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鑫,任婉娜
1.甘肃宝石花医院眼科,甘肃兰州 730060;2.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眼科,甘肃兰州 730000
弱视是儿童常见眼科疾病, 主要是儿童视觉发育期内单眼斜视、 屈光参差等原因引发, 与小儿近视不同,弱视患儿眼部检查一般无器质性病变。同时, 部分弱视患儿还伴有散光、远视等症状,弱视患儿一般表现为视力和屈光异常、眼球震颤、视物时姿势偏斜等。 一旦出现上述情况需要及时就医,由专业医生检查小儿眼部屈光间质、眼底是否出现器质性病变情况、眼位与眼球运动情况。 通过专业的检查,大部分小儿弱视可以早期发现,有利于医生尽早实施治疗。 当前,临床治疗小儿弱视一般是采用后像疗法、视刺激疗法、遮盖法等,但部分患儿应用上述常规治疗方法不理想。 有研究表明[1-2],常规治疗方法配合阿托品治疗可以获得更理想的治疗效果。 基于此,该研究月选择2018年4 月—2019年7 月收治的102 例弱视患儿作为该次研究对象分为两组进行对比研究,现报道如下。
针对该院收治的弱视患儿, 从中选择102 例作为该次研究对象,盲选法随机分为两组,两组各51 例。 该研究已经该院伦理会批准,入选标准:①经过专科检查符合弱视诊断标准;②年龄不超过12 周岁者;③均为单眼发病;④患儿家属均知情。 剔除标准:①合并其他眼部疾病者;②合并器质性病变、免疫系统疾病;③对该研究使用药物过敏者;④依从性差者;⑤临床资料不全者。 观察组中男性患儿32 例,女性患儿19 例;最小年龄为2 岁,最大年龄为12 岁,平均年龄为(7.37±1.24)岁;病程在2 个月~15 个月范围内,平均病程为(5.10±0.36)个月;屈光不正性弱视22 眼;屈光参差性弱视26 眼;斜视性弱视3 例。 对照组中男性患儿31 例,女性患儿20 例;最小年龄为3 岁,最大年龄为12 岁,平均年龄为(7.63±1.28)岁;病程在2 个月~15个月范围内,平均病程为(5.32±0.41)个月;屈光不正性弱视20 眼;屈光参差性弱视27 眼;斜视性弱视4 例。两组患儿基线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能够进行比较。
两组患儿均接受了短时遮盖法治疗,治疗内容如下:对患儿进行屈光间质、眼位与眼球运动情况等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为患儿配好弱视眼镜。 患儿佩戴弱视眼镜后,使用黑布将患侧镜片遮盖。 患儿每日佩戴眼镜时间最少为6 h,之后根据患儿视力恢复情况调整佩戴时间,3 周岁以上患儿可以连续遮盖4 d 左右开放1 d,连续治疗2个月。
观察组患儿在短时遮盖法的基础上加用阿托品治疗,给予患儿硫酸阿托品眼膏(H31021160,2 g∶20 mg),指导患儿家属遵医嘱将眼膏涂抹于患儿患侧眼睑内, 涂抹剂量约为1%。 涂抹后压迫患儿泪囊约为5 min,3 次/d,连续治疗2 个月。
观察与比较两组患儿视力矫正情况、治疗总有效率、不良反应发生率。 疗效判定标准为[3]:治疗后,患儿视力提高明显提高,视力始终保持在0.9 及以上视为显效;治疗后,患儿视力提高两行及以上视为有效;治疗后,患儿视力无明显变化,甚至变差视为无效。 治疗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该次研究总例数×100.00%。
使用SPSS 22.0 统计学软件分析数据。 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进行t 检验;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进行χ2检验,P<0.O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后,观察组患儿视力提高行数多于对照组,眼球矫正球镜度数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治疗后视力改善情况比较(±s)Table 1 Comparison of visual acuity improvement between two groups of children after treatment(±s)
表1 两组患儿治疗后视力改善情况比较(±s)Table 1 Comparison of visual acuity improvement between two groups of children after treatment(±s)
组别 治疗30 d 后视力 视力提高行数 眼球矫正球镜度数(D)观察组(n=51)对照组(n=51)t 值P 值0.93±0.08 0.70±0.09 4.037<0.05 2.38±0.27 1.49±0.23 3.972<0.05 5.18±0.76 3.92±0.77 4.318<0.05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2。
