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小说中的“弑亲”现象研究

2020-06-11 00:43郭瑶
广告大观 2020年2期
关键词:类型

郭瑶

摘要:文章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中国古代和西方文化中的“弑亲”行为为切入点,通过对中国现代文学书写中的“弑亲”类型的分析,兼述“弑亲”行为的变体,进而找寻造成这一行为的可能原因。

关键词:中国现代文学 “弑亲” 类型 原因

ABSTRACT:On the basis of previous research results,this paper takes the behavior of "killing relatives" in ancient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e as the starting point,analyzes the type of "killing relatives" in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and describes the variants of "killing relatives" behavior,and then looks for the possible causes of this behavior.

Keyword:Chinese contemporary literature   the parricide   mold   reason

谈到“弑亲”,总让人不寒而栗,人一旦产生了“弑亲”行为,具有了动物的潜在性格,我们会对其冠以“兽性”标签。一般说来,动物的“弑亲”行为可归为三类:一是为满足生存需求弑杀同类,如摩门蟋蟀会因食物短缺吃掉同类。二是为争夺统治权弑杀同类,如狮王上位后会杀死上任狮王的幼崽,同时霸占母狮。三是像螳螂、蜘蛛等性食同类的昆虫。那么文学在书写人类社会中发生的“弑亲”行为时又作何解释呢?本文将通过对中国现代小说中“弑亲”行为之类型与变体的研究,分析造成这一行为的原因。

1  “弑亲”书写之中西溯源

无论“弑亲”事件真实存在与否,古今中外的很多文学作品都涉及了“弑亲”书写,正所谓“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社会生活的影子总会反映在作家的作品中,而作家在一定程度上作为反映时代的急先锋,他们的创作必定凝聚了对于所处时代环境的思考。

追溯历史我们会发现,“弑亲”行为自古就有,有些甚至已经演化为传统。中国古时已有“花甲葬”、“六十还仓”等传统,如山东曲阜保存的“油篓墓”说明我国存在“杀老”习俗。孝文化作为儒学的重要内容得到封建统治者的重视与拥护,《左转》认为“孝”是礼教、道德和天经地义之事,《孝经》认为孝始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终于“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一整套的文化教育体系严格规定了一个人应如何讲求孝道,同时将孝与国家治理联系起来,认为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一旦违背了孝道原则,刑罚会很严重。北齐《齐律》已将“不孝”列入“十恶”刑罚的罪名,即便《齐律》同时也履行为特权人物减免罪罚的“八议制度”,但也明文规定“犯重罪十条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唐律》在继承《齐律》的基础上有所发展,规定这十恶之中的“恶逆”和“不孝”分别指“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姐、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1]和“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供养有阙,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2]。清朝《大清律例》规定:“凡谋杀祖父母、父母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已行者,皆斩;已杀者,皆凌迟处死。谋杀缌麻以上尊长,已行者,杖一百、流二千里;已伤者,绞;已杀者,皆斩。”[3]所以在严格的刑法约束及教育制度的辅助下,古时的“弑亲”行为要比现代的少。

古希腊神话中同样有大量的“弑亲”行为描写,宙斯就是在大地女神该亚的帮助下杀了父亲克洛诺斯而成为主神的,这一“弑父”行为既是天神乌拉诺斯对儿子克洛诺斯弑杀自己的诅咒,也是宙斯对父亲凶狠统治的反叛。宙斯听信预言吞食雅典娜、天后赫拉因忌妒迫使赫拉克勒斯发疯而杀妻弑子,“吞子”行为可归结为为维护统治权力,“杀妻弑子”行为则属发疯后的无意之举。除此外还有俄狄浦斯弒父、阿尔克迈翁弑母、克吕泰涅斯特拉弑夫等情节,甚至是弑杀成瘾的坦塔罗斯家族。莎士比亚在戏剧中也设置了一系列的“弑亲”场景,《哈姆雷特》中哈姆雷特为给父亲报仇杀掉了叔叔,《奥赛罗》中奥赛罗听信伊阿古谗言,在愤怒中掐死妻子,《李尔王》中李尔王虽然将国土分给了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但在李尔王退位之后这两个女儿却将父亲驱逐,使年迈的李尔王只身流落荒郊野外,“驱逐父亲”这一行为是造成李尔王死亡的间接因素,也是“弑父”行为的潜在原因。

