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乐希
摘 要:西方法治理念是西方社会文明的产物,是人类思想的凝结物和经话,更是现代法治思想的集中体现。西方法治理念为当今世界实行法治的国家提供了借鉴方向和理论来源。当今中国正处于全面推进西方法治思想的科学分析,通过对西方法治理念的特征和基础的归纳整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提供新的思想借鉴。
关键词:法治理念;特征;基础
西方法治理念是西方社会文明的产物,是人类思想的凝结物和经话,更是现代法治思想的集中体现。西方法治理念为当今世界实行法治的国家提供了借鉴方向和理论来源。当今中国正处于全面推进西方法治思想的科学分析,通过对西方法治理念的特征和基础的归纳整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提供新的思想借鉴。
一、西方法治理念的特征
1. 西方法治理念强调法律的至高无上,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柏拉图指出,法律是基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来制定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平等的自由人之治”,是相较于“人治”来说的,“人治”就是“主人之治”。洛克认为,既然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的自然权利,并且国家权力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自然权利的实现,既然法律是人民公意的体现,那么掌握政权的人或政府就必须依法治国。富勒也指出,法治社会里的政府不是人们的老爷,而只是法律规则的维护者。执法部门对案件的处理必须遵守一律平等的原则,尤其是执政者要带头守法。
法律至上代表法律的权威性,表现在在国家生活中法律应有至上的权利和最高的尊严,国家机关依法产生并依法行使权力,任何机关、组织、政党、个人都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与法律发生冲突。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了解法律的权利平等,使用法律的权利平等,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公开的;法律法规的公开直接指征了公权力的运作方式,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在透明的法治制度下就容易获得保障和救济。
2. 西方法治理念倡导权力制衡
西方的分权制衡理论可以追溯波利比阿。波利比阿认为,罗马的混合政体让执政官、元老院和民众的权力既互相钳制,又互相支持与合作,从而实现了相互间的制约与均衡,不使任何一种力量过于强大。英国的启蒙思想家洛克认为,人们参加政治生活就是为了保障生命、自由和财产权,而为了保障这个目的实现,应该防止执法者或执政者滥用权力,国家权力应该进行分立。因此,洛克认为法治的核心就是要反对个人专制独裁,而为了达到此目的,就需要使国家的权力形成一个能相互牵制、相互制衡的状态,并将国家政治权力进一步划分,总共分成三类权力。这三类权力分别是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而其中的立法权、执行权是其最为强调的关键。后来,孟德斯鸠在洛克的分权制衡思想上继承并且发展,进而提出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权制衡理论。
法律的规范作用在于指引人们的行为。因为此,在法治状态下,法律不应该频繁变动、朝令夕改,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所以,将立法权独立出来,有利于保证法律不会因为统治者的一时喜好而发生频繁的变动。同时,立法机构应使用清晰明了的语言来表达法律的内容,便于人们理解和掌握,保持法律的严肃和统一。其次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应该做到司法公正。法院的审判权独立意味着审判权只能由法院专门行使,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无权裁判法律案件;法院不得非法干预下级法院的审理,新闻媒体不得滥用社会舆论对尚未审理或裁判的案子发表倾向性意见。
3. 西方法治理念法治即实现正义与自由
在西方社会,最初只有“正义”的概念。虽然不同时期正义的具体内容总是不同,但正义在不同时期从宏观上来看确实总是西方法治文化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柏拉图将正义作为评价法律的准则,他说: “不是根据全国的利益而只是根据部分人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在古罗马时期,西塞罗认为正义应该拥有使所有人得到他们应有事物的可能,并且平等和承认他人要求也是正义应该具有的意义。法治中具体体现正义的是诉讼应当易行,即要求法院的诉讼资源应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向所有社会成员平等开放,同时诉讼需要保证效率,保证正义的实现。
霍布斯是最早论述法律与自由关系问题的一个思想家,并认为真正的自由是离不开法律的。他说: “约束人民并非立法的最终目的,而是对人们行为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维护,确保其不会因自身鲁莽、草率的行为而伤及。如同篱笆的作用一样,在路边设置篱笆并不是对行人加以阻碍,而是引导行人朝着正确、安全的方向前进。” 法律的存在是人们不受其他人的限制和暴力,同时约束自己,是自己享受自由。
二、西方法治理念的基础
1. 法治的经济基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
在中世纪末期,商品经济由于西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进一步向资本主义发展,手工
业与农业相分离,从事商业和工业活动的人便往人流量大的地方迁移,而繁华的工商业也必定会吸引更多的人到此,最后形成一个新的城市。商品生产越是发达,人们越是相互依赖,商品交换规模越大、频率越高,需要的法律规则的数量就越多、覆盖面越广。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对法律规则的需要空前程度,人们的交往空前频繁,相互依赖从而推动了资本主义民法、商法的形成与发展,实现了经济领域的法治。同时,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导致了政治与经济的分离,这就需要一定的机制使得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人们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于是社会的政治领域实现了法治。
2. 法治的政治基础:民主政治
西方的法治理念最早形成是在古希腊城邦政治逐渐形成的过程中,是在族和平民的不断斗争和相互的妥协中渐渐成长起来的。经过多次变革,到伯里克利时期,雅典民主政治达到顶峰。由于中世纪后期社会富有的独特性,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和互动发展这时候成为法治产生的历史根源。而“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和互动发展”是近代西方法治产生的历史社会根源,以英国为例,在 17 世纪立宪斗争中,国会和普通律师们取得胜利,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最终代表着国会的至高无上。 法治国家在国家制度上的表现是采取民主政治遵循预定的程序,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容许保留少数意见。民主政治中政治主体必须按照法律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政治,才能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3. 法治的文化基礎:理性文化
14世纪,在意大利兴起了一场追求个性解放的文艺复兴运动并且影响深远,随后扩展至西欧各国,这场运动秉持人文精神,弘扬人的个性解放,反对神学思想,提倡维护个人和意志的自由,要求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要求全面实现人的解放和个人的发展,反对封建专制主义以及宗教的禁欲主义。 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是影响深远的又一次思想解放运动,人们开始追逐理性的光环,追求真正的自由、博爱、民主、科学。法治需要科学精神,有了科学精神才明白正视事实,把握客观规律,认识法律的优点和不足,理性地运用法律的功能机制,强化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意识。
参考文献:
[1]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M].张智仁,何勤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2]齐茗.西方法治理念的发展及其基础[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3):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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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革文 . 近代西方法治的人文基础[J].江西社会科学,2007(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