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传播中的网络舆情影响因素分析
——以音乐综艺节目《国乐大典》为例

2020-06-05 07:29申金霞李霁堃
音乐传播 2020年1期
关键词:国乐民乐舆情

■申金霞 李霁堃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音乐是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锤炼优秀的音乐节目,推出优秀的音乐作品,有助于社会生活的良善与美感,促进积极价值观的形成。而当前,社交媒体已经更深地嵌入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所以音乐的传播也在社交媒体大发展的背景下产生了巨大的变化。音乐在社交媒体上的传播可以比过去更加迅速,音乐传播现象也在社交媒体的用户、数据交互中呈现出更多的态势。这样,社交媒体对重大音乐事件的舆情走向也会起到推动作用。当然,如果相关法规不够完善,音乐领域的舆情监测与引导不足,则很容易让网络空间的一些负面现象如“水军”和网络暴力等破坏音乐传播的正常生态。为了更好地了解并引导音乐舆情,使音乐艺术更好地服务社会,媒介大数据与音乐舆情的交叉研究就成了一个新的课题。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以《国乐大典》为例,通过分析几个主流社交媒体平台的网民评论,总结音乐传播中的网络舆情影响因素,由此对音乐舆情的引导提供可行的对策建议。

一、舆情与音乐舆情

学界在舆情的定义上有多种说法,对其主体的解释基本不离民众,而对其客体的阐释则更为多样,认为它既可以体现在图片、文本等可视的信息中,也可以表现为受众内在的情绪、态度和观点。音乐的创作和传播是一种社会行为,音乐传播又是一种特殊的信息传播过程,在该过程中,被传递的作品本身就可以是一个足够感性、足够复杂的艺术文本,于是它也可能伴随着社会事件的发生。下面,笔者就先从对舆情的界定和音乐传播现象的一些研究状况入手,尝试探讨其研究价值。

(一)舆情的定义及相关研究

目前学者们对舆情的定义,其解读和侧重点多有不同。比如王来华认为,舆情是指在一定的舆情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象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①王来华主编《舆情研究概论:理论、方法和现实热点》,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32页。笔者认为,若就本文的研究课题而言,这个定义就等于从网民的社会政治态度入手,将主体的表现局限在其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上,而将其客体局限在社会管理者身上,从而将舆情贴上单纯的政治标签,窄化舆情的对象和范围,忽略了其他社会主体、群体心理等因素。

又如,曾润喜认为,舆情是由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某一载体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②曾润喜《网络舆情信息资源共享研究》,载《情报杂志》2009年第8期,第188页。在这一定义下,事件的刺激被认为是舆情产生的原因,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则是舆情的表现形式,舆情本身以事件的形式被具象化。若按此定义,则舆情的实践和研究都会在有针对性的舆情治理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也有部分学者认为舆情是社情民意的体现。比如,丁柏铨认为舆情是民意情况,涉及公众对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热点问题的公开意见(属于外露的部分)或情绪反应(属于既可能外露又可能不外露的部分)。③丁柏铨《略论舆情——兼及它与舆论、新闻的关系》,载《新闻记者》2007年第6期,第8页。虽然该定义把舆情的表现分为外显的和内在的,但在具体的舆情监测中,内在的情绪反应不容易被捕获,另外,公开意见和情绪反应是否一致也是分析受众心理时的一道难题。

又如,孙立明认为舆情具有的内容庞杂、表达情绪化、快速多变的特点,正是当下社情民意、社会心态以及各种暂时问题的一种写照。④孙立明《网络舆情的三个世界——关于网络舆情的一个初步分析框架》,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第88页。笔者认为,这一定义在用于分析舆情时容易让人产生先入为主的批评态度。它与上一例子都将舆情研究的范围局限于社情民意,这样容易忽略公众的情绪态度以及舆情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从2005 年起,我国有关网络舆情的研究逐年增多,使其成为多个学科关注的热点之一,相关研究也汲取了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而基于大数据的计算机信息科学,则从舆情监测系统的搭建、算法的创新等方面,使网络舆情研究更加科学、精准。在此基础上,网络舆情的研究及其应用范围也得以拓展,舆情监测、预警技术被用于诸多行业。政治舆情、经济舆情、文化舆情的研究,以及进一步细分领域和行业的舆情研究,可以帮助不同部门或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对舆情进行监测、预警、研判和引导,以便更有效地阻止负面舆情事件的发生,促进行业蓬勃发展。

