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涛林
【摘 要】 近年来,信息领域新技术飞速变革,在深刻影响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同时,也重塑着网络空间的演变形态。基于国际政治理论视角来看,技术变革对主权国家增加了实力禀赋,也助推了权力分配的演进。因此,网络空间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场所,也成为实现和拓展国家利益的关键载体。
【关键词】 国际关系 网络空间 战略博弈
一、网络空间对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网络空间实力成为决定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因素。每一种战争形态都有其赖以存续的技术基础,战争演进的历史带有颠覆性技术更迭交替的鲜明印记。当前,新技术迎来创新高潮,处于颠覆性爆发的前夜。网络空间实力事关国家发展,对科技前沿最敏感,国家间竞争最激烈。网络空间是技术发展的产物,因此网络空间实力影响网络空间权力,对格局重塑发挥关键作用。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加紧网络空间战略布局,体现了对网络空间权力再分配的诉求。
(二)世界主要国家加快网络空间战略博弈。争夺治网权,是大国制定网络空间战略的实质。以权力和安全为核心,最终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是西方主要大国制定网络空间战略的根本目的。互联网霸权是从传统霸权到制度霸权的建构过程。在网络空间霸权的框架下,控制全球话语权是其战略要旨。美国不仅在网络空间拥有话语权,而且有能力主导与掌控互联网国际话语权。同时,利用技术资源与话语权优势,以自身利益为准绳,强化技术垄断优势,不断拓展国家利益。
(三)制网权的本质是主权国家在网络空间的主导权和控制权。制网权是一个主权国家在网络空间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已成各国竞争焦点。制网权属于新型权力形态,基于虚拟网络空间存在,是国家权力的新兴構成要素。网络空间权力来源于现实世界,是组织网络空间与互联网上的文化与政治的权力形式,在网络空间中被用来产生期望的结果,或者利用网络工具在实体空间之外的空间中产生预期目的。网络空间的互联性,使拥有技术优势的国家得以运用网络获取流动的数据和信息,并由此形成“数字优势”。
(四)网络空间呈现“强者愈强”的态势。信息通信技术发达的国家在网络空间占据主导地位,而互联网的开放性将这种不平衡、不均衡更加放大,马太效应凸显。根据世界各国拥有资源和决策权力的多寡,可区分为网络中心国家、网络化国家和网络边缘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的网络中心国家,通过技术上的互联网管理权、网络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以及军事上的治网权,在网络空间获得更多优势。相反,发展中国家在网络资源、技术、规则等方面受制于人,其自身的安全和发展利益也面临挑战。总体看,过去数年网络中心国家和网络边缘国家的差距不断扩大。
二、世界主要国家加快网络空间战略步伐
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加快网络空间战略布局,全球已有60余个国家发布网络安全战略,欧盟有22个成员国出台战略。以美国为例,通过梳理其20余年来的战略走向,可以发现网络空间安全已成为美国的“三最”——“最迫切的问题”“最优先的事项”“最严重的挑战”。在美国看来,在网络空间“建章立制”,与二战后建立美国主导下的国际秩序同等重要。
(一)强化“威慑”,扰动网络空间稳定。美国在网络空间提出的威慑战略,轻则起诉、制裁,重则实体反击,甚至还通过联盟的方式搞“威慑倡议”,划分“势力圈”。美国频繁抛出系列战略、摆出强硬姿态,并指直接点名,凸显其威慑意味。特别是,将网络议题与经贸议题相关联,有关趋势先主加剧。
(二)战略“围堵”,联合盟友制定规则。美国很早就开始研究和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2013年,由北约研究机构牵头起草的《网络空间国际法塔林手册》明确了国际法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原则。美国近来出台的《国家网络战略》,再次明确提出美国要主导建立“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在目前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缓慢的情况下,美国一是或先行与盟友协商制定区域性、联盟性的网络国际规则;二是或大力推广其主导的“行为规范”,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周边地区国家适用。
(三)借口“回击”,先发制人进行遏制。美国曾表示,其将在网络空间保持进攻态势,并将授权军队对网络攻击行为采取先发制人式的打击。与此同时,美国国会积极推动《主动防御确定法案》《网络威慑和响应法案》等多部立法,为美国政府及政府授权的私营部门发起网络攻击报复提供法律依据。
三、几点启示
(一)完善网络空间战略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网络空间的战略、立法、政策,在网络空间逐渐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形成综合治理效能。深化在网络空间的战略部署,加强网络空间国际领域的战略谋划,适时完善我网络空间领域的国际战略以不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二)加强我国治网理念的宣传引导。采取有效方式途径,积极宣传我治网主张,加强对外宣介引导,并推动国际社会形成更多共识。加大软研究储备力度,持续做好我国治网理论研究与经验梳理,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三)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互联网国际组织交流合作,有力开展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框架下的数字经济合作。加强在打击跨境网络犯罪、网络事件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国家间合作,积极利用国际电信联盟、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合作机制,加强国家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合作,推进“网上丝绸之路”建设。
(四)不断提高网络治理国际话语权。在联合国框架下,深度参与联合国互联网治理论坛、联合国网络安全开放式工作组等重要平台,积极参与全球性规则与标准制定,在国际标准、重要政策等方面持续发力。充分发挥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作用,加强阵地平台建设。加强网信领域国际化、专业化人才培养的力度,积极选派优秀人才到互联网国际组织中任职。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的网络治理体系研究”(编号:17ZDA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