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 王菲 谢晓竹
摘 要: 笔迹鉴定是侦查破案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但在当前公安工作中,笔迹样本收集工作存在不足,特别是在基层一线民警中,有些同志对待样本收集工作还存在错误观念,严重影响笔迹鉴定科学性及其法律效力,直接制约着公安机关的案件侦破工作。本文从笔迹样本收集核心原则、工作要求、方法流程等角度,多方面探讨影响笔迹样本收集工作的干扰因素,针对当前侦查人员在笔迹样本收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典型性问题,提出了浅显的意见建议,以期对笔迹样本收集工作起到一定指导作用。
关键词: 公安工作;笔迹鉴定;笔迹样本;干扰因素
0 引言
无论是在刑事案件侦破还是在民事案件审判方面,笔迹鉴定都在其中充当了重要证据角色,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各类涉及笔迹的经济案件、商业犯罪如雨后春笋般接踵而来,对笔迹鉴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在当前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中,笔迹样本收集工作仍然存在不足,特别是负责具体落实的相关人员对待笔迹样本还存在错误观念,严重影响着笔迹鉴定科学性及其法律效力,直接制约着公安机关案件侦破工作。
为纠正一些民警对笔迹样本的错误认识,特选取此论文题目。通过对前辈经验的总结和优秀研究成果的借鉴,结合实际调研情况,对笔迹样本收集工作的现状、面临的典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探讨排除笔迹样本收集干扰的途径,对规范我国笔迹样本的收集工作略尽绵薄之力。
1 笔迹样本概述
1.1 笔迹样本的定义
笔迹样本是指侦查人员从嫌疑人处收集的与检材相对应的,并能够被鉴定人用以进行笔迹同一认定或种属识别的文字材料。在笔迹鉴定中,鉴定人员通过将笔迹样本与检材进行比较鉴别的方式,得出笔迹样本证据效力和法律价值的判断,因此它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对笔迹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起着决定性作用。
1.2 笔迹样本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笔迹样本有不同的分类方式,本文按照笔迹鉴定工作和样本收集工作最常用的两种分类方式进行区分。
1.2.1 按发案时间划分
按照案件发生时间与笔迹样本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可将笔迹样本分为案前样本、案后样本、同期样本、历时样本。案前样本是指在案件发生以前由嫌疑人书写的样本,它反映的是客体笔迹在案件发生之前的面貌,并且此类样本一般没有伪装,比较可靠;案后样本是指在案件发生之后由嫌疑人书写的样本,它反映的是客体笔迹在发案以后的面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类样本为嫌疑人案后书写,有可能存在故意伪装;同期样本是指与检材笔迹在同一时期形成的样本,能够较好地反映嫌疑人笔迹在形成检材时的发展演变状况,具有较好地可比性,我们认为成年人笔迹时间差在一、两年以内,一般可视为同期样本;历时样本是指嫌疑人在不同时间依次形成的笔迹样本,能够展示客体笔迹自身的发展演变规律。
1.2.2 按笔迹形成条件划分
按照笔迹形成条件的不同,笔迹样本可分为平时样本与实验样本。平时样本是指嫌疑人平时不受外界干扰或指令约束,在自然的环境、条件下书写的文字材料。这类樣本是在自然的条件下形成的,能够较好地反映客体日常、真实的面貌,是笔迹鉴定工作中最常用的样本;实验样本是指为检验需要,模拟检材笔迹的形成条件,由嫌疑人书写的文字材料,其目的是验证客观条件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某些变化。实验样本是在嫌疑人已经察觉到收集样本的目的,在侦查人员指定的条件下书写的样本,在此类样本中嫌疑人极有可能进行伪装,因此在进行笔迹鉴定时无特殊需要一般不收集此类样本。
2 笔迹样本收集工作现状
2.1 笔迹样本收集原则
在收集笔迹样本时,应遵循三项原则,一是收集样本的对象为特定主体,仅限于犯罪嫌疑人和经过侦查确定的重大嫌疑对象以及民事案件中主动自愿提交样本的当事人。二是笔迹样本内容不得与检材内容完全重复,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不允许嫌疑人重新书写与案件内容相同的词句。三是收集样本必须合法,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合法途径收集。
2.2 笔迹样本收集要求
鉴于笔迹样本在笔迹鉴定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在收集笔迹样本时必须保证其可靠性、可比性、充分性。可靠性是指收集的笔迹样本必须是经过认真调查核实,的确为嫌疑人所书写的文字材料,并且在送检时应向鉴定人说明样本来源和收集方法;可比性是指笔迹样本在反映检材笔迹的形成条件和特征的范围上,尽量相同或相似,确保样本笔迹在书写形式、书写速度以及书写工具等方面与检材尽可能相似;充分性是指收集样本的数量要多,样本对检材笔迹特征的反映要全面、充分。
2.3 笔迹样本收集工作现状
通过网上查阅文献与实地调查四川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受理的相关笔迹鉴定案件,发现公安机关在当前的笔迹样本收集工作中存在诸多突出问题,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3.1 侦查人员缺乏文件检验专业知识
目前公安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办案人员所学专业多为侦查或者法律,而非刑事科学技术,未系统学习文件检验相关知识,物证技术专业水平较低,在民事案件中,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般由律师收集样本材料,但是由于律师缺乏文件检验专业知识,收集的样本也较难满足笔迹鉴定的需要产生了较多问题。