2  中国现代文学中“弑亲”书写之类型

2.1  直接“弑亲”行为

2.1.1  反对父/夫权、追求自由型的“弑亲”

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家庭生活事也常常成为作家取材的重要来源。贫病交加的近现代中国社会造就了以鲁迅为代表的一批文人英雄,白话小说开篇之作的《狂人日记》,在新文学初始就抛出了对于封建社会“吃人”本质的反思,这其中“吃”与“被吃”的两种悲剧,都是“弑亲”行为的体现,狂人一面求生存,一面劝别人不要吃人,可无人听劝,因为青年已然被灌输封建吃人的恶毒而习惯于“吃人”了。关于封建思想,首当一提的就是伦理制度,即古人所谓“君臣义、父子亲、夫妻顺”的规定,这样的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统治而制定的,因此在推翻封建阶级统治的过程中,颠覆封建文化话语权是第一要义,在封建与反封建的斗争中,就孕育了“弑亲”的胚芽,它的爆发只等情势而定。因子辈对父辈惟命是从,中国的家庭关系看来比西方人更为和睦,文化传统不同,社会风貌也必相异。物极必反,当父权发展到鼎盛时就会引起很多社会问题,我认为“弑亲”便是之一。

除了理论探讨和鲁迅先锋式的开创外,有很多作家在“弑亲”写作方面都进行了积极尝试,左联著名女剧作家白薇的《打出幽灵塔》[4]就是对父与子/女之间的尖锐冲突下“弑亲”悲剧的书写。作品将矛盾集中在以父辈与子辈的情感纠葛和阶级对抗中,子辈中胡巧鸣、萧月林、凌侠三人处于一女两男的三角恋爱关系中,作为月林养父(实为生父)的胡荣生以花钱买她并养育九年为由欲强行霸占她,于是青年一辈为了追求人身和恋爱的自由,以生命为代价打出“幽灵塔”。在这一过程中,明显的“弑亲”行为发生了两次,一为胡荣生“杀子”,二为月林“弑父”。前者胡荣生开枪打死了儿子巧鸣,如果说这时他的杀子行为是因妒生恨的冲动,那么他捏造伪证推卸罪责的行为便说明他既无认罪悔改之心,更无失子之痛,这时的他不是父亲,而是作为巧鸣的“情敌”存在,即便这样,巧鸣还奉行愚孝,保护胡荣生不被农工捕捉,因此可以说巧鸣的反抗具有不彻底性。后者是作为九年来以养女身份生活在胡家的月林,虽然知道胡荣生对自己有非分之想,但她前期还因顾及养育之恩,没有想过杀死胡荣生,只希望获得自由,然而当得知胡为自己的生父后,加上巧鸣被杀,这就意味着“幽灵塔”中再也没有人可以庇护她,所以再次面对胡的骚扰与蹂躏,她厌恶恐怖至极,以装疯的形式密谋着一场可怕的“弑父”行动,本应天真烂漫的十九岁少女承担着现实的巨痛,父女最后拔枪相向,虽说是作者安排的命运悲剧,但从中我们可以窥见作者对自身现实遭遇以及与父亲黄达人关系的思考。同样是反封建,月林通过打出幽灵塔,实现真正的独立与自由,而路翎在《饥饿的郭素娥》中所塑造的郭素娥在面对疯狂变态的夫权压迫下,最终却是反抗的失败。

在《打出幽灵塔》中还有两次潜在“弑子”行为,一是幼儿时期的月林被父母弃置孤儿院,母亲萧森弃她赴法,父亲胡荣生因顾及身份名誉毁掉养育约定,甚至将两岁的月林丢进河里。二是从戏剧配角“女丙”的道白中我们知道她的姑妈曾溺死吸鸦片成瘾的表哥,这一“杀子”行为,我们应当给予同情,近代社会中,因吸食鸦片造成家破人亡,确实使普通家庭无法承受。

