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现状研究

2020-07-09 14:12胡剑锋孟欢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20年5期
关键词:交易市场能源消耗消耗量

胡剑锋 孟欢

(1.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文法学院,福建福州 350300;2. 渤海大学经济学院,辽宁锦州 121000)

1 引言

目前,我国在碳排放总量控制方面,实现2035年减排目标的政策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环境保护手段下普遍使用的强制命令控制减排;第二类是通过市场干预手段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第三类是基于价格控制下的碳税政策。由于强制命令控制下的碳减排方式和基础设施匹配欠缺导致市民普遍不满,取得的减排效果并不可观,且碳税政策尚未正式出台;而基于总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存在市场开拓、激励效果、高效控制减排、促进经济收入等多方面的潜在优势,成为我国碳减排的主要途径。

辽宁省2018 年全年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约为1.3 亿t 标准煤,比上年增长6.5%,能源消耗位于全国前列。辽宁省作为全国能源消耗大省,碳减排压力巨大,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起步较晚,缺乏相关规章制度的保障,碳交易市场有待改善[1]。

2 辽宁省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发展现状分析

2.1 辽宁省经济发展现状

辽宁省位于辽东半岛,属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一部分,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其第二产业占比较大。但是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产业之间的分布更为合理,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见表1。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2014 年的7.98%,50.24%和41.77%优化并调整为8.03%,39.6%和52.37%。第二产业比重明显下降,第三产业比重明显上升,产业结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但第二产业比重仍然较大,重工业依然是辽宁省的核心工业,能源消耗量大,碳排放规模巨大,碳减排压力较大。

表1 辽宁省2014—2018 年地区生产总值统计

2.2 辽宁省能源消耗结构

碳排放和能源消耗是密切关联的,能源消耗越大,碳排放量越大。辽宁省的能源消耗量一直居于全国能源消耗的前列[2]。如图1(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所示,辽宁省2013—2016 年能源消耗总量虽呈下降趋势,但由于总量较大,节能减排情况体现不明显。图1 中选取的煤炭、焦炭、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气以及电力这7 种能源的消耗量对碳排放量的衡量具有重要的影响。根据图1 中数据可以看出,煤炭、原油在辽宁省的能源消耗结构中所占比重较大,这也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

图1 2013—2016 年辽宁省主要能源消耗量

2013—2016 年辽宁省的煤炭、焦炭的消耗量逐渐下降,原油、汽油、柴油的消耗量呈上升趋势,见表2。其中煤炭和焦炭在消耗过程中碳排放量较高。表2 中数据可以反映出,虽然辽宁省能源结构呈多元化,但煤炭消耗量占比较大,对煤炭的依赖较强,碳排放量难以大幅缩减。辽宁省作为能源消耗大省,碳减排任务艰巨,只有进一步优化产能,寻找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从根本上转变能源结构,才能完成碳减排任务。由于市场的趋利性因素,只有通过制度倒逼企业通过市场行为突破瓶颈,才可能实现碳减排和经济发展双丰收。因此,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十分必要。

表2 辽宁省2013—2016 年能源消耗量

2.3 辽宁省二氧化碳排放量现状

工业气体的排放包括多种类型,但二氧化碳占有绝对性的比值。因此,本文仅选取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指标作为观测对象[3],见图2(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从图2 中可以看出,2014 年辽宁省二氧化碳排放量994 597.40 t,此后的3 年呈下降趋势,到2017 年,辽宁省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89 709.74 t。二氧化碳排放量逐渐下降的数据表明,近几年来,辽宁省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控制上已经取得不少成果。但是,由于观测年份正值产能结构调整和“三去一降”,并非碳排放权交易发挥了杠杆作用。

图2 2014—2017 年辽宁省二氧化碳排放量

3 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优势分析

3.1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潜力巨大

辽宁省作为中国重要的东北老工业基地,能源消耗量较大,碳减排任务较重,与之相伴随的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机会较大。在全国的碳减排工作中,按减排项目数量,辽宁省居全国第10 位,按年减排量,辽宁省位居全国第6 位[4]。可见,辽宁省碳排放量巨大,碳减排市场潜力巨大。

3.2 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基础良好

辽宁省有着较好的碳排放权交易基础,在2010年至2011 年间,就成立了3 家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分别为大连环境交易所、营口国际环境能源交易所和辽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其中涵盖碳排放交易领域的各种交易方式,同时也包含能源、排污等多方面的交易模式。

3.3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受金融机构重视

调查显示,约有71.59%的银行等金融企业表示愿意参与到有关碳金融服务和碳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中。其中碳交易中介机构是引导金融等社会机构参与到碳交易市场的关键,目前,政府支持实施低碳金融战略规划,辽宁省金融机构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也逐渐开始重视碳交易市场带来的经济利益,碳交易市场越来越受到金融机构的重视[5]。

4 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4.1 缺乏相关碳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

