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30)
企业高管选聘过程中,高管阅历有时比高管简历更为重要。丰富的职业经历为高管提供广阔的管理视野、多元化的思维结构、重要的社会资源和过人的胆识[1],也对高管性格塑造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企业来说,具备丰富工作经历和知识储备背景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本[2]。因此,高管的职业背景特征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不仅得到了高管选聘者的关注,也引发了学术界的研究兴趣,部分学者对高管的海外工作背景、学术研究背景、军人背景、法律工作背景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但本文观察发现有关高管审计背景与公司治理的研究领域却鲜有人涉及。
在实际工作中,审计师通常审计多家公司,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累计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财务、审计领域专长,但晋升渠道却较为狭窄,部分审计师会选择积累一定的经验后 “跳槽”至企业担任管理层职务。企业的用人需求与审计师职业规划发展的契合促使这一现象成为一种行业趋势。已有研究证实,在深交所的上市公司中有审计背景的独立董事人数持续攀升[3],A股上市公司中具有审计背景的财务负责人数量也在快速增加[4]。高管梯队理论指出,高管的过往工作经历会对高管价值观的形成、对待风险的态度、决策过程和团队组织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企业战略选择和企业绩效[5]。因此,高管审计背景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研究领域,其可以成为影响企业决策行为的重要因素。
在企业经济行为中,决策行为的实施需要信息的支持。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企业信息供给和需求主体同步快速增加[6],然而长期以来大量研究表明,由于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管理层出于私利、企业融资需要等因素导致管理层信息披露动机不足、披露数量和质量都较低(具体表现为故意虚假陈述、遗漏重要信息、滞后披露信息等)[7]。2016~2018年3年间我国涉及信息披露违规案件共170起,被罚涉事高管超过1200人次,可见高管决策行为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息息相关。国内外目前关于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1)企业内部的治理能力、高管特征的影响;(2)法律法规、外部监督、媒体报道、宏观政策的约束。从高管特征角度来看,目前大多数研究主要基于高管的性别、年龄、教育背景等内在特征进行,而缺乏对高管职业特征的必要关注,更鲜有人提及高管职责及实践中 “审计背景高管崛起”现象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
因此,本文以高管梯队理论和舞弊三角理论作为理论基础,研究高管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并将高管划分为决策型高管和监督型高管,考察不同角色高管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差异。
本文的边际贡献包括:(1)从高管职业背景特征这一视角出发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研究,拓展了企业信息披露的研究视野,是对相关研究的有益补充,为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参考;(2)从高管角色角度研究其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对高管审计背景经济后果理论进行了进一步完善;(3)既有研究集中于高管背景特征对会计信息编制质量影响的研究,忽略了其对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研究。本文丰富了高管审计背景对其决策行为影响的研究内容;(4)在计量方法的选择上,采用PSM倾向匹配得分减少估计结果的有偏性,克服了内生性问题带来的结果偏差。
既有研究早已充分肯定了高管人员对公司治理的深远影响。 Krishna等 (2003)[9]指出, 高管主要通过信息披露向投资者提供企业绩效或公司治理情况的说明,并会考虑当时情境权衡是否向外部披露更多的或真实的信息。这表明高管的决策行为与企业信息披露之间存在某种影响和联系。目前已有研究从高管的个人特征和职业特征视角研究其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如吴雅琴和王梅 (2018)[10]从高管个人的特征角度出发,发现高管团队的受教育水平和任期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呈显著正相关,性别和年龄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显著相关性。蒋尧明和赖妍 (2019)[11]发现,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高管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作用更强。罗蓉曦和陈超 (2019)[12]发现,具有研发背景的高管可能对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公司的研发支出有显著正向影响。
此外,高管审计背景也是高管特质的重要表现之一,然而却鲜有文献研究其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联系。本文认为,就高管而言,是否具有审计经历也是影响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因素。其主要影响机理如下:
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拥有更强的专业能力与沟通经验,能够更有效地传递信息,改善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节奏快、压力大,审计师的各方面能力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得到锻炼。张俊民和胡国强 (2013)[13]发现,与不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相比,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具备更强的专业谈判能力和沟通经验优势。蔡春等(2015)[14]提出,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拥有更为丰富的财务专业知识、职业判断能力和实务经验,能够严格按照准则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已有学者发现谈判能力和沟通能力与公司治理的密切联系, Boorom 等 (1998)[15]和唐学华等 (2015)[16]提出,由于高管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谈判能力,能够更有效传递信息。高管沟通能力有助于加深与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有效沟通,增强投资者对披露信息的理解,也是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关键。
