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亮亮 ,尹贻林 ,程 帆 ,胡标峰 ,尹 航
(1.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330;2.天津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天津 300384,E-mail:13116119259@163.com;3. 天津理工大学 中国重大工程技术“走出去”投资模式与管控智库,天津 300384;4. 天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 300072)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近年来多呈现出设计 施工一体化建设趋势。工程总承包模式因能实现设计与施工的深度交叉,而成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主流模式。但由于我国的风险文化和信任环境[1],导致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实践中频繁出现管理界面不明、争议冲突不断等问题,急需从冲突的事后管理向事前规避和高效处理转变[2]。Partnering模式作为可以实现冲突的事先解决和风险合理分担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3],通过事先约定Partnering协议的方式[4],在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建立起高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5],已在解决国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冲突管理问题中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6]。
目前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领域,应用Partnering模式解决建设工程项目冲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将冲突处理作为关键因素之一,探讨其对 Partnering模式实施效果的影响[7],实践中尚需建立高效的程序和步骤指导冲突的解决。相关研究表明,已建立的冲突处理程序尚未与Partnering模式的典型机制结合,仍需改进从而充分发挥Partnering模式化解冲突负效应的作用。另外,鲜有运用数学方法定量研究工程项目的冲突,辅助工程项目的决策。
本研究剖析了Partnering模式冲突弹射机制的内在机理,运用冲突分析理论中的粗糙集解法量化冲突程度、辨别主要冲突主体,对冲突弹射机制只能根据人员和时间发生固定“弹射”,而不能预防及防治冲突扩大的问题进行改进,旨在保证冲突处理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在广州地铁 18号线项目中验证,为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冲突处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在冲突管理相关研究中,已有学者建立了一套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将社会学、心理学、逻辑学和其他概念相结合,并将集合理论等数学技巧引入,兼顾研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8]。其中,由波兰数学家Z Pawlak[9]提出的粗糙集理论,可以从问题描述出发,处理含糊和不精确的信息,发现问题的本质特征和规律。其用于实际的工程项目冲突处理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因此,利用粗糙集理论从对冲突问题的描述信息出发,可发现基于Partnering模式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冲突的特征,即各参与方就某个具体问题的冲突程度和该问题中的主要冲突。此时的冲突特征描述是进入冲突处理程序前的前置工作,可为该冲突后续进入适当的处理程序以及预防冲突的扩大提供支持。
利用粗糙集理论对Partnering工程项目冲突进行特征描述,首先将项目各参与方作为冲突问题的局中人,通过各参与方对冲突问题的态度,计算求得各参与方共同作用下该问题的冲突程度。这为后续该冲突能交由适当层级处理、进入适当处理程序和预防冲突的扩大奠定基础。
已有研究表明,可以利用信息系统来表示局中人和冲突的关系[10]。定义信息系统为S=(U,A),其中U为非空有限对象集,A为非空有限属性集,另设函数a:U→Va,其中aA∀∈,Va为a的值域。针对冲突问题而言,U中的元素即为所有的局中人,A中的元素则为各冲突的问题,而Va是局中人对问题的态度。其中有Va={+1,0,-1},+1,0和-1分别代表赞成、中立和反对。
