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玉芳 李磊 陈莲
【摘 要】目的:研究“会所模式”康复(下称会所康复)的精神障碍人士(下称会员)的生活质量,为推广运用、政策支持提供依据。方法:通过对会员的访谈和问卷星调查,用例数,百分率描述,了解会员自我感觉到的参加会所康复前后的变化。结果:62.79%认为如果没有参加会所康复会待在家里,哪里也不去,90.7%认为参加会所康复后,自己的生活质量比原来变好了,72.09%认为会所康复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意义了,100%的调查者认可会所康复的并肩工作模式。结论:会所康复较好的提高了会员的生存质量和自信心,值得推广和运用。
【关键词】会所康复 ;生存质量;自信心
重性精神疾病具有病程长、复发率高的特点,经过住院治疗回到家庭或社区的患者,由于缺乏就业、教育和心理支持等帮助,不能胜任工作、学习,长期呆在家中,自尊和生存质量低,给患者自身、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会所康复致力于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职业训练、心理支持、辅助教育、社交就业支持,帮助他们重建自信,重获友谊,重返家庭,再获教育就业机会,重获正常人的生活[1-2]目标。我院已经开展3年多,会员及家属生存质量、满意度较高,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调查对象选取心灵阳光国际康复会所活跃会员。自制会所康复满意度问卷,采用问卷星和访谈,计数资料用例和百分率描述。
2 结果:
43名会员参与了调查,有效问卷43份。基本情况:诊断:精神分裂症(37,86.05%),心境障碍(4,9.30%),酒精所致精神障碍(2,4.65%);年龄:<30岁(8,18.6%),31-40岁(22,51.16%),41-50岁(11,25.58%),51-60岁(2,4.65%);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3,4.65%)中学(32,74.41%)大专(6,13.95%)本科(3,6.98%)。入会所时间:< 1年(15,34.88%)1-2年(11,25.58%)>2年(17,39.53%)
2.2与参加会所康复前比较,会员自己感觉到的生活质量变化如图一
2.3满意度调查:对会所的“并肩工作模式”满意度(43,100%);对“生活的意义” 调查结果:认为生活变得有意义了(31,72.09%),没得变化或没得意义(12,27.91%);对未来生活的打算调查:没有想过(7,16.28%),在会所工作(3,6.98%),通过会所就业9例(20.93%),过正常的生活24例(55.81%)。
2.4 對“如果没有参加会所康复,你会做什么的?”调查结果:认为会呆在家中,哪里也不会去(27,62.79%) 会找工作(7,16.28%) 去社区(6,13.95%) 会去旅游(2,4.65%)会去医疗机构(1,2.33%)
2.5对问题“你在会所得到得到了哪些方面的帮助”, 选择预防复发的康复者(17,40%)诊断均为精神分裂症。如图二
3 讨论: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表现就是独立生活能力不高,同时在社会功能的方面同正常人群相比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且一些患者具有情绪异常的现象[3]。有报道指出,即使具有精神分裂症的病例在进行医院治疗达到痊愈的效果,但是在3年之内仍然具有高达近70% 的复发率[4],故预防复发和促进社会功能康复是精神康复的主要目的,调查也印证了会所的上述功能。
会所康复使会员看到了生活的意义;通过本次调查中,会员对并肩工作模式100%满意,因在会所模式下,职员和会员是平等的,会员可以做任何职员做的事,关系就像同事一样,这种包容、尊重、接纳、不批判、平等和自愿参与的模式,激发了会员主动参与会所工作的热情,提高了认同感和自信心。
患者生存质量得到提高:会所康复每周为康复者制造闲暇活动,这就给他们提供了相互沟通、交流学习、朋辈支持的机会,也可以分享到同伴的成功经验,交往到同样疾病的朋友,让自己不再孤单,故调查者正向的反馈较多,如睡眠变好了、自信心增加了、生活习惯变好了的比例均较高。调查中有(27,62.79%)会员选择“如果没有来会所,会呆在家中,哪里也不会去”,也再次印证了会所对精神康复人士的重要性,是他们不脱离社会、没有社会隔离感的重要康复模式。
总之,会所康复,较好的提高了康复者的生存质量和自信心,值得在社区康复中推广与运用。
参考文献
[1] CAROLAN M,ONAGA E,PERNlCE—DuCA F,et a1.A placeto be:the role of clubhouses in facilitating social support[J].Psychiatr Rehabil J,2011,35(2):125—132.
[2] MCKAY CE,PELLETIER JR.Health promotion in clubhouseprograms:needs,barriers,and current and planned activities[J].Psychiatr Rehabil J,2007,3l(2):155—159.
[3] 龚莹莹. 精神分裂症恢复期精神残疾患者致残因素研究[J]. 中华护理杂志,2015,11(6):712-715.
[4] 李素水,孙志刚,宋丽华,等. 首发精神分裂症复发特征的研究 进展[J]. 国际精神病学杂志,2015,42(2):1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