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持有的审慎思维和谨慎态度以及对未来职业前景的声誉约束有助于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 Hambrick和Mason (1984)[5]提出,决策者对事物的判断力、对信息的理解、收集、筛选、处理受个人认知基础和职业背景影响。这表明,工作经历对高管性格塑造的影响具有稳定性和长久性,短期内不会轻易改变。Helliar等 (1996)[17]和 Hoitash 等 (2016)[18]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观点,发现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相对更加厌恶风险,作出的投资决策也相对更加保守,会规避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李雪松等(2019)[19]提出,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长期养成的习惯和职业素养会促使高管对不属实的信息披露更加敏感,能够警惕不实信息披露带来的潜在风险。因此,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可能会更为谨慎的披露企业信息,减少差错。另外,除长期养成的职业习惯和潜移默化的性格渗透外,高管对未来职业生涯声誉的看重也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产生约束效应。 Hennes等 (2008)[20]发现, 企业由于违规被处罚后,涉事高管很有可能被辞退。同时其在业内的声誉也会受到严重影响。Klassen等(2016)[21]也指出,高管非常看重其自身声誉,因为若被监管部门处罚很可能会断送未来的职业生涯。
然而尽管如此,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是否能利用自身专业特长、沟通能力或出于声誉约束和谨慎性格约束提升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在较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所处的证券发展环境。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二权分离及信息不对称制度催化了委托代理问题的出现,上市公司在制定高管薪酬时会着重考虑高管当年为公司实现的经济效益[22]。作为 “理性经济人”,有审计背景的高管有动机利用内部信息优势,披露利己的不实信息[14]。此外,有审计背景的高管由于熟知事务所的审计流程和审计方法,具备较强的反审计能力[24],具备规避审计师审查的业务能力。在拥有一定 “动机”和充分 “能力”的前提下,高管可能会采取激进的策略,粉饰报表,提供虚假的企业信息,进而损害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此外,我国目前的信息披露监管还不够成熟。即使存在极为重大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企业在金额上的惩罚阀值仅为60万元。这为高管违规提供了机会。基于以上分析,在此提出竞争性假设:
H1a:高管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具有显著正面影响。
H1b:高管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具有显著负面影响。
本文借鉴张俊民和胡国强[13]的研究,按照高管角色对高管进行分类,可划分为监督型高管 (独立董事、监事)、决策型高管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本文认为与决策型高管相比,监督型高管审计背景更容易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产生负面影响,理由如下:
从监督型高管的权力来源来看,深交所统计发现,三成上市公司监督型高管的选拔、任命、薪酬都由大股东决定,这使得监督型高管的独立性就难以得到根本保证。从监督型高管的法律风险来看,监督型高管的法律风险极低。通过证监会披露的上市公司行政处罚官方数据,监督型高管一般承担较少的罚款和口头警告。上市公司的行政处罚制度对监督型高管的违规行为难以作出限制。从监督型高管受聘动机来看,上市公司聘用具有审计背景的监督型高管很可能是为了利用其 “反审计”能力规避审计风险。此外,从监督型高管的职能来看,监督型高管中独立董事和监事被赋予了一项特别权利,即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监督型高管有可能会推荐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并采用更加隐蔽的方式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从决策型高管的动机和能力来看,具有审计背景的决策型高管具备违规的前提。(1)现代企业制度下二权分离和信息不对称制度导致公司高管权利过大,有审计背景的决策型高管有能力利用自己在会计师事务所累积的经验和获取上市公司内部信息的优势,规避审计师审查,损害企业信息披露质量;(2)由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企业经营绩效挂钩,高管可能会在利益诱惑下粉饰对外披露的企业信息,进而损害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然而,决策型高管的违规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监管的限制。因为决策型高管一般是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对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有直接责任。当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时,决策型高管一般会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更有甚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形下,决策型高管可能会采取保守的公司治理策略,及时、完整的披露企业信息。此外,声誉也是约束决策型高管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社交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上市公司决策型高管的曝光程度越来越高。决策型高管声誉与其职业发展前景和财富状况息息相关。不论是在西方还是在我国,若上市公司出现财务丑闻并存在高管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高管很可能会断送其职业生涯。因此,具有审计背景的决策型高管除非面临企业严重困境,否则难以利用自己的审计经验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舞弊三角理论,舞弊动机的发生必须同时具备机会、压力、自我合理化3个条件。综上分析,监督型高管的职能赋予其机会,权利来源和受聘动机赋予其压力,极低的法律风险赋予其自我合理化。决策型高管虽然具备实施舞弊行为的机会和压力,但在自我合理化方面存在较高的违规成本。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
