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理想与现实差距:书法艺术硕士人才培养与课程设置问题探讨

2020-07-09 07:45罗红胜
大学书法 2020年3期
关键词:书法艺术学分硕士

⊙ 罗红胜

新中国第一届书法硕士研究生培养始于1979年10月,当时的浙江美术学院(现中国美术学院)在陆维钊、沙孟海、诸乐三等先生的主持倡导下招收了朱关田、王冬龄、邱振中、祝遂之、陈振濂五位书法硕士生,他们现在均已成长为国内书法界的栋梁之才。经过40来年的发展,中国书法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了自中小学书法基础教育到本科、硕士、博士的专业化、系统化的培养模式,目前全国招收书法硕士研究生的院校已经遍及各大专业美院与综合性高校。

书法硕士研究生培养现有学术硕士与艺术硕士两种类型。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的培养始于2005年,是教育部为了解决艺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存在的培养规格单一、培养类型以学术型为主,没有很好地体现艺术的特点和艺术人才成长规律,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需求等问题而专门设置的。教育部借鉴国外高层次艺术专门人才培养的经验,由国务院学位办颁发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并在〔2005〕9号文件《关于下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做出了明确的界定。《通知》指出:“艺术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1]

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育突出专业实践特点,注重创作表演技能的训练,同时兼顾艺术理论及内在素质的提升,与艺术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有一定的区别,侧重点不同,其教学成果强调作品创作与表演实践,学位论文主要是对作品创作与表演实践的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旨在培养艺术创作、表演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从教育部文件可知,书法艺术硕士(MFA)应该以高层次的书法创作研究人才为培养目标。

一、书法艺术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理想

陈振濂先生对高校书法教育一直非常关注,其曾对书法专业本科、硕士、博士的教学做过规范化和体系化的思考,他在《从书法本科教学到书法研究生教学——关于大学博士、硕士教学的基本定位》一文中指出,在书法硕士研究生教学阶段,是以学科意识、课题意识、专业意识为主导的研究能力的培养,应使实践与理论作为科目分开。他说:“书法硕士在教学侧重方面强调研究而不仅仅是掌握特征,强调对某一课题的深度思考与开掘,对课题所涉及核心资料、关联资料、背景资料的收集、归纳、分析的能力的培养,有能力解答既有课题的难点;在学科定位上要确立学科意识并与其他艺术作比较,形成课题意识、专攻意识、对母学科与子学科关系准确把握,学术观点要有序确立,实践与理论分方向专攻;在学术高度上,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研究应有专业风范与正规训练的方法运用,达到国家级展出与发表水平。”[2]由此推知,书法艺术硕士的培养目标既然是侧重于实践,那么其学术高度应是“国家级展出与发表水平”,这是一个比较高的专业目标。具体而言,书法艺术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理想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具有较强的专业书写与创作能力

书法艺术硕士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书法艺术专门人才为目标,学生在毕业时应具有高水平的书法艺术创作技能、较高的书法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熟悉各种书体的艺术表现形式,对擅长的书体创作能力应达到国家级的展览水平。书法艺术硕士对书法创作实践的高要求可以追溯到书法研究生第一届招生。1979年,当时在招收第一届书法硕士生时,陆维钊先生在病床上为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制定了专业教学纲要、专业课程表,其中第一届书法硕士研究生教学纲要包括六十条,涉及到书写与训练的内容有“1.书法一般问题;2.刻印一般问题;3.甲骨文、金文问题;5.六书问题;17.书写示范问题;18.写甲骨文、金文问题;19.写小篆问题;20.写隶书问题;21.写楷书问题;22.写行草问题;23.书法的风格韵味问题;29.书法与题画问题;34.一般刻印问题;37.汉印问题”[3]共计十四项,涉及到篆隶行草各书体,涵盖篆刻等问题,对专业技能的要求极高。第一届书法研究生按此方案培养也因而具备了扎实的专业技能和基本功,成为当今书坛的翘楚。之后伴随着全国研究生招生的扩展,招收书法硕士研究生的高校也逐渐增多,但因“书法”没有成为独立的一级学科,只能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或美术专业等其他学科之下进行招生,这种招生模式使得书法研究生的培养或侧重文化型、学术型,或侧重艺术表现型。因要同时兼顾挂靠专业的学术特征,对书法本体的关注则相对减少,再加上报考学生不少为跨专业申报,书法研究生的书写能力大为减弱。现在书法艺术硕士确定了以学生的专业书写与实践能力为主要目标,是对书法本体的回归。

