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妇好”墓主身份矛盾问题及重新鉴定

2020-07-08 09:46王希胤
中国科技纵横 2020年6期
关键词:卜辞金文甲骨文

王希胤

摘 要:本文通过严谨合理的分析,从生理角度分析1976年河南省安阳市小屯村西北发现的商代大墓的墓主人可能并非女性,并通过铭文分析,指出这个墓主人很可能是武丁中兴的重臣傅说;推定傅说本名傅仿,即甫仿,按谥号在历史文献中提及;尝试鉴定了其姓和名的文字其相关意义,指明与生产工具和生产内容的相关性;同时指出“司母辛”或“后母辛”鼎的识读都不正确,应为“司辛人”,同样的问题涉及“司母戊”或“后母戊”鼎的识读,应为“司戊人”;研究还明确了“做”/“司”/“傅”/“甫”/“筑”/“巩”等文字的甲骨文或金文来源。对相关文字的错误理解,大范围误读了商代武丁及其它时期的卜辞,指出应对相关重要人物/事件/文字进行重新鉴定和理解。以生产工具和生产内容为核心对相关卜辞进行理解,对鉴定文字/理解卜辞/厘清历史,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忽略的唯物主义学术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妇好;傅说;卜辞;甲骨文;金文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20)06-0233-04

0背景

1976年,河南省安阳市小屯村西北发现了一座大墓,被考古工作者发掘,是殷墟唯一保存完整的商代王室墓葬。该墓五米多长,约四米宽,七米多深。虽然墓室不大,但保存完好,随葬品极为丰富,共出土青铜器、玉器、宝石器、象牙器等不同质地的文物1928件。其中所出玉器共755件,是商代玉器出土最多、最集中的墓,另有63件石器,47件宝石器。其中上千件是酒器。刻有铭文的青铜器有近200件。有“妇好”铭文的就有上百件,其中的两件大铜钺最为引人注目,一件以龙纹为饰,一件以虎纹为饰,每件重达八九千克,学者据甲骨文判定它们曾是墓主人生前使用过的武器。

墓上建有被甲骨卜辞被识为“母辛宗”的享堂;根据青铜器上的大量铭文,郭沫若辨识为“妇好”二字[1],并根据铭文的记载,认为妇好是商王武丁的妻子,同时是一位杰出的统帅,经常领军征伐开疆拓土,还是一位杰出的女政治家,主持着高宗武丁朝的各种祭祀活动,武丁十分喜爱她,她为武丁多次生育,而其三十三岁之龄去世后,武丁尊其庙号为“辛”。

然而,这样一位杰出的王后/女政治家/将军在后世史书中并无记载,这是极不寻常的。笔者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发现这一商墓的所属应另有其之人;这里通过对相关甲骨文的重新解读,尝试明确这些字的可能本义;同时,对相关人物或事迹进行更加通顺且合乎常理的解释。

1 墓主人身份的生理学矛盾

一个字的解读对墓主人为女性的解读至关重要(图1)。这个字常被解成“娩”或“病”[2,3],在这样的解读的基础上,根据卜辞,墓主人一次次被占卜何时生孩子,几天后生,是吉祥不是吉祥;甚至,还占卜,如果现在不生,那么四十六天后生是不是吉祥;有的还卜五月生还是六月生;而且生育又被与天气联系起来,占卜天气不好时生不生;另外,还常占卜生男生女,认为生女不吉祥,似乎显示出强烈的性别歧视情况。

这些解读是与人类女生生育的生理特点及所解读的商人对待妇女的文化是不符合的。首先,一朝孕育,十月分娩,这个是相当确定的;怀孕一般都是280天左右;这个不是人所能选择的;商人已处文明阶段,对女性生育的特点应已有充分的认识,而且至少知道瓜熟蒂落,怀孕后一定的时间,孩子会自然降生;没有办法占卜是现在生,还是下个月生,或都是四十六天之后选一个甲寅日生;因为这是完全无法选择和控制的。而占卜如果某一天阴天是不是生孩子,也完全不合道理。现代科学研究指出,主要还是由于胎儿发起的;所以如果哪天阴天了,就不生了,改天再生,是不可能的。

