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金莉(河北师范大学)
19 世纪末至20 世纪初期,因币制改革及资本主义发展需要,中国近代金融业开始发展。在此过程中,中国各省建立地方官银钱号,后部分改组为省地方银行,代理省库,发行地方纸币。民国年间,在中央政权式微,币制不统一的背景下,均以发行钞票为主业,普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并不发达。各地方银行纸币发行多以筹集军政费用,牟取私利为目的,发行方式则因时因地各有不同。东三省地方银行通过经营附属事业方式,将纸币发行与农产品贸易直接联系,形成纸币的贸易发行,实现“以纸易金”的经营目标,进而垄断东北农产贸易。东北地区纸币的贸易发行,为奉系统治集团输送公私两方面的利益,于公可筹集军政费用,维持统治;于私则通过附属事业盈利,为其私人利益集团聚敛钱财。
奉系集团自1916 年张作霖出任奉天省长以后,迅速清除异己,实现对东三省的完全控制。奉系集团主政东北时期,东三省地方金融机构东三省官银钱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广信公司(黑龙江省官银钱号于1919 年合并于广信公司),全部处于奉系军阀控制之下,享发行纸币,代理省库之特权。
东三省地方银行虽为现代金融机构,但并不注重吸收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纸币发行。时人评论,“官银号存款一项,向不发达。良以纸币之发行,漫无限制,不忧款项不敷应用,自无吸收市面游资之必要。”[1]东三省官银号1924 年底定期存款余额仅71,901.15 元,活期存款虽达57,893,505.19 元,但95%以上均为政府存款,普通商业存款微乎其微。[2]1925 年1 月,大洋票发行额即达13000 多万元,纸币发行几乎成为其唯一资金来源渠道。其他两家地方银行吉林永衡官银号与广信公司业务经营模式完全相同。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历年钞票发行在其主要负债中占比基本保持在3/4 上。存款业务主要吸收政府资金,历年政府存款占比在98%以上,除去财政存款及同业往来存款以外,普通存款占比仅有1%左右。[3]
资金运用方面,东三省地方银行初期以政府贷款为主,基本没有向普通工商企业贷款经历。因官厅贷款多不能收回,逐渐收缩,视贷款为“可有可无”业务。货币买卖与投机则因市场行情波动而时有亏空,也不宜扩大规模。附属事业则可恃资金优势形成对市场的完全把控,成为地方银行稳定无风险之投资渠道,成为东三省地方银行经营的核心业务。各类附属事业中,又以粮豆贸易最为发达,东三省官银号1918 年最早附设粮栈,经营粮食买卖与存储。广信公司在其经营初均以汇兑与贷款为主要业务,1920 年开始经营附属事业,经营重点逐渐转向粮豆买卖,“将全副精神,皆注重粮石之一途。”[4]随着规模膨胀,东三省地方银行附属事业逐渐涉足工业、矿业、轮运及铁路运输等领域。三家银行经营之附属事业以所在省份为中心形成各自势力范围。东三省官银号以辽宁最为集中,遍布东北各个区域,据1929 年3 月统计,东三省官银号附属事业涉及粮栈、制粉、油坊、烧锅、皮毛、缫丝、制糖、金矿、煤矿、电灯以及当铺等11 个行业,共有厂店、公司、分公司近百余家,其中有较大影响者28 家。[5]吉林永衡官银号附属公司遍布于吉林、长春、哈尔滨,吉长铁路沿线及东铁南线与南满北线各城市,规模较大者40 余号,小规模者则不计其数。其附属企业字号之上皆冠以“永衡”二字,形成“永字联号”,吉林省城“瞩沿街商店,名号上冠永衡二字者,比止皆望”[6],日本人称之为“永衡王国”。永衡官银号附属经营涉及钱庄、油坊、粮栈、当铺、绸缎庄、杂货店及各种工厂等。广信公司的《试办章程》就规定,“无论何项货物均可任便经营”,故从开业初期即设立有附属事业,但规模极小,仅开设几家当铺、火磨,远非主业。1920 年,广信公司与黑龙江官银号合并,附属经营约20 家,涉及面粉、烧锅、火磨、电灯、制材等多种实业领域。[7]