至于音乐,它有影响人的情绪和行为的强大能力,也是日常生活中颇具影响力的艺术形式,其传播也正随着互联网媒介的进一步发展而发生新的变化。为了创造和维护更加健康的音乐传播生态环境,有必要深入研究音乐舆情,而这样做的前提则是观察和界定音乐舆情。又因为本文以《国乐大典》为案例,笔者将特别侧重关于中华民乐的舆情。

(二)民乐的传播与音乐舆情

“民乐”产生并流传于民间,它的传播从音乐传播①音乐传播是一种特殊的信息传播,音乐作品是一种社会行为的成果。学者曾遂今认为音乐传播的概念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指音乐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是音乐信息在社会系统中的循环运动。另一方面,它是指在现代技术的支撑下,人们通过一定的手段(如唱奏、舞台表演、唱片、无线电、影视、互联网等)把音乐文化形态扩散、推广出去,使音乐在社会中活跃起来,循环起来,音乐由此而产生相应的社会功能,体现出它在当代的存在价值(曾遂今编著《音乐社会学教程》,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第125-126、166 页)。学者宋祥瑞认为,大众音乐传播学是将大众传播学、音乐学(包括音乐史学、音乐美学、音乐分析)、人类学以及社会学等学科结合起来,研究当代流行音乐的一门新学科(宋祥瑞主编《音乐与大众媒介》,武汉出版社2009年版,第5-6页)。的原始状态——自然传播开始,经历了乐谱传播、唱片传播、无线电广播传播和电视传播等阶段,逐步演进,缔造了丰厚的传统。但是,新媒体环境给它的传播形态演进过程带来了一次大的变化。数字化的、高度互联的媒介,加快了传播者和受传者的互动和反馈,也让传播者和受传者的身份变得更加不固定,更多的人可以传播音乐、制作音乐了,音乐的形式也变得更为多样化,并且和当下流行元素结合得更为紧密。比如,中央民族乐团的著名演奏家曾在“陌陌直播”平台和部分社交媒体上进行民乐演奏的直播,获得极大反响;2017 年7 月上映的校园电影《闪光少女》把民乐和“二次元”的某些元素相结合,深受青少年的喜爱;在短视频平台“抖音”上,截至2019 年9 月10 日,“传统民乐”话题的视频播放量达1 885.8 万次,话题“中国民乐”的视频播放量则为519.3 万次,话题“国乐show 计划”的视频播放量更是达到2.8 亿次。在民乐传播形式的诸多创新中,综艺节目《国乐大典》更为“吸睛”,它在互联网、电视两平台播放,从2018 年3 月第一季播出以来就备受关注。2019 年7 月,其第二季开播后也延续了此前的热度,在全国卫视同时段中排名前列。

多样化的形式创新也带来了诸多内容问题,这些“问题内容”既有舆情内容的渗入,又可以看成舆情表达的一种特殊形式。如在“抖音”、“哔哩哔哩”等视频平台上,一些用户为了提高关注度,在对民乐本身进行改编时随意破坏曲目本身的结构,或者故意对传统乐器进行不正确的使用,盲目迎合“审丑”心理,产生了不少目前已被删除的恶搞视频、“土味”视频和“民乐歌曲”。网民对这类视频的看法也有明显的分歧:有人觉得这样的搭配幽默、轻松、解压,但更多的网民很清楚这是在亵渎音乐,会对年轻用户产生不良的影响。我们必须承认,民乐本身(尤其是民族乐器)的学习成本通常较高,需要一定的天赋和努力才能掌握,因此一直与受众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感,与此同时,距离感也吸引着受众模仿、推崇和学习。而经过“审丑”、“土味”改编的民乐作品,由于消解了部分距离感,就可能导致受众以消费、娱乐的态度对待民乐,甚至这样对待传统文化整体。学者赵素欣认为,偶像和榜样的这种分离是势所必然:偶像的消费属性、娱乐属性和享受属性进一步彰显,榜样的现实特征、严肃特征和创造特征也逐渐归位。②赵素欣《论现代传媒下传统文化的传播——以电视戏曲综艺节目〈梨园春〉为例》,载《新闻爱好者》2016 年第8期,第63-66页。因此,民乐要被正确地学习和对待,就不能仅仅作为娱乐对象而被消费。缓解这种音乐传播态势,无疑很有必要。前面已经提到,音乐传播的过程中,音乐舆情一直存在,由此我们可以结合实际需求,结合网络舆情与音乐传播的特点和定义,来为“音乐舆情”做一适合本文的界定:音乐舆情是指在现实或网络空间中,作为主体的音乐用户,对作为客体的音乐作品以及相关的音乐传播现象产生和持有的态度、观点和情绪。这一定义重在明确如下四方面的内容:首先,音乐舆情的产生空间,既包括现实空间也包括网络空间;其次,音乐舆情的主体是音乐用户或音乐受众;第三,音乐舆情的客体是音乐作品等诸多音乐传播事象;第四,音乐舆情的表现形式是态度、观点和情绪。音乐舆情不只局限于对某个现象的局部描述,它建立在更加全面的意识形态之上,是音乐舆论引导的重要依据。

