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雷涛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然而结婚的彩礼也水涨船高,而且还要求有车有房,这样的社会现状,让家境贫困的父母们为儿子的婚事而发愁,越来越多的男子沦为大龄单身男青年。论越南新娘结婚的法律构成,存在的违法和犯罪情况及相应的解决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新娘;法律构成;诈骗罪;属地原则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越南姑娘偷渡到中国,嫁给中国大龄男青年是非法移民。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然后,结婚的彩礼也在水涨船高,而且还要求有车有房。这样的社会现状,让家境贫困的父母们为儿子的婚事而发愁,越来越多的男子沦为大龄单身男青年。
1 护照、签证才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越南新娘嫁到中国必须有户口簿·身份证·必须持有越南政府签发的护照及签证才能嫁给中国国籍的男青年,才能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如果越南新娘来中国时带有子女的。子女一方也必须带有户口簿·身份证·和必须持有越南政府签发的有效护照及签证才有法律效力,这是走司法程序,才有合法的结婚的依据。这是越南新娘结婚的法律构成之一。
2 国际婚姻也要尊重自愿结婚的原则
越南姑娘偷渡到中国,嫁给中国大龄青年,而且没有持有越南政府签发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及签证手续,仅仅靠越南姑娘自愿嫁给中国男青年,这样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是一种违法结婚。非法婚姻的开始,如果只办理了农村结婚的婚姻习俗和结婚仪式,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是一种国际婚姻的非法结合,不受法律的保护,不能办理民政部门签发登记结婚的结婚证,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有的中国男青年和越南新娘结婚,走后门,欺骗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把越南新娘说成是中国的云南姑娘而骗取结婚证等情况也是普遍存在的。中国政府目前对越南新娘来中国自愿嫁给中国男青年的现状是普遍的非法移民的性质的,混乱的男女双方的结合,对中国治安管理有很大的阻碍,越南新娘非法移民来中国结婚嫁给中国男青年扰乱社会治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越南新娘结婚的法律构成之二。
越南新娘嫁给中国男青年得到彩礼逃跑即构成犯罪,在我国刑法上是诈骗罪。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带驱逐出境。这是越南新娘结婚的法律构成之三。
2017年2月3日至26日,被告人阮某经与阿阮,阿王联系,在23天内先后介绍4名越南女子给广西合浦县公馆镇某村四户村民做老婆。骗取彩礼费共计67400元,其中被告人阮某分得57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何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依据我国刑法的属地原则
我国《刑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我国刑法中所说的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4条规定:“中国政府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该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依据与根据本案中的阮某·阿阮·阿王均是偷渡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介绍越南新娘订婚定亲等非法行为骗取介绍费,已构成诈骗罪,越南人阿阮,阮某,阿王,三人是外国国籍,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何谓“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一个国家为保证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而给予的一种特殊权利和优待优遇。这种特权和优遇是建交国家之间按照相互尊重和对等的原则给予的。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4 什么是越南合法新娘呢?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是合法的越南新娘呢!笔者认为,作为中国律师研究所的律师·研究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下几点。
(1)是外国人越南姑娘要和中國公民结婚,必须在本国办理护照·签证及在本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和出具本人的婚姻证明。
(2)通过本国驻华使馆登记,备案,或者通过中国驻越南大使馆认证。
(3)只有材料证件合法,才可以与中国公民结婚。材料证件合法到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才是国际婚姻意义上的合法夫妻。
(4)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夫妻,最后;祝愿天下的大龄青年早日找到媳妇,早日成家,早日抱得贵子,做幸福美满的夫妻生活。
(5)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6)涉外结婚的条件,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在不违背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自由,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的原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7)对结婚主体的限制,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人员不准同外国人结婚,1现役军人,2外交人员,3公安人员,4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5,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作者单位:中国律师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