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背景下央行数字货币的效用研究

2020-07-14 18:35杨景哲
中国商论 2020年13期
关键词:数字货币科技金融中央银行

杨景哲

摘 要:随着科技金融发展的逐步深入,私人数字货币纷纷出现在市场经济领域,我国央行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渐趋成熟,推行法定数字货币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趋势的必然要求。本文介绍了数字货币的发展现状和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重要性并对未来发展过程中可能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科技金融  中央银行  数字货币  区块链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0)07(a)--02

区块链作为数字货币的一项重要底层技术,自2008年概念的首次提出至今,其技术越来越成熟,体系也更加完善,金融创新、电子支付和虚拟货币也随之蓬勃发展。各种虚拟的数字货币纷纷现身于金融市场,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各国中央银行对于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探讨也逐步深入。目前,虽有少数国家早期发行过法定数字货币,但大多都因流通量过小和后期维护能力不足而纷纷夭折,金融市场当中私人数字货币更是乱象丛生,同时随着科技金融发展的日渐深入,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也面临着更大地挑战和机遇。

1 数字货币的发展现状

1.1 数字货币的特点和优势

1.1.1 发行、维护成本低

数字货币的发行完全不同于传统的纸质货币,传统的纸质货币需要经过前期设计、制版印刷,成本较高,同时运输成本和后期管理投入也需要花费大笔资金。数字货币的费用投入大多集中于前期线上平台和应用模式的开发,而后期只需要进行系统性的维护,相对来说发行成本和管理成本都要低得多。

1.1.2 交易速度快、时效性强

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相比交易速度更快,其去中心化的特点,意味着不需要第三方清算机构来处理数据,直接采用由点到点的数字化交易模式。因此,数字货币交易处理速度更迅速便捷,同时时间成本也大大降低,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1.1.3 恒量发行、可控性强

数字货币的发行数量取决于发行机构的意愿和市场需求,不会盲目发行,有限的发行数量决定了在极端情况下其不会对金融市场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在市场的合理运行和管理下不会引起通货膨胀。

1.1.4 便于追踪、安全性强

数字货币的交易數字化程度高,交易信息的隐蔽性强,另外有高精度的加密算法加持,很难被窃取或伪造。基于开源式代码和分布式的共享式技术,交易者能够及时追踪和监督每一次交易记录,具有高度的可控匿名性和可追溯性。

1.2 数字货币的发展状况

随着区块链技术越发成熟,以比特币、以太坊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纷纷面市,进入市场不久便引起了金融市场的一系列反响,Facebook也欲推出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的一种数字货币——Libra。但大部分普通人对于这些私人数字货币的了解程度较低,再加上当今各种电子支付方式被广泛应用的影响,导致其对这种数字货币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心理预期尚不明确。事实上真正用到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目前也只有比特币,大多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仅仅只是打着区块链的旗号而已,多为炒作,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进行诈骗的新套路。

私人数字货币的发展也推动了法定数字货币的兴起,乌拉圭和厄瓜多尔也曾推出过法定数字货币,但最终因为流通量太小而不了了之。委内瑞拉以石油储备作为信用背书推行石油币——Petro Coin,尽管委内瑞拉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向民众强力推行石油币,同时增加了很多石油币的应用场景,但石油币在该国仍未获得良好反馈,石油币市场持续遇冷。对于我国来说,中央银行对数字货币DCEP的研究已经持续六年的时间,研究和开发也已进入关键阶段,技术已经相对完善和成熟,进一步推动DCEP “落地”也是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事情。

2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重要性

2.1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动机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各种电子支付方式的广泛使用,电子商务行业迅速发展,消费者可以很便捷地在淘宝、京东等线上购物平台挑选商品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结算,可以说,作为普通消费者几乎可以在无门槛的情况下采用这种非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

有一种常见的误区需要特别说明一下,许多人会将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的方式当成是数字货币,其实生活中我们常用的电子支付运用的是我们银行卡里的存款或者其他支付账户里的余额,会产生一定的利息,而央行数字货币相当于一种电子化的现金,即无利息,其具有价值特征及M0属性,是一种数字货币支付工具。

央行推行数字货币的动机大致有以下几点:降低利率,支撑非常规货币政策;降低系统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增加支付的竞争性;保证铸币收入;促进金融普惠,增加金融包容性;抑制不法金融行为。由于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程度比较高,结合目前我国央行透露出的信息和数据来看,我国推出DCEP的研究动机和应用场景可能会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会更加贴合我国金融市场的需求和具体情况。

