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社会治理思想研究

2020-07-14 08:44戴靓 薛天
西部学刊 2020年10期
关键词:巴黎公社社会治理

戴靓 薛天

摘要:《法兰西内战》是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的经验总结,其社会治理思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社会重新收回国家权力是社会治理的前提、国家机器的破旧立新是社会治理的保障、维护人民利益是社会治理的目标。而通过“产生、罢免、待遇”三方面措施建立勤务员制度,能够防止各种可能的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能够长期保持政权的无产阶级性质。

关键词:《法兰西内战》;社会治理;巴黎公社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20)10-0028-04

社会治理是“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1] 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被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互动模式所取代,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这一过程以政府的简政放权为前提,在执政党的领导下充分吸纳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事务的治理活动中去。[2] 从而维护人民的利益。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无产阶级要打破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而这一结果必然是国家权力重新回归社会,为发展社会治理提供了前提。同时,在无产阶级政权下所建立起来的维护人民利益的国家机器团

结了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因此保障了社会的多元性,并且维护了广大人民的利益。

一、社会重新收回国家权力是社会治理的前提

马克思认为,国家的产生滞后于社会,是社会发展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而国家政权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国家与阶级统治产生之前,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权力存在于氏族制度的机关之中,这种机关产生于普那路亚家庭时期,维持其运行的机制在于习俗, 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3]109 当国家产生之后,国家政权也伴随着国家而产生,开始维护国家的利益免遭内部和外部的侵犯。此时,国家政权开始替代过去的习俗发挥作用,体现在统治阶级通过手中的权力来制定的带有阶级色彩的法律、规定等来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曾经属于社会和人民的权力被国家收走,最终发展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的国家政权并发生质的转变,成为资本压迫劳动的国家政权、奴役社会的力量和阶级统治的机器。然而,国家的权力应该是天生的属于社会,而不是国家本身,只是国家在产生之后,凭借其自身强大的力量,从社会和人民的手中掠夺而去,形成国家政权,继而成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工具。

在巴黎公社诞生之后,马克思认为,“公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4]140 具体说来,公社的功能就是将曾属于社会的权力由国家流转回社会的方式,重新获得权力的社会迸发出强有力的生命力,被压迫的人民群众重拾国家主人翁的身份从而获得社会解放。从马克思关于公社三大作用的论述中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结论:

(一)无产阶级专政是国家权力重新回到社会与人民的前提

首先,从巴黎公社的性质来说,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他们不是高高在上的食利阶层,因此不需要具有剥削和压迫性质的旧的国家机器,而这些国家机器正是建立在资产阶级运用国家运政权的基础之上从社会掠夺而来的,而新的国家机器对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说,并不是他们的对立面,而是以维护他们的利益为出发点的,所以才能将原本属于社会的国家政权还给社会;其次,从无产阶级自身的阶级属性来说,无产阶级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一个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阶级,正是这种彻底的人民性,让他们能够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之后,能够将原本属于社会的国家政权还给人民;最后,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说,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创造者,他们进行阶级斗争的历史就是一部试图重新夺回属于自己权力的历史,而社会本身又是因为人们之间的交往而产生的,所以权力在由国家回到人民的过程,也是一个回到社会的过程,但是这一过程只有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才能真正的实现。综上所述,无产阶级专政是国家权力重新回到社会与人民的前提。

(二)群众运动是人民群众行使权力的手段

根据恩格斯的历史的合力理论,历史运动的总和力是无数力的合力。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之外,人民群众也是历史的主体与创造者,但是这里的人民群众指的是一个整体性

的概念,个体的群众由于内在的需要和外部的经济状况的不同,即不同的群众个体有着不同的客观生活条件, 每个个体都会由于自己的意志对一定的社会历史事变、一定历史结果造成影响,就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而产生一个合力,即历史的结果。所以,当组织起来的人民群众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向着同一个目标奋斗的时候,通过缩小分散的力而放大合力,从而通过削弱偶然性为其补充和表现形式的必然性占统治地位中的偶然性,而加快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所以,无产阶级要更好地推动历史的发展,就必须以组织起来的人民群众为前提,发挥其在创造历史中的作用。

