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芳?周全霞
摘 要 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年)的农业教育以及农业改良活动,是该时期农业生产衰微社会背景的逻辑诉求,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工具简陋落后,农作物品种陈旧单一,种植管理方法因循守旧,生产力水平收成低下,农村经济社会残破不堪等。北洋政府时期农业教育的政策要旨包括建立较为完备的农业教育体系,规范农业教学管理以及实现教材本土化,成立专门农业研究机构,扩大农业教育对外交流,推行各种励农政策,兴办农会组织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改良等。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教育对于推动中国近代农业转型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促进了农业教育的较大发展,推动了农业技术的改良,改善了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了中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北洋政府时期农业教育也存在着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即高等农业院校数量以及学生人数偏少,办学条件异常简陋,农业教育与农业建设各行其是。
关键词 北洋政府;农业教育;逻辑诉求;政策要旨;历史作用
中图分类号 K25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0)12-0069-07
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年)的农业教育及其农业改良活动,是当时农业生产衰微社会背景下的逻辑诉求,其对促进近代中国农业转型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历史作用。对此,近年来学界不乏著述,但予以宏观把握、系统深入性的研究成果则尚感欠缺①。本文试图弥补这一缺憾,对于北洋政府时期农业教育的逻辑诉求、政策要旨及其历史作用等做一较为系统的探讨,以求促进该专题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一、北洋政府时期农业教育的逻辑诉求
清末民初,由于受西方农学科技新知东渐的影响以及清末“新政”中“振兴农务之法”[1]的推动作用,传统的中国封建农村经济呈现出向商品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农业改良渐有起色,譬如传统农业社会中“单一种植”和“主谷式”的结构开始被打破,经济作物产值占农作物总产值的比重明显上升至10%左右[2];农业经营方式有所发展,新式的资本主义农场开始出现,1912年全国农场数达171家,已缴资本金总额6351672元[3];新型农具和国外良种开始被引进和使用。1911年,新型农具如洋犁、刈麦器、刈草器、干草切割器、播种机及国外良种为不少地方使用[4]。不过总的来看,该时期“虽然近代经济环境对农业发展提供了各种新刺激,但传统农业远未实现其应有的变革”[5],全国各地农业经济仍呈衰微之势。
一是农业生产工具简陋落后。马克思曾经指出:生产工具“更能显示一个社会生产时代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6]。民国之初,部分地区农村虽然开始使用一些农业机器,但毕竟是凤毛麟角,如拖拉机的使用仅限于少数农垦公司,抽水机的使用也仅限于江苏、浙江等地。广大农村所用农具,仍然是数千年来的犁、锄、耙、镰、镢头等。“其所用农具,颇欠精良”[7]。当时的《中外经济周刊》对山西省农民所使用的农具记述道:其耕地的农具主要有四种,即犁、锹、镢、抓子;选种的农具主要有三种,即扇车、筛子、簸箕;栽种的农具主要有七种,即镂、钩锄、耙子、刮子、铲子、铁锥、粪哱啰;收获的农具主要有八种,即镰刀、杈子、扒子、连鉫、扫帚、木掀、碌轴、推板和刮扒[8] 。而且不少农民甚至连牲畜和传统生产工具都未能具备,因无力畜牛而以人代牛耕作者比比皆是。时至民国建立十余年之后,四川成都尚有26%的农家没有耕牛[9]。此时自耕农有足够农具的,江苏昆山為69.5%,南通为65.3%,安徽宿县为60.5%;佃农有足够农具的,昆山为40%,南通为56.8%,宿县为45.2%[10]。
二是农作物品种陈旧单一。民初农村仍然沿袭的是千百年来的农作物品种,“稻之品种,未加改良,愈趋愈下”[11]。在南方,其主要品种为稻谷、小麦、油菜、豆类、茶叶等;在北方,诸如大麦、小麦、谷子、高粱、黍子、棉麻、菜蔬等品种则占据主导地位[12]。时人吴觉农曾感言道:“我国农民对于选种育种的方法,素来不甚注意,所以现在的品种,不但没有进步,而且是逐渐的退化。”[13]
