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机遇与挑战
——基于新冠疫情影响下的文化产业新业态分析

2020-07-13 15:47孙艳阳俞尚茗
大众文艺 2020年14期
关键词:营业文化产业消费

孙艳阳 俞尚茗

(河海大学,江苏南京 210098)

一、背景

2020年初,新冠肺炎的突然出现迫使全世界人民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全球200多个国家受到疫情的袭击,世界经济也因此动荡不安。而中国应对疫情反应迅速,举国同心,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了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恢复工作,终于疫情防控最严苛的时间已经过去,近两个月来全国各地各行业复工有序,市场预期稳中向好,伴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回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4月份的国民经济延续了上个月的恢复势态,各项指标呈现积极的变化。第二产业的生产由第一季度的减少转为增加,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长十分突出;第三产业降幅减小,软件产业、信息技术服务产业以及金融、房地产业等几部分的增长均转负为正,而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及住宿和餐饮业有显著回升势态。

那么,我国文化产业在面对疫情的冲击时,表现如何呢?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文化产业的总体冲击较大,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文化产业仍然保持着较快速度的增长。本文将聚焦于文化产业,分析在疫情影响下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的总体营业状况,重点分析文化产业新业态欣欣向荣的例外现象,提炼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生存优势,最后总结互联网文化产业现面临的挑战。

二、文化产业的经济表现

在对全国五万九千家规模以上的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后,今年4月末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表明第一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合计16889亿元,相比2019年第一季度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799亿元,下降了13.9%。从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九个分行业大类来看,仅新闻信息服务业保持了以往的增长,创造了高达1739亿元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6%;而其他八个大类营业收入下降,其中三个营业收入下跌幅度相对较小的大类是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和文化投资运营,降幅均在10%以内;受打击最为严重的类别是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大类,其营业收入从301亿元下降到119亿元,同比下降接近60%。

总体上文化产业经济下行,但基于互联网的文化产业异军突起。文化新业态特征明显的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和广告服务、数字出版、软件开发、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等16个行业小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5%,其中有超过6个行业小类的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0%。

三、文化产业新业态的兴起

从文化产业整体上考虑,疫情的影响应分为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个方面。消极影响是普通百姓人人能够切身体会到的——电影院、KTV关门,旅游景点封锁,影视外景拍摄制作困难。诚然,疫情对于这种空间较封闭、人员较密集的场所的营业影响是巨大的,造成的损失不计其数。

线下的文化消费方式被迫阻断,催生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文化产业的兴起,这便是疫情带来的积极影响。线上形式的文娱活动层出不穷,社交、视频、网络游戏、电子阅读、在线教育等平台的用户不断增加,且活跃用户数量也有了极大的突破。例如,原定于春节档上线的电影《囧妈》被字节跳动买下,免费请消费者线上观看;众多学校采取不返校或部分返校的方式,慕课、超星、智慧树等网络教育平台被广泛利用。此外,更有新颖的“云文化活动”吸引了消费者眼球:武汉大学与多家媒体合作推出的“云赏樱”、摩登天空在B站举办的“云音乐节”,上海无界、复兴艺术中心等美术馆尝试上线“云游美术馆”……

“云文化活动”成了人们被关在家里百无聊赖时消磨时间的渠道,缓解了人们长期隔离形成的心理压力与不适,弥补了人们不能外出进行文娱活动的遗憾。

四、互联网+的优势

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建立在大众对文化产品的消费之上,因此引导并扩大文化消费是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目标的重要任务。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对文化产业的传播起到了很大作用,一方面影响了文化产业及产品的内容与形式,另一方面也逐渐地改变了人们的文化消费习惯与方式。互联网之所以能够有以上两方面重要影响,得益于以下优势:

(一)互联网打破了传统消费区域性限制

互联网作为一个信息传输平台,存储和不断交换着各种类型的信息资源,包括科技、金融、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传统文娱消费方式下,唱歌需要在KTV消费,课程往往在学校课堂上进行……这些传统形式的文化产业均受到来自空间的限制,而互联网+文化产业只需要借助一个媒介,那便是网络,换言之,只要拥有手机或者电脑,连上网络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文化消费,开展文娱活动。互联网将文化产品通过网络向各个终端传播,消除了区域的限制,消费者可以跨越空间的距离,和来自其他不同终端的用户一起,无障碍地进行文化活动。

(二)互联网满足了各个消费群体的不同需求

由于互联网具备信息传输广泛性和便捷性,消费者接触文化产品的速度更快,接收到的文化产品的类型也更加丰富。基于大数据的分析,文化产品制作人或公司会清晰地了解到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偏好,加以分析后,产品公司能够更准确把握消费群体的特点,据以生产创作符合其喜好的文化产品,向其推送更有针对性的文化产品,因此消费者需求被满足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达到了促进文化产品消费的目的。

(三)互联网提供了便捷的消费支付方式

近年来,人们的日常消费已经离不开便捷的网络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不仅为线下消费支付增加了新的方式,对拉动线上文化消费也具有不可小觑的功劳。几乎人人都使用过美团APP,团购券就是一种线上支付、线下使用的典型,比如预订电影票、团购旅游景点门票、预约KTV唱歌等,通过线上预订的方式,一方面价格优惠力度大,更重要的是节省了时间,规避了线下消费方式有可能遇到的不确定情况。

五、互联网+文化产业面临的挑战

(一)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不稳定性

当前,互联网技术固然发达,互联网文化企业的数量也不断增加,然而这些文化企业的发展创新并不稳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下,小微企业鲜有能在创新发展中拔得头筹,而面对着市场波动和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线上文化产业也具有一定的风险。在“关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与创新稳定性”的调查中显示,有接近40%的文化产业创新企业管理者表明企业存在创新不稳定性现象。因此,在如今互联网发达的年代,想要在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竞争中分一杯羹,提升核心竞争,降低创新发展不稳定性是企业努力的方向。

(二)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

跨界产业的发展涉及多个产业领域,这样的产业融合往往是一个企业新的活力源泉,是该企业价值增长的一个机遇。互联网作为一个无边界平台,打破了传统文化产业的空间限制,使得文化企业均在同一个空间中展开竞争,因此企业的跨界资源整合能力如何影响着该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同时,战略制定把握着文化企业的发展方向,跨界融合则对企业的战略制定能力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现阶段,如何将互联网和文化产业更加有效融合是每个文化企业都不可避免的问题。

(三)互联网+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变革

将互联网技术和文化产业相结合形成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具备鲜明的时代特征。互联网的运用联通了各界事物,模糊了产业的边界,促使文化企业必须注重中紧扣时代趋势,比如紧抓IP的开发和孵化,在文化产业链的延伸上有所开拓,有助于获得市场优势;另外,粉丝经济也是文化经营的要点之一,培养消费者文化认同感,形成有效的粉丝群体也是文化企业长期经营需要考虑的重点。

六、结语

互联网+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发展潜力不可估量,而疫情则加速了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进程,影响了文化产业整体的消费结构。将文化产业与互联网技术结合,不仅促进传统文化产业自身的转型升级,还有利于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跨业融合,形成不同产业的资源交流。未来,企业如何把握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所面临的挑战是值得探讨与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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