只有将曾经被困于资产阶级社会顶层资本家手中的各项权力重新还给社会与人民,再从社会与人民中派生出各個机关,才能销毁旧的物质力量,让虚假的民主被真正的民主所取代,为实现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提供基础与前提。

二、国家机器的破旧立新是社会治理的保障

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作用在于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在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下, 国家权力永远属于处在金字塔顶端的资本家们。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打压维护无产阶级利益的游行、工会及其他工人组织,“路易·波拿巴利用庞大的官僚军事机器,镇压工人运动和革命运动。”[5]5 社会解放并不能依靠工人阶级夺取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而实现,必须打破原有的国家机器,因此,“要夺取国家政权就必须摧毁资产阶级政府及其武装力量”[6],通过国家机器的破旧立新保障社会的多元表达。

(一)以打破旧国家机器为发展多元共治提供基础

国家机器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马克思在

《内战》中批判国家机器,认为“国家机器是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要由社会供养的一个多余的赘瘤。”[7] 对于无产阶级来说,凡是一切反对无产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国家制度、法律及机构都是旧的国家机器。所以,打破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实现权力复归社会,“是无产阶级实现社会治理民主的政治条件”[8],是实现社会的多元共治提供基础。

在《内战》中,马克思着重指出了消灭两种旧的国家机器。

第一,资产阶级常备军。巴黎的工人直接拿起武器来面对以梯也尔为首的政府恢复旧政权的计划,他们之所能够用武器的力量去反对反动势力,其原因在于“被围困使它摆脱了军队并用主要由工人组成的国民自卫军来替代它。”[4]98 马克思认为,公社以第一条法令废除了资产阶级常备军成立国民自卫军是无产阶级获取政

权的关键。

第二,资产阶级的官僚机构。于公社相对的帝国“表面上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是这个社会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9]661 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是在封建君主专制时代后期,伴随着资产阶为反对封建制度束缚的斗争中而逐渐产生的,当资产阶级走上统治地位之后,“取代了中世纪的超自然苍天及天上及其圣徒的作用。”[4]136 延續着君主专制制度并获得职能和管辖范围的扩张,以更集中的方式控制社会。就是说,资产阶级通过推翻封建统治的革命,将原先的国家机器作为战利品继承了下来,并且做了有益于自己统治的改进, 使得剥夺人民权利,镇压人民革命,剥削人民利益的方式变得更加“文明”。所以,无产阶级政权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不能再将旧的国家机器直接继承来做一些有益于统治的“改善”,而应该必须立即废除冗杂的旧的官僚机构,建立起属于无产阶级自身的国家机器。

(二)以人民性的国家机器保障社会多元性

新的国家机器的目的在于维护人民利益。在无产阶级政权出现之前,统治阶级所代表的是一种特殊的利益,其所设立的各种国家机器的目的在于维护其统治。而公社则不同,它在破除旧的国家机器的前提下,通过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归自己所有,防止少数人通过欺骗和盗取等手段将大多数人的劳动成果转移到自己身上的方式,让无产阶级能够逐渐地实现用联合的自由劳动去取代过去的被压迫和被奴役的劳动,从而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对于欧洲没有建立起无产阶级政权的其他地区,已建立起新的国家机器的巴黎公社可以提供一种示范效应,推动其他国家的阶级斗争的发展,形成一种外部推动作用。