至1920 年代以后,东三省地方银行通过经办附属事业,逐渐形成以金融资本为核心,附属事业为外围,涉及金融、商业、工矿、运输等在内的集团化经营模式。附属事业资本全部由总号拨付,为官办性质,但企业经营与管理权则完全掌控于私人之手,实为奉系军阀官僚借助财政资金开办之私营企业,附属企业利润在公私之间按比例分成。东三省官银号附属事业75% 利润上交官银号,剩余25% 为内部留存,再由25% 中提取10%分配给代照股,所谓代照股即银行职员。吉林永衡官银号附属事业利润之70% 归银号,25%内部留存,余5%归代照股。但代照股所得并不直接分配于同人,而是由官府与同人,即员工共同分享。广信公司附属企业实行二八分利,即银号得八成,附属事业得两成,再于两成中酌提1/10 归代照股。但代照股所得部分仅于总办与各级经理间分配。[8]除此之外,地方银行每年从盈利中提取相当数额,对附属事业进行分红。一般年份吉林永衡官银号与广信公司提取比例为20%,东三省官银号无定数,多由省政府酌情确定。如此利益分配,使得奉系集团公私两方均得到可观利益。地方银行所得成为地方政府军政费用开支的可靠来源。官僚私人集团虽然仅获取20-25% 的少部分利益,但规模庞大,收益亦相当可观。因私人没有投资,附属事业所有亏损均由地方银行承担,私人只享赢利,不担风险,这对官僚军阀阶层形成巨大利益引诱,构成奉系当局及其官员竭力扩大附属事业经营的根本动机。
民国初期,中国货币流通混乱,东北地区尤甚。各省各区都有各自主要流通货币,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又有不同货币并行流通,各大商埠贸易又有各自交易纸币,混乱异常。大致而言,东三省各区域流通主币均为本省银行所发官帖,奉天为奉票,吉林为吉帖,黑龙江为江帖,是商业贸易,完粮纳税的法定货币。除此之外,一些大的商埠贸易因交易习惯不同,另有各自贸易货币,如北满地区以哈尔滨为中心之都市市场、中东铁路沿线主要流通哈大洋券,营口交易则主要使用过炉银,开原主要使用日本银钞等。但在粮食与特产贸易市场,粮商从农民手中收购粮豆只能使用官帖。官帖为东三省地方银行垄断发行,即东三省官银号发行奉票,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发行吉帖,广信公司发行江帖。官帖均为不兑现纸币,三家银行可根据需要无限制发行,这也使东三省地方银行通过纸币发行为附属粮栈无限制拨付资金,进行零成本操作成为可能。
附属粮栈买卖粮豆所需资金由东三省地方银行无偿拨付。东三省官帖发行规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附属事业粮豆买卖需要。所发官帖通过附属事业粮豆收购进入市场流通,由此形成纸币的贸易发行。东三省地方银行附属事业经营粮豆贸易可实现两种目标:一是赚取差价。粮食上市时,农民急于出售,官帖升值,地方银行则增加官帖发行,保证购粮资金需要。次年春夏季,出口减少,官帖贬值,粮价上涨,官银号趁机出售粮食,一出一入之间,赚取差价。二是以纸易现。东北各类官帖为区域性流通货币,在出口贸易中只能以现金交易。东三省地方银行以纸币收购,转而售于外省或外国,以现银或金票回收货款,一买一卖之间,实现“以纸易金”交易。相较于贷款与投资业务,发行纸币进行粮豆买卖,几乎为零成本,且凭借资金优势,市场风险极低,故东三省地方银行均热衷于此。以纸币发行为手段,为附属粮栈无限制提供资金供给,作为收购粮豆本金,形成纸币的贸易发行。长期来看,纸币发行量随粮豆贸易增减而同方向变化,但总体承粮豆贸易规模扩大呈增长趋势。由此,也逐渐形成东三省地方银行纸币贸易发行的两个特点,即短期季节性发行与长期膨胀发行。
“以纸易金”贸易模式形成的巨大利益引诱,使得东三省地方银行有足够动机扩大粮豆贸易规模,而粮豆贸易扩大又必然引发官帖增发,这导致纸币发行与贸易规模交相扩大,恶性循环。在货币领域,纸币发行量连年增加,价值下跌,奉系集团牢牢把控纸币发行权。贸易领域,东三省官银号依恃资金优势,持续扩大粮豆贸易,最终形成对东北粮豆市场的控制。
