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值闽西正式获批客家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编撰总体规划之际,面对客家方言在闽西客家地区日渐式微的处境,文章从客家方言的现状出发,阐述客家话的价值、国家保护方言的政策依据等,提出了保护和传承客家话的策略。
关键词:客家文化;客家话;客家方言;保护;传承
2017年1月,文化部批准福建设立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继2010年设立的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2013年设立的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之后,我国设立的第三个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三个保护区的设立,进一步说明了国家层面对客家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可和重视,对保护和弘扬客家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包括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永定区和三明市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即历史上的“汀属八邑”。文化部《关于同意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复函》中,要求福建省文化厅与龙岩市、三明市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制定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推进闽西地区客家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方言是某一区域里人们通用的语言,是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某一区域里人类活动在历史、文化、民俗等方面经过千百年的积淀与结晶,因而具有十分丰富、独特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是一个国家、民族文化多样性及丰富性的体现。客家话是汉语七大方言之一,是闽粤赣边客家核心区及全球一亿客家人共通的语言。客家人是唐宋时期从中原南迁而来的汉人进入闽粤赣边与少量少数民族融合形成的,以中原汉文化為主的一支汉族民系,保存了大量唐宋以来的汉文化,因此保护传承客家话意义重大。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政策落实,客家话与各地方言一样,面临急剧衰退甚至濒临危险的问题。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0年对河北省、江苏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抽样调查,城乡居民普通话的普及率为70%,实现了“初步普及”。与普通话普及相反,进入21世纪,方言使用范围和使用人口数量加快缩小。很多方言以渐变的形式衰变,也有一些方言以突变的形式濒危。在很多地区,青少年不会、不愿说方言,中青年家长受自身认识的影响,也往往不愿教育孩子说方言,学校里基本没有方言存在的环境。方言在许多地方成了老年人的“专利”,也成了“老土”的代名词。
一种方言的消亡,就意味着当地人民世代相传的那种交际和思维工具的永远丧失,就意味着当地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的那种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的永远丧失,也意味着人类语言文化的多样性受到严重的破坏。北京语言大学语言科学院博士石绍浪认为,一种方言的消失,对于语言学者来说,就是失去了一批研究素材;但对于本地人来说,失去的可能是精神家园、文化认同、归属感、存在感等。下面就保护和传承方言(客家话)的政策依据、客家话的主要价值、如何保护客家话等进行阐述。
客家话是汉语方言的一种,因此论述客家话的保护,自然要从方言的保护价值和政策紧密联系在一起。
语言文化的多样性,是联合国和世界各国、各个地区普遍重视的问题。2001年11月,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三十一届会议通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第5条“文化权利”条目指出:文化权利是人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和相互依存的。富有创造力的多样性的发展……每个人都应当能够用其选择的语言,特别是用自己的母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进行创作和传播自己的作品。我国宪法第4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早在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许嘉璐就指出:“……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语言文字主体化和多样化之间的关系。比如,推广普通话,促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这是坚持主体化原则;推普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在不少场合具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这是贯彻多样化原则。”国家专业语言管理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也对语言的多样性十分重视。2004年,时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的杨光在国际世界语大会上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推动语言文化的平等和多样”。他指出,“普及普通话,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要使公民在说方言的同时,学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从而在语言的社会应用中实现语言的主体性与多样性的和谐统一”。非常可喜的是,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各民族语言”除各少数民族语言外,自然也包括了汉语言的各方言。可以说,这是吹响了“方言保护的号角”,是我国保护方言的尚方宝剑。
基于上述法律和政策依据,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在方言保护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近十多年来,在一些有识之士的推动下,一些地方政府、学校、公共服务机构、民间机构为方言的生存保护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我国一些经济较发达的省区加大了保护方言和方言文化的力度。2005年9月,上海市小学六年级增加“语文综合学习”课程,教材中设有“上海印象”单元,其中有一篇介绍上海方言的文章,开了我国方言进课堂的先河;2011年,厦门市出台《厦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闽南方言与文化课程进入中小学,这是地方政府层面保护当地方言的重要举措;2011年3月起,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苏州话”作为部分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2012年2月,苏州市平江中学苏州话兴趣课正式开讲。