占卜要生育小孩的性别,显示出对待女性态度的矛盾性。据以前对相关卜辞的解读,常会占卜是男是女,而生男为吉生女为不吉。这与相关卜辞所认为商人对待女性的文化相违背。据相关研究商代是一个女将军/女大臣多出的朝代[3,4,5];如若如此,那么生育女孩儿就不应被认为是不吉的。实际上,即使在性别歧视多有的时期,生育女孩儿也是“弄瓦之喜”。

相关的生育观具有历史矛盾性。占卜文化在过去的黄历中,有丰富的体现;黄历上经常标出哪天做什么事吉祥,而做另外什么事不吉祥。这些事常有“作梁”“上梁”“开市”等等,都是一些与人类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黄历上所关注的事,没有与生育,与生男生女相关的;而常与人类生产活动相关,只有重要的生产活动,才具有稳定的历史传承性。这说明商人不大可能关注哪天生育,或生男生女的问题;占卜生育没有意义,不让人高兴,且很容易出现与现实矛盾的结果。

在纯粹的字形解读下,在生理意义上,图1所示的甲骨文也无法与生育联系起来。因为女性生育一般双腿支起,应形成一个M形,而不应是一个方形或尖角形。有人把中间的方形或棱形解为胎儿娩出的头,是不符合生理和直观的形象的。

2 文字的重新鉴读

有人把图1中的字解成“病”[6],也是不通的;在同一个时期,已有另外明确的病字。已有反对文章,这里不深论。

所以,这个字与生育毫不相干。那么上面这个字(两个图应是同字异体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认为这是在架屋上梁,也就是把房子的梁框作好然后树起来。其中的手形代表众人合作,架起梁框,而手边的斜线,代表或是木棍以撑起,或是绳索以拉起,上方的矩形(图1左)或尖形(图1右)代表梁框,可能左右的房子有所不同,左为平顶,右为尖顶,而中间的矩形或棱形代表所造梁架的相关构造,以指明在建的是房子,而不会误解为其它意义。有很多文字表示人在屋中,就用了右侧尖形非常一致地表示房屋[7]。

3 墓主人的身份

上面的解读具有相当合理性,使作者對墓主人的身份发生怀疑。让我们重新研读一下大墓青铜器上的铭文。

图2中左侧铭文被辨识为“妇好”二字,也就是左右的两个跪着的人,分别被辨为女人,而上面的扫帚状字形被辨为“彐”,中间的字形被辨为“子”,这样组合一下,就成了妇好。“妇”则被解为贵妇的名号/王妻/王后等,而“好”是名。

但上述解法有明确不通之处,首先很多铭文中,只有一个跪形人,如图2右侧铭文所示,那么上半部分就被认为是“妇”,下半部分为“好”;这并不是很合理的,因为一个贵妇意的字,有时加“女”有时不加,只用一把扫帚表示,并无很好的合理性。另外,两个跪形人并不一定是女人,有的人说是奴隶,有的人说不同性别的都可以;跪形人常在不同情况下出现,比如与出力相关的生产活动相结合,这些活动并不适合女人;所以跪形人未必是女人。另外,中间的字被释为“子”,很可能是不对的;因为“子”常见的刻划方式是两手向上,符合小孩睡觉时两手自然向上放置的情况;而这里的字形,與《说文解字》等解为“方”的生产工具相类,横向曲线部分都是一端向上而另一端向下,因此这里很可能是一种生产工具,那么这里相关的字未必应解为“好”。

如果从生产相关的事物出发,上面的图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解释,似乎是指利用工具一个人或多个人一起做事。

图2右侧铭文中,只有一个跪形人,我认为这个字可解为“傅”,它的三部分“人”,“甫”,“寸”,分别与图中三部分对应(图3),只是三部分的位置/角度/构形有些调整,这个是可以接受的。进一步理解,刀形的工具,可能是一种不大的弯刀或弯刀形工具,或是与现在所称的筑墙工具瓦刀相同功能的刀具,启发今字“方”,只是这里记为“寸”;而“甫”的部分,经过了近180度的翻转,原来似是一束捆缚的草,而“甫”的字形与读音很可能就从这里来,即fu。如果这个理解正确,那么这个墓的主人就指向了武丁的重要辅臣—傅说。