三是种植管理方法因循守旧。据史料记载,民国初年各地农民大凡仍循旧例因时下种,靠天吃饭,其“种植方法,一切如故”[14]。“稻田不整,灌水法排水法素不讲求,一旦水旱袭来,悉听自然”,“稻苗之病虫驱除,农家更不问闻”[15]。农田所用肥料,依旧是农家粪肥,其化学肥料几乎难觅。该时各省虽然“纷纷设立农事机关,亦皆有名无实”,“所谓种子改良,肥料配合,害虫驱除等等,卒未闻有所贡献于社会”[16]。故各地农业生产只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而已。就连当时农业技术水平一向较高的浙江省,“乡民务农,而不知农之有学。辨土性、兴水利、除虫害、制肥料等事,惜然不知”[17]。亦有不少因“肥料缺乏,只得坐视土地日益浇薄,因而产量递减,生产衰退”[18] 。
四是农业粮食生产效益低下。民国建立前后,全国各地夏秋收成一般只五到八成[19]。在富庶的江浙一带,最上等之田稻谷的一年产量也只是在1~3担之间,合136~508斤不等。而北方各种杂粮,包括玉米、麦子、高粱等,亩产最高为0.7石,最低时仅为0.2石[20]。时人千家驹先生和卜凯教授等测算指出,我国农业生产效益较之美国相差甚远。如经营1亩棉花,我国农民需用人工140小时,而美国农民仅用18小时,相差7.8倍之多[21]。中国农民每小时生产的粮食为小麦1.6公斤、高粱1.6公斤、谷子2.2公斤或大豆1.3公斤;而美国农民每小时生产的粮食分别是小麦39.4公斤、高粱28.6公斤、谷子18.7公斤或大豆8.2公斤,分别为中国的24.6倍、17.9倍、8.5倍和6.3倍[22]。
五是农村经济社会残破不堪。民国建立之际,虽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地租的形式在城市附近呈现出从分成租向定额租、从实物向货币发展的趋势,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动,但这丝毫没有减轻地租的剥削,有的地区甚至达到敲骨吸髓的地步[23]。例如,江苏震泽县每亩田仅得20升(斗),除去肥料灌溉人工等生产投资,所剩无几,而每亩上交地主租子则要五六元,“不足则卖妻鬻子以偿”[24]。各省的田赋、粮捐、房捐、卖税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更加重了农民的沉重负担。1909年,御史胡思敬曾《极陈民情困苦请撙节财用禁止私捐疏》奏称:“业之至秽至贱者灰粪有捐,物之至纤至微者柴炭酱醋有捐,下至一鸡一鸭一鱼一虾,凡肩挑背负、日用寻常饮食之物,莫不有捐”;农民负担“漕粮、地丁、耗羡之外,有粮捐,有亩捐,有串票捐,田亩所出之物,谷米上市有捐,豆蔬瓜果入城有捐,一身而七八捐”,因而“力不能胜,弃田潜逃者比比也”[25]。在江苏的江北一带,每每遇到荒年,村农们“辄即扶老携幼,谋糊口于苏城,相沿成例”。在山东沂州府等地,饥民“成群结队,襁负而来,挨村索食,栉无遗”[26]。
正是面对上述农业生产的衰微,许多有识之士深刻认识到只是靠学习外国的“船坚炮利”是难以救亡图存的,而“万事之源皆出于土”,“农务为富国根本”[27]。正是在这种日益高涨的兴农立国呼声中,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教育以及励农政策呈呼之欲出之势。
二、北洋政府时期农业教育的政策要旨
通观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教育内容,其涉及范围广泛,兹择其荦荦大者略述如下。
(一)建立较为完备的农业教育体系
1912年3月,北洋政府成立后,教育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方针和政策,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农业教育体系。一是1912-1922年间“壬子癸丑学制”颁布后的农业教育体系。1912-1913年间,北洋政府教育部在参照日本学制的基础上制定和修订了新学制,史称“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将教育分为两大系统,即普通教育和实业教育。其中实业教育系统包括农业教育在内,并且将农业教育分为三级,即甲种农业学校、乙种农业学校及农业专门学校。甲种农业学校旨在“施完全之普通农业教育,培养农业实践人才及农村自治人员”;乙种农业学校旨在“施简易之普通农业教育,增加农家子弟的知识技能”;农业专门学校则以“讲授农业高等学术,养成农业专门人才为宗旨”。其中,甲种农业学校为初等农业教育,以省立为原则,修业年限分为两种,即预科和本科。授课时间,除实习外,每周不低于28小时。乙种农业学校为中等农业教育,以县立为原则,但城市、乡镇以及私人均可设立,修业年限为三年,授课时间每周不低于24小时[28]。1912年10月22日,教育部颁布《专门学校令》,农业专门学校即属于专门学校中的一种,其宗旨是培养农业高等人才[29]。“壬子癸丑学制”的颁行和实施,是中国农业教育开始由传统性向近代化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30]。