在人民性的国家机器的运行下,群众的革命积极性被广泛的激发出来,各种群众组织十分活跃。首先表现在工人组织的发展。由于“工厂主逃避公民的义务…… 召集各工会开会,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10]34 当时巴黎的五金、机械、制革和粉刷等各行各业的工人响应号召都组织了起来,通过举行代表大会成立了“劳动调查和组织委员会”。其次表现在妇女组织的兴起。为了组织妇女团结起来保护巴黎,一些具有社会主义思想的妇女开始着手成立“保卫巴黎和救护伤员妇女协会”,这一协会在组织妇女劳动与参加革命斗争中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最后表现在各种社会团体对公社的支持上。当时的巴黎社会上有影响力的社会团体主要有俱乐部、共济会以及共和主义联盟。俱乐部作为当时巴黎人民参与政治活动的一种群众性的政治组织,对群众进行政治教育,监督公社的运行,同时,公社的委员们也经常参

加俱乐部宣传公社的政策以及听取群众对公社的意见。因此俱乐部成为了联系公社与人民群众的重要环节。共济会在斗争伊始是扮演着巴黎和凡尔赛战斗的调和者角色出现的,但随着革命的发展,共济会开始站在公社一边,并通过万人大游行向巴黎表达了支持。共和主义联盟在革命中一方面通过各省的联盟大会向与会者号召拒绝承认国民议会;另一方面,中央共和主义联盟在革命过程中一直强调巴黎要坚持斗争到战胜凡尔赛的敌人。巴黎公社时期成功地团结了中小资产阶级,第一次实现了“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公开地团结在工人革命旗帜下”[4]149,他们以共和联盟中的中介人身份和工人一道组成国民自卫军,用革命方式推翻资产阶级。

无产阶级作为没有自身特殊利益的阶级,在掌握国家政权之后,能够将原本属于社会的权力以打破旧的国家机器的方式重新归还给社会,并通过建立人民性的国家机器实现对社会多元性保障。

三、维护人民利益是社会治理的目标

人民利益是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国家形成人民群众便向政府提出了保障社会日常基本秩序的需求,政府通过社会管理满足人民利益需求。然而,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日益扩大,政府以社会治理的方式,为人民提供着更加优质公共物品。在无产阶级掌权之下,巴黎摆脱了资产阶级的禁锢,无产阶级建立的人民政权以维护人民利益的目标,巴黎成为了人民的巴黎。

(一)明析人民界限保障多元利益

人民的构成具有广泛性,只有明确人民的多元构成,才能有效地发展社会治理。公社时期的巴黎,人民 的构成是多元与一元的统一。所谓的一元是指“人口 的大多数;推动社会进步的阶级与阶层。”[11]  多元是指“工人阶级、农民、中等阶级”[12]。工人阶级,他们是公社的主要组成人员,在公社中的作用是组织防务,对外 作战,保证粮食供给,担负其他政府职能。其次是农民, 因为只有在公社的条件下,才能免除落在他们肩上的“血税”,才能让他们获得一个“廉价政府”,因此,对于农民来说公社成为获得解放的唯一希望。从无产阶级 与农民的关系上来看,当时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将农民  的利益作为革命目标的一部分。最后是中等阶级,由于 对于他们来说,打着各种招牌的帝国已经不能让他们提  起信心,并且“为着拯救巴黎的中等阶级即债务阶级而 反对债权阶级!”[4]149 所以中等阶级最后也站到了公社 的旗帜之下。

(二)坚持人民主体性维护人民利益

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原则,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是指发挥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推动作用;从现实的角度看,就是坚持组织起来的人民群众不再被压迫,成为自己的主人在。在《内战》中,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政治上的主体性。在人民政权下,组织起来