对于这个字理解符合“傅说起于版筑之间”的记载。弯刀形工具,一可以防身,二可以做土坯磊土坯及和泥取泥,与所谓版筑相合甚佳。而缚草则是做屋顶的重要材料。传傅说本无姓,可能取了自己版筑擅长的劳动项目之一,建房筑屋时缚草为束的fu为姓。这里因此明确了“甫”的形音义的本源,而甫则可能是傅的本字,而后来则依据图二写成傅;无论如何,这两个字的形音义都是清晰合理的。

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图中文字常在甲骨文中被写为上下两个字,甫和其它部分,这个形似“仿”,或可读为“方”。那么这个墓主人叫甫(傅)仿(方)吗?这是可能的,但文献中只提到了傅说。

那么到底是不是傅说呢?我们来看图4中左侧铭文,是墓中青铜器的铭文,常释作“司母辛”或“后母辛”;除了跪形人外,这个图左侧的三种工具是可以理解的,一个“辛”,《说文解字》解成类似掘地的锹的工具,而这里很可能指是刻字用的刻刀;而“口”应是指刻字用的骨头,如《说文解字》所说的“骨”的上部;而上面分叉的工具;与《说文解字》中的“匕”相似,是指劈开骨头或砍削龟甲的刀;也就是说,三个部分都是处理骨头惑龟甲并上面刻字的工具。这样一个综合性理解,使字的意义清晰可信。

那么这个字读成什么呢?实际上,其意义的主要功能体现在图4右侧金文的“说”中,这个“说”字保留了左图中主要工具和功能相关的部分(即言部),只是锥形刻刀,下面是刻字的骨头,形义很清楚,加上了“兑”字,给出其音可能确是yue。而左侧形部,有的甲骨文中口中加了一横,也就成了“曰”字;无论左侧还是右侧的字形,都提示这个字读音为yue的高度可能性。所以,上面左图中的甲骨文,可能就是傅说的“说”。如果上面的推理是正确的,那么这个大墓的主人就是傅说,而傅说可能本名傅(甫)仿,而“说”是谥号,而后世文献按谥号称谓他。

进一步说,上面甲骨文中,匕与刻骨构成今字“司”,说明掌管刻字人的重要性,成为后世管理机关的名称。商时,也许“司”字,表示管理刻字和占卜,但武丁时期未必较多地独立使用,到商末或周初,独立使用的例子已多了起来。

以前,鼎的名称,或者上面的右图解成“司母辛”或“后母辛”,一直有争议,现在看来都是不对的;这个图可能是一个字,后来化为金文的“说”,但似乎可以分解为“司辛人”;说明傅说可能掌管刻字的人,即可能是祭祀主管者。这样分析,与甲骨文的记载是相合的;按大量所鉴定的卜辞所说,墓主人曾掌祭祀,收集和整理龟甲等[8]。延伸一点说,同样对“司母戊”或“后母戊”鼎的解读也是不对,相关铭文也可能是一体之字,应是指主管军事的人,或者读为wu合适;如果分开为多字,应是“司戊人”。

墓主人是武丁重臣傅说,也可以从屈原的《离骚》得到佐证,“司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长”。如上所述,这里司辛就应是傅说,也与墓中的铭文吻合,要不又是一个多大的矛盾啊!屈原感叹:傅说得到了重用但并不长久,最终弃用且被剁成肉酱。屈原给出了傅说死亡的原因。而实际上,这一大墓从未被盗,遗留了那么多珍贵器物(含各种骨制品),却独缺主人遗骨,一直是考古的迷,那么屈原所提及的“司辛之菹醢”,给出了明确的解释。

4 前人鉴读错误的原因

把铭文中甲骨文的其中部分字形认做女人[1],是可能误读产生的根本原因。这在甲骨文理解上是最重要的问题所在。这个字形应只是劳作的人,有时执工具做事,有时是不执工具或是在休息。这里可执的工具有“辛”以刻字;缚草以为屋顶;执弯(瓦)刀以取泥。这些生产工具,都不应是贵妇人用的。跪形人解为女人,或曰“母”或构字为“妇”,都未必正确,唐以前中国人很多时候是跪坐的,这并不奇怪;在胸部加上两点,表示女人或母亲,也很自然;而不加两点的则一般就不是女人或母亲。在这样重要的器物上,为了表示万众尊敬的贵妇人,而胸部不加两点而欲表示“母”肯定是不对的;所以这里相关字形未加两点而解成“母”实在是不合适。同样或类似的问题,影响了对很多文字/人物/事件的理解,应全面重新审查。

