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星玉 张琳
摘 要:本文从语言学和文化翻译的阶段,对中西方翻译理论中有关翻译本体论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和讨论,从伽达默尔的三原则即理解的历史性,视野融合和效果历史重新审视了翻译本体论,从而得出翻译是一种再创造活动而不是简单的复制。
关键词:翻译本体论;哲学解释学;理解;历史;翻译
吕俊教授认为“哲学思想是一切科学研究的基础,翻译研究也不例外”。[1]此外,一种从理论层面上理解和诠释意义的学问即为解释学,也是一门学科,意在探讨人对文本的理解与诠释活动;同样,翻译活动也是基于对文本理解的上进行的,因此两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伽达默尔对此也有不谋而合的观点,认为“所有的翻译都是解释,我们甚至可以认为翻译总是一个解释的过程,是译者对文本的元初解释的过程”。[2]而伽氏的哲学解释学将哲学与解释学有机的统一起来,从这个角度能更完备地探讨翻译问题。
一、翻译本体论及其述评
本体论,也称为存在论,是西方形而上学的核心。它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他首先提出了“存在与不存在”的命题。他认为,不断变化的事物认为是“不存在”,相反,永生不变,独特的和不朽的东西称为存在。若从“本体论”源头来考察翻译本体论,那么翻译本体论就是探讨翻译中那个不生不灭,独一无二和不朽的东西,即翻译为何物。
西方翻译理论的发展大致被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语文学、语言学、文化翻译。[3]在这里主要从语言学、文化翻译两个阶段论述。在语言学阶段,主要探索翻译过程中语言是如何进行转换的。这与语文学阶段相同,两者都将翻译视为语言转换。语言的转换无疑是翻译的正确含义,但如果仅将翻译的操作视为语言的转换,就会有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理论体系封闭,将翻译仅限于语言范围;等值的翻译观念。“用一种等值的语言(译语)的文本材料去替换另一种语言(原语)的文本材料”,[4]这不可避免地导致翻译的等值标准;翻译地位的卑微。既然翻译就是寻找原文的等值,那么译者无非是字典的搬运工,是文字的仆人。
影响“忠实”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文化因素,这点在王宁这得到了认同,同时他认为原语的意义在目的语中不会得到绝对忠实的表达,这种忠实只可能是相对的。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一批文化学派翻译研究者没有从语言学翻译研究入手,而开始从一个更为广阔的文化视角研究翻译。与语言学翻译研究对比得出:前者仅关注语言问题,那么翻译文化学派的研究仅关注语言以外的文化因素;前者研究的重点是原文与译文之间的关系,而文化学派的研究重点是译文与译入语文化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述,语言学翻译研究的是等值问题,而文化学派则抛弃了等值模式,因为他们关注的是译文与译入语文化的关系,原文本在翻译中的本体论地位就被弱化了,同时翻译中的文化因素就被过分强调了,就可能导致翻译研究是文化研究的附属品。前者缩小了翻译研究领域,而文化视角的翻译研究领域被无限扩大了,这样与其他学科的界限不明晰。“如此,一切皆是翻译,反过来翻译就是一切。这样一个大而化之的翻译概念,必然使得翻译研究走向自身的异化,从而在泛文化研究中淹没了自身”。[5]
简而言之,翻译既不是简单的语言转换,也不是抛弃语言研究走向泛文化研究。若翻译只是简单的语言转换,注重语言的等值标准,就把翻译看作是文本的简单复制,毫无艺术感可言,更不必说创造性了,变成机械地复制工作;若翻译走向泛文化研究,就削弱了原文本在翻译中的本体论地位,翻译研究就脱离了解释的轨道,故两者都不可能成为翻译本体。那有没有这样一条“中间道路”可走,而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给我们指明了方向。
解释学一词出现于古希腊,得名于古希腊神话人物赫尔墨斯,他的职责就是传达神谕,并对此加以解释,而哲学解释学发轫于狄泰尔和海德格尔将解释学纳入哲学范围,之后伽达默尔继承并将哲学解释学系统化,也就有了今天的哲学解释学。
二、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翻译观
关于历史性问题,启蒙运动遵循“绝对理性”的原则,其最终目标是克服一切偏见,并将理性与历史性对立起来。但是,伽氏将理性视为历史性的理性,两者并不相互排斥,而是相互依赖的,因为在他看来,克服成见等于克服存在的历史性。追求绝对公正的理性并摆脱所有刻板印象的成见本质是一个天方夜谭。像启蒙运动一样,历史主义也试图忘记自己的历史性,试图超越自己的成见并恢复历史的原始面貌,强调“为了认识过去,必须忘掉现在的自己,通过将自身转移到过去的情景中,从而达到对于过去的原原本本的认识”。[6]而伽达默尔强调说,在对某一文本进行翻译时,“不管翻译者如何力图进入原作者的思想感情或是设身处地地把自己想象为原作者,翻译都不可能纯粹是作者原始心理过程的重新唤起,而是对本文的再创造”。[7]因此,伽氏认为我们的理性只能是“历史的理性”,必须以“成见”为其思考的基础。而这种成见在其看来是合情合理的,甚至可以认为在历史和传统下产生的成见是一种积极因素,是理解主体对身处现世意义作出的选择,伽氏对成见积极一面的呈现,让我们对误读现象有了不一样的认识,即不能对误读搞“一刀切”,应客观地审视其价值与意义,正是对文本的各种各样的误读,才有了翻译过程中不同的思考,不同的选择,创造出不同的译本,而在此期间译者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人是历史的存在,总会附带着历史特殊性和历史局限性。每个译者都身处在某个历史阶段,在解读文本的过程中总免不了带有历史成见性。在伽氏看来,理解要以成见为基础,与此同时在理解过程中又产生新成见,他认为消除所有成见是不可能的,重要的是对对的成见和错的成见加以区分。正如他所说的“传统在我们之前,在我们的理解之前,我们是先属于传统然后才属于自己,是传统预先带给了我们成见,而没有成见,理解就不能发生。成见并不一定是错误的和毫无道理的,它并不一定会歪曲真理”。[8]