《打出幽灵塔》的诞生早在曹禺的《雷雨》[5]之前。但二者在人物关系之复杂和情节安排之精细上具有很大相似性,都写了青年一代在反抗封建家長制过程中因身份与情感的冲突而造成的悲剧,迫使他们共同死亡的原因都是像“幽灵塔”般的家长制所营造的阴森、令人窒息的环境。比较而言,前者侧重阶级的革命性,所以在剧中塑造了妇联委员萧森、农协委员凌侠,以及在二人的启发下追求走出“幽灵塔”的郑少梅、萧月林和胡巧鸣,但其中也显现了作为女性作家对现实的独特思考:各阶级的女性难道都能打出这“幽灵塔”吗?所以她在剧中又塑造了一个特殊的人物——丫头灵香,当太太小姐们都竭尽全力寻求自由独立时,她却是羡慕太太小姐们能够独享老爷宠爱,所以一味地引诱胡荣生希望能获得上位的权利。后者除了写以周朴园与鲁大海为代表的阶级冲突外,更加注重人物内心书写,所以作品中的每个人都有自私的阴暗面,但在多大程度上表现出来就因人而异了。

2.1.2  复仇快感型的“弑亲”

与《雷雨》同年发表的吴组缃的《樊家铺》[6],对于“弑母”的书写也令人震惊,作品主要写了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农村经济破产背景下,广大农民成为流动乞丐,又因“稻子不值钱,丝茧没人受”,收稻子的就成了烂心肝的活阎王,在这样一个人为财死的时代,人伦关系就更不值钱。线子嫂与丈夫感情恩爱,她在樊家铺开了个小茶馆,丈夫因偷盗打死人被下狱,在伪善的县衙班副王七爷的“启发”下,线子嫂知道可以用钱救出丈夫,但从哪里筹钱实为难事,而在赵老爷家帮工九年的线子的娘虽然有钱,但她宁愿把钱花在“上会”上,也不愿把钱借给线子嫂,这源于她认为女婿的行为丢了自己脸面,所以当线子嫂发现母亲将钱藏在“包头”里后,怒火中烧抢了钱,并用烛台杀死母亲后放火烧屋,一系列动作之快、准、狠令人发指,可以说复仇使她获得了快感。可就在她拿着“杀母钱”赶去救丈夫时,发现丈夫因匪乱已安全逃出,小说也在此结尾。线子嫂在那一刻有没有“杀母”的后悔,我们不知道,但作者安排这样的结局像极了莫泊桑式的结尾。

书写复仇式“弑亲”的还有王统照的《父子》[7],身为父亲的铁匠为人好赌爱享乐,一顿晚饭便是四两酒、一只鸡、四个饼,相比之下普通百姓却是为钱财发愁。虽然铁匠的家庭生活不甚和睦,但好在有吃有穿,儿子们还会给供给,安逸的生活使他更加追求无节制的消费,于是擅自做主将儿子大福辛苦耕作了大半年只待收粮的田地典卖给了酒馆的石掌柜,这已引起大福极大不满,加之石掌柜凭借人证物证擅自带人割庄稼的行为,使忍无可忍的大福将一切罪责按在了父亲头上,于是就发生了“弑父”的悲剧。文中关于大福被捕时的语言描写,作者着墨较细,“那个一向是沉默着的凶犯到现在出人意外地大声喊着‘他是我,——是我亲手害的……那一个黑夜,……去,只有两刀,……丢尸身,切下头”他面对“眼前血水沾污的尸身,与膨胀的大头颅”既不害怕也不后悔,而是淡定地讲“是仇家!他已没了父子的情分!”对父亲的痛恨到如此程度,甚至不惜杀死并肢解父亲,更何况我们还能从文章中看到铁匠对自己的行为似乎已有悔过之心,如若不然,他何故去挨石掌柜的骂呢?可是大福已被仇恨蒙蔽了双眼,他不低头也不求饶,就算接受法律严惩也决不原谅父亲,这又是复仇悲剧的再一次书写。

