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民,刘永记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 商洛 726000)
商洛始名于汉朝,位于陕西省东南部,东临河南省,东南临湖北省,北、西北、西南分别与陕西省渭南市、西安市、安康市接壤,地处秦岭山地,因境内有商山洛水而得名[1]。2018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51.03万人,常住人口约238.02万人[2]。
党和国家十分关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3,4],商洛的生态环境与“秦岭保卫战”息息相关[5,6]。商洛市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是商洛居民了解、知道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及法律法规,让有居民意识的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7]。为此,本研究通过调查生态环境保护的居民基础,以期为商洛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通过查阅文献资料,总结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居民基础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分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部分,每部分各设有10个问题。
以商州区城区、沙河子镇街道、阎村镇下辖所有村,洛南、山阳、丹凤、商南4县每个县选取(城区、1个镇街道、2个村)为调研范围;对这些样点地进行实地查看,并对样点地人员随机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表2617份,收回2575份,其中有效卷2516份。
按照调查问卷的设置,居民掌握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情况、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状况部分,满分各为10分,每个问题选正确(或最佳)答案为1分,否则0分。应用Excel软件统计数据,制作柱形图,进行比较分析。
如图1所示,中学生知晓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较多(分值7.2),小学生和其他人员知晓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较少(分值分别为5.2和5.4)。需要加强对居民尤其是小学生和其他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图1 居民知晓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状况
图2显示,小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较高(分值6.5),中学生、其他人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依次下降(分值分别为6.2和5.7)。说明受社会风气的影响,接触社会时间越长越深,变得越自私自我,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越弱。比如,见到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小学生可能会喊出来,但成年人会视而不见。
图2 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状况
政府各部门在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的统一协作不够,对相关知识、政策、法律的宣传普及不到位,在完成所负责的具体工作时往往忽视了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影响,导致绝大多数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的知晓度较差。
由于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了解掌握较差,大多数社会人员依然只追求经济效益及个人收入,没有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及行为,造成商洛市不时出现水体污染、空气污染、土壤质量下降和水土流失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结果[8]。
大多数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政策知晓度低,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和行为视而不见,没有形成全民监督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各单位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并向社会公示,实行激励与问责相结合,以此促使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查、研究、督查、执行等。
制订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在报纸、电视台和政府网站设立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专栏。支持环保志愿团体参与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使生态环境教育宣传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动员全市各级学校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寒暑假回家的大学生,深入乡镇社区,走村入户,重点结合“乡村振兴”、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与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使居民知晓更多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9]。
在政府网站及乡镇社村设立领导信箱和意见建议箱,随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居民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热线、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对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10]。提高居民个人参加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