伽达默尔认为,作为理解的主体人不仅无法摆脱理解,而且还要在理解和之前理解的不断往复中去认识历史,理解历史。但是历史确实向人提出了一难题,即历史间距的克服问题。伽达默尔将历史间距发展成时间间距这一概念。时间间距顾名思义是时间性的距离,因为时间总是表示为过去、现在和将来,时间间距可长可短,针对那些历时久远,传古至今的古典文本,我们理解起来会有困难,它会对我们理解文本造成阻碍。伽达默尔的看法是,从根本上讲,时间间距不是为了一个无误的理解而必须加以攻克的障碍,也不如同历史主义假设的那样,为了确保历史的客观性,一定要置身于当时的时代精神中来保障历史客观性。与此相反,时间间距能够给理解催生出许多积极的建设性想法的可能性,能无限地发现意义的过程就是借助时间间距来实现的,这也为同一文本在不同历史时期进行重译提供了依据。“事实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在于把时间距离看成是理解的一种积极的创造性的可能性。时间间距不是一个张着大口的鸿沟,而是由習俗和传统的连续性所填满,正是由于这种连续性,一切流传物才向我们呈现出来”。[9]因此得出,时间间距使历史不仅转化为帮助我们理解的推进器,而且是我们源源不断生发出新理解和新成果的力量源泉,最好的翻译尚不可谈,但这一过程是不断涌现更好译本的创造性过程。正如文本译者与作者之间有一个不可消除的历史间距即时间间距,理解文本的方式源于每个历史时期的需要,因而文本译者对原文意义的掌握不能只局限于原文本作者最初的目的,同时,也要将文本译者所处的历史境地考虑在内,将原文本作者和译者的历史境地结合起来考虑,随着历史的发展,文本译者对文本的解读可能比原作者更有深意,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挖掘出更深刻的东西,这正好验证了莎翁所说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理解的历史性在文本译者这,就映射在对文本解读的时代特殊性上。
尼采和胡塞尔是最先把视界概念纳入到哲学领域的,顾名思义,视界本意为视野范围,人站在某个立足点上视野的所及之处也包括在内。对视界的理解,伽达默尔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其一历史性是视界基础的特征之一;倘若人不把自身放置于这种历史性的视域中,历史流传物即历史文本的意义也就不能真正地被其所理解。其二理解主体的视界是开放、联系的,实际上理解在时间中进行互动的场地就是视界。视界随着历史演变,一直在不停地向前运动。当此视界与其他视界汇聚、融合,新的理解也就随之产生了,伽达默尔所阐释的“视界融合”正是如此。此点运用在翻译上,就是文本原作者在创作时有他的原始视界,而这个视界具有运动、变化、开放的特点,而文本译者在所处的历史处境下又有自己的视界,按伽氏所说的,将两种视界融合,就达到“视界融合”,得到的译本是原作者视界和译者视界彼此运动交融的结果,这也是一种新理解,也就产生了一个全新的视界,其源于原作者和译者的视界,但又高于两者的视界,这就给接近更好译本提供了可能性。从理论上说,伽氏的视界融合表面上是原文本作者和文本译者的视界交融,从而产生区别于两者视界的新视界,这一过程看似风平浪静,但事实并非如此,其中必然存在碰撞和排斥,而其中一种解决方案就是用目的语文化归化原语文化,对文化“改头换面”,而伽氏的视界融合观恰好印证了翻译过程中运用的归化策略的历史源头及其存在的必然性。
伽达默尔所谓的“效果历史”是指理解主体和历史流传物(文本)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文本的意义,并且历史流传物的意义处在不断更新之中,而这段更新的过程历史就是效果历史。在此过程中将历史与现实紧密相联,这样古代文本对当今时代的意义就得到了充分认可。通过对效果历史的认识,启发我们认识到重译经典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理想范本”的推崇也就不攻自破。“理解意味着对自己不熟悉之物的理解, 通过解释活动去消除理解者与理解对象之间的陌生性和疏远性,克服由于时间间距和历史情景造成的差距。这一过程是可能性与现实性、过去与现在统一的创新过程”。[10]对于翻译,效果历史给我们的启示是充分发挥理解主体的作用,对文本的解释应充分发挥创造性,体现主观意识。
三、结论
综上所述,伽氏哲学解释学认为,理解定然不是对原文本的简单复制活动,不是将译者自身的历史性抛之脑后,只立足于文本原作者最初创作意图即被理解。在译者试图理解原文意义的过程中,会受译者所处的歷史阶段的束缚,原文作者的视界与译者的当前视界互相交融,形成一个全新的视界。根据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三原则,可知译者对原文本的绝对复制绝无可能,一味追求原作者创作意图,忘却自身的历史性,置身于作者时代背景,原原本本回归到文本客观事实并不可取。理解应具有历史性,将原作的历史性与译作的现实性,结合时代特色,以使译作具有现实意义。郭沫若曾指出:“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好的翻译等于创作,甚至还可能超过创作。”正如伽氏认为,解释这一过程是可能性与现实性、过去与现在统一的创造过程,翻译亦是如此。从哲学解释学视角看,翻译是一种再创造活动而不是简单的复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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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Gadamer,Hans-Georg.Truth and Method[M].London:Sheed and Ward,and New York,Seabury Press.1975
[10]周小玲.论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翻译观[J].长沙:湖南省政法干部学院学报,2001(5):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