2.1.3  利益驱使型的“弑亲”

战争必然带来社会动荡,而动荡的结果又必然使人民生活困苦,求生本能就对伦理道德造成挑战。沙汀的《凶手》[8]和许杰的《惨雾》[9]就描绘了动荡中弑亲的无奈。《凶手》写断腿天兵和弟弟在置办丧宴用品时,被军队掳走充军,生性懦弱胆小的断腿天兵安于天命,弟弟却想出逃,后面对出逃失败被抓回的弟弟,断腿天兵被迫开枪打死了弟弟,当他从战场归来后也因此被父亲扫地出门成为孤独的乞儿。其实断腿天兵本无错,只是他生活在残酷年代的军营中,为了求得生存的权利,不得不杀了弟弟。许杰多有作品描写“农村械斗”的暴力场面,《惨雾》即为其中一篇,环溪村与玉湖庄因争抢土地发生械斗,结果就是身为玉湖庄人的香桂姊亲眼看着刚嫁的环溪村男人与自己的本宗兄弟多理之间发生争斗后,二人在她眼前双双身亡,她是这场“弑亲”斗争的目击者,虽也想避免械斗,但也只能以祈祷的方式做着无用之举。

求生之后便是求发展,王鲁彦在《一个危险的人物》[10]中写了林家塘人因迷信,认为子平的怪异行为与天象异常的表现——扫帚星陨落有必然的联系,并且道听途说认为共产党就是“共人家的钱,共人家的妻”的“破产党”,加上国民党正在大肆捕杀共产党人,所以子平被亲叔叔惠明先生举报,于逃跑的途中遇害,这看似是一场叔叔因无知而杀掉亲侄的故事,其实不然,当初惠明先生在举报与不举报之间有过犹豫与徘徊,但为霸占兄弟名下的田产和现款,他选择举报子平,如果霸占财产只是给他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的话,那么造成这场悲剧的根本原因是他为了维护自己在林家塘苦心经营了七八年的声名和地位。

2.1.4  阶级斗争型的“弑亲”

有革命就会有流血,蒋光慈《咆哮了的土地》[11]描写在农民运动中,作为新型知识分子革命者的李杰与以父亲李敬斋为代表的大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使李杰从地主少爷成长为革命者,有两个必然原因,一是李杰与兰姑的爱情因父母反对致使兰姑自杀;二是李杰参加学生运动后深受社会主义思想洗礼,在自我意识层面上开始认识到自己过往生活的罪恶,同时婚恋自由观又激起他感情的波澜,使他更加坚定信仰走上了革命道路。他怀着改造家乡、促进农民觉醒的愿望回到家乡,带领农民进行土地革命,这其中的关键一步便是“打倒土豪劣绅”,其父便是头一号的恶霸地主,起初父亲还写信使他回家“悔改”,李杰经历了情感斗争与理智思考后认为此信是父亲的骗局,是组织对他的考验,因此并没有回家,这使父亲恼羞成怒,恨极了儿子,在众地主“问罪”时,他甚至说“诸位有何善法,就是将小儿治了死罪,我李某也无一句话说,可是诸位决不可以父子的关系责备在下”,这显然是想撇清父子关系,甚至还聚人准备对以李杰为代表的农会成员实行暗杀活动。由此可见父子关系已然破裂,所以在李木匠主张烧掉土豪劣绅的窝巢时,李杰毫不犹豫地表示支持,但是在是否烧掉李家老楼时,他因挂念病床上的母亲和天真活泼的妹妹而犹豫了,只是他的情感反抗无济于事,作为农会领导者就要起带头模范作用,他只能握紧拳头默许。最终运动获得了胜利,李杰丢了性命,但他却真正成长为一名与地主阶级彻底决裂的革命者,这是血亲换来的荣耀。

