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虹静 川北医学院
引言:如今社会经济得到了全面发展,但流浪乞讨人员这类社会群体依旧存在,相关的救助工作也必须要重视起来。社会工作的介入能够有效的弥补传统方式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不足,但并不能彻底消除相关工作中的所有问题,也为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带来了新的难题。
流浪乞讨人员在社会中很常见,当中许多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他们由于身体和生理上的缺陷导致无法更好的融入到社会生活当中,不具备独立生存的能力。然而一部分人依靠佯装流浪乞讨人员为生,博取他人同情来骗取钱财,因此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开展救助活动时要具有很强的辨别能力。
有些流浪乞讨人员身体方面没有问题,但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思想意识存在偏差,不想通过自身劳动来得到生存,因为流浪乞讨的方式更容易得到钱财的给予。也有部分人并不认可救助工作,讨厌被救助,从而拒绝来自很多方面的帮助,为开展救助活动增添了很多难度。
社会工作开展过程中经常能够遇到因遭遇突发情况被迫流浪乞讨的人员,只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当下问题就可以完成救助工作。例如帮助身无分文的流浪乞讨人员购买回家的车票。他们得到救助后便可以迅速摆脱流浪乞讨的行为。还有部分人员是长期流浪乞讨的,将他们送到相关的救助站是最常见的办法,但救助站并不能达到长期救助的作用,最终流浪乞讨的情况仍然会出现[1]。
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帮助前,必须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能够对所有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有效的鉴别,可以分清当中真正需要救助与以此行为谋生人员间的差别。相关人员还应当积极的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并学以致用,对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有效的帮助他们结束流浪乞讨的行为,更好的融入到社会当中去。
许多人员由于肢体残疾没有办法正常生活和工作,不得不选择流浪乞讨的生活,开展救助工作的人员对他们进行救助的同时,应当主动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观念,消除心理阴影和自卑感,恢复正常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再根据他们的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提供工作的机会,让他们知道同样可以拥有生活工作的机会,从而彻底的摆脱流浪乞讨的生活。对于那些极力拒绝救助的人员,需要及时的了解其生活环境,寻找与其有关的家人和朋友,通过身边人的沟通帮助他们从现状当中走出来,回到正常的生活当中。如果无法找到有关联的人员,需要长期进行跟进,做好沟通和心理疏导工作,渐渐消除对工作人员的戒心,清楚心中真实想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让其逐步停止流浪乞讨的行为。如果其具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可以为其提供就业机会,定期跟踪回访直到彻底恢复正常生活。至于那些接受救助但抱有消极态度,不思进取的人员,应该从其思想方面入手,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并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消除思维中极度消极的方面,也可以为他们提供工作机会,但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实时沟通,了解心理、行为等方面情况,避免重新回到消极的流浪乞讨的生活中。
如今社会经济得到了有效发展,救助方面的措施却仍然未得到提升。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开展救助活动时要利用多方渠道来提高救助的措施和力度。例如可以通过与司法机关、民政部门、妇联以及医院部门等进行沟通,帮助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员得到最有效的救助,也将那些依靠流浪乞讨行为来行骗的或者是逼迫他人进行同样行为的人员进行依法制裁,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2]。同时也可以与专注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的慈善团体进行合作,寻找更多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的机会,也可以与许多大型的企业进行合作,为更多的因身体残疾而流浪乞讨的人员提供生存就业机会,对接受救助后积极努力生活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让他们成为更多流浪乞讨人员的榜样,纠正始终抱着消极态度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能够愿意主动摆脱当前的困境,形成由他人救助到自我救助的思想转变。毕竟社会工作只是救助有需要帮助的人,但真正能够帮助他们的也只有自己。另一方面,社会当中还不乏许多愿意加入救助工作的个人,也应当与他们建立良好的联系,有效的运用社会个体的积极作用,更好的实现社会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方面的有效救助。例如那些被他人逼迫依靠流浪乞讨赚钱的孩子,由于防备心理,社会工作人员无法对他们背后的人员进行有效了解,此时可以利用个体的力量来关注他们,了解他们流浪乞讨的原因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从而更好的对他们开展相应的救助工作
结论: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应当根据被救助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有效的运用社会资源来实现救助工作。也应该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最大程度的形成自我救助意识,同时还要加大与个体、社会团体间的相互联系,更好的开展相关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