依托纸币发行提供的充足资金,东三省地方银行附属粮栈逐渐将粮豆贸易视为主业,形成稳定的贸易格局。东三省官银号农产贸易主要通过公济粮栈与利达公司东记进行,贸易区域集中于南满铁路沿线,奉天、开原、铁岭、公主岭、大连各驿,以及奉海铁路沿线城镇。公济粮栈每年秋收季节另在公主岭、四平街、山城子、海龙、西丰、洮南、辽源、法库、通辽、新民等处设立临时分处,收购秋粮。利达公司东记原名利达公司,1926 年东三省官银号出资400 万元收购于民族资本,更名为奉天利达公司东记,[9]经营国产毛革、粮食及特产物出口贸易,在纽约、哈尔滨等地设立分公司,另在东三省各重要商埠设置19 个临时采运处。1928 年以后,利达土特产品如猪鬃、马尾、羊毛、皮张等畅销欧美等地。[10]广信公司在黑龙江全境各城镇均安排专人收购,粮豆上市季节,在铁路沿线产粮区普设采购点,再集中到中东铁路沿线城市,如哈尔滨、安达等城市出售,或转运大连换回正金钞票或金票。吉林永衡官银号沿吉长铁路收买粮豆,活动区域集中于吉林省内。
在充足资金支持之下,东三省地方银行粮豆贸易历年均保持在几十万石甚至百万石规模。据日人对南满最大粮食市场开原的调查,1920 年后,每年经由开原发送之大豆、高粱及谷物在30 万吨以上,其最大贸易商即为东三省官银号附属之公济粮栈。1926 年以后,公济粮栈对开原特产实行“包购”,独家垄断,抬高收购价格,周边区域农产品纷纷运往开原市场,开原驿站发送量骤增至57 万余吨。此尚为东三省官银号粮豆贸易在开原一地之规模,以此推算,其在东北贸易总量当在几百万吨规模。
广信公司每年购进小麦、大豆,仅齐齐哈尔一地就有六七万石。1928 年在黑龙江省绥化收购达13-14 万石。[11]以此推算,全省收购规模应达百万石。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通过其“永字号”粮栈大肆进行农产收购,规模日益膨胀。至1930 年以后,贸易规模达70余万吨。[12]
东三省地方银行附属粮栈所收购粮豆除少量区内销售以外,大部分转售外国或外省,即进行出口贸易。20 世纪初期,东三省为中国唯一贸易出超地区,出口商品主要为粮食及其他农产品。农产出口贸易主要为东三省地方银行通过附属粮栈把持,故可部分反映东三省地方银行粮豆贸易增长情况。东三省地方银行涉足粮豆贸易之前,东三省出口贸易额在16000 万海关两水平,增长平缓。1919 年东三省官银号大规模经营粮豆贸易之后,东三省出口额迅速跃升2 亿海关两以上。1920 年以后,东三省地方银行形成农产贸易垄断,出口贸易额进一步增至4 亿海关两以上。[13]
东三省出口贸易增长过程与东三省地方银行纸币发行增长高度正相关。因流通区域分割性,计价单位不统一等原因,现对东三省地方银行纸币发行分别进行对比。首先观察规模最大的东三省官银号纸币发行情况,1922-1929 七年间,东三省官银号累计发行纸币85亿元。加速增长出现于1925 年,当年发行量达4.4 亿元,较1924 年增发2 亿余元。之后随着东三省官银钱号对市场垄断程度提高,纸币发行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吉林永衡官银钱号自1920 年涉足粮豆贸易以后,吉帖开启长期增发历程。1919 至1928 年共发行官帖72 亿余吊,约为此前十年发行总量的20 余倍,增发历程随粮豆贸易同步变化。1920 年发行规模由上年的4.5 亿吊骤增至5.2 亿吊,一年之内增发0.7 亿吊。1922 年以后,吉林当局实行限制粮豆贸易政策,当年吉帖发行量较上年下降5 倍。之后至1925 年,发行量相对缓和。第二次大幅增长出现于1925、1926 年,并在之后几年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这与20 年代中期以后东三省地方银行粮豆贸易规模增长与出口贸易趋势高度同步。1928 年以后,因东三省地方银行对东北粮豆贸易垄断程度加大,出口贸易增加等因素影响,纸币发行出现恶性膨胀乃至失控。1929 至1931 年的三年间发行增加近27 亿吊,其中仅1931 年就发行16 亿多吊,发行量相当于1918 年之前20 年的发行总和。
