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障我国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标准于2014年12月24日制订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37项标准,并于2015年5月24日开始正式实施。
关键词:啤酒食品添加剂;产业链结构;GB 2760-2014;结构变动;原料成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与上一次国家颁发的GB 2760-2011(下文简称《旧标准》)在食品添加剂的内容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新时期,国家提高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和添加标准,这意味着我国卫生健康检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体现了广大消费者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卫生消费的重视。本文将以《标准》中有关啤酒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为例子,分析啤酒行业的发展前景。
1 《标准》与啤酒行业现阶段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2014年年底推出的《标准》在啤酒食品添加剂内容方面与2011年的相关标准 相比并没有发生太多的改变。首先,啤酒类产品的规格编号仍旧是15.03.05,其次, 关于啤酒食品添加剂成分方面,此次《标准》虽有微小的变动,但是《旧标准》相关的原内容大致不变。除此之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可以在发酵酒中使用3,3二甲基丁基-L-阿尔法-苯丙氨酸-1-纽甜”,意在增加甜味剂领域的可支配种类。着色剂方面,《标准》新增了贝塔-胡萝卜素、溶菌酶、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三类。但是《标准》中规定的这几类食品添加剂只能应用于发酵酒、麦芽饮料和啤酒中 ,除此之外的啤酒种类如果使用此类添加剂、发酵酒类过度或者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仍属违法行为[1]。
2 《标准》颁发对啤酒食品添加剂的新要求
《标准》中的“表A.1”详细描述了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范围和使用量。《标准》与《旧标准》在啤酒、麦芽饮料、发酵酒方面的要求基本类似,对于其基本种类如二氧化硫、焦糖色素、维它霉素、甲壳素、焦亚硫酸钾类与 三氯蔗糖等的规格要求基本不变[2]。“表A.2”则规定了当前阶段下仍可使用的啤酒工业添加剂,如乳酸、柠檬酸、抗坏血酸、卡拉胶与琼脂等等。《标准》放宽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限制,但是相应的,啤酒工业应在保证不滥用、不超量用、不违法用添加剂的同时,严格规范生产程序。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种类有增味剂、增色剂、防腐剂、增稠剂与抗氧化剂等等,而常说的吸附剂、冷却剂、助滤剂与絮凝剂都属于加工助剂的范畴,啤酒工业应该严格区分两者,尤其是在加工过程中,应该增加检测程序,提高检测人员的复检水平,通过取样调查,用培养液进行深层次的测量,以达到《标准》规格要求。下面是几类具体的添加剂使用范围。
2.1 焦糖色添加剂
焦糖色添加剂属于增色剂,通过普通法、加氨生产法、亚硫酸铵法3种制作方法制成的焦糖色食品添加剂都可以在啤酒工业中使用。而《标准》中新增了“苛性硫酸盐”制作法生产的焦糖色添加剂 只适用于部分酒类,如白兰地、威士忌、朗姆酒等配置酒类[3]。所以啤酒工业在使用这种新的添加剂时必须了解其生产方法并达到质量要求,试剂检测和溶液检测能为啤酒工业提供合适的数据报表。
2.2 磷酸
在《标准》中没有规定磷酸及磷酸盐类化合物适用于啤酒工业,很多企业为了尽快达成啤酒发酵,将磷酸作为发酵助用,甚至将其作为发酵营养物质使用,这是不合法的。
2.3 添加剂、加工助剂的规定
二氧化碳、钙类盐、锌类盐以及盐酸等属于加工助剂,一定要将其与添加剂区分开来。乳酸、卡拉胶都是共性很大的啤酒工业使用剂,它们既可以作为加工助剂,又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4]。对于共性较大的食品添加剂,《标准》B2、B3中都有详细的介绍,啤酒工业可以选择乳酸作为增味剂、用卡拉胶作澄清剂使用。除此之外,《标准》中还规定了“食用单宁”的制作方法和规定使用分量(具体可参考《标准》C3文件表),食用单宁又被称为“单宁酸”,要注意的是,单宁酸是一种延展性较好的加工助剂,而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啤酒工业。
3 啤酒与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前景展望
从《标准》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啤酒行业的发展是支持、赞许的。近几年来,我国的啤酒行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许多知名啤酒产品畅销海外,如青岛啤酒、燕京啤酒、哈尔滨啤酒等。而这次《标准》放宽了对啤酒行业着色剂以及甜味剂方面的限制,更是给不少啤酒企业引导了新的方向,啤酒产业链的结构会大大延长和稳固。此次条件放宽使得啤酒企业在甜味剂和增色剂方面有了不少选择的余地,对比市场差价,啤酒企业可以选择成本更加低廉的原料,从而降低成本,直接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国家政策的放宽和对啤酒产业链发展的支持态度意味着啤酒行业将在未来获得一个很长时间的发展期,我国的啤酒内需巨大,啤酒企业竞争激烈,无论各种规模的公司企业都力求能在市场中占据一定份额。从目前的市场经济发展情况来说,中小型啤酒行业还是需要重视内外销的结合,国内需求虽然巨大,而且其主要的销售对象是国内消费者,但是竞争的激烈程度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寻求市场合作,扩大国际贸易订单仍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国贸体系的发展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很好的销售条件,至于订单的成交量就要看每个企业自身的变革了。国内的大型啤酒产业则需要在坚持内外销售有机结合的基础上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员工个人素质、延长生产产业链,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内耗,增加收益。首先,添加剂制作厂商更容易获取市场投资,啤酒制造商的青睐无疑会给他们带来不少订单,另外这样会使啤酒副产品产业链与啤酒行业的关系更加稳定,在与啤酒企业长期合作的基础上,食品添加剂企业规模将会不断扩大,对国家而言,这有利于增加内需、扩大生产、提高就业率,从而达到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的最终目的。
4 结语
《标准》在啤酒食品添加剂方面与《旧标准》相比,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这说明,我国的啤酒行业发展稳定,在食品安全与卫生方面能够提供强有力保障。但是啤酒行业不要因此松懈,應密切注意生产线以及售后的相关安全卫生工作,做到食品添加剂的合理、合格使用。
参考文献
[1]孙宝国.完善食品添加剂监管让人民吃得安全放心[J].食品与机械,2018,34(3):220.
[2]林腾奕,陈思敏,梁旭霞,等.超高效液相色谱法同时测定饮料中20种食品添加剂[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20,11(2):500-506.
[3]池玉芬.浅析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J].现代食品,2019,(24):123-124,127.
[4]赵昕,韩宗博,王智宇,等.几种食品添加剂对黑胡萝卜红色素热稳定性的影响[J].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2019,32(4):369-374.
作者简介:魏高歌(1987—),男,汉族,江苏常州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