产生可能误读的另外一原因是对于图5中字的理解。

这几个字大体都是执什么工具做事,第一字可能执绳做拖拽或执工具耘地或除草的事;第二个似执犁或锹做事;第三个可能重物夯地;前两个,其中的人形相同,第三则是现在人字形;第四个换成了“子”,但意思是清楚的。而第一/二/四中的叉形工具,是今字“力”的起源形式,但这里不都解成力,或读为力;把前两个字解成“女力”[2],更是完全错误的。第五字是第三字的异体字。而实际上,第一或二字与第三字或第五字中的工具合并,则应是今文中的“做”,这个字的起源设计强调了犁地耕种和夯地筑屋的重要性。

图6中的字是不执工具的人,或可表示在休息。它既不能轻易解成女,也不能轻易地解成奴隶。上面的那些劳动,有的很重,一般不是女人做的,否则要男人干什么?

5 相关文字的再鉴读

我们来看金文“筑”字的一个写法,见图7中的文字。

先不管这个竹字头,下面部分除一个“工”之外,其余部分与上面的图形中文字很象,下面也有两支手;而其余字形,化为现在的“凡”字形部分,只是有所形变而已;其中“工”字的本字是夯地的石杵,可能就是现在“巩”字的本源;而“巩”与“筑”两个字,因为劳动内容的相关性,字形部分相互借用,而成现在的字形构成;也就是说,“巩”借用了“筑”的“凡”部,而“筑”借用了“巩”的“工”部,而使两个字形变得相似。而竹字头可能因为音的相关性后来讹加的。

6 相关卜辞重新解读举例

图8的卜辞可以重新解读一下,右半辞意:甲申日,贞人与商王占卜傅仿上梁建屋的吉日。商王占卜说:如果在丁日建屋上梁,可以做;如果在庚日造屋上梁,大吉;三旬又一日后的甲寅日,不(宜)做(造屋上梁),只宜静休。左半辞意:甲申日,贞人卜,傅仿不要造屋上梁;三旬又一日后的甲寅日,应不做(造屋上梁),只宜静休。

7结论

本文通过对安阳“妇好”墓主人性别生理学矛盾性的分析,围绕对生产工具和生产内容的理解,重新鉴定了几个重要的甲骨文(甫/傅/说/方/仿/做/筑/巩等)的意义,提出所谓的妇好墓应为武丁重要辅臣傅说的墓,并提出其本名应为傅仿,而谥号为说,即大墓中鼎的铭文“司辛人”,以前被误为“司母辛”或“后母辛”,并明确鉴定了以前解为“娩”的字,实际上应为今文的“筑”字,本义应为造屋上梁。本文也指出这些解读与历名记载的起于版筑之间,曾主管占卜和祭祀的情况相合;而且使相关卜辞的解读清晰合理;同时,提出“司母戊”或“后母戊”鼎的解读也不对,应是“司戊人”。

对相关文字的错误理解,大范围误读了商代武丁及其它时期的历史,应对众多重要人物/事件/卜辞/文字进行重新鉴定和理解。特别对傅说及傅氏家族对商历史和文化的贡献,要重新鉴定和研究。不得不指出,以生产工具和生产内容为核心对相关卜辞进行理解,对鉴定文字/理解卜辞/厘清历史,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忽略的学术方法和途径,也是真正的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和途径。

参考文献

[1] 姚孝遂.殷墟甲骨刻辞类篡[M].北京:中华书局,1989.

[2] 吴孙权.“贞娩卜辞”再探讨[J].厦門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3):129-132+134-135.

[3] 徐义华.甲骨文刻辞诸妇考[C]//殷商文明暨纪念三星堆遗址发现七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4] 具隆会.从殷墟甲骨文谈商王的政治伙伴诸妇[J].中原文化研究,2017(3):111-116.

[5] 齐航福.从殷商甲骨文看商代妇女社会地位[J].中州学刊,2014(12):128-132.

[6] 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7] 常玉芝.商代宗教祭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8] 胡婧.《说文解字》房屋建筑类词形义研究[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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