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正气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这样解释“享年”:“敬辞,称死去的人活的岁数(多指老人):~七十四岁。”那么,是不是说“享年”只能用于老人,不能用于中青年人呢?
我们来看看前人怎样使用这个词。
東汉蔡邕的《郭有道碑文(并序)》,其中有一句:“禀命不融,享年四十有二。”“融”是长远、长久的意思,由此可见,42岁也可以用“享年”。在蔡邕眼中,42岁去世也属于“禀命不融”,相当于现在说的“英年早逝”。
南宋洪迈在《容斋续笔》中写道:“周世宗英毅雄杰,以衰乱之世,区区五六年间,威武之声,震慑夷夏,可谓一时贤主,而享年不及四十。”
清代吴敬梓《儒林外史》也用了这个词:“娄三公子道:‘表兄天才,磊落英多,谁想享年不久。”这位娄三公子口中的表兄叫蘧景玉,去世时38岁。
民国著名文学家蔡东藩在《民国演义》中对“享年”一词的使用,证明在民国时代并没有“享年”只能用于老年人的习惯。如第七十八回《举副座冯华甫当选,返上海黄克强病终》写道:“黄兴……竞尔逝世,享年四十三岁。”
冰心在《我的学生》中也有一句话:“她生在上海,长在澳洲,嫁在北平,死在云南,享年三十二岁……”
可见,自东汉至民国,并没有只能将“享年”用于老年人的惯例,三四十岁去世的青壮年也可以用这个词。《辞源》对“享年”的解释非常明白:“享有的年岁,对人或朝代而言。”并没有说只能用于老人。
要想表达对英年早逝者的痛惜之情,可以用“年仅”多少岁,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享年”就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