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发扬
摘 要 自实质蕴涵理论诞生以来,实质蕴涵怪论便相伴而在。出于化解怪论的初衷,学者们提出了相应的改良或革命性策略,进而产生了一系列蕴涵理论。本文试图从哲学本体论的角度再去重新认识实质蕴涵及其怪论,而要厘清实质蕴涵怪论问题必须正确认识两个方面的问题,即蕴涵怪论承诺问题和事实问题。实质上,实质蕴涵怪论,科学的来说是承诺的实质蕴涵怪论。当然,宣称和承诺只是怪论产生的外在形式因,而内在本质因其实是有意识的“思维中断”。故此,克服有意识的“思维中断”乃消解实质蕴涵怪论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 实质蕴涵 实质蕴涵怪论 思维中断 事实问题 承诺问题
中图分类号:B81文献标识码:A
1实质蕴涵怪论概述
實质蕴涵,因其普适性与简单性而广受欢迎,同时,也因引发的实质蕴涵怪论而备受争议。关于实质蕴涵怪论其主要内容被形式化为p→(q→p)和﹁p→(p→q),阐释为“真命题为任意命题所蕴涵,假命题蕴涵任意命题”。其怪主要体现在当我们将生活具体内容代入抽象的形式系统时,会出现与生活格格不入之“反例”,前后内容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不合日常思维和语言习惯。譬如,“如果4+4=8,那么雪是白的”。“4+4=8”和“雪是白的”就不存在必然联系,但在这里却成为了一种蕴涵关系,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很怪诞的。
由于蕴涵怪论的存在,逻辑学者们剖析原因,试图找出消解策略,于是产生了严格蕴涵、相干蕴涵、衍推蕴涵等几种主要的蕴涵理论。但是怪论问题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于是乎,我们不得不进行哲学性的追问,实质蕴涵本身真的有问题吗?到底什么是实质蕴涵?只有厘清问题的本源,才能有效解决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转换思维路径,回到问题本身,就问题的合理性进行探讨。
2以哲学本体论视角审视实质蕴涵怪论
鉴于目前的化解策略都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故本文试图从哲学本体论的角度来重新审视蕴涵怪论。实质蕴涵本身真的存在怪论吗?要回答好这个根本性的哲学问题,真正厘清实质蕴涵怪论相关问题。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弄清两个问题,即蕴涵怪论承诺问题和蕴涵怪论事实问题。之所以要从这两个问题入手来对实质蕴涵以及怪论进行剖析,是因为笔者受著名逻辑学家与哲学家蒯因的著作《从逻辑的观点看》中的深刻思想影响。从该著作中,可以窥探出作者关于本体论论述的两个问题,即本体论承诺问题和本体论事实问题。本体论承诺问题是关于某个已在理论宣称了什么东西存在的问题。本体论事实问题是关于实际上有什么东西存在的问题。下文结合实质蕴涵及其怪论细究这两个问题。
2.1实质蕴涵怪论事实问题
实质蕴涵怪论事实问题是关于实质蕴涵怪论是否因实质蕴涵而实际存在的问题,这是就本体论事实层面而言。实质蕴涵怪论的产生只可能存在于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一般形式的抽象化,即从非形式化的诸多栩栩如生的‘如果条件句案例原型中总结概括出蕴涵的一般逻辑式;第二个过程乃是抽象形式的具体化,即一般的形式系统被应用到生活实践中,将生活中的具体内容代入蕴涵逻辑式构造出具体的案例。
我们知道,“逻辑哲学的中心问题是关于逻辑系统内有效的形式论证与系统外的非形式原型的恰当相符性问题。”而“逻辑的形式论证来源于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中未经形式化的实际论证,即非形式论证。”当然,实质蕴涵的一般逻辑式p→q也是来自于未经形式化的日常语言,它是对生活中关于很多‘如果条件句等栩栩如生的非形式原型个例的抽象与归纳,而且已经被逻辑学界公认是与现实原型恰当相符的。在第一阶段,既然一般蕴涵逻辑式是科学的,而且在逻辑学中蕴涵真值表也是已被确证为不容置疑的。因此,在如此之逻辑前提下经过推理的有效性而得出的结论p→(q→p)和﹁p→(p→q) (所谓的怪论定理)也必然是确真的。因为,被推定理和推出定理之间具有前后内在一致性,无法构成逻辑矛盾,也不与当时的直观、理论冲突。故,蕴涵怪论不可能产生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既然p→(q→p)和﹁p→(p→q)已被确证为真,那么将其作为前提再经过有效的逻辑推演(冠以形式以内容),得出的结论必然是与前提一致的,不可能产生逻辑矛盾。故此,蕴涵怪论也不可能产生于第二阶段。由此可知,实质蕴涵本身并不存在怪论,所谓的蕴涵怪论并非事实的蕴涵怪论。
2.2实质蕴涵怪论承诺问题
实质蕴涵怪论承诺问题是关于一种学说或理论宣称实质蕴涵存在怪论的问题,这是就本体论承诺层面而言。正如蒯因所说“在本体论方面,我们注意约束变项不是为了知道什么东西存在,而是为了知道我们的或者别人的某个陈述或学说说什么东西存在”,这就是在探讨本体论承诺问题。当然,实质蕴涵怪论承诺问题和实质蕴涵怪论事实问题虽是不同的概念,但两个问题可以达到内在统一,即蕴涵怪论主张者所主张的蕴涵怪论思想确实符合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当然这种统一性也许也无法实现,即一种学说或思想宣称的蕴涵怪论与实质蕴涵怪论事实本身不相符。由上已知,实质蕴涵无论在哪个阶段都无怪论,故目前我们所宣称的怪论与事实不相符。逻辑界所谓的蕴涵怪论实质上是承诺的蕴涵怪论,只是一些逻辑学者的个人主张与宣称。其产生的缘由到底是什么?事实上,上文已经论证了实质蕴涵及怪论定理之形式系统毫无问题,但当冠以形式系统具体内容时,怪论便产生了。因此,不难发现怪论的根源在于将定理公式应用到实际生活时,蕴涵前后件之间毫不相关的内容被代入到蕴涵逻辑式以及怪论定理中,进而构造出了反例,产生了怪论。于是我们就把这个奇怪的问题归结到实质蕴涵本身,宣称它不完美,存在问题。所以,这绝不是实质蕴涵怪论事实问题,而仅仅是一种承诺问题。
