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成
摘 要:该文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探讨了巢湖市种粮大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在思考有关涉农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稳定巢湖市水稻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以及增加粮农收入提供参考。
关键词:种粮大户;现状调查;致困因素;解困对策;巢湖市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21纪初,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下降,小农户种粮收益缩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纷纷离土离乡、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土地抛荒现象日益严重,给粮食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面对严峻形势,党中央审时度势,及时制定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战略方针,出台了粮食最低收购价、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鼓励土地流转等一系列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的重大利好政策,催生了一批规模化种粮大户,实现了全国粮食产量“连续12年增”的良好局面,种粮大户也尝到了连年增产增收的甜头。
巢湖市作为历史悠久的鱼米之乡,水稻生产一直是该市农业的主导产业,2014年前后甚至出现原有种粮大户与返乡农民工争抢流转土地种植水稻的现象。但2016—2018年,国家连续下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加上自然灾害频发、人工费用和物质投入攀升,种粮大户收益逐年递减,有的甚至出现亏损(本文所称“种粮大户”是指水稻种植规模3.33hm2以上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探讨了巢湖市种粮大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在思考有关涉农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稳定巢湖市水稻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以及增加粮农收入提供参考。
1 巢湖市粮食生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乡村人口64.9万人,农村劳动力36.43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家庭经营的劳动力12.93万人、占总劳力的35.49%;农用地总面积98549hm2,其中耕地面积67572hm2,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8.57%;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64483hm2,承包经营农户15.78万户,户均0.41hm2;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流转面积28477hm2,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44.16%;流转耕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25087hm2,占流转耕地面积的88.10%。
水稻是巢湖市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据调查统计,2019年全市水稻种植总面积36666hm2,其中種植面积3.33hm2以下的小农户共32293户、面积11579hm2,占种植总面积31.58%;种植面积3.33hm2以上的共1290户、面积25087hm2,占种植总面积的68.42%(表1)。专业种养大户650户,种植面积10204hm2,户均15.70hm2,占水稻规模种植面积40.67%;家庭农场555户,种植面积12287hm2,户均22.14hm2,占水稻规模种植面积的48.98%;农民专业合作社85个、种植面积2596hm2,占水稻规模种植面积的10.35%。可见,专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水稻生产的主力军。
2 巢湖市种粮大户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2.1 问卷调查样本 2019年底,笔者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对巢湖市种粮大户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接受本次调查的种粮大户380余人,从中选出有效问卷306份作为样本户。样本户占巢湖市种粮大户总户数的23.80%,其中专业种养大户107户、家庭农场18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户;样本户2019年水稻种植面积7485hm2,占全市当年种粮大户水稻种植面积的29.84%,且随机分布于全市各乡镇,代表性较广泛。
2.2 样本户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据统计,调查对象中男性285人、女性21人;年龄偏大,其中≤35岁的15人、36~40岁的20人、41~45岁的38人、46~50岁的78人、51~55岁的78人、>55岁的77人,分别占样本数的4.9%、6.54%、12.42%、25.49%、25.49%、25.16%;文化程度偏低,学历以初中及以下为主,其中本科1人、大专(高职)11人、高中(中专)53人、初中及以下241人,分别占样本数的0.33%、3.59%、17.32%、78.76%;家庭人口共1351人、户均4.41人;家庭务农劳动力721人、户均2.35人。
2.3 样本户农业生产经营情况
2.3.1 调查对象个人从业年限及从业经历 个人从事农业年限<5年的10人、5~9年的82人、10~14年的38人、15~19年的47人、20~29年的68人、≥30年的61人,分别占样本户的3.27%、26.80%、12.42%、15.36%、22.22%、19.93%,显示出近10年加入种粮大户队伍的占比最高;从事农业以外经历的有:个体工商户83人、进城务工返乡人员131人、退伍军人8人、其他行业20人,分别占样本数的27.12%、42.81%、2.61%、6.54%,印证了近10年是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小高潮;而一直从事农业的64人,占比20.92%,与年龄55岁以上、从事农业30年以上、学历初中以下的比例基本吻合。
