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高校而言,暂付款是学校财务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明确规定单位在年末结账前,应对暂付款进行全面清理,并对于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暂付款进行预算会计处理,确认相关预算支出。因此,对高校暂付款管理工作的重视度应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本文尝试从多角度分析高校暂付款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保障高校暂付款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校 暂付款 新会计制度
一、背景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高校的资金流量逐渐增加,经济业务愈加复杂,传统的核算基础和报表体系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为全面贯彻以及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和“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重大改革举措,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应运而生,并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在2019年7月16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19〕13号)中,对单位年末暂付款的会计处理做了明确指示:对于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暂付款项,单位在支付款项时可不做预算会计处理,待结算或报销时,按照结算或报销的金额,借记相关预算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但是,在年末结账前,单位应当对暂付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对于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暂付款项中尚未结算或报销的部分,按照暂付的金额,借记相关预算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确保预算会计信息能够完整反映本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二、高校暂付款管理的主要难点
(一)暂付款管理制度过于老旧
部分高校的暂付款管理制度时间久远,过于老旧,并未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更新完善,缺乏适时性、可操作性,无法应对新会计制度下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导致在对暂付款项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财务人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法严格把关。
(二)暂付款管理制度执行力度有待提高
虽然有些高校已经制定了符合自身情况的暂付款管理办法,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会出现难以有效执行和实施的情况,最终导致结果差强人意。即使一些高校明文规定了相关的经济责任及追究处罚措施,但经常是将追究处罚停留在纸面而未实际执行。这些情况都阻碍了暂付款的清理,使暂付款管理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借款人意识淡漠 ,重视程度不够
术业有专攻,高校的教职工大多以搞教学或科研为主,缺乏相应的财务知识,对暂付款的性质认识的不够清晰,缺乏权益观念和时间意识,往往只关注资金的借出环节,忽视借款的冲账环节,没有意识到借款行为的经济责任,没有形成自觉及时报销结账的氛围,加大了学校暂付款管理工作的难度。
三、高校暂付款管理难点的改进建议
(一)加强暂付款管理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以及适时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是提高暂付款管理水平的保障和前提。随着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针对暂付款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高校应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制定并不断更新切实可行的暂付款管理制度,使会计人员在办理暂付款业务审核、催款和清理时有章可循,有则可依。
(二)提高暂付款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
规章制度只有得到有效的执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制定、更新好暂付款管理制度之后,学校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认真贯彻、严格执行该制度,不要让制度沦为一纸空文。对长期借款而不核销者,一抓到底、毫不手软,切实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形成暂付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普及暂付款管理的重要性
鉴于借款人意识淡漠,高校应加强暂付款业务知识宣传,使全校师生了解暂付款的作用和管理,了解暂付款项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大家对暂付款管理的认识。财务部门可以在全校范围内,对暂付款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宣讲,让全体教职工全面了解具体管理中的各项条例,了解及时清欠对学校财务管理乃至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达到人人自觉及时核销暂付款的目的。
(四)对借款笔数进行控制
对借款人,财务人员应遵循“一事一借,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在审核借款单时,首先要审核该借款人是否有未处理的暂付款。如果有,则不予借款。对于差旅费借支,应严格遵循此原则,凡是有差旅费没有清理的,不予再借差旅费。对于设备、材料 、测试等暂付款,应检查购买合同,视具体情况,由领导审批后方可再借。此外,为防止教职工找人替自己借款,导致个人实质借款多笔的情况发生,财务人员还应对每个项目的借款笔数进行系统的控制,讓每个项目的借款都不能超过限定的笔数。
(五)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
公务卡即信用卡,实行“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操作方式,透明度高,其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高校应大力推行公务卡支付,对于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不予借款,而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缩减暂付款的范围,从源头上减少借款的发生,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
(六)及时清理暂付款,减少年末结账前的压力
由于暂付款业务是一项发生较多、结算繁杂、群众性又强的日常性工作,做起来工作难度和强度都比较高,因此,高校财务部门应设专人进行暂付款的催报,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管理借款后的清理工作,定期联系借款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催促将其尚未结算或报销的暂付款及时的到财务进行结算或报销。另外,应定期将未核销暂付款情况汇总后通报至各学院、各部门,以促进学校各级、各单位协助财务部门有效处理相关问题。
总之,高等学校应逐步完善制度建设,有力执行有关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降低暂付款风险,保障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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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洁 (1991-),女,上海人,汉族,现职称:初级会计师,学历:本科,从事预算辅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