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供应链生产安全风险分析

2020-06-08 10:24张梦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12期
关键词:解释结构模型安全风险

张梦

[提要] 生猪供应链安全问题频发,造成广大消费者对猪肉安全的担忧。安全猪肉的供应关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怎样安全可靠地提供有一定质量保证的猪肉给消费者,以及怎样控制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中的质量安全极具现实意义。通过分析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的来源,通过构建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的ISM解释结构模型揭示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作用机理,为优化政府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管理、降低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风险提供政策参考。

关键词:生猪供应链;安全风险;解释结构模型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4月3日

近年来,生猪供应链安全风险事件频发,猪肉质量安全话题被推上风口浪尖。因此,从供应链的生产环节出发,分析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的来源,并深入了解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的作用机理,对更好开展生猪供应链的安全风险控制有积极影响。

一、文献梳理及评述

生猪供应链分为生产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储运销售环节,各个环节都可能引发质量安全风险事件,造成生猪供应链的质量安全风险,不少学者从供应链流程环节出发,学者对生猪供应链安全风险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一是生猪供应链屠宰加工环节是影响生猪供应链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肖开红(2018)认为加工企业主导下生猪供应链整合,加工环节位于生猪供应链中间环节,由加工企业可以整合供应链上、下游环节,加强对上游环节的生产投入品控制和养殖户的养殖规范,监督跟踪下游环节储运销售环节猪肉的质量安全。王文海、卢凤君(2014)提出生猪健康养殖产业链主体共生模式,基于共生理论分析适合不同形态生猪养殖产业链共生模式,由生猪养殖产业链中的加工屠宰龙头企业带动共生模式推行。二是储运销售环节对生猪供应链安全风险造成的影响力度最大。徐文君(2015)认为储运环节卫生控制不到位可能造成猪肉的品质污染,引发猪肉安全问题;销售环节温度控制不当会造成猪肉变质菌落超标。三是流入市场的猪肉从供应链的上游环节就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孙世明、李娟(2011)调查了9省份生猪养殖户,从生猪养殖户的安全认知与养殖安全行为的关系分析养殖投入品对生猪质量安全的重大影响。沙鸣(2011)运用TOPSIS模型对16省1156份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生猪生产投入品采购和养殖管理是控制猪肉质量的关键节点。郑文堂、徐玲玲(2016)认为我国生猪供应链各环节衔接存在问题,消费者在生猪供应链可追溯系统中可以追溯屠宰加工的信息,但却很难追溯到生猪养殖的信息,生猪供应链可追溯系统的断联使得消费者无法得知养殖环节的生猪质量安全信息,生产环节成为生猪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和建立可追溯体系的一大难点。王建华(2017)将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定义为内部风险、外部分析和系统风险耦合的结果,生猪养殖户政策认知造成的行为偏差是造成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的关键。

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作为供应链的上游,对质量安全的影响具有不可逆性。生猪质量安全需要从供应链管理入手,从供应链的源头抓起,唯有保证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后续环节的供应链管理和质量安全控制才有意义。

二、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因素组成

我国生猪供应链各环节存在相应问题,生猪供应链各环节衔接时信息的不对称性和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生猪供应链安全风险,普遍存在利益主体责任主体不明的现象,使得生猪供应链各主体关系的混错综复杂。在我国生猪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结构不断调整的同时,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会直接导致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的发生。

经过对大量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文献的研究和分析,供应链管理中将风险的来源划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而农业生产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考虑到生猪养殖户的生产特点,可将来源于生猪养殖户的风险因素称为内部风险,将来源于社会环境的风险因素称为外部风险,将来源于自然环境的风险因素称为系统风险。

(一)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内部风险。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内部风险是指主要由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主体,即生猪养殖户在生猪养殖过程中的行为认知不当可能导致的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主要分为技术操作风险(f1)、免疫风险(f2)、病死处理风险(f3)、饲料饲水风险(f4)、兽药施用风险(f5)、养殖标识与档案风险(f6)、政策认知风险(f7)和种猪选择风险(f8)。

(二)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外部风险。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外部风险是指由于生猪供應链生产环节主体以外原因引起的,且可以通过其他相关主体控制的安全风险,包括监管风险(f9)、合作风险(f10)和信息风险(f11)。

(三)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系统风险。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系统风险是指由于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主体以外原因引起的,且不能通过其他相关主体直接控制的安全风险,包括市场风险(f12)、疫病风险(f13)和自然灾害风险(f14)。

三、风险因素的解释结构模型分析

解释结构模型(简称ISM)是一种静态定性模型,1976年John N.Warfield(沃菲尔德)运用其解释系列复杂的社会系统问题而被人熟知。解释结构模型常用于揭示系统内在结构,是从复杂因素间的关系入手,用图形或矩阵表示各因素间影响关系,通过矩阵运算推导出其内部关系结构,从而揭示系统作用机理的一种研究分析方法,常使用于复杂影响因素的内部机理分析。主要步骤如下:

(一)二元关系分析。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的各安全风险因素会对彼此产生反应,因此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存在二元关系。本文以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因素定性分析为基础,基于对已有文献研究分析,判断我国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因素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得出二元关系矩阵。在二元关系矩阵中“A”代表列因素fi对行因素fj有直接影响;“X”代表行因素fi与列因素fj相互影响;“V”代表行因素fi对列因素fj有直接影响;“-”代表fi与fj没有直接影响关系。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因素的二元逻辑关系如表1所示。(表1)

