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来福
李伟明老师的《侥幸之念不可取》(《杂文月刊》2020年4月上原创版)告诉我们:面对不义之财,千万不能去碰,否则会受牢狱之苦。
我也是一名干部,手中掌握着一点的权力,也经常受到诱惑的侵袭。刚当上干部时,领导让我负责警察餐厅的管理工作。有些人就送钱送物拉拢,让高价购买他们的东西,甚至许诺给回扣。虽然我知道收了这些钱物,会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富裕,会让自己的生活质量提高,但是我更明白一旦事发,不但会开除公职,受牢狱之苦,更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巨大痛苦。
后来我又干了管理仓库的工作,权力更大了,诱惑就更多。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硬拉着请我去吃饭喝酒,硬塞给我钱物,跟我攀兄道弟。我明白他们不是看中我这个人,而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他们是商人,送出了钱物就要换取更大的利益。我父亲生前的一名老战友,就是收受别人的巨额贿赂,被判了有期徒刑十年。这钱拿着烫手。
父亲也是一位领导干部,在单位负责销售工作,小时候亲眼看到一位叔叔拿着一千元钱硬塞给父亲,父亲坚决地拒绝了,并把他轰出家门。那是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父亲一个月工资才50多元,一千元钱是个很大的数目。再说我们家也不富裕,也需要这些钱改善生活。父亲看到我们疑惑,对我们说:“以后你们参加工作,要记住,不是自己的钱千万不要拿。那些钱就是炸弹,拿在手中,随时都会爆炸,把自己和家人炸得粉身碎骨。”我牢牢记住了父亲的话。看到父亲的好友因为受贿而进了监狱,他的父亲经受不了打击,重病去世,妻子也受不了别人的冷眼和他离婚,带着一双儿女而远嫁。他出狱后受不了这样打击,自杀身亡。看到这些,我才明白父亲这句话真正的含义。面对金钱的诱惑,千萬不要相信“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骗人鬼话,要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