一些城市逐渐将方言引入公共服务领域。2011年8月,苏州6条线路的公交车开始增加苏州话报站服务;2011年12月,上海3条公交车增加了上海话电子报站服务;2013年8月,福州公交车开通福州话、普通话、英语报站,2016年4月,福州地铁开通“三语”报站。此外,还有深圳、武汉、广州、成都、温州等诸多城市都相继开通了公交车或地铁的“三语”报站。
面对方言成为弱势甚至濒危灭绝的境地,一些有识之士大声疾呼,但社会上也存在许多不同声音,甚至明确表示反对保护。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董健是其中代表,他极力反对推广方言。他认为,世界上语言哪些该消亡、哪些该存在,要顺其自然,在文化经济发展中,语言总数不断减少是一种进步,有些不会短期内立刻消亡的,应该给予尊重,但绝不能倒过来,去发展它,“方言丧失的确是一种损失,但是,人类历史的发展就是在不断的折损中前进,只要‘得大于失,就无可厚非”。由此可见,不管基于学术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顾虑,保护方言今后的道路一定是任重道远。
客家话是客家人内部通用的方言。与其他汉语方言不同,客家人自唐至宋末约300年间,从中原迁徙而来,客家话是在闽粤贛边区形成的,但客家人并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向各地迁徙,因此,形成“凡有太阳升起的地方就有客家人”的人群分布特点。除赣南、闽西、粤东北三地联结成一个“区域”外,广东、江西、广西、浙江、湖南、四川、台湾、香港等地及东南亚国家都有不少客家人,因此,客家话并不同其他汉语方言大多局限在一个“区域”内,而是分布在全国各地,具有既有集中区域又分散各地的特点,形成客家话内部的多样性。如前所述,从保护文化多样性角度说,保护和传承客家话意义重大又与众不同。
客家话是客家文化的最重要的载体。客家上千年的历史创造了许许多多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客家民间文学如传说、故事、笑话、谚语、歌谣、竹板歌、南词说唱、山歌等,这些文学反映了客家人的生活智慧、理想追求,体现了客家为人处世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客家地区流行的闽西汉剧、客家木偶、打船灯,迎神赛会、开天官等民俗表演等等都需要或通过客家话来记录、传承、演唱。
下面笔者就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客家话的保护和传承提出以下策略建议:
第一,加强国家语言保护政策的学习贯彻,树立正确的语言态度,营造闽西客家地区学习传承客家话的政策认同。由于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在全国各地强力推广普通话,造成各地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公共场所都形成以讲普通话为荣,讲方言为耻的认识,特别是各地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中小学错误地认为,学校只能讲普通话,方言的教育只能限于家庭或家长。这种错误认识也影响到学生家长,会讲普通话的家长在什么场合都千方百计教孩子讲普通话,而不讲客家话。由于缺少客家话的学习环境,久而久之,客家话在青少年中正逐渐失传。如前所述,其实国家的语言政策近年已得到修正。因此,各地党政领导特别是教育部门行政领导要带头重新学习,改变错误认识,明确语言文化生态多样性的重大价值,做闽西学习传承客家话推动者,而不是阻碍者。要树立正确的语言态度,积极推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学习、使用普通话、客家话“双语”。在推动“双语”过程中,要正确处理推广普通话与学习客家话的关系,让普通话和客家话在客家地区和谐共生、美美与共。
第二,将“推广普通话,传承客家话”明确写入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总体保护规划。规划,是一个地区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方案。闽西列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保护客家文化,同样也是保护传承客家话最有利的机遇。所以,我们要从语言规划的高度,将保护传承客家话列入生态区保护区总体方案中,以便各地长远贯彻执行,从根本上解决客家话衰落问题。当然,也可以参照厦门市的办法,推动龙岩市出台或修订《龙岩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让客家话、闽南话课程走进中小学课堂。还可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方言保护职责,明确青少年学习方言达成目标等。这样,通过顶层设计干预客家话的自然流失消亡,有效实现客家话的保护与传承。
第三,借鉴国内外保护方言经验,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借助如前所述,上海、广东、苏州、厦门等地的一些有益做法,适度推动客家话在公共领域的使用和展示,如在汽车站、公交车、银行、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使用“双语”服务。这样既体现对当地文化的尊重、对当地“老人”的人文关怀,对普通群众的无形影响也将是十分巨大的。我国台湾在保护客家文化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2010年1月,我国台湾地区相关机构公布“客家基本法”,共十八条,规定:政府应该定期召开全台湾客家会议;将客家人口达到1/3以上的乡、镇、市、区,列为客家文化重点发展区。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政府应推动公事语言制度,于机关、学校、公民营机构、医疗院所、法院监所及大众运输工具等公共领域,提供客语播音及翻译服务,落实客语无障碍环境。另外,美国、新加坡等国,也有不少保护多语言共存的好做法值得借鉴,本文不再展开阐述。
第四,设立“客家文化发展基金”,奖励包括挖掘、研究、推广客家话在内的客家学术研究和客家发展项目。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二级政府要设立“客家文化发展基金”,或设立客家文化社科项目,鼓励高校等客家学术机构,做好客家话的调查研究、记录保存、规范统一、整理提升等基础性研究工作。鼓励客家博物馆广泛宣传客家文化,大力推介客家话;鼓励教育部门推广“双语”进校园、进课堂;鼓励文艺部门创作表演客家话文艺节目;鼓励各种宣传媒体编排、创作、推广客家节目;等等。这样,通过政策支持、科学研究、文艺表演、宣传推广等方式,形成全社会关心、全方位支持的良好局面,保护和传承客家话就不会成为一句空话,客家话不至于真的沦为“化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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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绍浪.关于语言规划视角下方言保护的几点思考[J].语言规划学研究,2015(1).
[3]吴红梅,曹旭超,刘庆传.方言应该顺其自然,无需刻意追求[EB/OL].(2012-02-28)[2019-12-15].http://jiangsu.sina.com.cn/z/fybz/.
作者简介:邱甫田,客家族谱博物馆负责人,主任记者。研究方向:客家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