2.2  间接“弑亲”行为

2.2.1  悲剧巧合下的杀害

作为现实主义伦理悲剧的《雷雨》,表现了周朴园为了维持周公馆表面上的秩序,以封建父/夫权的统治方式镇压生活于其中的弱小者们,在这令人气闷压抑的环境下,繁漪死命地抓住周萍,希望通过两人间的不伦恋情拯救自己,而周萍又拼命抓住四凤,这两种攀着救命稻草以获得自我拯救的爱情都发生在真相揭示之前,一切看起来都是合情的,但恋爱最终在身世告白下戛然终止,上辈人的恩怨造成了下一代的畸形爱恋,无法接受现实的年轻人都以死亡的方式宣泄着对命运的无奈与不满。

王统照写于1928年的《刀柄》[12]又讲述了一种类似无意识的杀害行为。铁匠吴大用在收到刽子手筋疙瘩交给他的一把刻有“石”字的云铜把大刀后,一眼认出这把大刀就是当年自己亲自锻造刀把给贾家寨老头的大儿的那把,而这把刀虽然现在锈迹斑斑,但筋疙瘩第二天早上就要来拿此刀进行刽子手的砍头表演,当吴大用第二天去刑场观看时,发现那老头的大儿正是即将被斩首的十五人之一,多么无力且讽刺的现实啊!刽子手要用当年贾家寨那老头亲自嘱托、给儿子打造崭新刀把的那把刀,来砍掉自己儿子的头。

2.2.2  追求私欲而不得的自戕

尚钺在《子与父》[13]中讲说了一个很具有现代意义的故事。随着生产力的大幅提高,经济高速发展极易造成物欲膨胀,引发人的虚荣心,唯金钱至上的思想异化,也就是马克思所谓的“人的异化”,现代社会中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但是尚钺在20年代就能够发现这样的关系异化,着实不简单。《子与父》中父亲李自有省吃俭用、靠卖捆麦草供儿子天成上学,希望他成为“洋学生”,然后成为法官、成为县官,自己就是坐轿子的老太爷,所以他整日胡思乱想、目空一切,然而有一天当他套着牛车去城里卖麦草时恰巧碰见儿子,他想与儿子说话,但回复他的只有愤然的一句“什么天成?!我是李秉旭”,眼前的这个人虽然态度冷漠,但他的样貌与穿着都是儿子天成的,自此李自有那引以为傲的希望破灭了,他感到心口的疼痛,眼睛里只有死亡,因此在故事的结局,就是在他家正方中“放着一口新的棺材”,而跪在那里披麻戴孝烧纸钱的人正是那天他看到的那个“长着玫瑰色面孔”的儿子天成。故事中父亲的自戕行为与儿子的无视有很大的关系,儿子不想在公共场合与寒酸的父亲相认,是其虚荣心作祟,而身为父亲却每天想着依靠儿子将来的出人头地来满足自己扬眉吐气的私欲,最后接受不了希望破灭的事实选择自杀,表面看是人被欲望异化的悲剧,其实更是社会的悲剧。

2.3  “弑亲”的变体

2.3.1  “卖子”行为的潜在释义

中国现代文学写“吃人”早在鲁迅《狂人日记》中借狂人的臆想“吃人”已有所表现,在《药》中还刻画了吃人血馒头以治病的景象,只是此“吃人”与彼“吃人”用意不同。其实吃人现象早在原始社会就存在,茹毛饮血自不必谈,但有文字记载古人若在饥馑年走投无路时便会通过“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解决暂时的饥饿问题,除此外某些部落或民族也有“吃长子”的传统,《墨子》中记载“弑长子以宜弟”的行为很可能与初民的“祭初”禁忌有关,他们认为“撞头”的东西不吉利,所以第一个孩子就当祭祀。同时,在文学作品中也多有“吃人”情节,《封神演义》中周文王被迫食用子肉做的肉羹,《三国演义》中刘安杀妻只为让刘备饱餐,《水浒传》中孙二娘的拿手绝活便是人肉包子,所以“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的感喟似乎不是空穴来风,而在现代文明社会虽说没了吃人现象,但它又会以“杀子”/“卖子”的变体来实现“子”在家庭困顿时期的价值。