(二)具有较深的文化底蕴与文字能力

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它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书法与文字紧密结合的特征使得书家不仅要掌握较强的书写技能,而且这种书写技能一定要建立在深厚的传统文化根基之上,因此书法艺术硕士还要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字能力。陆维钊先生在制定第一届书法硕士研究生教学纲要时就曾对传统文化与文字能力等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其内容有“4.文字学问题;5.六书问题;7.书法理论问题;8.《说文解字》问题;9.金石学问题;10.金石书目录问题;11.碑目叙录问题;12.帖目叙录问题;13.书学专著整理问题;49.国学鸟瞰问题;50.中国文学史问题;51.散文问题;52.韵文问题;55.文艺理论问题;57.中国文化史问题”[4]等。可见,自书法硕士招生伊始,陆维钊先生等人对学生掌握中国文化相关理论知识的要求就是很高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教育部明确指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育应突出专业实践特点,注重创作技能等方面的训练,但中国书法毕竟还是跟其他艺术门类不太一样,其本身蕴含的文化内容相对更为丰富,因此我国目前的书法方向艺术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也应建立在学生的文化底蕴与文字能力等的高要求之上,这是学生艺术发展高度的坚实地基。

(三)具有较敏锐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能力

书法艺术硕士的培养不同于普通书法家,作为现代教育体系下的硕士,还必须有敏锐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能力,达到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与学术研究能力。陈振濂先生认为硕博研究生的定位应该超越本科阶段,注重学生专业基础与综合能力方面的教学要求,将重点集中在学习“性质”的转换上,而不是时间“量”的积累上,具体来说就是由宽泛到专精,由基础知识到相对高度的专业知识,由对知识的全面掌握到对知识的深化与运用。教师教学的视角也应该由知识传授型向课题意识型展开。如书法硕士研究生阶段对“笔法”的认识就不再是宽泛的知识与技能的重复叙述,而是以“质”的转换为要求的教学课题,如“1.笔法史的提示;2.笔法现象的展开;3.笔法产生与书法审美自觉的关系;4.笔法产生与古人生活条件、起居环境的变化;5.笔法产生与工具材料的关系;6.笔法与执笔方式;7.古代笔法与今天的推陈出新”[5]。硕士阶段的这种带有课题性质的“笔法”教学设置显然更具有“科研”的痕迹。问题意识与科研能力的训练是书法艺术硕士在专业领域进入深层次研究的学术素养。

二、书法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的现实差距

在现代教学体系中,人才培养目标最终要转变为具体的课程进行实施,课程设置以课程模块与教师模块的方式组合,着力于学生培养,从而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理念。书法艺术硕士的人才培养也要具体落实在书法课程的设置中,不同学校的课程设置体现了不同的人才培养理念。我们通过对部分高校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分类分析,可以发现课程设置的现实状况与人才培养的目标理想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一)书法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的国家要求

我国目前承担书法艺术硕士(MFA)培养的高校较多,目前有的学校是学术硕士与艺术硕士一起招生,有的学校则只招收艺术硕士。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布《关于转发〈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稿)〉的通知 》中规定:“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6]

(二)国内部分高校书法艺术硕士课程设置基本情况

虽然教育部提出了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的基本方案,但每一个学校会根据自身情况在符合教育部基本方案的前提下对课程设置等具体板块安排不同课程内容。我们以下列高校为例进行具体分析。

