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职业群体的权利保障与社会排斥*
——基于天津市“快递小哥”的调查分析

2020-06-17 08:22韩昕彤
江海学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利群体

王 星 韩昕彤

内容提要 作为新兴职业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快递员群体数量庞大,其劳动过程中的保障状况与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快递员群体在劳动权、政治参与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保障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社会排斥,他们缺少社会参与的动机,同时也缺乏参与的渠道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公平性、推进工会建设,同时借鉴发展型社会政策在解决社会排斥问题上的理念和方法,树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政策目标,促进多元主体合作,从就业、教育、工伤预防多个角度着力化解他们的社会排斥问题。

快递行业的兴起与快递员群体的权利保障问题

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崛起催生了很多新的业态,其中快递行业是典型的代表。据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500亿大关,达到507.1亿件,快递业务量超过美、日、欧发达经济体之和,规模连续五年稳居世界第一,成为我国新经济的亮点。①快递业务的发展在为经济创造新动能的同时,还直接吸纳了逾百万的就业人口,间接促进了近千万人口就业,对于解决第一、第二产业劳动力转移问题发挥了巨大作用。据国家邮政局2017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快递法人企业达2万家,从业人数超过200万。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发布的《2018快递员群体洞察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快递员的总数量已经突破300万。可见,快递员群体已经成为新兴劳动力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兴零售经济中,他们发挥着“最后一公里”的基础性作用。

快递行业的兴起、快递人员规模的扩大引发了国家的重视和学术界的关注。2017年1月4日,李克强总理在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快递业作为‘新经济’的代表,既拉动了消费也促进了生产”。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快递暂行条例》,在立法层面为解决快递行业问题提供了保障。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快递员所发挥的作用,在高额快递业务量的背后是快递员每天超额的劳动量。近年来,陆续有媒体披露快递员的工作状态,“快递员猝死大街”“快递员下跪”等负面新闻经常见诸媒体和网络,快递业因此被称为高风险、高强度、高负荷的“三高”行业。研究发现,快递员群体同质性较强,整体上学历和专业技能不高,一线快递从业者多为来自农村地区的流动人口②,构建新社会关系网络的能力不强,也很难找到职业认同感、城市归属感③。与传统的服务业从业人员相比,快递员等新兴职业群体更多依赖网络服务平台,用工时间更为灵活,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场所长期暴露在户外,职业流动性较强。这种灵活的就业模式一方面为从业者提供了更多的职业选择自由,但另一方面也使他们难以获得传统就业模式下的各种福利和保障,需要通过社会政策等方式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

本文以天津市的快递员群体为研究对象,采用立意抽样方法选取了450个目标样本进行问卷填答,共回收有效问卷412份,有效回收率为91.6%,问卷发放地点包括天津市16个辖区,覆盖了顺丰、EMS、圆通等十余家大型快递公司。同时,选取了5名快递从业人员进行深度访谈,从经济、政治、社会保障三个维度分析快递员群体面临的生存困境。同时,结合社会排斥理论,归纳了困境产生的原因。最后,借鉴已有的解决社会排斥问题的发展型社会政策,提出政策建议。

快递员群体的权利保障研究与社会排斥视角

近年来,关于新经济形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的权利保障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诸多关注。Harris教授提出了“独立工人”(independent workers)的概念,特指那些处于独立承包商和员工之间地带的人。此类群体与雇主之间形成的新兴劳动关系不适用于已有的法律制度。Harris认为应该通过政策方案赋予他们与其他员工同样的福利和保护,包括组织自由权、集体谈判权以及民权保护等。④Sundararajan认为,共享经济可能会产生被剥夺权利的劳工,而政策可以构筑起社会的安全网。⑤我国学者张成刚指出,新兴灵活就业模式的出现给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但是可能加大市场经济中个体承担的风险。⑥相比于其他新兴职业群体,快递行业从业者数量大,且群体内部异质性高。浙江省团校课题组通过对快递小哥的深度访谈和文献分析发现,他们在物理性身体上具有疲惫以及时空相对自由的特征,在社会性身体上具有被剥削、社交泛化和缺乏权益保障的特征。⑦在权利保障方面,索浩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河南省快递员群体的整体生存状况进行了描述,发现快递员群体工作权益易受到侵害且缺乏维权途径。⑧林原、李晓晖、李燕荣利用日本后生劳动省的过劳评价体系,探究了北京市快递员的过劳现状,发现城市快递员工作负担重,呈现出整体过劳的趋势。⑨周占杰在定量研究中发现,快递员群体很少有时间去处理家庭事务或者过家庭生活,他们无法平等参与工作和家庭的角色活动,其家庭功能极大地受到工作影响,工作与家庭处于失衡的状态。⑩在权利受到侵害的原因方面,王秋文、邵旻发现,劳动合同签约率低、社会保障缺失使得快递员经常面临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投诉无门的情况。杨敏从劳动过程的视角出发,发现快递行业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但城乡分化的制度安排与城市较高的房价及消费水平将其排斥在城市之外,快递员自身的身份认同也体现出他们对这种现状的无奈接受。在完善权利保障方面,杨欣认为有必要将快递总部的“统一管理”纳入法律管制,在立法层面和执法层面解决权利保障问题。