2.3.2 流转土地情况 流转土地总面积7340.67hm2,流转土地最多的户面积为91.33hm2;流转期限5年及以下的194户、6~10年的95户、10年以上的17户,分别占63.4%、31.0%、5.6%,流转期限5年以下的占大头,不利于种粮大户谋划长期经营;流转土地租金2018年为2250~11250元/hm2,2019年为3000~10500元/hm2,近2年未变动的115户、提高的9户、下降的182户,分别占比37.6%、2.9%、59.5%,土地租金2019年开始下降;近3年经营规模无变化的130户、增加的130户、减少的46户,分别占42.5%、42.5%、15%,说明40%以上种粮大户有扩大经营规模、以求规模效益的预期。
3.2 生产要素价格居高难下 在稻谷最低收购价逐年上调的年份,田租、种子、化肥、农药、劳动力、农机作业等生产要素价格随之水涨船高,但近几年稻谷最低收购价下调,生产要素价格却没有随之降下来,有的还在随着惯性上涨。据调查,2017—2019年单位面积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的有:种子3.37%、排灌费用27.71%、雇工工资9.62%、其他费用17.13%;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约束下,有机肥上涨62.10%,农药基本持平;由于种粮大户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农机作业费略降0.81%;田租自2019年起有所下降,由5550~10500元/hm2降至5250~9000元/hm2,降幅为5.4%~14.28%,但仍占水稻生产成本的50%~60%。
3.3 农业基础设施落后 巢湖市因财力不充裕,对农业投入有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土地整治不到位、机耕道路不畅通、灌溉机渠不配套、当家塘坝和排灌渠道年久失修等现象较为普遍。据调查,近年来巢湖市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每年建设1330hm2左右,投入标准为15900~22500元/hm2。由于投入资金有限、施工方偷工减料,建设标准大打折扣,显见的成效莫过于畅通了田间机耕路。而整治后的农田通常需要培肥2~3年才能达到常年产量,故农民并不欢迎;同时,建设过程中还会出现不少矛盾需要乡村组织处理,乡村干部积极性也不高。此外,烘干晾晒、保鲜存储场地库房是种粮大户必须的农业设施,因为遇到粮价低迷、卖粮难时,可以先烘(晒)干储存,待价而沽,减损增收。2020年3—4月份,受疫情影响,市场粮价回暖,巢湖市部分种粮大户出售仓储稻谷,均超过了国家最低收购价,同比2019年即收即售收益增加20%以上。尽管国家明文规定属于农业生产设施建设,但因涉及到占用土地难以落实落地,生产用房“拆了建、建了拆”的现象时有发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最后一公里”的堵点,严重阻碍了水稻产业的发展和种粮大户增收。
3.4 自然灾害频发 由于气候变暖,极端性天气增多,旱灾、涝灾及病虫草害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如2017年先旱后涝,中籼稻成熟时遇连阴雨,无法收割的稻谷在秸秆上发芽,造成严重减产且品质低劣,收获的稻谷卖不上价;2018年中籼稻灌浆时遇高溫热害,结实率和千粒重偏低,水稻产量比正常年份普遍减产20%以上;2019年持续干旱,巢湖市多数乡镇农村塘坝和小型水库基本干涸,水资源短缺的苏湾、栏杆集、庙岗、柘皋、夏阁等乡镇丘陵山区,种粮大户的水稻收成不及正常年份的50%,无法引水灌溉的沿山一带甚至因干旱绝收。此外,农作物秸秆禁烧带来的病虫草害逐年加重,增加水稻生产成本、减低水稻产量等负面效应凸显。
3.5 丰产年份卖粮难 受国际粮价影响,近年来国内市场粮价一路走低,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是常态,种粮大户只有蜂拥到托市收购的粮食收储企业卖粮。如此一来,受储备库容、层层关卡、收购进度等的制约,必然出现“排队卖粮、压级压价”的现象。以2019年秋粮上市发生的“卖粮难”为例,种粮大户要想出售自家生产的稻谷给托市粮食收购企业,至少要过以下5关:一是排队关。粮库在稻谷集中收割时开始收购,种粮大户为早日出售,雇佣车辆装运晾干的稻谷纷至沓来,排队轮号,一般需要排队3~5d(人多时可能超过7d)才轮到销售窗口。二是重金属检测关。据了解,由于目前使用的重金属检测设备标准不统一,不同的设备检测误差较大,故在检测时从严掌握,确定重金属镉含量≤ (0.15~0.17)mg/kg稻谷(国标为≤ 0.2mg/kg)。种粮大户稻谷被检测为重金属超标的直接拒收。三是振动筛关。正常情况下筛选掉杂质3%左右。四是等级测定关。经过水分、杂质、黄粒米含量和出糙率、整精米率等8项指标检测,超标的超1扣2或扣3(检测指标每超过标准1个百分点扣除稻谷重量2或3个百分点),种粮大户的稻谷基本上都按三等定价。五是无理由折扣关。稻谷过磅结算前,再扣除总重量的3%,没有任何理由,种粮大户称之为“门槛费”。收购粮食企业掌握绝对话语权,种粮大户哪关通不过或不服都得拉粮走人,面对骑虎之势只得忍痛割爱。据测算,经过运输排队、各种检测折扣等5关后,每车稻谷按30t计,销售费用和损耗为:中籼稻13304元、晚粳稻13520元,分别占最低收购价的17.60%、17.33%。
4 种粮大户经营困境破解对策
4.1 完善托市收购政策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始于2004年,国家规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价低于最低价时,由国家指定的粮食企业以最低价收购,稳定市场价格。故也称为粮食托市收购政策。但近年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了指定托市收购企业数量较少、稻谷价格调低、不分等级差价等问题,亟待纠正完善。首先,根据各地粮食产量和销售量,指定相应数量的托市收购企业,避免种粮大户卖粮排队时间过长;其次,明确收购主体权责,加强对托市企业监管,防止因垄断设置“门槛”、压级压价与粮农争利、层层关卡导致“卖粮难”等现象;再次,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格,避免“谷贱伤农”,千万不能被国际粮价左右,反复挫伤粮农积极性,财政负担再重都要确保粮食安全;最后,区分等级差价,体现优质优价,促进粮食供给侧结构调整。
4.2 多措并举节本增效
4.2.1 引导适度规模经营 从表3可以看出,水稻种植规模在13.33~26.6hm2的种粮大户相对最多,近3年占比都在样本户50%以上;从户均收益看,虽然经营规模越大,收益越多,但经营管理也越粗放,单位面积收益越少;有限的耕地资源不可能让少数种粮大户超大规模经营,贪大求洋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往往血本无归。因此,综合比较单位面积的产出效益与户均收益,兼顾效率与公平,13.33~26.6hm2应是巢湖市种粮大户适度的经营规模。因此,今后要以政策倾斜、重点扶持为导向,鼓励种粮大户适度规模经营。