2.2 法定数字货币的优势和作用

2.2.1 减少现金使用量,提高经济效率

我国欲推出的DCEP和流通中现金的地位是相同的,具有强制性和无限法偿性。随着未来法定数字货币的普及,数字货币将凭借其独特的便利性和可离线支付性在某些合适的应用场景中逐步代替现金的使用,从而减少我国传统货币的市场发行量,降低货币的实际发行成本和沉没成本,降低货币流通过程中摩擦产生的可能性。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符合我国货币演进过程的基本规律,必然会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同时也会对通货膨胀率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2.2.2 促进金融监管,抑制不法行为

DCEP底层技术主要以区块链为主,任何可以提高流通效率的技术都可能会被运用,中心化的运营模式和非分布式账户的管理形式将会使每一笔交易都能够得到有利的监管,对于非法洗钱、非法融资和非法逃税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金融监管者可以利用数字货币独特的技术特性对具体流向进行精确无误的跟踪和分析,有效避免和打击不法机构对用户金融信息的窃取和利用,同时也能够准确及时地判断市场的有效需求,对货币进行精准投放和回笼,确保法定数字货币在市场运行中的稳定性。从金融市场的监管层面来看,推行央行法定数字货币无疑是货币发展过程中的一大进步。

2.2.3 隐私保护更有利,交易过程更加透明

央行数字货币自身技术的先进性和独立性,使其具有高度的可控性、匿名性和防伪性,并以国家信用作为支撑,可以在确保交易者隐私安全的情况下,实现匿名且合法的流通。与传统货币相比,央行数字货币的整个交易过程会更加透明化,交易者可以十分清晰地了解到每一笔钱款的具体去向,金融机构可以及时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管,在必要时实施合理管控。点对点的新型支付方式,不仅满足了交易者的使用需求,也促进了我国新型分布式支付体系的建立。

2.2.4 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促进金融服务创新

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需要央行加强对账户持有人的信息审查力度和非法洗钱的监管力度,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合理降低市场经营者的可参与门槛,而这些举措又是推动我国普惠金融朝着又好又快方向发展的必然要求。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出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域,一定会给金融服务业带来一定的挑战和发展机遇,在兼顾消费者支付便捷性的同时,更要注重满足缺乏途径和渠道的那部分人去接触基本金融服务的需求。要想更好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就必须推动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和金融体系的改革,从而使更多的人感受到普惠金融的发展红利。

2.2.5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金融发展更具包容性

DCEP的推行更是一种国家战略布局的体现和象征,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已与30多个国家签订了货币互换协议,人民币国际化已取得较大的成绩。DCEP一旦发行,就会为消费者提供一种全新且便捷的跨境支付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看,DCEP的推行会使人民币跨过货币互换协议的阻碍,发展成为一种由消费者主导的“民众型”的人民币国际化趋势。由此一来,我国的法定數字货币很有可能抢先成为一种国际化的数字货币,这对于我国取得全球数字货币的领先地位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极为有利的。

3 推行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3.1 创设适当的应用场景

科技金融背景下我国电子支付行业发展十分迅速,考虑到这一点,我国数字货币的推行必须选择合适的应用场景,逐步有序地扩大受众范围,这是法定数字货币成功推行的关键。数字货币的流通需要载体的支持,流通环境和配套的基础设施是必不可少的,应积极推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桥梁”的搭建。另外,在选择应用场景时应注重关注是否对存款产生挤出效应,避免造成在套利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使其更好地迎合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求。

3.2 加快推进核心技术创新

不断发展的金融市场对数字货币的安全性和实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应加快推进数字货币底层技术创新,促使其对核心模块的研究不断深入。应借助我国先进的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将区块链底层技术与信息系统的顶层架构更好地结合在一起,逐步完善数字货币的数据处理系统,确保数字货币存储的安全性和运营的稳健性。只有依靠先进的技术才能使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顺利“落地”,并在未来变幻莫测的金融市场中发挥出独特的作用。

3.3 完善货币管理制度

纵观整个金融体系,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一定会对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造成一定的冲击,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会极大提高金融市场交易的活跃度,其利好必定是不可否认的。但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出需要央行能够有充足的把握来处理好潜在风险,央行需要对全体公众所拥有的法定数字货币负责,完善数字货币防盗机制。另外,当商业银行的存款被民众大量兑换为数字货币时,央行应处理好这种极端情况所造成的现金漏损率增加、金融脱媒速度加快、传统货币流动性降低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央行应积极完善货币管理制度,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方案。

3.4 健全配套的法律体系

从央行数字货币的本质属性来看,它和传统的货币应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过去针对传统数字货币的法律必定难以满足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状况,因此需要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合理定位并赋予其应有的法律效力。DCEP的推行必定会对我国甚至国际金融市场产生影响,在国内使用或者跨境使用时必须确保其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因此相应的法律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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