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越亚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 200233)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1]规定,我国每10 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07—2009 年)取得显著成果,对环境质量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2]。但经过10 年的发展,我国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巨大变化。同时,农村面源、非道路移动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逐渐显现,急需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 号)[3]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 号)[4],普查工作包括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4 个阶段。笔者作为辽宁省鞍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者,在完成普查工作的同时,对普查工作进行了思考。
图1 鞍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路线
在鞍山市政府发布《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鞍政明电〔2017〕2 号)后,鞍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展开。在国家、辽宁省普查办的指导下,在鞍山市政府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上下的通力配合、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全面动员、全力以赴,经历了组建领导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数据录入员、开展技术培训、全面清查摸底、入户普查登记、全面入户普查和质量核查会审把关、数据录入等阶段,按时完成了普查数据上报和终报工作。各级普查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各阶段工作任务与内容,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效、准确、圆满地完成各阶段工作。
2.2.1 前期准备[6]
为保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与开展,鞍山市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分别召开政府普查工作专题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会以及普查机构组织召开的工作部署会。同时,普查办重新修改编制了鞍山市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并协调负责农业源普查的农委分别编制了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普查预算经费。
鞍山市污普办根据当地特点,编制了《鞍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并下发给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同时编制《鞍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实施细则与清查表填报说明》《鞍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普查样表》等,指导各县(市)区普查工作的开展。
为确保普查数据的稳定保密录入,鞍山市普查办会同环境信息中心,完成了各县区普查办环保专网建设,并采购数据采集手持终端150 台。为确保普查数据的高质量,鞍山市要求高标准开展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并且专门为鞍钢集团和鞍钢矿业集团选聘了48 名普查员和4 名普查指导员。同时大部分县区聘用了第三方机构,这些机构均是属于有资质的环评单位或检测公司,重点从事环境咨询服务和检测等。
为积极推动普查宣传工作,鞍山市环保宣教中心在《鞍山日报》和《鞍山晚报》等主要媒体刊登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系列报道,并在鞍山环保微信公众号推送了多期普查相关内容。结合”六五”环境日,鞍山各县(市)区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普查宣传形式多样化,电台有声、电视有影,微信、微博成为宣传的主要载体,利用宣传版、宣传画册、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
为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鞍山市普查办印发相关培训方案,召开几十轮上百次的培训会议,并组织各县(市)区普查骨干进行学习、研讨,解决入户普查中的问题、难点。
我妈妈给我们家宝宝带来一套绘本,讲3只小猪因为“不听妈妈的话”,中暑的中暑、着凉的着凉,结果全都进了医院。我大概是本能地反感带有说教色彩的故事,尤其是“要听话”的告诫,后来便将它讲成了完全不同的样子。
2.2.2 清查建库[7]
鞍山市普查办依据清查技术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综合国家、省下发的底册,在获取了市工商、国税、电网等部门工业企业名录后,对各类污染源名录进行了核对和分解,确定全市基本单位名录。
为保障清查工作质量,鞍山市普查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和清查工作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主要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中与农业污染源普查相关部门沟通不足,造成数据没有同步跟进汇报提交。针对主要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清查质量。
2.2.3 全面普查
在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阶段,为更好地做好数据填报工作,采取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填报,及时导入或者录入WEB 段;同时做好移动终端空间数据采集保存,确保采集的指标和空间数据按时录入并上传县(市)区普查机构。
数据审核过程中,对照国家标准和要求,狠抓数据质量工作;积极沟通协调,确保农业源审核及核算顺利开展;积极开展普查停产企业核实情况工作;认真开展集中会审数据修改和国家审核数据反馈工作。
在后续的基本名录比对核实工作中,与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名录、2017 全年用电量数据中的工业企业清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检查名录、重污染天气应急名单、重点排污单位名单、“12369”等其他信访举报清单进行比对,对普查基本单位名录覆盖度进行审查。
为保证入户数据质量,鞍山市普查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了基本信息与生产活动水平汇总数据的横向比对和质量核查工作,开展了多轮质量核查,重点开展各类污染源普查数据核查和相关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分析、相关指标合理性分析、数据间逻辑性审查等工作[8-9]。
2.2.4 总结发布
鞍山市普查数据分析报告根据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要求编制,对鞍山市各类污染源的产生量、行业特征物及分布等均进行了讨论分析。
鞍山市多数县(市)区制定出台了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利用)制度,开展了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具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以及购置了专门的档案保管设备。“一企一档”建设情况良好,大多数县(市)区有明确的企业提供材料清单、有现场照片、有定位、有相关交接记录,佐证材料有纸质版和电子版。
针对辽宁省鞍山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收尾工作还在进行),在此做出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为以后类似工作提供借鉴。
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严格遵循“六个统一”。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市各级政府从政治站位的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全面建立普查责任制度,将普查工作责任分解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层层压实,全面落实到人。
二是统一技术规范。全市建立统一的普查技术规范制度,所有技术问题均以市普查办专家团队答案为唯一标准,减轻基层的压力,统一了技术规范,提高了效率。
三是统一档案资料。所有普查对象同时建立纸质和电子两套普查档案,做到数据填报有据可循,审核数据不用重复入户,在确保数据质量的同时,减少了重复劳动。
四是统一工作机构。各方普查人员完全融合成一个普查整体、一个团队,步调一致,各自发挥自身的协调、管理、环评等优势并互补,全面保障了普查工作部署和技术规范的贯彻到位。
五是统一督导。督导实施全覆盖,不仅督导县市区普查办,同时也督导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督导到乡镇政府,市普查办直接深入一线,节假日不休,与全体普查人员一样,直接面对面地督导到具体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六是统一进度。通过召开全市阶段工作会议和深入普查第一线,全面了解各县(市)区普查工作具体情况,及时发现普查各个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达全市普查通报给县(市)区政府,发挥和调动县(市)区基层政府和普查办的职能和干劲,促进和加快各地区普查工作的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全市的普查工作。
市普查办及时开展普查入户的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普查办的工作进度,要求各县(市)区按时报送各类工作进度表。检查范围由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全覆盖,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入户调查、检查并指导填报。市普查办随机选取1~2 个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检查普查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为更全面地领会和掌握具体的普查现场操作、数据填报方法、普查技术规范、普查对象档案建立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规程,辽宁省各市污普办抛弃以往各自为战、孤军奋战的陈旧思维,由沈阳、鞍山、营口3 城市提出倡议,2019 年1 月在鞍山市召开辽宁省中部7 城市普查办主任交流研讨第1 届会议,推举沈阳为会长城市、鞍山为秘书长城市,每个月轮流在7 城市召开交流研讨会议,自2019 年2 月开始到8月已经召开了沈阳、抚顺、本溪、辽阳、铁岭、营口6届会议。每次会议均在国家和省普查办统一规范和要求下,从技术和工作的角度提出与普查当期重点相一致的7 城市自身的“议题”,充分发挥7 城市的各自特点与长处,遵循互惠互利、共商共赢、互相促进、争先创优的合作理念,产生了“7 合1 大于7”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