柔石在《为奴隶的母亲》中提到一位妇人在刚诞下女婴时,丈夫便将女婴投入沸水中。王思玷的《偏枯》[14]中又写了一个“卖子”的故事,刘四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其收入是维系生计的主要来源,本该幸福的生活却因他突患半身不遂而难以为继,万般无奈下只好把儿子阿大卖给了和尚,但阿大却曾亲眼看见这和尚凶狠地打人,想必和尚也非善人,而且文末夫妻似乎想将尚未断奶的三儿卖给张奶奶。刘四夫妻的行为虽是生活所迫,我们可以理解,但在孩子的角度看来却无疑是亲生的父母要将他们送入虎口,在孩子的心灵上也是“毁杀”了他们。白薇《受难的女性们》中也写了娇永在丈夫逝世后一次次的卖子行为,女儿宝珍被卖到堂子里做妓女,艾珍在逃亡途中被当在日本人的当铺。这些卖子行为并非只是虚构,而是在当时的社会中真实存在过,艾青幼时被认为与父母相克被送给“大叶荷”抚养直至五六岁,艾青在《大堰河——我的褓姆》中提到“大叶荷”曾淹死过一个女儿,朱德在《回忆我的母亲》中谈到母亲虽然生了十三个儿女,但因家境贫寒只留下八个,往后再生下的就被迫溺死了,而路遥自小就因家庭贫困而過继给他的伯父。

2.3.2  对变态私欲的书写

关于变态私欲的书写,或为满足虚荣心、或为排遣寂寞,冯沅君的《隔绝》、冰心的《我们太太的客厅》和《相片》多有涉及,然而将其写到极致的我认为还应是张爱玲在《金锁记》[15]中塑造的曹七巧形象。

因哥哥的贪财曹七巧嫁进姜家成了二少奶奶,因出身低微在姜家受到百般刁难,整日伴着令人厌恶的患软骨病的丈夫,又在三少爷的感情旋涡中受挫,所以就借助鸦片和金钱寻找安全感,于是七巧大闹分家现场,最后带着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外出居住,自此她对子女的变态行为就伴随着对金钱和鸦片无节制的欲望显现出来。

先说长白,儿子与女儿不同在于他总归是自家的,所以七巧对长白的爱比对长安多了几分,但这爱却很变态。七巧为了将儿子留在家里作陪就给他娶了妻,婚后她公开在外人面前说儿媳坏话,并且彻夜留长白在自己身边吸鸦片,并且像有观淫癖似的引诱儿子讲自己的房中事,一晚接一晚,儿子最后染上鸦片烟。长安在母亲的淫威下活得更为悲惨可怜,十三岁时与表哥玩耍,表哥怕自己摔着就伸手抱了她,这刚好被母亲看见,于是骂走了表哥,又教育女儿说天底下的男人都是为着她的钱来的,之后一时兴起给已经十三岁的长安裹脚,虽然之后拆了,但脚却落下了残疾,后又因攀比心理送长安读女校,因长安弄丢了褥单就要去学校兴师问罪,长安哭闹不去后决心退学,七巧便又跑去学校要退学费,最后学费没退,却将校长痛骂一顿,长安自觉丢人就与同学少了来往,整日闷在家里,跟着母亲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二十四岁在适婚年龄时患痢疾,母亲非但不为她寻医,还让她吸鸦片减轻痛楚,最后长安自然也染上了鸦片,因媒人绝少登门到三十岁还未婚,七巧就责怪女儿不争气,长安终于与留洋归来的童世舫得以订婚,也戒了鸦片,七巧为使婚姻告吹又从中作梗说长安自小就有吸鸦片的习惯且一直没戒成。

七巧对儿子有着占有欲,对儿媳有着妒恨心理,对女儿又是极度自私与忌妒心理所导致的变态管束,她自身不幸的婚恋却要报复在儿女身上,使儿女们在形成正确人生观与婚恋观的关键时期便步入歧途,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地堕落下去,只是纯洁可爱的心灵一旦被杀害就难以修复了,多年以后张爱玲携着《怨女》归来,无疑是悲剧的重演。

