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青霞
关键词:地方審计机关 政府投资项目 跟踪审计 问题 对策
以往政府投资项目在工程结算完成才开展审计工作,这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需求,因此进行跟踪审计成为地方审计机关对投资项目审计的主要工作。实施跟踪审计,可以控制工程造价,使其资金的使用更加合理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促进项目管理水平提升,避免资源的浪费,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及方法对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工程预算与招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完工决算等各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连续审计监督,发现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予以整改,从而达到规范建设程序,控制项目投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目的。其特点包含:
其一,跟踪审计是动态审计,根据工程项目的实施程序,建设工程包括前期决策(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工程质量、材料价格、工程变更及隐蔽工程施工)和项目验收及决算阶段。跟踪审计也应该在项目决策阶段就予以介入,通过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材料价格、工程质量、变更签证及隐蔽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全过程跟踪监督,规范项目前期决策,工程施工和预、决算管理,建立审计预警模式。
其二,通过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项目各阶段存在的不足,予以查漏补缺,从源头上制止损失浪费和项目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及资料不规范、不合法问题。
建设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时,项目投资风险较高。通过跟踪审计的监督,违规行为将无所遁形,便于及时整改,从源头上抑制各类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控制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规范项目管理。
其三,跟踪审计贯穿项目的全过程,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跟进相关工作的审计监督,是项目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有效震慑项目中的各方单位如施工、建设、监理和投资等单位,为项目建设参与单位的相关行为制定标准,不仅能提升审计在项目投资中的地位,还能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及时制止腐败。
地方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有利于地方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建成高质量的政府投资项目有积极推动作用。但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中存在很多难题尚未解决。
(一)跟踪审计缺乏统一的准则、规定
我国目前没有针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法律法规,地方审计机关在进行跟踪审计时缺乏保障机制,跟踪审计工作实施中没有与实际情况相对应的操作规范,造成跟踪审计的实施无法可依的局面。此外,投资项目各相关部门具体管理本部门的业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划分不清、协作迟缓、管控不力等问题,极大阻碍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跟踪审计监督的顺利开展。
(二)监督权的界定不够清晰
在跟踪审计实施过程中,存在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都属于审计跟踪监督的范围,弱化了项目的立项审批、图纸设计及预算和招投标及建设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具体管理部门要求跟踪审计人员及项目相关审批部门参加相关工程会议,并提出意见建议,致使项目监督者参与了管理层的工作。
(三)审计力量与人员素质能力限制
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繁多复杂,一线审计人员占比约为80%,在承担地方的所有预算执行及各类专项审计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审计人员面对繁重的审计任务难以保证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另外,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需要审计人员拥有与投资项目相关的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而地方审计单位缺少适应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人员,审计力量的不足也影响了跟踪审计的效果。
(一)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
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需要有相应法律法规的保障。跟踪审计工作想要顺利开展,要通过法律法规对跟踪审计实施的程序方法制定相应的规定和实施办法,主要表现为:在法律法规方面,国家应在法律上对地方审计机关开展跟踪审计工作的权利范围做明确的规定,即规定其处理处罚权限,这样可以填补国家法律对跟踪审计权限认定的缺失;地方政府在遵循国家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地方跟踪审计需要的指导意见,同时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以达到跟踪审计的审计效果显现、质量提升、审计风险减低和审计行为规范等目的。
(二)合理界定审计监督权
跟踪审计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所有的跟踪审计工作,对自身的定位要有清晰的认知。跟踪审计人员要明确自身的监督身份,不参与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使用自己的审计监督权利,把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各个项目参与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保证项目的建设不受干扰。要做到审计监督权的合理界定,需要跟踪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明确自身岗位定位及职责,做好监督者的工作,合理履行审计监督权利,更好地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质量。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与审计力量
针对地方审计机关跟踪审计人力匮乏的问题,地方审计机关可以借助外部审计力量进行跟踪审计,并对其工作结果予以监督管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降低审计风险,减轻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跟踪审计的成效。同时,对外部力量进行监督,避免出现问题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另外,地方审计机关要定期对与跟踪审计相关的内容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项目审计知识储备和相关技能,促使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中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最后,聘请各个领域的专家,听取专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意见建议,对提升跟踪审计的效果也有积极作用。
总而言之,地方审计机关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并非一蹴而就,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跟踪审计的开展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审计监督权的界定不明确,审计力量不足等。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探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改善地方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跟踪审计在实际工作中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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