4.2.2 以实物衡量土地流转租金 巢湖市土地流转租金相对偏高,土地流转合同普遍没有“土地租金因粮价调整而调整”的约定条款,故近年来种粮大户效益下滑严重。因此,有必要将土地租金实物化衡量、货币化兑现。比如:将年租金确定为一定质量等级标准稻谷2t/hm2,每年底承租方按当年国家最低收购价折算成货币,兑现给土地出租方。这样可以随着粮价波动实时调节租金,避免单方面吃亏。
4.2.3 种植结构多样化 酌情发展订单农业,尝试名优特新品种种植,有利于规避单一品种的自然灾害灭顶风险;有利于调节农忙时间,避免过度集中用工、雇工短缺涨价的问题。
4.2.4 鼓励用养地结合 巢湖市的气候不适宜种植小麦,近年来实施的奖补绿肥种植的政策虽很好,既能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增加土壤有机质、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又可提高稻米品质,但奖补范围有限,今后要加大力度,对种粮大户适度规模经营范围内的绿肥种植应补尽补。
4.2.5 种养结合兼业经营 在适度规模经营水稻的同时兼营养殖业,实施稻渔共生、稻鸭共育等综合种养结合模式,增加收益。这2种模式在巢湖市已相當成熟,优势明显,但也要注意适度规模。实践证明,稻虾综合种养以5~10hm2、稻鸭共育以10~15hm2为宜。
4.3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统揽工程,属于WTO框架下农业补贴“绿箱”政策范畴,应加快推进,规范实施。据调查,巢湖市每年涉农领域建设项目有10多项,相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至少需要3亿~4亿元,应该整合起来统筹使用,集中财力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完善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视项目实施区域工程难易程度确定投入标准,不搞一刀切;施工过程中强化监管,严格标准,切忌用挖掘机削高垄填低洼,必须将现有农田的表层沃土先推到一边存放,等平整土地后再还原表层,干一片成一片,发挥作用一片;根据资金额度分年实施,循序推进,打通农田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真正建成机械化耕作可覆盖、节水灌溉无死角、病虫草害防控零污染的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农田整治活动必然涉及到打破原有田块界限、引发土地承包户干预的矛盾问题,要以完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确权发证工作为抓手,按照“确权确股不确地”的相关规定,依据二轮土地承包基数和航拍实测面积确定股份股权,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股权证制度,彻底摆脱地块界限束缚。这样既有利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也有利于农村集体各类公益事业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
4.4 健全金融担保和风险保障机制 农业是弱质产业,一场自然灾害就可能导致种粮大户血本无归,甚至债台高筑、沦为贫困户。因此,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和风险保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调查显示,近70%的种粮大户信赖的融资主渠道是国有商业银行,但苦于经营状况不稳定或不理想、缺少抵押物或抵押物缩水、缺少实力机构担保等原因,融资需求得到满足的不足30%。为此,地方政府应积极作为,牵头搭建投融资担保平台,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开发针对种粮大户的担保产品,加大担保服务力度,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仍以成本保险为主,中央财政主要对大宗作物保成本的传统“低保费、低保额”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险金额仅为被保险标的产值的30%左右,对在地庄稼仅保障在某个节点发生损失时的物化成本,远远不能满足农民恢复生产和保障生活的需求。为服从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农业保险亟待“提标、扩面、增品”,实现转型升级,加快实现保费补贴覆盖完全成本;逐步开展产量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等保险责任广、保障水平高的农业保险品种,满足种粮大户多层次、多样化风险保障需求;在“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的基础上,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建立健全农民参与、保险企业主导、财政补贴的分层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自然灾害风险。
4.5 强化职业教育培训 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人才是关键,高素质农民是重要支撑。根据种粮大户教育培训情况问卷调查结果,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历提升、信息化建设等工程,将种粮大户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持续开展素质提升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加强对种粮大户现代农业理念、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知识、水稻绿色高产创建技术的培训指导,提升其增收致富本领和示范带动能力;依托涉农职业院校,采取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和“农二代”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等学历教育,以有效地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学历水平,为稳定粮食生产队伍,确保粮食安全,破解“未来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不断夯实人才支撑基础。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