将项目多方主体表示为信息系统后,在存在冲突的背景下,多方主体间的关系可用距离来表示,而冲突程度与距离成正比。根据这种距离表征可建立冲突度函数,当赋予特定阈值时可确定局中人联盟,即反映局中人之间的冲突关系。在 S=(U,A)信息系统下,有B⊆A,B和A关系可定义γB(x,y)=。局中人x和y在冲突集合B上的距离总和可表示为:
一个完善的冲突处理程序要能够有重点、有层次的划分冲突类型,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即根据冲突的具体情况,用最短时间、最有效的方式解决[11]。在Partnering模式典型的冲突处理机制中,冲突弹射机制具有可以设定处理层级和处理时间的特点,可避免因处理不当而造成的冲突升级,其原理如图1所示。为应对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无法避免的冲突,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借鉴上述机理建立基于Partnering模式的冲突处理应急机制,在兼顾各参与方利益的同时,在最初始的状态下解决冲突[12]。
图1 冲突弹射机制原理图
基于Partnering的冲突弹射机制具备尽量在低决策层解决问题、寻求最低成本的解决方法和快速实施解决方案的特征。针对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未决的冲突,在冲突弹射机制作用下,将有关冲突事件本身的信息传递至最适当的决策层,尽可能避免信息传递失真。同时,该机制要求各决策层在预先设定的权限和时间范围内,使各方就某问题达成共识,否则冲突将“弹射”到上一层级处理。
不同强度等级的冲突要匹配最适合的组织层级处理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Partnering模式中将冲突层级概括为“争执-冲突-争端”3个层级,相应的由“操作层-管理层-领导层”处理,解决难度随层次提高而增大。本研究结合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结构和Partnering模式的冲突层级划分,得到如图2所示的冲突处理层级划分结果。
2.2.1 争执层
图2 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冲突处理层级
由对施工现场安排的不同意见而引起的冲突交由争执层处理,包括对施工工序的不同见解或是对项目进度的不同安排等。此类冲突不具有破坏性,可由冲突主体沟通协商解决。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业主通过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在监理单位下达指令后,具体施工过程由总承包商内各部门配合完成,故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商内各部门为争执层的主要冲突主体。
2.2.2 冲突层
若争执层的处理未能奏效,应及时将问题传递至冲突层,交由管理具体技术活动的人员解决。此类冲突需由监理单位代表与总承包商下设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讨论会,协商解决方案。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行包括费用、进度、质量等目标在内的目标化管理,具体的组织策划由总承包商管理层下达给各部门人员,故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商管理层为冲突层的主要冲突主体。
2.2.3 争端层
若经两层处理仍不能获得一致意见,则由包括业主在内的相关责任人召开 Partnering研讨会,各方就未决的冲突给出建设性意见。争端层在处理此类冲突时,可参考世界银行争端审议委员会(DRB)调解合同纠纷的做法,以及17版FIDIC银皮书中争端裁决委员会(DAB)的争端解决方法。采用Partnering研讨会可及时持续关注冲突事件的发展动态,相较于DRB或DAB的冲突处理更加有效。
为有效减少争议并力求以最小代价为各参与方取得最大效益,根据前文对冲突特征描述的方法和冲突处理层级划分结果,构建基于Partnering模式的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冲突处理程序,如图3所示。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冲突主体可在规范化的冲突处理程序中寻求各方最优策略,从而避免一般性冲突事件发展到诉讼的地步。
在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产生冲突后,首先就冲突问题或集合进行冲突度计算,科学判断冲突主体的冲突程度和关系,支持冲突处理决策。冲突不紧急时,操作层、管理层和领导层应在收到需要处理的冲突后预判自身是否有能力应对,并同各参与方进行短暂协商。冲突较为紧急时,由业主和总承包商代表组成的Partnering工作小组以研讨会的形式磋商解决。若在该层级不能有效处理或解决时间过长的冲突,应交由高一层级处理。若三级冲突处理失效,冲突交由仲裁机构、司法部门等第三方机构处理。待达成一致后,当事人即可执行解决方案,冲突处理过程及结果以文本方式留存。
图3 基于Partnering模式的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冲突处理程序