H2:与决策型高管相比,监督型高管具有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产生的负面影响更加显著。
考虑到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体积庞大且同行业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有利于横向可比,参考刘玉龙等[26]和王新红等[27]的研究, 选取 2015~2018 年深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并剔除以下公司数据: (1) ST、∗ST、PT公司; (2)数据存在明显缺失或异常值的公司。严格筛选后最终得到858家上市公司,3432个有效观测样本。采用Ordered Logit模型检验高管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并按照高管角色分析其内在联系。涉及的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数据均来自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高管审计背景数据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CCER数据库及企业财务报告并通过手工整理获得。其他控制变量均从国泰安数据库获得。采用的数据分析软件为Stata15。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为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为保证考评数据的可比性和公平性,参考吴雅琴和王梅[10]的研究,采用深圳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标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评价标准是从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行和合法合规6个方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4个层次。按照考评等级A、B、C、D赋值为3,2,1,0。
(2) 解释变量
高管审计背景、决策型高管审计背景、监督型高管审计背景是主要的解释变量。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以往文献对高管的定义方式,采用证监会2005年发布的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对高管范围的界定。其中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并按照高管角色特征对高管进行进一步划分,包括监督型高管 (独立董事、监事)、决策型高管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根据搜集到的高管个人简历,将高管有过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历 (包括目前仍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情形)视为具有审计背景。将高管审计背景、决策型高管审计背景、监督型高管审计背景设定为虚拟变量。若上市公司高管、决策型高管、监督型高管具有审计背景,则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
(3)相关控制变量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是高管背景特征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控制变量的选取上应将高管的个人特征纳入控制范围,借鉴王小平和王雪平 (2019)[28]的做法,从高管特征和企业特征两个角度全面的设置控制变量。在高管特征上选取的控制变量包含高管的性别 (Sex)、年龄 (Age)、教育背景 (Edu)。借鉴吴雅琴和王梅[10]、 夏同水等[29]的研究, 在企业特征上选取的控制变量包含产权性质 (State)企业盈利能力(ROA)、股权集中度 (Top1)、 企业规模 (Size)、高管薪酬 (Salary)、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合一(Dual)、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 (Lev),详细变量定义见表1。
被解释变量是按照企业信息披露质量A、B、C、D 4个等级定义的虚拟变量,且其虚拟变量是3,2,1,0的有序变量,故适宜采用Ordered Logit模型。通过上文分析,根据前文假设1~2构建模型 (1)进行检验。在稳健性检验中,构建模型(2)和模型 (3)对假设进行稳健性检验。
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公司高管团队中具有审计背景人员的均值为0.609,中位数为1,说明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半数以上公司都聘用了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因此这一现象值得我们关注。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大体处于合格水平,但企业总体的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尚需提升。此外,通过对所选指标均值与中位数的分析,发现样本企业的盈利能力 (Roa)、股权集中度 (Top1)、企业规模 (Size)、高管薪酬(Salary)、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 (Dual)、产权性质 (State)分布相对较为均衡。
表1 相关变量定义表
表2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
本文对主要变量进行了Pearson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可以发现高管审计背景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在1%的水平下存在显著相关性,初步验证了假设H1b。决策型高管具有审计背景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在5%的水平下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监督型高管具有审计背景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在1%的水平下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这表明与决策型审计背景高管相比,监督型高管审计背景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负相关关系更加显著。初步验证了假设H2。另外,总体来看,各变量间的相关系数都小于0.5,这说明设定的模型基本排除了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其它控制变量与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性与其他文献研究基本吻合。