表2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Table 2 Comparison of adverse reaction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治疗后,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Table 3 Comparison of treatment effect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弱视是儿童期起病的两种主要眼病, 对视力和双目功能发育有持续的负面影响。 弱视被已经成为儿童眼科疾病的一个常见疾病, 表现为严重的社会心理和社会心理后果,随之而来的是对双眼视觉、立体视觉和深度知觉的不良影响。 弱视是指单侧或双侧最佳矫正视力下降,而非直接归因于眼睛结构异常或后视路。 儿童期发病的单侧弱视患者一生中发生双侧视力损害和老年性黄斑变性的风险更大[4-5]。 人的视力在出生后2~3 个月迅速发展,2~3 岁时达到0.63,在6~7 岁时完成[6]。 在这样敏感的时期,由于诱发因素可能会发生弱视。 有研究表明,学龄前儿童弱视的发病率为0.5%~3.5%左右。 据统计,我国各省市小儿弱视发病率大约在3%~5%,即我国弱视患儿已经超1 200 万人。部分患儿因为就诊不及时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然而,如果治疗得当,弱视是有可能逆转的。 早期报道指出[7],8 岁以后弱视的治疗效果不佳。 另有研究指出13~15岁的弱视患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已经适应了弱视症状,对遮掩治疗的适应度已经较低,潜在的表皮质刺激过低,治疗效果不理想[8]。 然而,最近的弱视治疗研究表明,年龄较大的儿童视力可以得到改善。
目前, 儿童弱视较为常见的治疗方法主要有后像疗法、视刺激疗法、遮盖法等,其中遮盖法临床应用最为广泛,已经有两百余年历史,也是目前治疗弱视最为便捷、有效的方法。 遮盖法主要是通过强迫弱视患儿弱视眼视物锻炼眼部功能,帮助患儿逐渐恢复视力。 随着遮盖法的广泛应用,临床也发现遮盖法的局限性。 有文献报道[9],在人类出生后几个月至3 岁视力发育敏感期内, 如果长期遮盖眼睛,则不利于眼部立体视的建立;部分弱视患儿采用遮盖法治疗后,遮盖单侧弱视眼后,另一侧出现眼震,特别是当视力较佳眼睛遮盖后,另一只眼震更为严重。 在该研究中,部分患儿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眼球震动,证实了上述报道。 除此之外,因为遮盖法治疗时间较长,而大部分患儿自控能力较差,难以遵医嘱长时间进行遮盖训练,需要家长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疗效果。 为了改善治疗效果, 临床开始将遮盖法与药物压抑治疗方法联合应用于临床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阿托品眼膏可以阻断M 胆碱受体, 使瞳孔括约肌和睫状肌松弛,导致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支配的瞳孔扩大,还可以拉紧悬韧带使晶状体变扁平,减低其屈光度。 阿托品压抑治疗抑制健康眼的视觉能力, 使健康眼低空间神经元传导速率降低, 与遮盖法一同使用可以获得佳的治疗效果。 在使用遮盖法治疗弱视患儿的同时,加用阿托品眼膏可以减少遮盖训练的时间,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患儿治疗依从性差的情况,从而促使患儿视力康复。
该文分别对弱视患儿采用遮盖法与遮盖法联合阿托品眼膏治疗,结果显示治疗后,治疗后,观察组患儿治疗30 d 后视力(0.93±0.08)、视力提高行数(2.38±0.27)、眼球矫正球镜度数 (5.18±0.76)D 优于对照组[(0.70±0.09)、(1.49±0.23)、(3.92±0.77)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96.08%高于对照组82.35%,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3.92%低于对照组19.61%(P<0.05)。 完夏冰[10]对80 例弱视患儿进行了分析, 发现采用遮盖法联阿托品治疗患儿治疗后视力均有所改善, 但遮盖法联合阿托品治疗患儿视力有效率(97.50%)明显高于遮盖法治疗的患儿有效率(77.50%)(P<0.05)。 袁烨[11]对68 例弱视患儿进行了分组研究,结果发现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97.06%高于对照组73.52%,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82%,低于治疗组26.47%(P<0.05)。 该文研究结果与上述结果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与单一使用遮盖法治疗相比,遮盖法联合阿托品治疗小儿弱视效果更加, 可以明显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更有效地纠正患儿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