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 痴迷民法的“老派学者”

2020-06-29 07:34
北广人物 2020年24期
关键词:民法学民法民法典

王利明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作为一名民法学的专家,他曾参与了《合同法》《专利法》和《物权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的起草及修订工作。近年来,则一直致力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

“怀揣作家梦”走上法学路

王利明,1960年2月生于在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镇。15岁时,他高中毕业后,成为一名插队知青。刚到农村时,身体尚未发育成熟的他,却不得不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寒冬腊月,冒着雨雪,赤脚去挖河渠;炎炎盛夏,顶着烈日,在田间锄禾,挑土筑堤……还经常吃不饱。

1977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头版发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开始,王利明并没有把这当回事。大约过了一个月,他的一位中学老师给他寄来了一封信,叮嘱他:“你在中学里是班里的学习尖子,有基础,你一定要参加这次高考,这可是一个难得的机遇。”这位老师还随信给他寄了几本“文革”前的中学教材,鼓励他努力复习。就这样,王利明向生产大队请了假,回到小镇认真备考。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近半个月不出门。每天就是啃红薯、吃炒饭,睡醒了就看书,看累了就睡觉……因为爱好文学,填志愿时,他第一志愿填的是武汉大学中文系,但最终录取他的却是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

受恩师所托钻研民法

1980年底的一天,王利明无意中在讲授国际私法的张仲伯老师处,看到了一本油印的《民法概论》,这是他第一次读到结构如此严谨、体系如此清晰的民法读本,顿时就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了。

张仲伯老师,在上世纪50年代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师从佟柔教授。这本《民法概论》就是佟柔主撰的。于是,王利明便提出借回去好好读读这本书,张老师因为还需用它备课,只答应借给他三天。他当晚就熬夜读完了这本书,仍觉得不过瘾,他便用剩下的三天三夜时间,把这本约10万字的书从头到尾抄了一遍。

正是这本小册子,让王利明对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立志要成为佟柔的学生。1981年,他顺利地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正是被学界誉为“中国民法之父”的佟柔教授。1984年,24岁的王利明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并继续研习民法。当年,以佟柔为代表的法学家开始起草《民法通则》。1986年,王利明在佟柔的指导下,与郭明瑞等人合作撰写了《民法新论》。该书成为了当时民法研究生的必读书目,直到今天仍影响深远。1987年,王利明又考上了人大民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从此,他一边教书,一边攻读博士学位。1989年2月,得益于美中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的资助,王利明去了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进修。下半年,已被查出罹患癌症的佟先生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催他一定要按期完成博士论文答辩。1990年2月,王利明在美研修结束后,第一时间就返回了国内。佟先生是在病榻上,听完了他的博士答辩的。就这样,王利明成为了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1990年9月15日,佟先生与王利明进行了一次长时间的谈话。佟先生称,他坚信法治是中国的必由之路,再三叮嘱王利明要好好钻研民法,不要去当官,要坚持走學术这条路。次日,佟先生就与世长辞了。

立足国情襄助立法

立足国情,是佟先生给王利明的第一个训导。王利明回忆说,“佟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在中国做法律一定要联系中国的国情,不能照搬和照抄国外的法律。佟老师也是有感而发,他曾给苏联专家做过助手,他说学术照搬苏联是不成功的。”

除了立足国情,佟先生给他的另一个训导是,研究民法一定要全面把握理解民法的整个体系,不能局限于某一个制度规则。“他常给我举例,有的人只研究合同法,或者合同法中的一个制度,这是不合适的。所谓‘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只有掌握了整个民法体系,才能对制度有整体认知。”王利明说。

从1998年至今,王利明先后参与了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修订工作。目前,他正全身心进行着民法典的编纂。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和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但均无结果。

“无果的原因主要还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缺失吧。当时,百姓没有多少财产,农村家家户户门都开着,因此像继承法等,就没多大的用处,民法典的制定,也就缺少现实意义。”王明利说。一直以来,王利明都坚持认为:法律中凡是能够广泛反映老百姓声音的条款,在制定之后,都能够得到很好地执行。“以《物权法》为例,历时13年,经过八次审议,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这一开门立法的过程,也保障了立法的质量。”他说。

“最爱三尺讲台”

2018年12月,人大法学院等多家单位在国家图书馆举办了“改革开放40年中国民法学发展暨王利明文集典藏本发布会”。会上发布的王利明的民法学研究系列文集(典藏本),共计13卷、1000余万字,整整放了两大箱。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教授、曾师从王利明研习民商法的李建伟称,检索近四十年来的法学专著,王利明教授一直是“双冠王”———发表论文与专著的数量第一、文章被引用的次数第一。

李建伟至今还记得他在读博期间,与王利明交流的一个细节。王利明说,寒假里他完成了一部重要作品,他感到最惬意的一天就是大年初一,因为无人打扰,可以安静地写上一天。

李建伟称:当年,恋爱中的王利明,第一次去见准岳父母,见面礼毕,准岳父母沏好茶、削好水果再入客厅,却发现这位年轻人正捧着一本书凝神细读,一瞬间,陷入了“该不该打扰”的凌乱之中……尽管工作繁忙,但王利明的生活并不单调、枯燥。爬山、看球赛、打乒乓球都是他的业余爱好。

如今,王利明的头衔有很多。但他告诉记者,他最喜欢的称呼还是“王老师”。从1992年,年仅32岁的王利明被评为教授、博士生导师,迄今他培养的博士生、博士后合计已超过100人。

据《中国新闻周刊》周群峰/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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