由表1分析可知,书法艺术硕士的课程设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开设书法艺术硕士的高校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专业类院校、师范类院校、综合类院校。各高校对学生学分要求均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课程设置内容大体均由公共课、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四大板块构成。第二,三大类之间在具体课程科目设置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别。相对而言,专业类院校对于课程当代性体现与课程交叉融合等方面更为关注,以中国艺术研究院为代表;而师范类院校则相对传统,坚持在以实践环节为主体的前提下,对于书法文化较为关注,以首都师范大学为代表;综合类院校则各有侧重。如厦门大学课程设置体系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的设置体系在理路上颇为相似;而中南大学、暨南大学的设置体系与首都师范大学的课程体系则一脉相承。第三,对于实践类课程学分而言,真正落实到具体学分的实践训练课程略显不足。我们对上表中各高校专业必修课程中的实践训练课程进行统计,得出如下数据:中国艺术研究院19学分;暨南大学18学分;南京师范大学16学分;北京师范大学15学分;中南大学、南京艺术学院14学分;中国美术学院12学分。我们按每个学分16课时计算,学分最高的中国艺术研究院其实践训练课程总量也不过304课时。这样的实践课程总量与我们要培养出真正高层次、应用型的艺术专门人才是有一定差距的。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考虑到各种书体包括篆刻等科目教学的复杂性,更有很多学生是跨专业报考的现实情况,这些因素的叠加进一步增加了学生的培养难度。

(三)书法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的现实差距

书法艺术硕士招生迄今已有十多年,作为艺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硕士学位,在国家政策层面的优势与特色十分明显,培养了大量人才。但在培养过程中也存在培养目标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问题,如课程设置、生源质量、教学模式等,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思考与改进。

1.课程设置的专业课时不足

从书法艺术硕士的课程设置要求和国内部分高校书法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的分析可知,对于书法艺术硕士的专业创作要求与课程设置的专业训练课时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书法艺术硕士的专业要求比较高,要达到“国家级展出与发表”的水平。但上述高校的课程设置中开设书法专业技能课最多的高校也只有19学分,304课时,且训练内容涉及各种书体与篆刻,平均下来,每一门课程的课时并不多。因此在书法艺术硕士的培养中,我们不仅要重视课程设置内专业训练的系统化、科学化、学科化,更要在课程体系之外寻找一种合适的方式对学生的培养进行补充性的教学与人才培养实践研究,即书法研究生人才培养的不在场训练。不在场的部分是指学校课程设置之外的、没有在学生的培养方案中显现,但又对学生人才培养具有不可或缺意义的部分。另外,在各校选修课部分的内容涉及到书法文化、篆刻、诗词格律、美学、中国画等各个方面,但是学生的选修课要求学分只有6学分,最多也只能选修到三门课程,作为书法专业的研究生,与其他专业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学生既要有深厚的文、史、哲知识,还要旁及中国画、篆刻、古文字等方面的研究,陆维钊先生对此一方面列出的内容就有十七项之多。这些内容在6个学分即96课时之内也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对课程设置之外的合理补充,即不在场的人才培养,更加凸显出它的丰富性、鲜活性和重要性。

2.学生跨专业报考的较多

书法方向硕士生与其他方向硕士生报考有很大的不同,即跨专业报考的学生较多。杭州师范大学莫

小不教授就曾撰文分析过书法硕士生跨专业报考的情况,他在近几年招收的书法硕士生多属此类,他认为“跨专业考书法硕士研究生并被录取者,专业方面大致不差,但基本功则未必扎实”,“事实上,跨专业书法硕士报考者,对学术型与专业型是缺乏认识的,包括它们各自的理想、专业体系和它们的难度。故而对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要培养其成为高水平书法艺术人才,就尤其须有规范化、体系化的高强度训练,包括理论训练与技法训练”。[7]这种跨专业报考学生较多的情况,给学生专业培养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表1 高校书法艺术硕士的课程设置

3.课程教学的定位不准与创新不够

对于书法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级的教学如何科学地加以区分,准确定位,从而规范教学,一直是高校一线书法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方面,很多学校把书法硕士的课程开设为书法本科的五、六、七年级,没有准确的学术定位与教学策略,导致原本就课程时间不够的专业技能训练大打折扣;另一方面,课程的创新程度不够,不能在有限的课程时间之内对学生产生高效的指导,这同样是书法硕士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通过创新型课程的探索则为解决此问题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但就目前情况看,因为书法硕士招生的扩张,有部分导师是从其他专业转型而来,还有部分导师由聘请的社会书法家担任,他们大多并未接受过专业的书法技能训练,故而能对课程进行准确定位并能进行教学创新设计的并不多。

三、书法艺术硕士人才培养的策略与反思

如前所述,各高校在制定本校书法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时,于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等方面均符合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指委颁发的文件要求,但由于诸多因素,在构建高效优良的学科教育体系和探索具有学校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本人现根据个人教学实践提出如下思考,以就教于各位方家。