二是1922-1928年间“壬戌学制”颁布后的农业教育体系。1922年11月1日,北洋政府教育部在参照美国学制的基础上颁布了新学制,史称“壬戌学制”。根据该学制要求,农业教育体系作了相应变化,即从中学开始,设有初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农业专门学校、农科大学、大学院等。其中,在初、中等农业教育方面,“壬戌学制”将“壬子癸丑学制”中的甲种农业学校改成了或者名为职业学校,或者名为高级中学农科,而将乙种农业学校则统统改名为职业学校。在高等农业教育方面,“壬戌学制”规定大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卓有成绩者授予学位”[31]。较之“壬子癸丑学制”,“壬戌学制”在关于农业学校设置方面有了较大变化:一是对于“壬子癸丑学制”中的甲种农业学校和乙种农业称谓全部予以取消,统一改名为“农业学校”;二是把农业教育贯穿到普通教育的各个发展阶段,打通各级职业教育间的层层壁垒;三是农业教育不再对入学年龄做硬性规定,同时仅规定了各门科的学程年限而没有规定具体的课程等。由此可见,“壬戌学制”的颁行,标志着中国农业教育近代化已经走向初步完善和发展阶段。
(二)规范农业教学管理以及实现教材本土化
这一时期教学管理规范化主要表现为学分制开始普遍实行。1927年,东南大学最早实行教学管理规范化,该校农科系将学分制规定为8门必修课,即国文、英文、物理、化学、地质、植物、动物及农业问题等,共计44学分。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在其他科系中至少要再选修3个学分,并且体育课需连续2年达到及格成绩,方可毕业;另外,每个学生还需要参加为期两个暑假共计8周时间的农事实习。同时,该校还积极开展了教材本土化的教学活动,其编写的农业教材有钱崇澎和邹秉文等人的《高等植物学》、陈焕镛的《植物学》、王陵南的《高等果树园艺学》、朱凤美的《植物病理学》、陆星垣的《蚕种学》等[32]。
(三)成立专门农业研究机构
这一时期一些高等农业院开始重视农业科学研究,一批研究机构先后建立,例如:1922年在中国科学社的牵头组织下,由东南大学农科生物系教授在南京成贤街建立的我国第一个生物学研究所;又如1927年由我国近代植物学奠基人之一钟观光教授率领在浙江劳农学院建立的植物园,其引种植物1000余种,园艺花卉 2000余种,这是我国第一个植物园[33]。此外,各类学校农业教育的发展又推动了民间农业教育的发展。譬如,晏阳初、陶行知等于1923年8月在北京成立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总会及其在全国18省32市相继成立的分会等。
(四)扩大农业教育对外交流
一是聘请外国专家来华任教。譬如东南大学农科系1922年曾先后聘请法国路赛德蚕桑试验场总技师费歇尔为该校名誉蚕桑教授兼蚕桑试验场主任;聘请美国麻省农业大学校长白德非(Baetflld)任该校农业研究会名誉指导员;聘请美国加州大学昆虫学教授文德(Edwin.an.Dyke)为该校昆虫学教授;等等。又如金陵大学1920年聘请美国经济学教授卜凯(J. L. Buck)于1921年在该校农学院创办了农业经济系;并分别聘请了美国的博德(R. H. Potter)、史德蔚(A. N. Steward)、祁家治(G. E. Rictchey)分别担任该校植物病理、植物学组农艺系主任、教授等职。二是派遣教师出国考察、研究和參加国际学术会议。譬如中央大学农学院从1928年开始先后派出8人分别到法国、美国、德国、日本进修。三是派出留学生和接受外国留学生。据有关史料记载,北洋政府时期,我国留学欧美大学农林科的学生约250人。同时也不乏有外国来华进修的学生,譬如1929年10月,就曾有美国大学生团到达广东中山大学农科进修,以攻读中国植物学为主,农林植物研究所主任陈焕墉教授亲自给予授课和指导。四是与国外高校、政府、农业公司等之间开展多方面合作。如在1925年,金陵大学与美国康乃尔大学就曾开展校际合作,先后订立中国作物改良合作等一系列计划。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北洋政府时期,美国政府机关团体与金陵大学农学院进行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达到19家[34]。
(五)推行各种励农政策