广州地铁 18号线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是目前国内设计时速最快的高标准地铁市域快线。项目实施前,因考虑过江段周边环境的限制和盾构机施工转向困难的因素,过江段线路采用S型路线,需要盾构机与众多施工措施配合完成。业主和总承包商在合同中就主要施工设备和措施方案已有约定。实际施工难度超出预期,为保证地铁可以按时运营,总承包商应发包人要求赶工,建设高峰期有40多台盾构同时施工。
为满足项目及时交付的需求,总承包商对原有盾构机配套设备提出了优化建议,以确保在极端复合地层长距离正常掘进。在收到总承包商对此项变动不影响工程原定各项技术指标的保证后,业主以变更形式批准了总承包商的优化建议书,并提出按合同变更处理。总承包商认为此项优化是在符合工程技术指标要求的基础上开展的,有助于按时或提前交付项目,故提出要与缔约方共享由此优化所带来的项目收益。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若根据合同实施变更,其合同价格也应作相应的调整(广州地铁18/22号线同时发包,此处所指为调整18号线部分合同价款),但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设计优化作为变更的具体处理方法,业主有理由不分享此部分利益。双方观点均有依据支撑,冲突解决陷入僵局。
3.4.1 冲突特征描述
首先针对设计优化收益分享问题计算冲突度,判断广州地铁 18号线项目各参与方就此争议的冲突程度。其次构建各参与方冲突矩阵,设定阀值进行各参与方联盟分析。在业主(1)、总承包商(2)、配套设备供应商(3)三方之间存在设计优化收益分享问题的冲突。集合U(1,2,3)表示冲突三方主体,集合A(a,b,c)表示冲突问题。各参与方间的冲突局势用冲突信息系统表示,如表1所示。
表1 广州地铁18号线项目三方冲突信息系统
根据式(1),各参与方对冲突问题a的冲突度:
根据式(2),各参与方对冲突集合A冲突度为:
根据式(3),业主和总承包商在冲突集合A上的距离和为:
根据式(4),业主和总承包商在冲突集合A上的冲突函数为:
同样算出γA(1,3),γA(2,3)得到冲突矩阵:
各参与方对该问题集合的冲突程度相对较大,业主和总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配套设备供应商由于提供了冷冻刀盘、刀具在线监测、连续皮带机出渣等新技术提升盾构机掘进效率,需要从总承包商处获得这部分合同额,而与总承包商构成局中人联盟。出于希望与总承包商分享收益的目的,设备供应商会支持总承包商向业主提请分享收益,故被列入主要冲突主体中。
3.4.2 冲突处理机制
冲突度计算结果表明各参与方对设计优化收益分享关注度较高。该冲突虽未对项目其余部分结算造成太大影响,但过江段施工工程量大、机械设备投入比例高、措施方案复杂,在合同额中占据较大比例,故属于紧急冲突。通过预判项目主体对该冲突的处理能力,该冲突直接交由领导层处理。
基于冲突特征描述的预处理,冲突被交由适当层级,避免了因处理不当或无能力处理而层层上报造成的工期拖延。冲突矩阵和函数表明总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存在局中人联盟关系,则Partnering工作小组尤为关注总承包商提出优化收益应分配的证据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Partnering工作小组聚焦主要冲突主体,召开业主和总承包商的研讨会。双方本着合作意愿,重新梳理冲突事件信息,经过互相让步,总承包商以37.42%的比例获得部分优化收益;业主除节约投资之外,获得了由提前试运行、投产带来的远期效益。
经由粗糙集解法进行改进并嵌入冲突弹射机理的冲突处理机制,通过冲突特征描述匹配最适合处理的组织层级,以高效、规范化的处理程序,寻找最优解决策略。该机制在广州地铁 18号线项目中发挥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优势,使冲突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前,及时协商解决,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冲突处理提供了良好的实践经验。
本研究运用粗糙集解法科学定义冲突程度,借鉴Partnering模式的冲突层级划分和冲突弹射机制,得到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冲突处理机制,并运用典型案例验证。为弥补冲突弹射机制有可能造成冲突扩大的不足,本研究采用严谨的计算方法支持冲突处理决策,建立冲突处理的规范化程序和方法,为寻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冲突处理最优策略提供理论依据。受客观条件约束,本研究存在一定局限,为后续研究提供论证深化的契机。本研究通过设立Partnering工作小组来协助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冲突处理,但未对Partnering工作小组的组成和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后续研究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