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导图模型在立法学教学中的运用分析

2020-06-10 13:50曹路明
法制博览 2020年15期
关键词:法学导图知识点

曹路明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 昆明 650000

立法学是专门以法的创制活动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①当人们将法的创制活动作为一种特定的法律现象而进行专门研究时,立法学也就应运而生了。自我国开展法学高等教育以来,立法学课程已成为全国高校法学专业的重点课程之一,其不仅是宪法学的重要延伸,也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前提条件和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活动,立法必须不断就时代的变化和人民的需求作出回应,因此,立法学教学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笔者从立法学课程的基本特点出发,尝试在立法学的教学方式和过程设计中引入思维导图模型,力求转变学生传统的法学思维方式,提升学生思考和讨论的质量,从而切实推进立法学教学改革。

一、传统立法学教学存在的主要难题

立法学课程是法学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笔者发现传统立法学教学过程存在诸多问题。首先,立法学教材内容较为滞后。教材作为传统法学教育的主要工具,对教学效果的好坏影响重大,而目前教学实践中使用的大部分立法学教材内容较为陈旧,立法领域最新的成果未能充分体现,且理论性较强,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更多需要依赖授课教师的讲解,部分学生甚至出现畏难情绪。其次,由于立法学课程理论性较强,且距离学生的日常生活相对较远,导致学生对课程没有足够多的感性认识,从而带来了一定的教学难度。再次,传统立法学教学主要以教师的讲课为主,对法条的分析和对理论的阐释占据了授课的主要内容,过程中穿插一定比例的案例教学,导致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足、积极性不高,讨论不聚焦、思维不活跃等,从而无法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针对上述立法学教学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很多学者都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如采用案例教学法、互动教学法,或者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等,也有学者通过利用先进的教学工具来优化教学环节,虽然收效并不理想,但均为探索我国立法学教学方式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运用思维导图模型对于解决立法学教学难题的借鉴意义

(一)思维导图模型概述

思维导图模型,又称心智导图模型,是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学家东尼·博赞(Tony·Buzan)创立的表达发散性思维的有效图形思维工具,极具实用性。思维导图模型的原理在于综合利用左脑的数字、语言、逻辑、列表、顺序、分析,以及右脑的色彩、形象、维度、节奏、空间感、整体性等大脑思维机能,增强人的思维能力,提升注意力与记忆力,从而启发创造力与联想力。②目前,思维导图模型已运用于包括教育培训、会议会展、企业管理等多个领域,但在立法学教学领域使用甚少。

(二)思维导图模型对于立法学教学的借鉴意义

笔者尝试将思维导图模型运用到立法学的日常教学过程中,通过学生的切身体验,收到了不少正面的反馈。

首先,思维导图模型可以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克服畏难情绪。通过将不同的图形、颜色、层次、关键词等元素融合在一个系统的“树状图”中,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教学形式的趣味性,降低了学生的畏难情绪。同时,从传统教学以理论讲解和文本灌输为主的方式向以色彩标记和图形展现为主的方式转变,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使学生真正产生对立法学内容的求知欲望。其次,思维导图模型可以丰富学生对于学科的感性认识,极大提升学生的概括能力。将纷繁复杂的课程知识点集中在一幅思维图中,客观上增加了学生对于教学内容直观的感性认识,通过感性认识的积累,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有利于训练学生归纳总结和统筹概括的能力。思维导图的绘制过程本身就是学生梳理课程知识点的过程,从而进一步加深学生对立法学知识的理解。最后,思维导图模型可以作为极具效率的预习工具,若正确使用,能够使学生在课前预习时有效找出立法学内容中的重点和难点。在预习过程中,学生从思维核心词汇出发,向四周辐射出分支和主题,每个主题再次辐射出若干子主题,以重、难点内容为原点,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由面成体,将立法学知识以可视化的形式更加立体地展现在学生面前,从而达到令人惊喜的预习效果。换言之,思维导图模型让学生由原先的被动听讲转变为提前预习、主动学习,并在课堂上有针对性地提问和讨论,极大地提高了课堂授课效果。

三、思维导图模型在立法学教学实践中的运用分析

笔者尝试在立法学课堂上引入思维导图模进行教学,以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这一重要的立法学知识点的讲解为例,通过思维导图模型(详见图1),首先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以可视化的法学框架体系的形式展现出来,让学生对该知识点有一个直观的感性认识;其次,以每个立法步骤为一个独立的主题,辐射出若干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子主题,以对主题中的重要内容进行进一步说明和解释;再次,使用“文本框”和“总结括号”等标识,标记处教学内容中的重点和难点,如“一般审议程序”、“审议过程”均需要学生重点掌握;最后,构建“知识联系”,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中的特殊例外情况凸显出来,提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特别注意,如“审议过程”中“中断审议”的特殊情形。

图1

经过在教学实践中的不断尝试,学生们很快适应了运用思维导图模型进行立法学教学的授课模式,在课前预习、课中学习以及课后巩固三个环节,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通过运用图形、逻辑和色彩等要素相结合的记忆方式,学生对于立法学知识点的掌握更加牢固,不再是单纯的死记硬背,学生在知识的积累过程中也更加主动,对案例的分析思路也更加清晰,学生在很大程度上真正拓展了思维宽度,提升了概括能力和记忆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在充分运用思维导图模型带来的教学便利的同时,必须留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思维导图模型应当以学习工具的身份出现,而非学习内容本身,学生学习的首要目标是掌握课程知识、锻炼学习能力、升级思维认知,而绝非思维导图模型的制作技巧。第二,教师对思维导图模型的使用不能仅仅只停留在理论化课程教学上,还可以将该工具运用到法律实训教学、法学沙龙讲座、模拟法庭开展甚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指导等领域。

立法学课程是以传授立法学知识、训练法律人立法思维、培养未来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法学课程,作为一种具有创新思维特点的教学工具,思维导图模型在立法学教学中的运用无疑是一个具有借鉴价值的创新,客观上能够提升学生归纳概括的能力,促进学生形成成熟的法律思维模式。在立法学后续的教学中,如何对思维导图模型教学进行进一步优化,挖掘学生的创造力,从而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

注释:

①朱力宇,叶传星.立法学[M].中国人民法学出版社,2015,10:1.

②东尼·博展,巴利·博赞.思维导图[M].化学工业出版社,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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