一是奖励开荒垦田。在1914年3月3日颁布的《大总统公布国有荒地承垦条例》中明确规定,凡国有荒地“均准人民按照本条例承垦”[35]。随后,在1915年7月颁布的《农商部奖章规则》中,进一步规定,凡承垦大宗荒地者,“其竣垦亩数在3000亩以上”“可以给予奖励”[36]。政府奖励开荒垦田政策的颁行,促使全国的耕地面积显著增加,如在东北和内蒙地区,1911年共有耕地1249718亩,到1920年就发展到1559809亩,“耕地面积增加将近25%”[37]。
二是推行农作物良种选用以及病虫害防治方法。1914年2月,农商部颁布《征集稻麦种规则》,旨在“为宣传良种之准备”[38]。随后,农商部又颁布《选种办法》8条,着重强调了农事试验场的作用。要求“另行采办外国及国内著名之优良种子,以供试验之用”[39]。1924年8月1日,农商部再一次规范和公布《农作物选种规则令》,特别强调了省农业机关的职责,要求“各省农业机关应特别试验选用优种,以期扩充”[40]。1914年3月18日,农商总长张謇签署颁发《农商部关于附送征集植物病害及虫害等规则令》,旨在“邦本实基于民生,兴利先资夫祛弊”[41]。并且该《规则令》“附征集植物病虫害及害虫规则表式各一份”。在所附《征集植物病害规则》12条中,要求“对每种病害植物,须用附表逐条填写各项事由,一并寄送”[42]。在所附《征集植物害虫规则》4条中,要求对于植物害虫的发生时期(即卵、幼、虫、蛹、成虫发生各时期)、经过习性(即卵、幼、虫、蛹、成虫于其发生各时期内所呈状态及其习性)、天然敌情状(如能殄灭害虫或阻其发育的益虫、益鸟等物)等方面须以详细填载[43]。1923年5月12日,农商部又公布《农作物病虫害防除规则》,规定各省农业机关对于防除农作物病虫害诸事项,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应为相当之设备”。并要求“各省农业机关应拟定病虫害防除方法,呈由地方官公告之”。同时,该规则还对防除病虫害的具体方法、募集捐款、夫役征集、奖励制度等做了明确规定[44]。
三是设立专门水利学校。1915年3月,在时任北洋政府实业总长、兼全国水利局总裁张謇的倡议下,著名教育家、时任江苏省教育司司长的黄炎培和前都督府秘书沈恩孚在南京开办了河海工程专门学校,聘请留美归来的许肇南为校长,这是我国第一个水利高等教育学府。学校设有教务部、事务部、进德部、出版部、注册处、图书馆等部门,建有水力实验室、材料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测量仪器室、模型陈列室、地质标本室等教学单位,采用的多为美国教材。1924年,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改名为河海工科大学,学制亦由原来的4年改为5年,仍隶属全国水利局,由著名工程学家、教育家茅以升任校长。1928年,河海工科大学又被并入中央大学工学院。该校为我国培养出大批水利事业建设人才,诸如沈百先、汪胡桢、须恺等近代著名水利工程专家。此外,当时水利专家李仪祉1925年在陕西还倡办了水利道路工程专门学校等。
四是鼓励经济作物种植和蚕桑饲养。譬如在棉花种植方面,1914年4月11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植棉糖牧羊奖励条例》明确规定,“凡扩充植棉者,每亩奖银二角”;“凡改良植棉者,每亩奖银三角”[45]。同时,政府还倡导各地均应设立棉业试验场。1915年8月22日,农商部拟订的《棉业试验场暂行规则》明确规定,要在直隶省正定县南门外设立第一棉业试验场,在江苏省南通县狼山马场圩设立第二棉业试验场,在湖北省武昌县东兴洲设立第三棉业试验场。同时规定棉业试验场置场长、技术员和事务员等职员,其员额“由场长商承农商总长定之”。该规则还要求棉业试验场“得招集练习生,使从事实地练习”[46]。又如,在茶叶生产方面,1914-1915年间,农商部通过调查各省茶叶生产存在的“叶张日减”问题,要求“至少每县添种茶树百万”[47]。1915年10月,北洋政府在安徽祁门设立以研究和拓展祁门红茶为主旨的中国第一家茶叶试验场,面积130亩,另有苗圃地23亩。同时,北洋政府还对茶农采取补贴政策,从1915年开始对茶叶的出口税减低20%[48]。再如,在蔗糖制造方面,北洋政府于1914年4月11日公布的《植棉糖牧羊奖励条例》中明确规定,“凡种植制糖原料者,蔗田每亩补助蔗苗银三角,肥料银六角,甜菜田每亩补助甜菜种银一角,肥料银二角”[49]。在7月16日政府颁布的《植棉糖牧羊奖励条例施行细则》中,规定凡植蔗区域及甜菜试种区域,无论个人或法人,“确著成绩者,皆得禀请给奖”。并且指出“其扩充、改良种植之亩数不足二十亩者,不得请领奖金”[50]。1914年5月23日,农林部还建立了糖业改良委员会,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1人、委员5人,由农林司职员组成,同时还颁布了《糖业改良委员会章程》[51]。
(六)兴办农会组织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改良