对于快递群体权利保障问题的研究涉及多学科视角。因此,对于权利受到侵害的表现、原因以及对策缺乏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视角,也很少有学者将他们的权利放置在社会公平和社会融入的架构下去考量。具体而言,既有的研究存在如下不足:首先,以往关于快递员群体权利问题的研究多是陈述事实,缺乏整体性的理论分析,从而使相关研究比较零散,也影响了分析的深度;其次,对快递员群体的微观劳动过程分析与宏观政策分析缺乏有效的关联。快递员群体的时间透支与时间碎片化同时存在的事实让他们既缺乏社会参与的兴趣和动机,也缺少社会参与的能力。是什么制度力量形塑了这些微观行动事实呢?这是既往研究的盲点;最后,已有研究多关注快递员群体生存权方面的问题,但对此类群体的发展权、参与权方面的问题缺乏深入分析。较之于传统职业群体,新兴职业群体在个人发展和社会参与方面的需求要更为强烈。基于此,笔者认为,将社会排斥的理论视角引入快递员群体的研究既适当又必要。

20世纪70年代,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由此产生了“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等概念。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用“社会排斥”描述被排斥在就业及生活保障之外的“不适应群体”。自勒内之后,社会排斥逐渐成为分析弱势群体困厄境况的重要概念,并从经济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社会成员无法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难以获得必要的经济资源、就业机会,无法进入劳动力市场,在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方面受限,或者在社会生活中参与权丧失等,都可以被视为社会排斥。比如,欧盟将社会排斥定义为对基于公民资格的权利,主要是社会权利的否认,或者是这些权利未能充分实现;英国学界则将社会排斥定义为个人未能充分参与主流社会或当时社会认为必要的活动。随着研究的深入,社会排斥被细分为经济排斥、政治排斥、文化排斥、社会排斥、福利排斥等不同维度。有学者对各维度的社会排斥含义分别做了具体阐述。所谓经济排斥是指个人、家庭和地方社区未能有效地参与生产、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因此,经济层面的社会排斥除了收入考量外,更主要的在于对交换和消费行为的分析;所谓政治排斥是指个人和团体被排斥出政治决策过程,这些个人和团体缺乏权力,没有代表他们利益的声音。这个问题几乎是新兴职业群体的共性问题;所谓社会排斥是指个人或家庭被排斥出社会关系,交往人数或频率下降,这意味着社会网络分割和社会支持减弱;所谓文化排斥是指失去根据社会认可的和占主导地位的行为、生活发展方向以及价值观模式而生活的可能性;而所谓福利排斥是指个人或团体不具有公民资格而无法享有社会权利,这是从公民权利角度来界定的。对于某类社会群体来说,这五个维度的社会排斥最终会导致此类群体被主流社会边缘化,进而陷入贫困境地。

由此可见,社会排斥与社会权利和社会参与密切相关,它是一个脱离作为一种社会构成物的组织和社区的过程,也是一个脱离被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的过程。就中国的快递员群体(包括其他新兴职业群体)而言,社会排斥主要发生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保障领域。在经济领域,本次调查发现,天津市快递员平均工资为5200元左右,高于普通行业的从业人员,但是他们的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缺乏晋升机会和职业稳定性。在经济以外的政治和社会保障领域更是呈现出较低的参与率,显现出明显的断裂状态。换言之,即便快递员群体是新兴零售行业的直接参与者,且他们在经济绝对收入层面并不低,能够享有最基本的生存权,但是从调查结果来看,此类群体无暇也无力在社会交往、社会发展、自身权益以及社会公共事件等方面分配其注意力,从而无法满足其发展和参与的需要。因此,资本缺乏、流动人口占比高的快递员群体虽然高度融入了我们日常的经济交换行为中,但实际上在社会权利维护和社会参与方面却“隐形”了,被主流社会群体所忽视,客观上形成了社会排斥的事实。

