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霞
2020年年初,中国经历了一场“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使得整个国民经济遭受较大冲击。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下降3.2%、9.6%和5.2%。疫情对平台经济短期发展既有冲击也有刺激,中长期看则是“危”中藏“机”。及时把握这些机遇,并将其转化为平台经济加速发展的驱动力,还需要政府、平台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
一、短期影响:既有“冲击”,也有“刺激”
由于平台在产业活动中的作用不同,线下经济活动的骤然暂停,对不同领域平台经济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一方面,线上线下融合程度高且必须通过线下活动完成整个交易闭环的领域,线下冲击直接传导到线上,平台企业面临巨大经营压力;另一方面,某些领域因线下活动受限使得线上服务需求短期内出现爆发式增长,催“火”了新业态,出现了逆势发展的小高峰。
在线旅游、出行、住宿、家政服务等必须通过线下活动完成交易闭环的领域,由于线下相关产业基本停摆,导致平台上的服务供给和需求均受到严重冲击。线下服务业的骤然暂停直接影响着平台企业的佣金、广告等收入,收入锐减的同时,平台企业还负担着高额的固定支出,企业现金流承压,经营面临巨大挑战。在线旅游平台携程的数据显示,到1月29日平台收到的退改诉求总量、咨询总量都达到数百万量级,相较2019年春节增幅达到405%,最高峰值时增幅达到650%。在出行需求被大幅限制的情况下,相关平台企业的订单量和营业收入持续减少。截至2月3日,全国有36座城市要求全面暂停网约车服务,87座城市不同程度地限制网约车运营,如限制跨城或跨区的运输服务。百度地图显示,2020年开工首日,全国驾车导航出行较2019年同期下降86.7%。从根本上说,这种冲击是因线下经济活动被迫中止而“传导”到线上的,疫情过后这些领域发展态势仍然向好。一是从政策层面看,国家及地方层面已经陆续出台帮助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扶持政策,从提供税费减免、延迟社保缴费、发放消费券、资金支持、开展培训等多个方面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二是疫情对上述领域线下经济活动的冲击是暂时的,市场需求仍然存在,疫情过后人们被压抑的消费极有可能出现集中爆发。有研究估算,被疫情抑制的消费需求约1.5万亿元,这些需求有望在疫情结束后逐步释放,出现消费回补甚至是反弹 .
在线零售、医疗、办公、教育等线上活动对线下具有较强替代性的领域,由于线下活动受到限制,大量活动被迫转至线上,疫情的发生对这些领域产生了显著的刺激作用。许多领域用户量激增,平台企业争相推出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行业发展出现小高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在我国多项宏观经济指标明显下滑的情况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动力。3月,社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5.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3.6%,比上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一些新型消费、线上消费、升级消费等在疫情期间被催生。一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22169亿元,同比下降0.8%,降幅比1-2月份收窄2.2个百分点。公开数据显示,京东到家平台上,从除夕至大年初九,其粮油副食、肉品、休闲食品、蔬菜、水果的销售额分别比2019年春节增长了740%、710%、530%、440%、380%。互联网医疗平台纷纷推出问诊咨询、义诊、线上购药等服务,网络问诊成为疫情期间患者获取医疗服务的重要途径。微脉平台在30多个城市上线新冠肺炎“线上免费义诊平台”,近2万名本地公立医院专家入驻,实时在线医生达5000名,义诊服务用户超过78万人次,累计访问量突破4500万人次。教育领域,全国14万所学校、290万个班级在钉钉开课,覆盖全国30多个省份的1.2亿名学生。在线办公领域,阿里旗下的釘钉、腾讯旗下的腾讯会议、字节跳动旗下的飞书、华为旗下的Welink等迅速涌入远程办公领域。从根本上说,这种刺激是被中止的线下活动向线上转移的结果,反映了平台经济在特定条件下对线下经济活动的替代作用。短期内骤增的需求和供给能否持续、商业模式是否有效、行业发展是否真正迎来新的发展拐点等,都有待市场和时间检验。
当前,疫情还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扩散,国际机构纷纷下调今年经济增长预期。世界贸易组织预测今年全球贸易将暴跌13%~32%,全球经济增速将至少下降2.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今年全球经济增长进行了史上最大幅度的下调,预计今年全球经济将萎缩3%,为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糟经济衰退。我国经济已经高度融入全球化,平台经济发展必然也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加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的不利影响。
二、中长期看:面临三大发展机遇
新冠疫情使得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的优势和韧性得以充分展现。从长远看,我国平台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重大机遇。
(一)用户在线消费习惯得到进一步培养
疫情暴发使得人们对本地生活服务电商、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在线服务需求大增,其中不乏一大批被迫转移的新用户。随着抗疫持续推进,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进一步加强,线上行为习惯不断得到强化。公开数据显示,春节假期后人均使用移动互联网的时长进一步增加30分钟;用户对APP的使用更加多样化,日均使用APP个数接近10个,用户通过不同的APP满足社交、资讯、休闲、购物等生活需求。疫情还推动了互联网应用向低线城市居民、中老年人群等在线服务使用率较低群体的普及与渗透。如在线办公对三线及以下城市用户的拉动作用显著,春节后新增用户中下沉用户占比比平时增长了约10个百分点,达到65.5%[]。
(二)产业互联网发展面临新契机
抗疫期间,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社会应急管理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大大提高了政府和企业对其重要性的认识。海尔COSMOPlat在上线医疗物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之后,高效对接匹配了医疗机构防护物资需求、生产企业医疗物资生产原材料和物流资源的供给需求,2月之前已连接608家医院、221家企业、37个政府和社区等各类机构,发布了超过20万件口罩、防护服等物资需求。2月18日,工信部明确提出,要“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工业APP)、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应用,推广协同研发、无人生产、远程运营、在线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 4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启动面向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从能力扶持、金融普惠、搭建生态等多方面帮助和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引导进一步加强。
(三)“抗疫与发展并重”倒逼制度创新