在对四川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与泸州市公安局刑科所的实地调研中,发现多例基层公安部门送检的笔迹鉴定案件,出现笔迹样本存疑的现象,反映出侦查人员在收集嫌疑人笔迹样本时,缺乏专业知识,虽收集了大量的笔迹样本,但未对其真实性进行核验,无形中增加了工作负担与难度。
其次,通过调研发现侦查人员收集的笔迹样本存在可比性差的情况,笔迹样本未能充分反映检材特性和形成条件,例如收集到的样本在书写工具、书写速度、字的形体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此外,由于办案人员物证技术水平较低,收集的笔迹样本还存在数量与质量不充分的情况,收集的笔迹样本数量较少且缺乏与检材笔迹中相同的字、相同的偏旁或笔画,不利于鉴定人员认识和把握检材笔迹的特性及其变化规律,对鉴定人员科学的进行笔迹鉴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2.3.2 嫌疑人可供检验笔迹样本少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多媒体技术凭借其跨时空的特性在人际交往中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打字、语音、视频等新兴交流手段逐渐成为主流方式,人们手写字的机会越来越少。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在2017年曾进行过一次针对2002人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约63%的人不会每天写字,约30%的人长期不写字,这给当前的笔迹鉴定和笔迹样本收集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在对四川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的调研中我们同样发现,文件检验室受理的笔迹鉴定中约20%的基层送检案例出现了可供检验笔迹样本少的情况,对鉴定人员科学、合理的进行笔迹鉴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2.3.3 实验样本收集混乱且存在故意伪装
前面我们讲到,按笔迹形成条件划分,笔迹样本分为平时样本与实验样本。在调研中我们发现,60%的侦查人员不熟悉不了解笔迹实验样本的收集条件,在不需提供实验样本的鉴定案例中均提供了实验样本,并且样本构成较为单一,倾向于仅有单一的实验样本,缺乏平时样本,对笔迹特征的反映十分匮乏,无法较好地反映出嫌疑人笔迹的自身发展演变规律。
此外,在收集笔迹的实验样本时,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实际控制,且十分清楚公安机关收集笔迹的用途,因此,大部分嫌疑人在书写此类样本时均会伪装自己的笔迹,企图达到逃脱法律制裁的目的。但是,部分侦查人员在收集实验样本时,未掌握正确的收集方法,采用了错误的收集方式,甚至直接为嫌疑人伪装自身笔迹提供了方便。例如,在收集实验样本时,让嫌疑人戴手铐书写或者将检材内容打印在纸张上让嫌疑人抄写,甚至让嫌疑人比照检材原件进行仿写,均为错误的收集方法,无法准确体现嫌疑人真实的书写习惯。
3 排除笔迹样本收集干扰的措施
3.1 强化办案人员技能培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侦查办案人员进行系统的文件检验专业知识培训,是顺利做好笔迹样本收集工作的前提。在办案人员技能培训方面可采取校局合作+线上线下的模式进行,当前公安机关承担笔迹鉴定工作任务重,而负责笔迹鉴定工作的人员配备普遍不足,因此采用公安院校与实战机关联合举办培训的方式,既可以缓解公安机关人力不足的压力,又可以使公安院校充分发挥服务行业的实际作用;采用线下集中授课与线上视频公开课的具体学习方式,符合公安工作特点,既可保证办案民警集中系统学习理论知识,又可满足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继续学习的需要。
3.2 规范文件档案材料存储
各类行政机关、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都会留下很多历史信息,这些历史信息能够清晰完整的反映行政或企业主体历年来的发展经营状况,对其自身来说是一笔宝贵财富,而其中包含的各类人事档案、党员材料、审批单据、经济合同等材料则为笔迹样本的收集提供了巨大帮助。在对多种渠道提取的笔迹样本进行综合对比后,我们发现在行政机关、企业等单位提取到的嫌疑人笔迹样本真实度、可靠性最高,并且时间跨度长,基本能够较好地反映出嫌疑人笔迹的自身发展演变规律。各类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各类公司企业无论市值大小都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3 完善实验样本收集工作
在收集实验样本时需要明确,其目的在于验证客观条件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某些变化,在印章、打印机、复印机等同一认定中,一般需收集实验样本,但是在笔迹鉴定时,一般不收集实验样本。收集笔迹实验样本的条件应当限制于验证某些特殊纸张、特殊书写工具、特殊书写环境等对嫌疑人笔迹特征的影响,或者在嫌疑人平时样本确实极少,以及无法收集嫌疑人平时样本的情况下,慎重的收集此类实验样本。
在收集笔迹实验样本时首先应保证嫌疑人处于正常的书写姿势和自然的书写环境,其次尽可能采取听写的方式进行收集,但切忌照读检材原文,可以选取报纸或书本上与检材内容相同字、相同偏旁笔画较多的文章让嫌疑人听写,并在听写时适当提高口述速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嫌疑人有时间思考伪装,最后在嫌疑人写完后立即收回纸张,发新紙重新采取上述方式书写,并重复几次收集所有实验样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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