的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巴黎公社从其产生上体现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同资本主义虚伪的普选相比,公社的普选是由“各公社选举它们的行政的和创制法律的公职人员。”[4]141 马克思同时还指出了“公社”与政府的关系。公社是一种政治形式,基层的代表是通过群众普选产生的,而高一层的代表则是通过基层代表的选举产生,公社作为组织起来的群众代表,拥有许多深关人民福祉的职能,但是政府并没有与此相矛盾,而是仍然拥有非常重要的职能。其次, 公社也从其运行上体现出了人民的主体性。从普选中走出来的公社代表能够以体现人民的利益为自己的工作目的,其采取的各种措施能够“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4]107 在公社下,夜工取消了,雇主们不能在随意克扣工资了,关闭的工厂由工人协作社运营,从而群众拥有了能够捍卫自己利益的保障。选出来的代表同资本主义社会相比,处于大众的监督之下,服务于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而不是凌驾社会之上的统治机器。

第二是经济上的主体性。对于人民来说,公社就是“在经济上把工人阶级从被奴役、被压迫的处境中解放出来。”[13] 人民在经济上获得了解放,成为了经济上的主体,成为了生产资料和自己劳动的主人,生产的無政府性也 被克服。

第三是文化上的主体性。在公社的教育措施中,学校不受教会和国家干预成为免费人人都能享用的开放的公共资源。免费的教育也破除了教育的等级制,宗教、政府和阶级成见不再成为制约教育内容的因素,最终让教师能够按照教育的规律去教育,让学生能够学到客观的没有任何偏见的知识。

(三)建立勤务员制度维护人民利益

资产阶级政权中,政府工作人员是“天然的尊长”,拥有着“令人顷心的官职、金钱和权势”,而人民群众则只能在阶级统治下“处于屈从的地位”。而人民政权是在经济上实现劳动解放的政治形式,国家不再凌驾于社会之上,人民处于主体性的地位。因此,在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中,曾经那些拥有“官职、金钱和权势”的政府官员被从人民中走出来的勤务员所取代,曾经作为国家中不劳而获的蛀虫被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所取代。并且,马克思在《内战》中指出巴黎公社通过三个方面的措施防

止这些勤务员由人民的公仆变成国家的主人。

首先,勤务员的产生方面。如前所述,巴黎公社的勤务员是通过普选,从工人中选举产生,由他们代表组成市政委员会。这些公社的勤务员与过去的政府公职人员相比,他们的存在目的在于“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4]99 只有这些从人民中走出来的勤务员才能真正的了解人民的疾苦,了解人民所需要,才能以谦卑的姿态将权力用在服务群众上,才能与群众同甘共苦。

其次,勤务员的罢免方面。在普选勤务员的基础之上,人民有权对他们进行罢免,公社通过这种建立在权力监督之上的罢免制度,既可以防止从人民中走出来的勤务员变成社会的主人,保持人民性,激发他们时刻为人民服务的热情,也可以保证公社政权的人民性,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

最后,勤务员的待遇方面。梯也尔在任的时候,“给自己规定了 300 万法郎的年俸”[4]83 但是在公社中,一切公职人员的工资于工人相当,特权身份消失殆尽。在具体报酬方面,勤务员们“所得的报酬只相当于一个熟练工人的收入,每月 12 镑,最高薪金每年也不超过 240 英

镑。”[4]141 通过严格控制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可以降低政府的开支,从而可以使政府可以将更多的经费投入的国家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去。

通过这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可以将真正公正廉洁,能力强,觉悟高的人选入国家机关来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的监督和罢免机制,能够防止各种可能的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能够长期保持政权的无产阶级性质。

虽然马克思的社会治理思想在其他文献中均有体现,但是《法兰西内战》作为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上第一次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实践经验总结,其中所蕴含的社会治理思想与之前的文献相比更加成熟。这种成熟体现在《内战》中的社会治理思想指的是以人民与无产阶级政权为治理主体,通过政府与社会和人民的互动来实现维护人民利益的思想体系,具体来说就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是发展社会治理的前提、国家机器的破旧立新是发展社会治理的保障、服务人民群众是发展社会治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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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戴靓(1988—),汉族,江苏昆山人,单位为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党内法规。

薛天(1990—),汉族,安徽马鞍山人,单位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责任编辑:董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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