快递员群体权利保障的社会排斥问题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天津市快递员从业者以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平均年龄为30岁。这一群体整体上受教育程度较低,高中及以下学历者占69.9%,77.4%的人没有取得过任何资格及技能证书,40%的人没有本地户籍,农业户籍和非农户籍的人口数量大致相等。多数快递员承担着供养家庭的压力,在被调查群体中,已婚的占60.5%,有子女的占52.2%。在劳动权、社会保障权、政治参与权三个维度中,快递员群体都存在着权利保障的社会排斥问题。

(一)经济维度:劳动权利缺乏应有保障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权等多项权利。然而调查结果显示,很多快递员缺乏《劳动法》所规定的基本劳动权益,也缺乏维权手段。

在休息休假权方面,《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而事实上,快递员群体每天平均工作时间达到9.8小时,绝大部分每周只能轮休1天,有48.2%的快递员由于太忙经常无法合理安排一日三餐。在访谈过程中,某快递公司的管理人员Z女士称,“我们公司的业务员大致六点半上班,我是七点半上班,一般都工作超过12个小时,晚上七点半下班,业务员还是相对辛苦的。他们(指快递员)一般没有休班,如果休息就需要其他人顶替他的岗,所以没法休班”。快递员群体在薪酬刺激下,不得不选择压缩自己的休息时间。

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提请劳动争议方面,很多快递公司缺少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快递员的安全卫生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经常受到侵害。在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只有19.7%的人提请帮助。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但是仍有17%的快递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合同的内容,劳动者也知之甚少,对合同内容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的累计占比为43.2%。

在职业发展方面,快递员很少主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也缺乏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整体工作稳定性较低。快递行业吸纳了很多第一、第二产业的剩余人口,在从事快递员工作之前,很多人做过司机、工人、服务员。在选择快递业时,59.2%的人看重的是它的低入职门槛,而快递行业也仅仅是他们短暂的职业停留,有二分之一的人从事快递业不超过四年。因此,这部分群体在各种职业之间徘徊,却很难通过自己的技能寻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快递员对自身职业发展抱有一种不确定性的态度。在对未来6个月失业可能性评判上,有2.9%的人认为自己非常有可能失业,15%的人认为自己有可能失业,45.3%的人不确定,认为自己不太可能失业、非常不可能失业的人分别占28.4%和8.3%。这表明,快递员有超过一半的人无法预知自己半年内的工作状况。

(二)社会保障维度:社会保障待遇不公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按照兜底线、密织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从调查结果来看,快递群体社会保障覆盖率不足,待遇水平低,并且很少利用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从快递员社会保险的参保比率上看,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比例分别为85.6%、84.5%。五险中其他三险的参保率更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比例分别为65.0%、70.3%、46.3%,而拥有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只有18.3%。从保障水平来看,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5.3%,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3.5%,其他快递员参加的都是居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中,职工和居民保险待遇差别较大,快递员虽然已经在城市就业,但很多并没有转移以往的社会保险关系,这既和我国当前社会保障体系转移接续制度不完善有关,同时也与用人单位不愿承担缴费义务有关。与此同时,快递员对于作为社会保险重要补充的商业保险购买率也比较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比例仅为9.4%,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5.5%,这说明在社会保险覆盖不全面、保障水平不充分的前提下,快递员群体也很少用商业保险的方式化解自己的风险。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向更全面、更公平的方向迈进,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仍有一些群体由于制度设计不完善、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自身保障意识不强等方式无法享受这部分权利。快递员群体中流动人口占比大,本身工作性质不稳定,导致他们很容易成为制度中不能公平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群体。

