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婕
摘 要:在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存在着学生数量较多、专业教师偏少的现状,这也使得大班化教学成为目前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常见的教学方式。本文结合教学实践,分析了此种教学方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望能够给相关工作者带来启示。
关键词:高职学前教育;大班化;音乐教学策略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目的是培养出具有高专业素养的幼儿教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学前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使得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工作者需要结合现实需要,不断改变教学模式,提升教学质量,为学前教育工作输送更多优质的教师。以下内容从大班化音乐教学优点、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应分析。
一、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大班化音乐教学优点
通过与“一对一”教学模式相比对,以下内容分析了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大班化音乐教学存在的优势。
首先,大班化音乐教学可以节约教学资源。一般一名教师就可以承担多项音乐教学内容。其次,可以减少音乐教师的重复性教学。为教师节省了大量的备课时间与课堂讲课时间。再次,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竞争意识。采用大班化教学,教师分配给每个学生的时间较为有限。学生只有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中,能够与教师积极互动,方可以更好地获得教师的关注,有助于教师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给予相应的指导。最后,采用小组化教学方式,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由于学生人数较多,在实践教学环节,教师往往会将学生划分为不同小组,来开展教学实践。学生在互动交流中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有助于学习彼此的长处,并为每个学生营造实践机会。
二、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大班化音乐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对大班化音乐教学方式存在抵触心理
很多音乐教师多是在“一对一”的教学方式下接受的音乐教育。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用大班化教学方式,就需要教师突破传统的音乐教学模式,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与教学需求来不断更新与优化教学方式。这也就意味着音乐教师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来适应大班化音乐教学,并结合大班化教学特点来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活动。
(二)不利于教师开展针对性教学
大班化教学方式的实施对象是整个班级的学生。这样教师分配到每个学生身上的时间就十分有限。教师只能结合自身对学生有限的了解,来制定教学策略。这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全面地发现学生的个人潜力,以及每个学生的劣势,进而无法给予每个学生具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课堂竞争氛围,不利于成绩较为落后的学生
在课堂竞争氛围中,基础较好的学生,愿意与教师积极交流,也可以轻松应对课堂知识。然而,对于一些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学生,在大班化的教学模式下,会逐步产生懈怠心理,进而慢慢丧失对学前教育中音乐课程的学习兴趣。
三、高职学前教育大班化音乐教学措施
(一)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首先,教师需要通过考试或者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对学生的基础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而结合学生层次设定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与课程标准。比如,教师按照摸底成绩等不同标准将学生划分为不同小组,为每个小组布置相对应的学习任务。对于一些学习成绩较好的小组,教师可以为学生布置一些程度偏深的音乐任务,以此来激发学生的音乐潜能。对于一些学习成绩欠佳的学生,教师则需要为学生布置一些难度较低的学习任务,重在帮助学生打好基础,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
其次,增加课堂互动时间。教师需要结合教学内容积极与学生展开互动。在互动交流中,学生可以增加对知识的理解程度,也有助于教师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再次,积极引入现代化音乐教学工具。科学引入互联网在线教育平台,将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多媒体、网络平台等得到了学生的广泛应用。因此,改变过往传统的教学方式,积极运用信息技术,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可以提升教学质量。比如,教师可以将所选择的教学资源或者教学内容录制成视频放置到学習平台上,供学生下载学习。这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有效运用课余时间,也可以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另外,采用信息技术教学,可以加大学生间与师生间的互动与交流,帮助教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成果,并有利于学生及时获得教师的帮助。
最后,积极引入小组化教学方式或者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方式。教师可以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将学生划分为不同的小组,加大学生间的互动与交流,并尽量为每个学生营造实践机会。翻转课堂教学方式则可以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并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进而将大班化教学弊端有效规避掉。
三、结束语
单一的大班化教学方式已无法更好提升高职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质量。结合实际教学需求,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已成为目前教学工作的迫切需要。以上内容分析了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大班化音乐教学优势与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希望可以给相关教学工作者带来借鉴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陶一莹.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大班化音乐教学的实践与思考[J].黄河之声,2018(14):98-99.
[2]吴歌.互动式网络钢琴教学的优势与建构[J].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6,32(9):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