除去官帖以外,东北地方银行还竭力控制其他粮豆贸易货币发行,如对哈大洋券发行权的攫取。哈大洋券为1919 年中交两行哈尔滨支行经北洋政府批准所发行之大洋券,主要流通于哈尔滨及周边区域。1920 年以后因其信誉卓著,成为北满都市粮豆贸易主要交易货币。哈大洋券发行之初,东三省官银号等地方金融机构并未获准发行权利。为分享发行利益,奉系财团专门在哈尔滨设立东三省银行,与中交两行一体发行哈大洋券。1924 年东三省银行并入东三省官银号,东三省官银号即自动取得哈大洋券发行权。为达到垄断目的,奉系政府寻找机会,制造借口,扩大东三省官银号与边业银行货币发行规模,压缩中交两行纸币发行。东三省官银号从1926 年起,发行额一直保持在2000 万元之上。[14]1926 年边业银行发行哈大洋券800 万元,东三省官银号2000 万元,两行约占哈大洋券发行总额4100 万元的百分之七十,远超中国银行500 万元与交通银行400 万元发行规模。[15]之后,奉系财团为垄断哈大洋券发行,以稳定币值为由,连续压缩中交两行发行限额,同时增加东三省官银号与边业银行发行限额,致使东三省官银号与边业银行成为哈大洋券主要发行银行,遥遥领先于中交两行。
为实现对吉林纸币发行的完全控制,1925 年张作霖借口“中行代办金库,既不能负垫款责任,而办事又难免迟延”为由,强令将吉林金库交给永衡官银钱号掌管。之后,吉林纸币发行完全由永衡官银钱号垄断,纸币发行自是年起不受外界约束,发行额随贸易扩大愈发膨胀。1929 年,奉票价值暴跌,为整理东北金融,奉天当局成立由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东三省官银号、边业银行四行沈阳分、总行的联合发行准备库,用美国钞票公司印制的边业银行钞票加盖“四行准备库”字样发行。四行兑换券逐渐取代奉票,成为奉天主要流通货币。新货币发行仍为东三省官银号控制,发行量占比在90%,中交两行不过点缀作用。
东三省地方银行纸币发行与粮豆贸易相结合经营模式,实则是官僚军阀集团依托政治特权,把持金融与商业,与民争利,牟取公私两方面利益的特权资本托拉斯。这种特权经营模式,为军阀政治及特权利益集团聚敛财富,同时将风险转嫁给农民与民族资本主义的过程,对后者形成灾难性掠夺。若无外部冲击力量,此种模式长期必将形成难以打破的内卷化发展趋势,致普通民族资本于不复。
与其他业务相比,东三省地方银行以纸币发行运营粮豆贸易,直接兑取现金,以纸易现,可获稳妥丰厚利润回报。短期来看,东三省地方银行货币的贸易发行使得官帖价值随农业生产周期上下波动,赚取差价。长期来看,因其出口贸易换取现金,又可避免纸币增发所形成的贬值风险。根据时人调查,东三省地方银行粮食贸易利润率可达100%,“其所获利息,常超过原价的一倍”[16]。另有记载,广信公司粮豆贸易利润“平均至少在五分以上”。东三省地方银行以纸易现获取的利润,多半上缴地方政府,补充军政费用。故每遇战争或其他原因,军政开支增加,便扩大粮豆贸易,聚敛钱财,维持军政开支。这种情况,民国时期即已引发关注,时人评论:“东三省官银号因发行奉票所聚敛之金票四亿余元,其泰半当即出于此种出超之盈余也。”[17]
吉林永衡官银钱号自其1921 年经营粮豆贸易以后,除去当年贸易规模小,附属营业稍有亏损以外,之后各年均有盈利。1928 至1931 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粮栈业务盈利官帖22 亿吊,即便按官帖贬值最严重的1931 年计算,亦合银元6000 多万。