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需要明确可交易的碳排放单位,同时需要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来保证碳交易市场的交易秩序。根据辽宁省碳排放交易中心公开信息,尚无地方立法和规章来规范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和市场建设,可见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导致交易无法顺利地展开与推广。

4.2 碳交易市场的论证体系和监管体系不完善

碳排放交易市场上的统计数据和企业自报的数据有时存在较大的差别,就会导致碳排放交易无法公平进行,只有通过全面详细的统计才能准确地确定初始碳排放总量,这也是建立其他有关碳交易制度的基础与关键。由于认证体系与监管体系的不完善,没有设置专门的碳交易市场认证管理机构,致使初始碳基础数据不准确,这样将会导致整个碳交易市场出现混乱与不公平的现象,由于认证体系与监管体系的不完备,导致许多企业谎报碳排放总量,严重影响碳交易的有效进行[6]。

4.3 缺乏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机制和交易标准

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无一项科学的算法来确定各地碳排放总量、配额分别为多少,没有科学的依据对碳排放权进行定价,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赋予碳排放权准物权属性,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来指导省内交易和跨区域交易,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和评价标准来衡量碳排放权交易是否有助于实现2035 减排目标和生态修复[7]。只有以上这些问题均能解决,碳排放权交易才能真正进入市场。

4.4 碳减排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度不高

碳交易的顺利进行需要碳交易中介服务机构的良好衔接。中介服务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可以包括碳排放交易所和碳排放交易咨询中心等机构,其主要的作用是保证参与者透彻了解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与交易流程,以及保证碳排放交易的真实性和公平性等。据调查了解到,辽宁省现存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度较低,不能良好地连接企业与碳交易市场,导致企业在开展碳减排交易时经常遇到困难,碳排放交易无法顺利进行。

4.5 缺乏奖惩制度,企业积极性低

辽宁省作为重工业地带,可发展碳减排的空间巨大,但是由于奖惩制度的缺失,导致当地各个企业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之中。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虽已建立,但真正的市场交易迟迟不能启动,导致企业忽视碳减排交易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同时,又缺乏相应的奖惩制度进行直接干预和柔性引导,导致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积极性不高。

5 推动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建议

5.1 强化政府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干预

首先,国家层面应强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顶层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设计一套具有科学体系的交易机制,为我国产能结构调整、2035 年减排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层面在设计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时,应特别注意跨区域交易的问题,避免出现碳排放权交易进入二级市场后,部分区域碳排放量加重和环境恶化的现象。

其次,辽宁省的碳排放权交易应符合省情,和辽宁省的发展规划相适应,和国家整体布局相统一,着重于碳排放总量的核算,进行科学配额,将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转型的指挥棒。

最后,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的着眼点应在于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既要通过碳排放权交易成果来治理辽宁的区域环境,改善其生态布局,实现绿色发展;又要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引导企业升级转型,实现多样化发展,强化科技创新的能力,追求人与生态和谐统一。

5.2 逐步确立并完善认证体系和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碳交易认证体系,逐步完善碳交易管理机构,摸索出辽宁省各行业碳排放底数,加强对碳排放的管理和支持。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监管制度,包括许可证发放、交易主体资格审核与交易申报登记等制度,以确保配额分配的高效、公平与透明,对碳排放与交易配额进行准确的评估与宏观调控,保证碳交易市场中各项交易公平顺利地进行[8]。

5.3 完善碳交易定价机制与交易标准

根据企业目前的碳排放情况,通过计算与测算碳排放总量,为企业制定碳排放定额和碳排放定价机制。在确定碳排放总量的前提下,根据辽宁省近年来碳排放量的增长速度,为各行各业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从而解决碳配额的发放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可通过对配额总量的调整以及政府预留的配额来干预碳交易市场价格,完善定价机制与交易标准。

5.4 发挥中介服务机构作用,提高碳交易市场效率

碳交易服务机构是连接各个社会机构与碳交易市场的关键,应充分发挥其中介作用,让各个社会机构了解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规则,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并协助双方达成交易协定。提高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度,确定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碳排放总量,为企业碳排放基准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引领更多企业正确地参与碳排放交易,提高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交易效率。

5.5 建立明确的碳交易奖惩制度,提高企业参与度

为了让企业负起责任,政府应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约束企业减排行为。对没有完成减排目标的企业要求其弥补未完成量,以实现总量控制的目标。超额排放的部分,排放企业可到碳交易市场购买不足的碳排放权,否则将受到处罚,罚款金额将远高于购买碳排放权成本;没有超额排放的企业,将得到政府给予的补贴。以此奖惩制度,激励企业、约束企业的碳排放量,维护碳交易市场持续稳定地发展。

6 结论

随着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建立,辽宁省作为碳排放量大省,发展碳交易市场势在必行,而就目前辽宁省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而言,其尚存在一些问题。目前辽宁省能源消耗量巨大,碳排放规模较大,而辽宁省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运行机制尚未稳定。相关碳交易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仍需进一步规范,认证体系、监管体系、中介服务机构、奖惩机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并完善,建立辽宁省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以此维持辽宁省碳交易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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