彰显。历史地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深镌刻着中华民族奋发图强的精神印记,它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经过长期实践和艰苦探索形成的制度成果,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追求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必然结果,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佳制度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实践逻辑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种制度是否先进和具有优越性,主要看它是否适合国情并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制度自信更多源自于制度实践的现实体验。自我效能理论认为,影响自我效能的首要因素是自身成败得失的经验。在一定意义上,实践逻辑是根本逻辑,历史逻辑是过去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是实践逻辑的抽象。制度属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范畴,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等,它是否具有优越性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实践的检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了发展和稳定两大奇迹,这给制度自信提供了强有力的现实实践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是通过实践的反复检验而作出的科学总结,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提供了生动丰富而又科学雄辩的注脚。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邓小平提出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评判改革的成败得失。“三个有利于”涵盖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三大领域,是一个发展标准,也是一个综合实践的标准。在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具有优越性时,这一标准具有重大参考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基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逐步形成和完善于改革开放时期。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农业国起步,经过党和人民的艰苦奋斗成长为世界第一工业大国、第二经济大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国家的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大幅度增强,推动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体育、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成就显著,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长,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特别是2020年将完成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这将成为人类发展史上新的坐标。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我国走过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数百年的发展历程,创造了世所罕见的发展奇迹。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面对“苏东剧变”“亚洲金融风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许多重大挑战和风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党带领人民都妥善应对;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条件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了中国社会长期稳定、繁荣发展,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这些成就与许多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经济停滞、社会动荡形成了鲜明对比。而这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一个世界奇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有了这种制度优势和制度自信,中国人民将“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政治逻辑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这个论断既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必然结论,也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根本政治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正确方向,才能够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凝聚起磅礴伟力。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近百年的奋斗历程表明,正是因为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展现出了无惧任何艰难险阻的力量和智慧,开创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拥有越来越坚定的制度自信,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已经呈现出勃勃生机。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从根本上说,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领导实践中形成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本色的自我革命的使命担当。从这个意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也是对中国共产党的高度信任。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歷史的结论,也是人民的信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根本政治逻辑。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度肯定和积极评价的心理状态,是以科学的理论逻辑、厚重的历史逻辑和雄辩的实践逻辑为基础,集中体现于坚持党的领导根本制度优势的政治逻辑。它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历史进程中不断得到巩固确证,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征程中进一步得到确证和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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