东三省地方银行经营粮豆贸易,成为20 世纪初期东三省长期保持贸易出超并逐年扩大的主要原因。观察东三省历年贸易可知,东三省地方银行涉足粮豆贸易之前,除去个别年份,东三省出超额基本保持在100-500 万海关水平,自1920 年东三省地方银行经营粮豆贸易之后,东三省出超额迅速跃升2000 万海关两以上,1922 年以后更增至7000-8000万海关两规模。20 世纪20 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东三省地方银行对东北粮豆市场控制度提高,出超额更增至亿元规模。[18]东北亿元规模的贸易盈余,绝大部分为东三省地方银行粮豆出口贸易所得。
东三省地方银行经营粮豆贸易业务,导致纸币严重贬值,其风险与损失全部由农民承担。奉系军阀集团操纵市场,恶意压低收购价格,农民所得往往仅及豆价的三分之一。[19]东三省地方银行纸币的季节性发行,这导致纸币的季节性波动。由此引发投机,钱商与粮商往往在粮豆上市之前即先行买入巨额官帖,坐等秋冬季节官帖涨价,赚取差价。几月之间,官帖价值涨跌最多可达1 倍,其中损失全由农民承受。
官帖长期价值亦随贸易规模变化而波动,总体趋势是随着贸易规模扩大而趋于贬值。1919 年以前,吉帖年均贬值速度在20-30%,涉足粮豆贸易后,1921 年吉帖兑银元比价较1919 年贬值2.3 倍,年贬值速度在100%。广信官帖同期贬值300%。1919 至1931 年,吉帖与江帖分别较1919 贬值幅度分别高达100 与500 余倍。东三省官银号发行大洋票,1923 年与金票比价尚为1.36:1,1929 年就已跌至35:1,六年之内贬值30 余倍。因东三省粮豆贸易只能以官帖交易,故农民出售农产品只能换得官帖,被动承受贬值风险。
前已述及,东三省粮豆出口贸易以现金交易,区内贸易粮商亦通过货币市场规避风险,贬值风险全部转由农民承担。正因如此,东三省地方银行方能肆无忌惮发行钞票,任其价值暴跌,置民众于水火而不顾。
奉系集团依恃特权进行的“以纸易金”托拉斯经营,在使得官商利益集团财富与控制力全面膨胀的同时,亦导致了地方银行金融功能异化,并引发东北金融生态全面恶化。东北地区地方银行为东北最大三家金融机构,处于金融核心地位,其行为在金融领域必然起到示范效应。受其影响,东北商业银行、钱庄乃至储蓄会纷纷仿效官办银行,私发纸币,倒运粮石,而普通存贷款业务则普遍萎缩。“在各银行之资本,我所施用,遂迫于买粮捣把之途。……故三省现有之银行储蓄会,毋宁皆视为大规模之钱粮业而已。”[20]这使得工商企业融资渠道阻塞,利率上升,企业运营困难,贷款风险加大;反过来促使金融机构更远离贷款,专注发钞与粮豆贸易。金融与工业关系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工商企业因资金短缺,利率提高经营恶化,贷款风险加大,金融机构惜贷,视贷款为畏途,反过来又加剧融资困难,经济萧条,“第在民众无完善之信用组织,在政府无中央银行,或有力银行之通融,以致其他银行不能充分放款,乃生利率奇高之现象,工商百业,艰于发展。”[21]需要指出的是,贸易货币所损害者,惟普通民众与工商企业利益。官办企业或奉系财团私人企业可依恃官办银行获取充足资金供给,得以正常经营。不惟如此,东三省地方银行更借民族企业资金不足陷于困境之机,大肆吞并,形成集金融、贸易、工业、矿业于一体的大型官商资本集团。
东三省地方银行买卖粮豆资金充足,规模庞大,形成规模优势,压制普通商业资本。东三省农产出口主要经大连港口,故各处均需通过南满铁路运输。南满铁道运输章程规定,运载量达到一定规模可享运费优惠,降低运价。运输成本差异,使得东三省地方银行更多一层竞争优势。运输成本高昂,亦使得粮豆价格出现北高南低现象。如此对于普通粮商而言,与其自行高价运输南下,不如先在北满地区将粮豆卖给地方银行商号,由其低价南运,再到大连港口买回合算,普通商业资本逐渐沦为官商资本之附庸,官商资本形成对东北粮食市场的完全垄断。1920 年以后,东三省地方银行附属事业膨胀,涉及商业、轮船、铁路、出口贸易等领域,形成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商业、贸易、运输集团化经营,其粮豆贸易形成金融、买卖、运输、出口一条龙集团化运作,即由地方银行发钞供应资金,附属粮栈收购,轮船与铁路运输,贸易公司转运出口,其规模与经营实力,已远非普通商业资本所能企及,在东北粮豆贸易领域形成垄断之势。