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研究

2020-06-26 06:23张雅君
环境与发展 2020年5期
关键词:生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漓江

摘要:桂林市为保护漓江做了大量工作,但漓江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本文分析了漓江保护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建立和完善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措施,为实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漓江;生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5-0-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20.05.132

Research on establishing and perfecting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n Lijiang River Basin

Zhang Yajun

(The Strategic Development Office of Lijiang Scenic Spot,Guilin Guangxi 541004,China)

Abstract:Guilin has done a lot of work to protect the Li River, but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Li River is still outstanding.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tection of the Lijiang River,studies the specific measures for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n the Lijiang River Basin,and provides a reference for the realiza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the Lijiang River Basin.

Key words:Li River;Ecological compensation;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1 漓江概况

漓江是桂林山水之魂,被誉为全球最美的15条河流之一,全长214km,流域总面积12 159km2,涉及桂林市辖1市5县6城区,流域人口约350万人,占全市人口65.44%。流域范围内有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12处,涉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红线、生态脆弱区或敏感区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育区红线、禁止开发区域红线等4类生态红线,总面积4562.16km2,占流域面积的37.52%。

2 漓江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面临生态功能退化威胁

漓江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承载力低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建设历史欠账多,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水生态在一定程度上出现退化趋势。漓江干流沿岸村庄已建污水集中处理的村庄仅占40%,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财力保障不足,运行维护困难。漓江流域森林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涵养水源能力强、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植被面积退化明显,经济果林、速生林和灌木林等低生态价值的林种逐渐增多,近五年来出现了大面积砍伐原生态林、种植砂糖橘等经济林木的现象。以处于漓江风景区特级保护区和遗产地严格保护区内的阳朔县兴坪镇西塘村委为例,该村委可耕地不足,人均仅0.68亩,人均年收入6 450元,远低于兴坪镇15 161元的平均水平,人均每年获得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仅为173元。为增加经济收入,村民纷纷扩展到岩溶石山区甚至是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毁林种果,导致该片区出现了严重的石漠化和水土流失问题,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2.2 民生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漓江流域内重点生态保护区实行禁伐、禁牧、禁猎、禁养,禁止开山采石、采矿、取土;漓江河道内严禁网箱养鱼、规模养殖,河道及两岸禁止采砂等,沿江群众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沿江农村人均耕地仅为0.95亩,有些地方甚至不足0.2亩,又因禁止发展工矿业,产业扶持、产业转移工作滞后,乡村旅游起步晚,沿江百姓和各级政府丧失了诸多发展机会,致使贫困现象普遍存在,生产方式落后,生活极不方便,守着青山绿水却不能变为金山银山。截至2018年底,漓江风景区内有贫困村23个,涉及贫困户452户、1 174人,民生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突出。

2.3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缺失

目前,漓江流域内严格意义上的生态补偿范畴只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漓江流域特别是重点生态保护区村民、渔民、库区移民生态补偿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而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仅为14.75元/亩/年,与每亩200-300元的市场收益差距悬殊,与山地出租租金300-1 000元/亩/年差距甚大;砍伐一根毛竹就可卖30元左右,每株果树每年所结果实最高可卖到近1 000元。低标准的单项生态补偿对林农来说杯水车薪,补偿标准过低,与林地的商业产出、生态价值不成正比,难以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加上地方财政配套补贴不到位,更难以调动百姓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毁林种果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2.4桂林市财政实力难以满足科学保护漓江的需要

桂林市承担着科学保护漓江的特殊使命,虽然一直为保护漓江而努力,但由于漓江流域产业结构单一,工业发展受限,农业产业效率低下,经济基础和财政实力薄弱,单凭旅游业发展难以支撑漓江流域内的经济发展。2018年全市財政收入为257.01亿元,人均财政收入只有5054元,无法有效满足保护漓江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

3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3.1 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

争取将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纳入国家项目库,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完善财税机制、政策,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进一步给予桂林国际旅游胜地优惠政策,将桂林文化旅游产业上缴税收,按照一定比例返还桂林市,专项用于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和漓江生态保护。

3.2 常态化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自治区常态化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明确每年度用于漓江流域生态补偿的资金规模、使用项目和监管内容等,用于漓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民生补助以及支持桂林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等相关补偿及保护工作,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稳定而有力的资金保障。

3.3 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争取将漓江流域整体列入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开展中央、自治区、市、县(区)四级联动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试点。试点从漓江景区游览门票和资源有偿使用费收益中提取生态补偿资金,以开展对精华游段利用区域的生态补偿和民生补助。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即将出台的《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漓江流域的保护利用管理工作力度,加大对破坏漓江资源和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漓江流域各类开发利用活动收取资源有偿使用费用于生态补偿、民生补助和生态环境项目。

3.4 建立长期的差异化的漓江流域生态补偿和民生补助机制

建立和落实漓江流域生态补偿和民生补助机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和民生补助政策,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对漓江流域内的生态公益林产权所有者和管护者、湿地管理者、漓江干流沿岸居民、主要水源地水库周边居民、生态移民、渔民实现生态补偿和民生补助全覆盖。漓江流域生态补偿和民生补助要进一步向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敏感河段等重要区域倾斜,实现差异化补偿。国家级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含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广西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人与自然生物圈保护区)、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桂林国家森林公园以及阳朔遇龙河峰林自治区级地质公园、海洋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架桥岭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青狮潭自治区级水源林保护区等八个自然保护地内的生态补偿和民生补助标准要明显高于其他区域。

3.5 建立项目库扎实开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以漓江流域范围为界,围绕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建设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协调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建立专门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库。有序扎实地开展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为主线,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营造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广泛合作的建设氛围,促进流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6 拓展完善生态补偿方式和资金供给渠道

整合和规范现有各类生态补偿资金渠道,推动建立“输血式”和“造血式”的生态补偿方式,构建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金供给渠道。积极参考借鉴新安江生态补偿等成功的补偿模式,将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漓江流域跨省(自治区)、跨市的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建立两广地区间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搭建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协商平台。将下游粤港澳大湾区污染小、效益好的产业转移至桂林,还可加强农业产业合作,扶持和促进漓江流域产业发展和升级转型,实现“造血式”生态补偿。

4 结语

通过科学制定并实施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加强自然资源的合理保护和管理,减少生态环境破坏,推动实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报告材料[Z].2016-2019.

[2]张雅君.桂林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抓好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Z].2018.

[3]陈洋,李霖.构建广西生态补偿机制对策探析[J].环境科学导刊,2013,32(05):39-42.

[4]陈宏观.沿海地区生态环境评价及生态建设研究[D].南京:南京林业大学,2012.

收稿日期:2020-03-25

作者簡介:张雅君(1988-),女,汉族,硕士,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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