1912年9月24日,北洋政府农林部分别颁布《农会暂行规程》和《农会规程施行细则》,旨在“以图农事之改良、发达”[52]。此后各地农会组织迅速发展,至1913年,全国共设立省级农会22个,县级农会228个。有些农业经济发达地区还成立了乡级农会,如江苏省在民初即成立了103个乡级农会,福建省乡级农会达125个[53]。1913年2月1日至3月4日,全国农务联合会会议在北京召开[54],标志着我国近代农会组织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各地农会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农事教育和农业改良活动,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开办农事试验场所。如在东北地区,1912年兴京府农务分会在成立之时即“设立了農业试验场”[55];同年安东县农会成立之后,当地政府即下令将原农业试验场由农会接收办理[56]。
二是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其采取的主要形式有编辑农报农书、开展巡回演讲、开办农业学校、设立阅报室、举办农业展览会等。例如,云南省农会曾先后于1915年、1920年和1923年分别出版了《农业丛报》《云南省农会报》和《农事浅说》等刊物;又如,农林部于1916年7月在北京设立了农林传习所,同年11月“就京郊开办冬期农民学校四处”。截至1919年8月,农林部先后设立了农民学校9所,同时坚持在每年冬期联合中央农事试验场,举行农产品评比会议一次,“期以促进农民之知识、技术,力图农林之改良”[57]。再如,奉天、吉林等省每年举办农业博览会,在县一级也有举办。这些农业展览会一般都是由农会协助举办的[58]。
三是开展农情调查研究。其中包括农事状况调查、提请农事改良议案等。譬如,在吉林省通化县农会会长徐德春于1922年4月5日呈交的调查报告书中,其农事调查内容分为土地性质、农业之情形、农业之状况、农业之出产、农民之态度、农业之影响、农业之改良等7个方面[59]。又如,1923年,全国农务总会会员邓奉先在向农商总长李根源呈交的《关于提倡农业以立国民经济之基础条陈》中,提出了筹设农业劳动者之保护法、改良关税政策、提倡产业组合、提倡农业保险等“振兴农业政策”的4点建议;并提出了筹设磷酸肥料制造场、农具制造所、开垦局、茶叶制造场以及劝农员等“促进农业之机关”的5点建议。对其条陈,农林总长李根源批示道:“学有专长,故能筹划切实,非空言泛论者可比”[60]。
三、北洋政府时期农业教育的历史作用
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教育对于推动中国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转型,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是促进了农业教育的较大发展。譬如“壬子癸丑学制”实施以后,全国初、中等农业教育发展迅速。据统计,甲种农业学校1912年为39所,在校生4512人,毕业生554人;5年后即1918年,学校发展到56所,在校生4982人,毕业生1130人;而10年后即1922年,学校发展到79所,毕业生达3874人。乙种农业学校1912年为219所,在校生9526人,毕业生551人;5年后即1918年,学校發展到269所,在校生11500人,毕业生1657人;而10年后即1922年,学校发展到329所,毕业生达3306人[61]。另据统计,在1922年“壬戌学制”颁布之前,包括公立、私立及教会办的大学农科在内,我国共计建立农科大专15所[62]。农业专门学校的毕业生数量在1912年为237人,1913年为348人,1914年为292人,1915年为415人,1916年为329人[63]。同时,作为北洋政府时期农业高等教育组成部分之一的农业留学生教育,也成效明显,“从1909年到1920年共派出农科留美生74人”[64]。
二是推动了农业技术的改良。譬如,北洋政府时期农业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农作物选种规则令》等励农政策的颁布,大大促进了全国选用良种活动的广泛开展。1919年,北京农商部从美国输入了大批脱字棉以及郎字棉种,翌年责成各省实业厅分发给农民加以种植。1921年又从朝鲜输进了美国王棉,“亦复分发种植”。同时,“甜菜、甘蔗分别采用德国、爪哇的种子”[65]。又如,1914-1915年间,农商部通过调查各省茶叶生产存在的“均系数老山荒,以致质味日淡,叶张日减”状况,号召成立华茶公司,要求“至少每县添种茶树百万”[66]。再如,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面对国内外市场上豆类需求的急速,北洋政府“通令各省区实业厅,转饬各实业机关暨各试验场,加意讲求,普为劝导”[67],从而大大促进了大豆的生产。如东三省1909年大豆的生产量是1999100吨,1921年达到2300000吨,其增长速度为52%[68]。更如,在励农政策的经济作物种植方面,山东省“棉田面积,日渐增加,常在700万亩左右;而产量之激增,尤为突飞猛进,多在100万担以上[69];浙江省“棉田有200万亩,每年平均约产40万担,像1924年,竟达67万担以上”[70]。