抗击疫情的同时又要促进经济发展,这种矛盾客观上对制度创新起到了显著的“倒逼”作用。疫情防控期间,教育部明确提出,高校要将慕课教师以及教师的线上教学计入教学工作量,制定在线课程学分互认与转化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将成为我国高校慕课发展的制度保障。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文,明确常见病、慢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依规进行医保报销。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宁夏、广州、成都等地都开始将在线诊疗试行纳入医保。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这意味着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有望成为常态化。互联网医疗平台医保支付问题的解决在疫情防控期间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三、推动我国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我们需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和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培育壮大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的增长点增长极。
(一)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各类平台上汇聚了大量的中小微商户,这些企业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来就较差,经营活动被迫暂停使得这些中小微企业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复工过程还面临客源和流动资金不足等多重困难,这种情况必然会影响到平台企业的整个商业生态。
疫情期间,相关部门已出台了财政、货币、产业等扶持政策,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经营者的减税降费力度,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渠道多方式为中小微经营者提供资金支持,使更多的经营者能够顺利渡过疫情难关。同时要积极推广消费券、抵扣券等刺激政策,提振居民的消费热情和消费信心。进一步降低包括民宿业在内的各类生活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证照办理流程,为更多小微创业者提供便利。
(二)充分发挥各类平台在政策贯彻落实方面的作用
为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相关部门的扶持力度前所未有。重要的是,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要真正为广大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带给它们真正的获得感。但从实践层面看,政策落地还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
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面向在线民宿经营者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被访者不了解当地政府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仅有4.7%的表示十分了解。知晓度很低自然会影响到政策带来的实惠和获得感。通过深入访谈了解到,其原因主要是民宿经营者要从文件中找到适用于自己的政策非常困难。这也反映出政策制定部门未能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在政策信息获取和解读能力方面的优势。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各类政务平台的作用,在常规的政策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依托经营者工商登记等相关信息,为中小微经营者提供定向和精准的政策信息推送服务;另一方面应当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在对接商户方面的作用,利用平台企业做好政策宣贯与落实。
(三)鼓励引导平台企业加大对平台内入驻商家的扶持力度
平台企业通过网络技术支撑,整合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形成了双边和多边市场。平台企业在经营中对这个内部市场拥有一定权力,如准入规则、定价机制、建立交易保障体系等,而且平台规模越大,其对内部市场的权威和影响力就越大。
因此面对疫情带来的短期冲击,除了加大政策調节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宏观政策手段帮助企业稳产纾困外,就平台经济而言,还需要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平台企业的枢纽作用,引导和鼓励平台企业加强对入驻商家的支撑和服务力度,对于帮扶效果好的平台企业,政府要予以税费减免和政策优惠。
(四)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不是规划出来,甚至也很难预测,而是具备一定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后由市场催生出来的。疫情防控期间,5G在远程医疗、办公、生活娱乐乃至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已经有了大量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也成为应激状态下快速研发部署、供需对接和重要物资配置等的重要支撑,并且在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总的来看,应用还比较分散,大规模、普及化的商用尚需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作为支撑。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后疫情时期稳投资、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以及带动产业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引导各类资本投向5G、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器等“新基建”领域,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和完善用户体验,积极推动5G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融合与深入应用,在完善民生服务的同时,充分发挥服务消费对服务业升级和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五)持续推进有助于平台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
推进平台经济的发展,不仅要着眼于应对疫情冲击的短期影响,也应当站在顺应新一轮技术革命引发的产业变革趋势的战略高度来进行政策引导和制度设计。
要进一步细化并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与平台经济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关于发展平台经济、扩大信息消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等,已经有不少的政策出台,但从实践层面看,仍存在因缺乏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而难以落地执行的情况。例如,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其中关于“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认定、平台向相关部门提供经营者信息、平台企业公平竞争等只是提到了一般性要求,缺乏具体标准或配套实施细则。此外还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畅的问题,如电商法中关于平台对用户评论内容的管理要求与其他网络内容传播管理制度之间存在不一致性等。此外,要持续推进平台经济的监管创新,进一步清理制约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行政许可等事项,抓紧修订已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以保障用户安全为底线的市场准入政策。通过开展“互联网+监管”和基于信用的差异化监管等创新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平台经济领域的容错纠错机制和实施细则等。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