表3 相关性分析表
表4第1列为高管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回归结果分析。结果发现,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基础上,高管审计背景 (Audit)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 (IDQ)相关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347。这表明与高管不具有审计背景的企业相比,高管具有审计背景的企业其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更低。假设H1b得到支持。这说明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可能会在经营压力下或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利用以往的审计工作经验和内部信息优势,披露不真实、不全面、不合规的企业信息,损害企业信息披露质量。
表4第2~3列为区分高管审计背景对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回归结果。 (2)和 (3)分别代表上市公司决策型高管审计背景 (Performer_S)、监督型高管审计背景 (Supervisor_S)与企业信息披露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在控制其他相关变量的前提下,监督型高管审计背景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决策型高管具有审计背景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其中,监督型高管具有审计背景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在1%的水平下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476。这表明与其他企业相比,监督型高管具有审计背景的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较差。这也侧面表明,企业内行使监督职能的高管 (担任独立董事、监事高管)并未利用过往审计工作经验发挥其有效监督功能改善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反而会因为其法律风险低进而利用职务便利,损害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此外,决策型高管审计背景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表明,企业内行使决策职能的高管具有审计背景无法起到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
3.4.1 基于PSM样本配对的检验
为缓解样本偏差对实验结论的影响,选择了倾向评分匹配 (PSM)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进行了一对一平衡性检验 (表略),发现匹配后的标准化偏差均在10%以下,且处理组和控制组的偏差均在较大程度上减少,P值均变大了,说明协变量均通过了平衡性检验,倾向得分匹配显著降低了存在审计背景高管上市公司与不存在审计背景高管上市公司之间的特征差异。基于PSM后的配对样本对模型 (1)进行了进一步的回归检验 (表略),发现与前文的研究结果一致。
3.4.2 替换相关衡量指标的检验
为了进一步检验高管审计背景与企业信息披露之间的稳健性关系,通过如下方式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1) 参考李宾等 (2019)[30]的研究, 采用审计背景高管人数占高管总人数比重这一变量替换原解释变量 (企业内是否存在审计背景高管)重新代入回归; (2) 参考田宇 (2020)[31]的研究,用净资产收益率ROE替代总资产报酬率ROA作为控制变量重新带入回归,与上文得出的结论完全一致 (表略)。
表4 高管审计背景与信息披露质量关系的回归结果
本文依托高管梯队理论、舞弊三角理论等,选用2015~2018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制造业上市公司3432个数据作为研究样本,运用Ordered Logit模型研究高管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并将高管划分为决策型高管和监督型高管,考察不同角色高管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差异。研究发现:(1)高管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产生负面影响;(2)与决策型高管审计背景相比,监督型高管审计背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产生负面影响更加显著。鉴于以上结论,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1)改进监督型高管任免机制。深交所统计发现,我国三成企业的监督型高管由大股东任免,这本身就使监督型高管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为保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维护自身权益,建议由监管部门设置独立部门对企业的监督型高管进行监督、聘用,保证监督型高管在企业中充分发挥监督机制。另外,建议建立监督型高管诚信档案,保存信用记录。对即将离任的监督型高管进行在任和离任审查。建议建立监督型高管工作反馈系统,对企业监督型高管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企业贡献作出整体评价,为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形成良好的协同作用。
(2)提高监督型高管的法律地位。我国目前对于监督型高管的政策依据停留在2004年证监会颁布的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会颁布的规定法律效率过低,在组织运行中可能会遇到阻碍。同时,随着社会环境、经济情况的巨大改变,监督型高管制度没能跟随时代变化不断完善、没能从制度上对监督型高管的权利与义务给予补充。因此有必要提升监督型高管的法律地位,增强其监督力,以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
(3)限制监督型高管审计从业背景。由于证监会对监督型高管行业专长的规定,导致更多审计师被聘用为上市公司监督型高管。但根据本文研究发现,监督型高管审计背景会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产生负面效应。因此,上市公司在引进人才时,对于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职位应避免聘用具有审计背景的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