1931 年,为应付粮价下跌不利影响,奉天政府指令东三省官银号、边业银行、广信公司、吉林永衡官银号联合组织东三省购运特产事务所,进一步垄断市场,由三省地方银行统一拨款,统一经营各行号附属事业粮食买卖,东北粮食市场由寡头垄断走向独家垄断。依托官款与纸币发行,东三省地方银行获得普通商号无法比拟的资金优势,垄断粮食与其他特产买卖市场,奉天省总商会曾斥责之,“最可惧者该号在开原收买特产,操纵垄断,不一不备,……大买特买,必至一网打尽而后已”[22]在官方商业垄断下,普通商号几乎完全丧失生存空间,市场萧条,“近年各粮商之营业,皆异常萧条,三省各粮豆市场,惟见官银行员司,叫嚣隳突也。”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官商资本膨胀,垄断市场趋势,因奉系集团在东北统治地位的稳固而愈演愈烈,并且因统治集团利用行政手段干预而日益加固,形成一种内卷化趋势。若无外力干预,根本不可能从内部打破。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地方经济为特权利益集团所绑架,经济两极分化结局。
注释:
[1]侯树彤:《东三省金融概论》,上海太平洋国际学会,1931 年,第129 页。
[2]姜宏业:《中国地方银行史》,长沙:湖南出版社,1991 年,第123 页。
[3]根据“吉林省官银钱号出入对照表”计算。傅文龄编:《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延吉:吉林延边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第707-739 页。
[4][11]亚擘:《黑省绥化县商业农产最近之状况》,《东三省官银号经济月刊》,1929 年第2 期。
[5][7]姜宏业:《中国地方银行史》,长沙:湖南出版社,1991 年,第128 页。
[6][8]侯树彤:《东三省金融概论》,上海太平洋国际学会,1931 年,第174 页;第175-176 页。
[9]王元澂:《东三省官银号之沿革》,《东三省官银号经济月刊》,1929 年第1 期。
[10]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22)》,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 年,第632 页。
[12]姜宏业:《中国地方银行史》,长沙:湖南出版社,1991 年,第43 页。
[13][18]郑肇:《东三省贸易之分析观》,《国际贸易导报》,1932 年第4 卷第7 期。
[14]王文卿:《哈尔滨边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金融办公室编:《哈尔滨金融史料文集(1896-1945年)》,1989 年,第109 页。
[15]任浩然:《哈大洋发行的起因及其流通》,《哈尔滨史志丛刊》,1985 年第1 期。
[16]何孝怡编:《东北的金融》,上海:中华书局,1932 年,第65 页。
[17]侯树彤:《东三省金融概论》,上海太平洋国际学会,1931 年,第162 页。
[19]陈翰笙,王寅生:《黑龙江流域的农民与地主:中日俄记载中中国黑龙江流域农民地主农业经济概况》,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1929 年,第10 页。
[20][21]刘家鹤:《新东北之建设与东三省官银号》,《东三省官银号经济月刊》,1929 年第6 期。
[22]奉天省政府档案,卷5697 号,转自孔经纬,傅笑枫:《奉系军阀官僚资本》,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第5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