(三)政治维度:政治参与不足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公民意识的觉醒,人们对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参与程度加深,参与途径也越来越多元化。然而,快递员群体却很少利用自媒体表达自己对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看法,对于政府事务的参与能力明显偏低。在表达自身看法的方式中,快递员采用较多的是通过邮件、聊天工具私下交流以及在自己的微博、微信上发言,但是经常参与的比例也比较低,分别占9.5%和9.2%,与当今普遍活跃在网络上的80、90后群体相比,快递员群体显得较为沉默。此外,他们也很少参与政治活动,近五年来,参加过村/居委会选举的占27.7%,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占20.9%,与他人讨论过关心的国家大事的占18.3%,参加过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占13.5%。而参加其他活动,如网上整治行动、向媒体反映或投诉等活动的比例不足3%。快递员群体在政治参与、意见参与及社会行动参与方面存在的不足很容易使他们在政治参与权上受到排斥。

快递员群体社会排斥产生的原因

对社会排斥的理论分析,一般可以分为结构性的社会排斥和功能性的社会排斥两大类。功能性社会排斥是由于个体、群体自身能力缺乏导致的排斥。结构性排斥则是指由于国家制定的政策等制度引发的社会排斥,最显著的表现就是我国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导致的排斥。本研究将从制度层面和个人层面两个维度综合分析快递员群体社会排斥的形成原因。

(一)人力资本、技能劣势导致快递员劳动权利容易受到侵害

快递员群体整体上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职业技能,导致他们的可替代性高,只能依靠高强度的工作获取优势,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很难利用专业知识进行有效维权。在访谈中,一位快递公司的管理者提到,“快递员的入职门槛非常低,只要口齿清晰,能正常交流就可以录用,提前会给他们讲好工作的条件,不满意的可以走人,还可以招到其他人”。由此可见,劳方由于资本的缺乏相对于资方处于劣势地位,面对公司提出的可能侵害其劳动权利的条件只能选择被动服从。

从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问卷对工作时间、工作安全性、工作收入等11项与工作相关内容的满意度进行了测量,用数值1~5表示,数值越大满意程度越高。对各项数据进行加总,结果发现,学历越高的快递员平均满意度越高。学历为高中以下的快递员平均满意度数值为33.36,而高中以上学历的快递员平均工作满意度达到了35.80。这验证了,学历高的快递员有更高的议价能力,在工作安全性、工作收入等方面能够获得更好的条件。

表1 不同学历快递员工作满意度均值比较

不同学历的快递员在参与意见表达方面也存在差异。对快递员网上发帖、撰文或投稿,微博或微信上发言等七种意见表达方式的参与程度进行测量,数值越大表明意见表达程度越高。对各项数据进行加总,结果发现,学历越高的快递员意见表达参与度越高。意见表达与学历之间的相关性系数为0.161。单因素方差分析得到的p值为0.005,显著性水平低于0.001,F值为5.35,说明各组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这验证了,学历对于快递员的意见表达参与度有一定的影响,低人力资本使得快递员难以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参与中维护自身的权利,从而成为沉默的群体。

表2 不同学历快递员意见表达参与度均值差异

(二)城乡二元制度、快递公司运作模式导致快递员社会保障权利存在差异

以往,我国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在城乡之间存在差异。2014年,天津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颁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旨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居民老有所养。然而这项制度只针对拥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外来流动人口只能享受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因此在企业不履行缴费义务时,未取得天津户籍的流动人口无法参加当地的保险。调查表明,快递员群体中有将近40%的人口没有取得本市户籍,如果单位不履行缴费义务,那么他们只能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当地人有一定差距。由于外地户籍的快递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因此他们对于公司的失业、工伤保险缴纳的义务也不够在意。在调查数据中,对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快递员参与社会保险项目数值进行了均值分析。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二者的均值差为0.57,双尾检验值为0.001,显著性水平低于0.01,说明存在显著差异。这就验证了之前的调研结果,外地户籍的快递员社会保险参与度较低,他们的社会福利权难以得到保障。

表3 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险参与的t检验表

快递行业特殊的运营方式也使得快递公司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存在差异。我国的快递公司一般有两类:直营和加盟。直营公司的代表是顺丰公司,其他公司一般属于加盟公司。在访谈时,某快递公司的管理者Z女士表示,“一般只有直营的公司,如顺丰公司才会缴纳五险一金,一些加盟的公司很少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快递公司的运营制度导致很多快递员无法同其他行业的职工一样,参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比率较低,而其他三险和一金的参与率也处于较低水平。可见,运营管理制度造成了对快递员社会保障权利的排斥。