三是改善了农村产业结构。北洋政府时期农业科技知识的传播,促使该时期农村产业结构大为改善,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明显提高。比如,1914-1919年间,全国经济作物中的大豆由8%增长到9%,油菜籽由15%增长到21%,花生由4%增长到10%,芝麻由4%增长到8%,棉花则由11%增长到14%[71],全国经济作物年平均总产值2323.4百万元(1933年币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7.0%。而到1924-1929年间,全国经济作物年平均总产值则达3092.2百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0.8%[72]。其在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方面,粮食的商品量,1910年为212.1亿斤,1919年增至263.4亿斤;棉花1910年为490万担,1919年增至790万担。随着这些农产品商品量的不断增长,其商品率也逐年提高。如粮食和棉花在辛亥革命前的商品率分别为16%和33%,到1919年则分别增长到22%和42%[73]。
四是促进了中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教育促使中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大大加快,一批进行农产品加工的手工业区逐步形成。据统计,各地进行专门化生产的农垦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仅20世纪20年代就发展至300多个[74]。同时,一批进行农产品加工的手工业区也在逐步形成。如在河北省高阳县,1917至1919年最盛时年产布500余万匹;在全国闻名的卷烟区山东、河南、安徽3省的烤烟产量,1916年为2400万磅,1920年增为5400万磅[75]。在全国著名的榨油区,仅东北哈尔滨附近的油坊就达2000余家[76]。
五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北洋政府时期的农业教育及其农业改良活动,使得该时期农民的生活水平亦有明显改善。据统计,1914-1918年,全国每一农业劳动力生产谷物粮食数为1430市斤,农村平均每人分得粮食512市斤;1924-1929年,全国每一农业劳动力生产粮食数为1745市斤,农村平均每人分得粮食达590市斤[77],基本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
北洋政府时期农业教育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主要表现为:首先,高等农业院校数量以及学生人数偏少。史料显示,至1927年,全国才有高等农科和专门农业学校24所。虽然从1912年开始高校毕业生人数呈逐年增加之势,但增加幅度缓慢[78]。同时,农业高校的地区分布也很不均衡,主要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城市及东南沿海一带,如仅江苏一省就拥有4所,而内地却为数甚少,尤其是在云南、贵州、黑龙江、吉林、辽宁、绥远、察哈尔等10余省,则竟无一所农业高校[79]。其次,办学条件异常简陋。据史料显示,当时全国各地不少学校“从事研究者,无研究无设备。有视农业试验场为模范农场者,实属大误”[80]。再次,农业教育与农业建设各行其是。由于当时的行政管理体制,各省教育厅与建设厅两个部门“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罕闻有以整个农业为对象,而瞻前顾后,为统盘之筹算,趋同一之目标,互为沟通,相互依赖,以立其计划者”[81]。如此两个部门各行其是,这使农业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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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agricultural education and the agricultural improvement activities in the period of Beiyang Government (1912-1928) were the logical demands of the social background of the declin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t that time, which were embodied in the five aspects of the simple and backward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tools, the obsolete and single crop varieties, the conservative planting management methods, the low level of productivity and the dilapidated rural economy and society, etc. The policy gist of agricultural education in the period of Beiyang Government includes: to establish a relatively complete agricultural education system; to standardize agricultural teaching management and realize the localization of teaching materials; to establish a special agricultural research institution; to expand the foreign exchange of agricultural education; to carry out various agricultural policies; to set up agricultural associations to carry out agricultural education and agricultural improvement, etc. The agricultural education during the period of Beiyang Government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modern agriculture in China, which embodied in that it promoted the greater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education and the improvement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improved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of rural area,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Capitalism in China and improved the living standards of farmers to a certain extent. However, the historical limitations also exist: the number of agricultur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the number of students were relatively small; the school running conditions were extremely simple; the agricultural education and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went their own way.
Key words Beiyang Government; agricultural education; logical appeal; policy gist; historical function
Author Li Yongfang, professor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ongguan 523083); Zhou Quanxia, associate professor of 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