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
摘 要:中国文学自古逃不脱一个“情”字,“情”在不同时代环境下呈现出不同态势。春秋末,礼崩乐坏,孔子为救时弊疾呼克己复礼,不倡情感宣泄。战国中后期,诗歌表达情感之特点日益显露出来。两汉把文艺功能归为“美”“刺”两端,强调文艺社会功用。魏晋六朝,文学地位被抬升到空前高度,中国文艺理论逐步走向独立与成熟。历史是一个圈,文学中的“情”也在周而复始的历史中收放循环。
关键词:情;人情;文;政教;收放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说:“诗文也是人事,既有诗,就可以知道于世事未能忘情。”[1]中国文学自古逃不脱一个“情”字。“情”指人情。“何为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情”与生俱来,未经修饰,需适当用理性进行约束方能稳定社会秩序。陈世骧在《中国文学的抒情传统》指出:“两千年来的中国历史,一直是在‘情的解放—情的泛滥—情的压制中往复循环。”[2]中国文学发展亦然,文之“情”收放有时,解放与压制此消彼长。
先秦时代属于文化发展早期,意识形态、文化领域内各部门界限不清,文史哲不分,诗乐舞合一。《周易》首提“人文”概念:“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3]先秦强调文品出于人品,追求人生和艺术相统一的审美境界,侧重作家作品,知人论世,现实针对性强。“圣人之情见乎辞”[4]圣人通过文辞表达深邃思想。不仅圣人之情,言辞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際工具,是人表达情感的基本方式和途径,文字作为语言艺术能更好地表情达意。故“情”是文学及文论的基本范畴及重要范畴。诗歌自古便能生动表达人们丰富的情感。先秦时期,严格意义上来说,诗歌始终作为纯文学而存在。《诗经》内容丰富,反映了劳动、战争、祭祀、爱情等社会风貌。“‘诗的定义是‘歌之言,和音乐密不可分,且兼个人化语调充盈其间,再加上内里普世的人情关怀和直接的感染力,以上种种完全契合抒情诗的所有精义。”[5]人们创作伊始,情催意动,有感而发,情感无拘无束表现在诗歌中。至于采诗官来收集整理,交给周天子作为施政参考,就不是创作者创作时首要考虑的事了。
春秋末,礼崩乐坏,诸侯随心所欲肆意逾矩,相互攻伐。“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调也。”[6]孔子周游列国疾呼“克己复礼”“为政以德”,试图挽救时弊。孔子给了《诗经》极高的评价与地位,《论语·阳货》:“《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7]而且《诗经》是具有实用性的工具书,各国在军政外交等重要场合表述立场时需要引用《诗经》内容、典故。诗言志,是用来抒发政教怀抱,教化社会风气的。至于情感,孔子推崇中和之美,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不提倡大喜大悲、偏激不庄重的情感宣泄。孔子大量删减不合中庸规矩的作品,我们现在很难看到《诗经》中存有震人心魄的反映黑暗现实之作。
战国中后期,诗歌表现情感之特点日益显露。考古发现,单在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一章,“情”字就出现了20次。《荀子》中高频使用“情”之概念,还赋予“情”浓厚的哲学意味。《荀子》还最早把“情”放在诗学、美学的概念来使用,把情感作为音乐产生的根源。
两汉把文艺功能归为“美”“刺”两端,强调文艺现实教化功用。《礼记·乐记》:“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8]文艺是社会的晴雨表和空气清新剂,反映现实政事的同时,还如清风一缕吹散邪祟迷雾,教化社会风气。《毛诗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9]诗由人之志出,即便情动,亦因谨记圣人所训,心存高远之志,不禁一吐为快,发为诗篇。这里“情”是人的社会集体情感,与“志”联系紧密,是具有社会现实功能的家国情怀,而非个体心中所思所感。纵有司马迁遭际不幸“发愤著书”强调抒情个性化写作,在儒学政治意识形态压制下,两汉文学总体呈现出“情抑”趋势。
魏晋六朝,文学地位被抬升至空前高度。文章是经国大业、不朽盛事,中国文艺理论在这一时期逐步走向独立与成熟。人的自觉与文的自觉相辅相成,“情”在诗学美学方面得到充分解读。陆机提出“诗缘情而绮靡”,刘勰推崇情志合一,全面论述“情”的各种诗学意义,提出“情以物兴”“情以物观”“理融情畅”等一系列命题。文为情而作,文章辞采华美的前提是必须拥有真情实感,这对此后“情”概念的阐发与运用产生极深远的影响。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情满则滥。情感泛滥必定有所压制,压制狠了久了必然触底反弹。六朝时期士族崛起,“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释私论》)的风流雅士应时而生。他们蔑视所谓礼法规矩,放荡不羁,纵情诗酒自然,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嫌。我们应当对士子们表现出同情与理解,钟嵘感叹:“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故曰:‘诗可以群,可以怨,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莫尚于诗矣。故词人作者,罔不爱好。”[10]覆巢之下无完卵,社会环境黑暗残酷,没人能够独善其身。士人心中的伤痛浓得化不开,唯有文艺给他们破碎的心灵带来些许慰藉。在审美创作与艺术欣赏中,士人的孤闷情绪得以缓解,文章字句皆有真情,这是情与文的相互成全。
中国历代文人一向肯定情感的客观存在及其存在的重要价值,然而情感的抒发离不开理性、礼法的限制规范。“情”与“理”都是既迷人又危险的存在:文学抒情要素过多,情绪一泻千里、一发不可收,人容易陷在情感宣泄、过度自我的旋涡中迷失真相;过于看重文学的传道功能,禁止情感自由表达,又会同时扼杀文学的创造性,使文学如一潭死水失去活性。世间万物此消彼长,无论“放情”还是“抑情”,重情抑或重理,都顺应自然,都有其存在变化的必然道理。研究文学时需遵守“情”的自然规律,注重情与理、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结合时代背景,知人论世,全面辩证地去了解当时的文学面貌。同时,做人也应如作文一般,既要流露出真挚自然的情感,又要保持冷静公允,客观看待身边一切人和事。发乎情,止于礼,做个理性清醒又不失生动率性的真实的人。
参考文献:
[1]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J].北新,1927(2).
[2]陈世骧.中国文学的抒情传统[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1–30.
[3][4]《传世经典》编委会.周易详解[M].南京: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2015:83、224.
[5]陈世骧.中国文学的抒情传统[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1–31.
[6]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109、208.
[7]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109、209.
[8]高文强.中国文论经典导读[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31.
[9]游光中.历代散文名句鉴赏[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10:85.
[10]钟嵘.诗品译著[M].北京:中华书局,20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