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选举制度的公平一直是维系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基石,但上周六及周日反对派策动的所谓立法会“初选”活动,不仅于法无据,更涉嫌违反选举条例、防疫“限聚令”等多项法律法规,其目的在于夺取立法会控制权、推翻特区政府,更涉嫌违反国安法的“颠覆政权罪”。中联办和特区政府为此强烈谴责。
泛民的所谓“初选”结束后,负责协调选举的反中乱港分子戴耀廷13日声称,有机会达到“35+”(在立法会获得至少35席)目标。
中联办及特区政府直斥“初选”目标是瘫痪特区政府,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中联办13日深夜发文,点名批评戴耀廷协调此次反对派“初选”是典型的涉嫌犯法,他从非法“占中”“修例风波”到发起所谓“雷动2.0”等,目标就是夺取香港的管治权,妄想上演“港版颜色革命”。特别值得警惕的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反对派竟签署所谓“共同纲领”,肆无忌惮地扬言协调参选立法会的目标就是要控制立法会、否决《财政预算案》、瘫痪特区政府、全面“揽炒”(同归于尽)香港、颠覆国家政权,已经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以及香港本地选举法律。中联办质问道,戴耀廷已因非法“占中”案被判囚16个月,尚处于保释等候上诉期间,竟然如此高调地公然操纵选举,“他是受了谁的指使?又是谁给了他这样的底气?”而任何甘当外部势力代理人的投机分子,任何对抗国家、破坏“一国两制”、妄图割裂香港与祖国的顽固分子,注定没有出路,香港特区制度里“不存在他们肆意妄为的空间”。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3日晚称,她不会形容过去两天泛民举行的活动为“初选”,香港选举制度没有初选,不容许任何做法干扰立法会选举。政府已接到多方投诉,包括违反选举公平、违反最多50人的“限聚令”和违反隐私保障等,不同部门需要进行调查,如果有足够证据会执法。林郑强调,如果所谓“初选”是为达到所谓“35+”结果,阻拦特区政府施政,可能会违反香港国安法颠覆政权的罪行。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称,一经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会实时转给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至于泛民的所谓“初选”活动,其形式、程序以及结果均不为香港选举法律所承认或认可。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14日严厉谴责反对派所谓“初选”称,戴耀廷之流是制造香港乱局、祸港害民的罪魁祸首之一,他们打着“公民投票”的幌子,却要挟列入其名单的参选人签署所谓“抗争声明”,公开承诺如果当选为立法会议员就将通过否决财政预算案以迫使特别行政区政府停摆,进而迫使行政长官接受他们在“修例风波”中提出的“五大诉求”。他们打着所谓“捍卫港人自由权利”的幌子,实际上干的是违反公平选举原则、限制他人行使合法权利和自由表达参选意愿的勾当。
香港选管会就民主派“初选”发声明表示,选举是严肃事情,选举程序受选举法例严格监管,公共选举必须在公开、公平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发言人表示,根据《立法会条例》第42条,已递交提名表格的候选人,只可在提名期结束前撤回其提名,现行法例不容许候选人在提名期结束后退选,亦没有所谓“弃选”机制。发言人又说,港区国安法已在港实施,选举活动是否构成任何罪行,则视乎检控机关及法庭的决定,市民在组织或参与任何选举相关活动时,应小心留意相关条文。选管会是一个独立、公正和非政治性的组织,根据实际及客观的因素,按相关法例决定公共选举事宜。
香港舆论普遍认为“初选”具有严重误导性,敦促政府严肃跟进。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14日称,泛民“初选”使不少市民误以为当天是正式选举,更有市民向建制派议员求助如何投票,其背后可能有人操控选举,以瘫痪议会为目的,有违《基本法》。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建议,选举主任到时可以考虑将所有参加“初选”的人全部DQ(取消资格)。
对这次所谓“初选”,即使是反对派内部也内讧不绝。民主党在初选之前一天公开开炮,直斥投票系统问题重重,有人可以利用该漏洞大量投票,严重造假。此外,票站职员可能虚构投票者数据,将假选票投入票箱等。此外,公民党党魁杨岳桥、主席梁家杰在大埔广场票站外见记者时,遭本土派邹家成的数名义工狙击,双方爆发口角。
香港《星岛日报》评论称,“初选”漏洞百出,民主党在投票前夕引爆炸弹,也激起阵营内存在已久的矛盾。还有港媒评论称,回归以来香港进行多场选举,从来没有“初选”这回事,所谓“初选”没有任何法律根据。戴耀廷今年4月公开发表《真揽炒十步,这是香港的宿命》一文,提出了颠覆特区政府的清晰路线图,他不讳言夺取立法会“35+”等于获得“大杀伤力宪制武器”,再配合外部势力的制裁措施,达到颠覆特区政府之图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