3实质蕴涵怪论的成因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分析问题。上文已经证明实质蕴涵本身并不存在所谓的怪论,这种怪论仅仅是主张者的一种宣称而已,它属于实质蕴涵的承诺问题。当然,这种问题的产生还在于有些逻辑学家将实质蕴涵关系本身的真值关系解读成了推理关系。然而,真值的表达才是实质蕴涵提出的初衷,其初衷并非在于解决前后件内容上的相关性。
试试对比分析这两个命题,“如果4+4=8,那么雪是白的。”和“如果我考到了100分,那么太阳就要从西边出来”。它们属于同一类型的命题,二者的前后件之间在内容上都不存在必然联系,但却被赋予了不同的态度。前述命题是不可接受的、荒诞的,因为不合日常用语,生活中很少见此案例;而后者是可接受的、习以为常的,因为它与生活用语谋合,生活中经常闻之、用之。由此可知,怪论的产生源自主体认知的稀缺性,所谓的稀缺即现实中对该类案例听之少、见之少、用之少。但一般情况下,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由无到有、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当然,我们还得深思,既然这类怪论定理的反例在生活里是稀缺的或者不存在于人的正常意识里,那为何会被构造出来呢?
关于这个问题,思维中断理论能做一个合理的诠释。所谓的思维中断指的是病人在无意识障碍情况下,思维过程突然中断或言语突然停顿,之后又重新说话,但所说内容已然不是原来的话题。细究蕴涵怪论之反例,“如果4+4=8,那么雪是白的。”假想:正常人和精神病患者在特定条件下都能构造出此命题,但他们的产生路径却是完全不同的。正常人是有意识地为了一定需要(比如为了找怪论反例)从而构造了如此之命题,原本在说出了4+4=8之后,相关的内容会被连续呈现,比如与前有关的数据关系1+1=2。但是,非但这组相关性的数据没有被呈现,反而有意识地加入了内容“雪是白的”,从而使得命题前后件之间不存在内容意义关联。而精神病患者乃是无意识地构造了这个命题,他原本想表达的命题是一组数字关系“如果4+4=8,那么1+1=2”,但是在他表达出4+4=8之后,却发生思维中断,片刻之后继续表达的则不再是1+1=2,而是无意识地表达出了命题“雪是白的”(或许当时在下雪)。由上分析可知,对于同一命题的构造,思维中断都发生在了正常人与精神病患者身上,不过却存在有意识和无意识之差别。正常人是有意识的思维中断,而精神病患者则属无意识。
目前学术界所构造的一系列怪论之反例,都是有意识的思维中断而造成的。所以说,蕴涵怪论实乃一种有意识的‘思维中断学说。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宣称和承诺只是实质蕴涵怪论产生的外在形式因,而内在本质因其实是有意识的“思维中断”。
4实质蕴涵怪论的化解策略
由于实质蕴涵应用的广泛性,化解怪论显得尤为重要。据蕴涵怪论之病因,克服有意识的“思维中断”乃化解蕴涵怪论的有效策略。具体来說,就是保持日常思维和用语语境的相干性、联系性。在蕴涵怪论中,一直存在着一对矛盾,即形式与内容的矛盾,因为实质蕴涵的形式论域限定在真值,而内容的关联性超出了论域范围,故此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其表现形式就是怪论定理之反例。当然,矛盾的解决关键在于实质蕴涵的认知主体。认知主体理应赋予实质蕴涵逻辑式及推论定理以合生活语境的案例内容,从而实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达到化解蕴涵怪论的目的。譬如,常谈的反例“如果4+4=8,那么雪是白的”,一个人如果依照日常思维用语路径,在命题‘4+4=8被提出后,理应表达出相关的一组数据关系,如1+1=2,而不大可能直接蕴涵出‘雪是白的。如此便可避免怪论的产生。此外,“虽然p→q仅仅是一个关系形式,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个形式实质上本身就内在地规定着在其前件、后件内容之间有某种条件性、习惯性的联系。”抑或本身就存在着相干性,“相干性是指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必须有意义和内容上的关联。”
本文中对蕴涵怪论的化解策略侧重于关注实质蕴涵的生活应用,消除承诺偏见。然而纵观逻辑学界怪论的主要化解策略,稍加梳理即可发现它们之间的层级关系。当我们赋予实质蕴涵形式表达式的内容在前后件上有必然的联系时,则成了严格蕴涵;由此看出,“严格蕴涵也只是实质蕴涵的一个子类,即“严格的(必然的)实质蕴涵”。”当被赋予的内容在前后件之间同时具有相干性和必然性双重属性时,实质蕴涵就演化成了衍推蕴涵。当被赋予的内容在前后件之间只有相干性时,实质蕴涵就变成了相干蕴涵。因此,衍推蕴涵和相干蕴涵也只是实质蕴涵的一个子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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