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楠
摘 要 在我国财政部门的牵头主导下,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我国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公立医院是事业单位中的组成部分,不仅要贯彻落实新制度,还要实施与公立医院相关的《医院衔接规定》及《医院补充规定》。可以说,新制度的推行使得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有了较大的改变,公立医院必须要逐步更新会计核算体系,为后续的财务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本文以新政府会计制度为依据,研究新制度对公立医院会计核算工作的影响及相应策略。
关键词 政府会计制度 公立医院 会计核算
一、政府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会计核算工作的影响
新《政府会计制度》确定了新的会计核算模式,由单一的核算体系向全面覆盖的双功能核算体系转变,而会计执行标准也逐渐走向统一化。对于公立医院来说,新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储量、负债结构以及成本费用等信息,还能够进一步增强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质量。从政策实施影响来看,新制度对公立医院会计核算工作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会计口径
长期以来,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都是以《医院会计制度》展开的,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而新制度的改革以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作为财务会计的五大要素,其中,净资产类科目是变化较大的部分。除了专用基金科目以外,公立医院需要特别注意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主要由无偿调入或调出资产所产生的净资产变动额、上一会计年度盈余调整金额、再提福利基金后的金额等因素构成。此外,新制度要求公立医院要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收入费用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全面反映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现状[1]。
(二)预算会计口径
新制度对公立医院的预算会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平行记账作为管理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方式开展核算计量工作。其中,预算会计要素可以细化为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这几个方面。目前,预算收入类科目需要公立医院增设债务预算收入项目,以满足预算法将债务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并有效解决当下收支不平衡的问题;同时,预算结余类科目主要包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等内容。要注意的是合理区分专用结余科目和专用基金科目,前者是在预算科目下的结余科目,主要反映收支结余所提取的员工福利基金等;而后者则是指专用基金科目,如:医疗风险基金等。当然,这两项科目中的金额最终还要归集到资金结存科目当中。此外,按照制度要求,公立医院在实行“双基础、双核算”模式的过程中,还需要增加预算会计报表,即预算收入支出表,主要反映公立医院在预算周期内单位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以及预算执行差异等情况;同时,以预算结转结余表为依据,反映公立医院预算周期内资金预算结转结余的变动情况。
(三)核算口径
从收入层面来说,新制度突出了平行记账在公立医院收入确认的时间节点差异中的应用。例如:病人的预缴款项以财务会计口径下,一般是不计入收入确认范畴当中的,会计分录处理也以应收医疗款项为管理科目,实际医疗收入确认以病人检查配药结算阶段为节点;而预算会计口径下,病人的预缴款项是可以直接确认收入的[2]。通过平行记账的方式可以消除收入确认的时间节点差,保证各项数据有效衔接互补。
从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层面来说,在原制度的要求下,公立医院中只有非财政科教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需要计入成本费用范畴中,而财政科教资金所形成的部分则冲减代冲财政项目基金或冲减代冲科教项目基金。新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公立医院要以财务会计口径为基准,一切资产折旧或摊销都需要计入成本费用范畴当中,“待冲基金”科目不再应用于资产类科目之中;同时,在预算会计口径下,公立医院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可以直接做会计分录,在计提折旧时就不用重复进行会计处理。另外,新制度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面也有了新规定,以往公立医院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不需要进行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则需要當月内计提折旧;而新制度则刚好相反,即当月新增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
从基础设计建设会计处理层面来说,新制度要求公立医院取消基建会计单独核算程序,将基建项目作为医院的一项基本业务活动并入项目核算中,不仅简化了会计处理工作,也提升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同时,在医院相关的衔接及补充规定中还对在建工程科目进行了明确,即医院已经支付了部分必要支出费用,但工程正处于在建过程中,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的状态。公立医院所有的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技术改造以及设备更新等建设工程与安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资本性支出范畴中,形成的资产也以固定资产为属性。为了核算方便,医院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增设待摊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基建转出投资、其他项目投资等科目,保证核算信息的完整性。
从长期股权投资层面来说,按照以往的规定,公立医院通常以成本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而该项目的账户余额基本保持不变。只有在追加投资或收回投资时,账面数额才会随之更新。股权持有期间,当被投资单位或项目发放现金股利,则公立医院依据应当享有的股份利润确认收入。而新制度要求公立医院在长期股权持股过程中要以权益法核算作为会计处理手段;同时,医院在取得长期股权以后,账面余额也应当以投资单位的所有权益变化而实时更新。
二、政府会计制度下公立医院优化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策略
(一)依据新制度内容明确会计核算流程
由于新制度在财务会计核算与预算会计核算这两个方面变化较大,因而,公立医院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基于医院现行的资产核算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医疗收费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进行不断完善和优化;同时,在新制度的指引下,公立医院应当结合自身的发展现状规范会计核算内容,进一步健全会计管理工作机制。例如:严格遵循“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的基本要求,对医院会计工作模式应用、会计处理操作流程、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编制形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为后续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3]。
(二)全面清查医院资产内容
在新旧制度衔接之际,公立医院不仅要做好制度方面的衔接和适应,还需要对医院现存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查。按照制度指引对资产进行分类,包括资产性质、资产价值等类别,详细盘点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用途以及使用年限等,既要做好报废的资产价值损益折算工作,还要积极处理因资产问题遗留下来的未销挂账,不断优化公立医院的资产结构,减少负债压力,也能够为新制度的应用提供良好的信息基础。
(三)搭建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
新制度的推行落地必然会对公立医院的财务信息化应用提出更高的要求,因而,公立医院应当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工作,强化与外部软件开发公司之间的联系,积极开发“双功能”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基于新制度要求在当前的会计科目基础上增设其他辅助核算科目,并设置报表自动生成功能,依据相关人员的需要自动生成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此外,公立医院也要打通内部信息传输渠道,将财务管理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以及人事管理系统等模块进行端口对接,加速各项信息的对流效率,在各职能部门的充分配合下,有序开展会计处理工作,也能够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结语
公立医院健全会计核算管理体系,是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要求,也是公立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公立医院要明确新制度内容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并通过制度优化、债务优化以及系统优化等方式,为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满足公立医院与时俱进的发展目标。
(作者单位为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1] 邹玉龙.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与对策[J].财会学习,2019(17).
[2] 李洁.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J].今日财富,2018(20).
[3] 冯敏,徐铭.公立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相关难点问题探讨[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9(8):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