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初年,太原府榆次县东双村有一村民赵添和55岁,妻子曹氏36岁,生有两子一女,其中一子赵承锤2岁,女儿赵二姑13岁。
道光三年(1823年)夏,赵添和下地耕种,见赵二姑与弟正熟睡,便将门倒扣而去。同村对门开面店的邻居阎思虎(38岁)知二姑母曹氏不在,又见赵添和下地去了,便将赵家门悄悄打开潜入。二姑正欲惊叫,被他一手掩口,一手按住双手而强奸。
事发后,赵家去县衙告状,谁知知县吕锡龄收受阎思虎贿赂,将二姑的证词驳回。赵二姑申辩无果,气愤难忍,取出随身所带剃刀抹喉倒地,血溅大堂。吕锡龄见酿出人命,竟将赵二姑之死讹诬于帮助侄女申辩的赵添中身上,称赵二姑之叔“杀人灭口”。随即,吕锡龄请太原府知府沈琮行文委托太原县知县章颂椿复验。
章颂椿在填报尸格时改为“宽松”(即通奸)字样,并将二姑年龄“十三岁”改为“十四岁”。因此案涉及人命,于六月初七日移交太原府。知府沈琮在吕锡龄送上礼物后,以通奸结案。赵二姑之母不服,头撞堂柱!
八月旬,赵二姑之母曹氏、父赵添和、叔叔赵添中“一身匍匐”上京呈控。九月二十日,将状子递交于都察院衙门,同时又递交给监察御史梁中靖,此案本不属梁中靖职责范围,但其出于义愤,写折子上奏道光,决心为民女昭雪。
道光接到奏折后,当即传旨将赵二姑一案的全部人证、卷宗提解刑部,责成刑部尚书韩葑亲审此案,终于查明各级官员“贿嘱、徇纵诸弊状”。道光降旨:将山西地方有关官吏及罪犯一一严惩,恶棍阎思虎处以磔刑。榆次知县吕锡龄、太原知县章颂椿、太原知府沈琮等全部革职,发配新疆充当苦役赎罪。山西巡抚邱树棠降职为按察使。
道光还对赵二姑的烈女行状予以旌表,并在榆次王胡驿道上建立牌坊,以使为官者鉴。牌坊上还刻着道光书写的挽联:“髫龄赴义千秋节,劲气感天六月寒。”
皇帝为民女写挽联,这在历朝历代中绝无仅有。既说明道光对赵二姑冤屈的同情,更反映出他對贪官腐吏的痛恨。
(摘自《文史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