(二)建立邻接矩阵。邻接矩阵A=(aij)n×n是由“0”和“1”组成的矩阵,属于布尔矩阵。邻接矩阵中行与列因素有直接关系的用“1”表示,无直接关系的用“0”表示,即当i=j时,aij=aji=0;当i≠j时,fi与fj的关系为“A”时,aij=1,aji=0;fi与fj的关系为“V”时,aij=0,aji=1;fi与fj的关系为“X”时,aij=1,aji=1; fi与fj的关系为“-”时,aij=0,aji=0。根据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因素二元逻辑关系可构建邻接矩阵A,如表2所示。(表2)

(三)进行矩阵运算,求出可达矩阵。可达矩阵可由邻接矩阵A加上单位矩阵I,通过布尔运算规律计算得出,运算规则即:0+0=0,1+0=0+1=1,1+1=1;1×0=0×1=0×0=0,1×1=1,当(A+I)≠…≠(A+I)r-1=(A+I)r,可达矩阵M=(A+I)r。

将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邻接矩阵使用Matlab计算得到可达矩阵M,如表3所示。(表3)

(四)可达矩阵层级分级。根据可达矩阵M得出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因素的可达集R(Fi)、先行集A(Fi)及它们的共同集C(Fi)。对可达矩阵进行层级划分运算,若风险因素满足条件R(Fi)∩A(Fi)=R(Fi)时,满足要求的因素归为同一风险因素层级,然后去掉该层所有因素,继续满足条件R(Fi)∩A(Fi)=R(Fi)的因素归为同一等级,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等级。层次分级过程与结果如表4所示。(表4)

根据上述层级分级结果可以得出,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14个安全风险因素可以分为四个层级,每个层级的风险因素层层递进从而影响供应链的生产环节。其中,免疫风险、病死猪处理风险、饲料饲水风险、兽药使用风险、种猪选择风险、合作风险、市场风险和疫病风险为第一等级,政策认知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为第二等级,技术操作风险、养殖标识与养殖档案风险和信息风险为第三等级,监管风险为第四等级。根据各因素间相互关系可得出生猪供应连生产环节安全风险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图1)

监管風险置于模型的第四层级,是整个结构模型的汇点,是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的最深层次因素,监管风险虽为外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的安全,表明监管风险在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具有外生性。外部风险中的信息风险、内部风险中的技术操作风险和养殖标识与养殖档案风险处于模型的第三层级,彼此互相影响,信息的传递对养殖户养殖规范起到一定约束作用,供应链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生猪养殖者的信息闭塞落后,无法接收到最新的行业信息,对更科学的养殖技能也不能及时运用。自然灾害与政策认知风险处于第二层级,自然灾害对第一层级的影响范围最广,生猪养殖户对政策的不当认知最有可能引起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的内部安全风险因素,生猪养殖户了解和遵守病死猪处理、兽药使用的相关政策法规,对规范市场上最常见的食用猪肉安全意义重大,是稳定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恐慌的关键。免疫风险、病死猪处理风险、饲料饲水风险、兽药使用风险、种猪选择风险、合作风险、市场风险、疫病风险位于解释结构模型的第一层级,是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中最显而易见的风险因素,与风险成因的关系更为直接,与重大猪肉安全事件联系更为密切。通过对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因素组成进行分析,构建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解释结构模型,更为直观地展现了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作用机理。

四、结论

本文通过分析影响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各要素的二元逻辑关系,运用ISM分析得出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的解释结构模型。由该解释结构模型可以得出,监管对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的影响最为重要,防控生猪供应链安全风险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法规条例、对生猪供应链中的不安全生产行为实施监管处罚,也可以通过社会力量来获取。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共治已成为一种国内行业治理新趋势,既拥有政府强制监管力量的支撑,又包含了社会多元主体力量所特有的敏锐性、针对性的监管优势。对于生猪供应链安全风险的监管,需要政府强有力的监管,也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实现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功能融合与优势互补,实现生猪供应链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

主要参考文献:

[1]肖开红.加工企业主导下农产品供应链整合研究——一个基于生猪产业背景的理论分析框架[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58(4).

[2]王文海,卢凤君,刘晴,刘晓峰.生猪健康养殖产业链主体共生模式选择研究[J].农村经济,2014(3).

[3]徐文君,杨雨时,冀德刚,张丽娜.模糊综合评价法在河北省生鲜猪肉销售物流安全评价中的应用[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5(8).

[4]孙世民,李娟,张健如.优质猪肉供应链中养猪场户的质量安全认知与行为分析——基于9省份653家养猪场户的问卷调查[J].农业经济问题,2011.32(3).

[5]沙鸣,孙世民.供应链环境下猪肉质量链链节点的重要程度分析——山东等16省(市)1156份问卷调查数据[J].中国农村经济,2011(9).

[6]徐玲玲,李清光,山丽杰.猪肉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问题与影响因素——基于猪肉供应链的实证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26(4).

[7]王建华,刘茁,朱淀.生猪供应链生产环节安全风险识别与防控路径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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