(一)加强学科建设,进一步规范书法艺术硕士课程的性质与定位

在完善书法在二级学科层面的建设时,应该从政策层面规范高等书法教育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的学科教学体系,对每一个阶段的教学要求提出纲领性的架构。研究生阶段的培养应该脱离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训练与综合培养,而突出其在专业领域的专攻意识。艺术硕士的培养目标为专业性的高层次应用人才,其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中应该突出其专业创作的各种新课题,在书法创作的本体实践中寻找相应的突破口,进行深入的探索与实践研究。

(二)凝炼专业特色,在共性背景下充分体现个性

就目前各高校所制定的书法艺术硕士课程设置内容来看,除个别高校具有较强的自身特色外,其他大多数高校的专业课程设置内容在实质内涵上是趋同的。这种课程设置的趋同性消解了高校之间书法艺术硕士人才培养的独立性,教学培养的异同只能在教师个体的学术差异中略有体现,这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探讨本校书法艺术硕士课程设置之时,我们应该充分凝炼自身专业特色,制定符合本校专业个性的培养方案。另外在“研究方向”上也要结合专业特色体现各自特点,而不是类似于“书法艺术的创作与理论研究”之类的大而无当的宽泛指向。因此,在书法艺术硕士的培养中,对“创作”的“研究方向”进行学术层面的细分与定位,亦是寻求体现专业特色的重要方面。

(三)建立课程内的“在场”与课程外的“不在场”相结合的技能训练模式

对于书法教学来说,传统的师徒授受的教学模式在当代亦有其积极意义。因其对学生的培养是长期的、持续的过程,老师没有课时的限制,学生也没有结课的限制,师生之间相互了解,同时都处于一种高度的协同之中,因此更能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长期发展。而现在的研究生培养以课程为单位,课程之间虽有延续性,但授课的老师不一样,授课教师在课程结课之后,没有对学生进行长期的关注与持续的指导,因此造成学生专业发展的限制。这两种培养方式各有利弊,为了寻求最佳效果,在书法艺术硕士的培养中,我们期望探索出一条师徒相授与学科培养相结合的道路。

(四)引入社会资源,强化校内外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艺术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培养,要求全面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据笔者了解,有的高校很好地落实了这一规定,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效;而不少高校尚流于形式,并未真正落实。我们认为,校内外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很有必要,它能够很好地形成校内外优势互补的专业氛围,更有利于研究生的培养与发展。这些校外导师都是具有一定知名度、专业能力很强的书家、学者,他们不仅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还有很强的社会教育情怀和责任感。学生在与这些老师的接触中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在长期的交往和学习中,潜移默化地学会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结合形成了优势互补的教学机制,为学生的成长营造了很好的环境和学术氛围。因此,我们不但不能将校内外双导师制这一培养方式流于形式,而且应该加以强化,使其优势得以充分彰显。

综上所述,书法艺术硕士(MFA)人才培养存在着目标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问题。我们应该一方面加强学科建设,进一步规范书法艺术硕士课程的性质与定位;另一方面凝炼专业特色,在共性背景下充分体现高校个性;与此同时把学科系统化教学与传统教育的师徒授受相结合,形成系统化、体系化的书法艺术硕士培养体系。从而,让学生真正成长为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层次书法创作人才。

李婷婷 行书张岱《于园》 渤海大学(研究生)

注释: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学位〔2005〕9号.

[2]陈振濂.从书法本科教学到书法研究生教学——关于大学博士、硕士教学的基本定位(续)[J].中国书法,2003(11):82.

[3]陈一梅.陆维钊书法篆刻硕士研究生教学研究[C]//2016中国南京书法研究生教育论坛文集,2016:244.

[4]陈一梅.陆维钊书法篆刻硕士研究生教学研究[C]//2016中国南京书法研究生教育论坛文集,2016:245.

[5]陈振濂.从书法本科教学到书法研究生教学——关于大学博士、硕士教学的基本定位(续)[J].中国书法,2003(11):79.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布关于转发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稿)的通知[A/OL].(2016-02-26)[2020-02-12].http://www.mfa.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 atid=9&id=129.

[7]莫小不.坚守理想、直面现实——谈跨专业考入的书法硕士研究生之培养策略[C]//2016中国南京书法研究生教育论坛文集,201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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