3  中国现代文学中“弑亲”书写之归因

人是相互纠合的社会群体,社会环境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思想和行为,通过以上文章对于“弑亲”类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不管何种类型,作品的构成与思想的传达无不与社会大环境和作家的生活履历密切相关。

社会环境影响作家的创作。首先,中华民国的建立在形式上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帝制,虽有留辫不留头、禁止缠足等措施扫除封建陋习,但长久的封建余毒在人们的思想中仍根深蒂固,对父子关系、女性解放、婚姻自由、接受教育等问题的思考自然而然充斥在知识分子的写作中。其次,受西方现代主义影响,作家的思想和写作受其影响而改变,在作品中我们能清晰地看到主人公们心理的变化和情绪的流动,实际上也是作者自身情感的部分投射。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无产阶级力量壮大,又为作家写作开辟新的题材领域,那么革谁的命、怎么革命等问题便成为某些作家“弑亲”写作的尝试,而作为“弑亲”变体的“卖子”行为,就是在这动荡的战争环境中生发出来的。

作家的生活经历是其写作取材的重要源泉。以白薇和张爱玲为例,白薇的第一次婚姻是父亲包办的,婆婆又是远近闻名的恶妇,因白薇发现婆婆与夫族伯伯的奸情而被婆婆百般刁难,最终出逃求学上海和日本,在日期间暗恋凌璧如而不得,后与同样暗恋凌璧如之妹凌璧琴而不得的诗人杨骚相恋,但杨骚对恋爱与婚姻的一次次逃避给白薇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甚至将性病传染给白薇,白薇痛定思痛,终于断绝了与杨骚的恋爱关系,她开始对旧制度宣战,从自己的经历取材,写了一批追求自由与解放的女性形象,左联时期更加偏重革命题材。张爱玲的童年经历对其创作影响显著,父亲是贵族遗少,爱弄花捧月,母亲是新式留洋女性,纵情舞场,她所塑造的一系列女性形象之情感与心理流动无不与其童年经历相关。

结语

通过对中国现代文学“弑亲”书写的分析,我认为不管“弑亲”行为的发生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大都是反抗困境的无奈之举。在直接的“弑亲”行为中,既有身世谜团揭晓后人精神的崩溃,也有贫苦生活压力下人性的变异,还有生存权利和政治利益对人私欲的揭示,更有阶级斗争中人的两难选择。无论是以上何种因素,但凡没有把施事者逼到绝境,也断然不会对自己的至亲痛下杀手,而作为被杀的受事者只要他们身上所存有的人性与道德多一点,他们都不会招致杀害。在间接的“弑亲”行为中,施事者与受事者并没有激烈的正面冲突,它更多地带有无意识杀害的色彩。“弑亲”变体主要表现的是现实压迫下的精神和心理困境,两种行为对子辈的杀害或许在文本中难以看到,但是如若发生在现实生活中,长辈不能给予子辈马斯洛所谓的“安全需要”和“归属与爱的需要”,使子辈们长期处于不安全的“失爱”环境中,对其人格的养成无疑是一大障碍。

“弑亲”现象的文学写作一直延续到中国当代文学中,如余华的《现实一种》、方方的《落日》以及台湾作家李昂的《杀夫》等,对当代文学“弑亲”现象的书写与归因想必有所不同,还需多方探索。

文章因学识所限,难免有疏漏不当之处,还望诸君多加指正。

参考文献:

著作类:

[1] (唐)长孙无忌《四库全书·唐律疏义》[M].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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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论文:

[1]  谢坚.《桎梏中的“突围”——曹禺的<雷雨>与白薇的<打出幽灵塔>比较研究》[J].社科纵横,2007,9:1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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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

[1]  张丛皞.《中国现代文学中的悲剧叙事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6

[2]  李娜.《论希腊神话中的“杀子”母题》[D].硕士学位论文,湘潭大学,2008

(作者單位:辽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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