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教育部在京举行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监誓。
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新任领导职务的直属机关司局级干部、机关处级干部以及新入职公务员91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人全体站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面向庄严的国徽,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宣誓人在领誓人身后列队站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教育部人事司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宣誓仪式,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列席宣誓仪式。
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激励和教育领导干部弘扬宪法精神,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教育部于2017年印发了《教育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坚持每年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至今已有400余名新任职直属机关干部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有利于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已经成为教育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