(三)缺少工会组织,难以形成利益表达路径

工会组织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利、平衡劳资关系的重要组织。我国目前很多企业已经建立起现代的工会制度。然而,绝大多数快递企业属于加盟制,不存在人员的隶属关系,无法依托上级公司工会指导、督促建会,因而目前快递企业组建工会的效果普遍不好。劳动者自身加入工会的意愿也并不强烈。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7.1%的快递员认为有工会组织,有25.9%的快递员认为没有工会,剩下47%的人表示不清楚。在访谈的过程中,快递员Z师傅表示,“公司经常有克扣快递员工资的行为。如果客户一口咬定没有收到件,快递员必须马上处理,如果不处理直接扣除工资”。对此,快递员并没有维权的途径。由于缺少组织,快递员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的方式一般是忍耐。长此以往,很多快递员选择了离开。

总结与政策建议

通过前文的分析发现,快递员群体在劳动权、政治权、社会保障权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社会排斥问题。这一问题的产生既是由于他们群体自身的某些特征所致,也和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快递行业的管理制度有关。快递员群体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技能,并且很多人不具有本地户籍,很难和当地人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在利益表达上缺乏工会组织,难以发挥结社性力量。在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既应该在制度上消除他们与本地人的区别,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他们和本地人的区别不仅仅在于身份,还有资本的缺乏。因此需要从增强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提升弱势群体人力资本和技能以及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三个方面完善政策供给。

首先,应该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公平性。在规范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碎片化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职工和居民之间待遇水平差距大,国家应该尽快提高统筹层次,完善转移接续制度。在企业层面,很多非直营的快递公司不履行社会保险的缴纳义务,通常采用为员工办理商业保险等替代性的方式。为此,国家一方面应该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减轻私人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在规章制度层面规范加盟公司的社会保障缴费义务。由于快递员自身缺乏社会保险的权利意识,很难起到对于公司的监督作用,也会导致权利受到侵害。

其次,要推进快递行业的工会建设。工会组织在规范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已经通过试点的方式,在顺丰华北分拨区天津中转场、申通北京房山分公司分别召开外包业务用工人员、加盟网(站)点农民工会员集中入会仪式。然而,由于加盟快递行业数量多且分散,想要进一步推进还面临多重障碍,需要工会组织和各部门协调联动。工会组织在为员工提供服务、维护其权利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快递员群体的参会意愿,通过组建活动加强宣传,使员工切实参与到工会中来。

最后,要通过“发展型社会政策”提高快递员等新兴职业群体的自我保障能力。在解决社会排斥问题上,发展型社会政策不仅满足了社会权利的普遍性需求,而且其“生产主义”与“多元主义”特性在很大程度上使得社会权利的实现变得更加切实可行。在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指导下,很多国家通过积极的就业政策、资产积累计划、反贫困政策,构建起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的模式来增进弱势群体的参与能力,对于解决社会排斥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国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可以树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在教育方面,加强对于快递员等新兴职业群体的人力资本培训和技能培养。在就业方面,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快递员中流动人口失业保险的覆盖率,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为快递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工伤预防方面,加大监督力度,改善快递员工作环境,促进快递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①国家邮政局:《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2018年。

②周宇香:《职业歧视对城市快递小哥社会公平感的影响研究——兼论主观经济地位及社会融入程度的调节作用》,《中国青年研究》2019年第8期。

③何双伶:《快递小哥,你还好吗》,《浙江人大》2019年第8期。

④Seth D. Harris & Alan B. Krueger, “A Proposal for Modernizing Labor Laws for Twenty-First Century Work: The ‘Independent Worker’”,DiscussionPaper, 2015, 12(10).

⑤Sundararajan, Arun,TheSharingEconomy:TheEndofEmploymentandtheRiseofCrowd-BasedCapitalism, Cambridge: Mit Press Books, 2016.

⑥张成刚、祝慧琳:《中国劳动力市场新型灵活就业的现状与影响》,《中国劳动》2017年第9期。

⑦蔡宜旦、卫甜甜:《身体经验及生成逻辑:身体社会学视角下的快递小哥》,《青少年研究与实践》2017年第2期。

⑧索浩宇:《我国快递员生存发展状况调查——以河南省郑州市为例》,《新西部》2017年第10期。

⑨林原、李晓晖、李燕荣:《北京市快递员过劳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基于1214名快递员的调查》,《中国流通经济》2018年第8期。

⑩周占杰、朱晓宇、张肖婧:《快递员的工作激情与工作—家庭平衡关系研究》,《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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