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干预严重,警惕“数据掺水”抬头

2020-07-06 03:40
文萃报·周二版 2020年25期
关键词:统计数据责任人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近日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反馈了2019年统计督察情况。督察发现,违纪违法干预统计问题在一些地方、部门仍然存在,一些被检查企业统计数据存在不同程度失实,一些地方对于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追究有待加强。记者对此类现象进行了调查。

统计工作遭受严重干扰 在督察发现的问题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方主动干预统计数字,导致数据严重失真。

——微信指令。去年查处的山西省应县严重统计违法案件中,当地经信局违法干预统计工作,县统计局通过微信指令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违反工作职责将统计报表的催报工作交给县经信局承担。记者注意到,在国家统计局近两年通报的案件中,指令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的现象多次出现。“地方政府给企業各种优惠,政府让多报,咱不好意思、也不能拒绝。”山西应县一家因数据造假被国家统计局罚款20万元的工业企业负责人说,面对地方政府的要求,企业其实左右为难。

——开会布置。中部地区一位乡镇干部告诉记者,此前他参加过两个“有意思”的会议。县里先是开会,明确要求各个乡镇完成经济增长指标。随后,县里又开会防范统计数据造假。这位乡镇干部说:“有趣的是,传达上级精神的是同一位副县长。”一名基层统计人员表示,“统计出数字”在具体执行中会遇到来自地方政府的压力。一旦地方政府需要“亮眼”的数据,统计部门很容易被一些强势部门牵着鼻子走。

——层层分解,通报排名。在中部某省内部通报的多起统计违法案件中,个别县区层层分解任务,并对各个乡镇进行考核奖惩,问责排位靠后的乡镇长;个别地市部门甚至印发红头文件,要求县区将按月分解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行业和企业,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记者此前在中部地区一个深度贫困县采访时发现,一个人口不足万人的贫困乡,每年需要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高达1亿元。乡长无奈地说,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有时只能虚报,“实际投资十几万元的设施农业项目,至少要报100多万元”。

对违法案件有地方仍在装睡 2017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规定,统计造假案件“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然而,面对统计违法案件,一些地方却在装睡。仅2019年一年间,国家统计局就曾发出四次通报,累计有23起统计违法案件移交地方后,时隔一年多仍无处理结果。此次统计督察反馈也提到,不少地方在压实压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方面存在偏差,对于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有待加强。

专家认为,数据造假大都是权力滥用和政绩观扭曲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本质也是一种腐败。对于统计造假,必须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并且实现问责常态化,像反贪腐一样反统计造假。

(摘自《瞭望》 2020年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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