二、《国乐大典》中音乐舆情的影响因素

通过互联网媒体而兴盛的音乐传播现象有很多种,其中音乐综艺特具代表性。《国乐大典》就是这样一档音乐竞演节目,它由广东卫视、山西卫视联合制作,主打中国民族风音乐,将传统民乐与现代观众的休闲需求结合起来,宗旨设定为“聆听盛世国乐,奏响永恒经典”,并赋予民乐一种带有该节目色彩的时代性。《国乐大典》作为一档多元素糅合的综艺节目,主要是将经典的民乐曲目以新的表现方式进行改编、再创作,以求弘扬民乐文化、促进国乐传播。2018 年3月,广电总局对《国乐大典》给予赞扬:“节目以独具魅力的民族乐器,给观众带来文化熏陶和艺术享受,增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①参见龚卫锋《“小切口、大情怀、正能量”》,载《羊城晚报》2018年5月31日,第A13版。当然,正如前文所述,通过综艺传播民乐确实可以扩大其受众面,降低其欣赏门槛,但也会引来一些质疑的声音。

新浪微博、“豆瓣”、百度贴吧和“知乎”是我国网民交流视听感受最常用的几个平台,用户覆盖了我国大部分网民。笔者利用Python 语言编程和相关采集器,“爬取”了关于“国乐大典”这一关键词的新浪微博博文及其评论共1 692条、“豆瓣”短评69 条、百度贴吧发言262 条、“知乎”提问126 条,并采用数据分析技术,把这些对《国乐大典》的观点及其舆情特点做了跨平台对比分析。

如图1,比较这四个平台的词语“云图”可以看出,微博用户对《国乐大典》的关注点主要是综艺情节和明星,高频词为“霍尊”“阿兰”“鲜花”“加油”等;“豆瓣”、百度贴吧、“知乎”用户对《国乐大典》的内容呈现不完全满意的状态,“不合理”“失望”等词语出现频率相对较高。以从四个平台取来的样本为总体看,节目中的嘉宾、著名民乐表演艺术家的名字出现频率较高,如阿兰、方锦龙、霍尊和神骏乐团等。

图1 本研究取样的四个网络平台的“国乐大典”话题词语“云图”(即“词云图”、“文字云”),从上至下依次来自新浪微博、“豆瓣”、百度贴吧和“知乎”

笔者还使用以Python 语言编写的情感分析和语义分析程序,对评论的文本信息做了分析。但是“知乎”的评论通常篇幅较长且篇数较少,撰文者的主观情绪也比较突出,且多以提问的形式呈现,不能通过问题文本来分析提问者的情绪和态度。故此,笔者只分析新浪微博、“豆瓣”和百度贴吧的评论数据,结果如下页图2 所示。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平台的正、负面情绪占比存在很大差异:新浪微博的正面情绪百分比数值,比另外两个平台中的每个都高出一倍以上。

图2 本研究取样的新浪微博(左)、“豆瓣”(中)、百度贴吧(右)的“国乐大典”舆情情感倾向之分布(数据四舍五入取整)

(一)从平台角度分析舆情的影响因素

新浪微博是当下使用率最高的几款社交软件之一,2018 年其《用户发展报告》概括其发展的三个趋势为社交化、垂直化和全媒体化,其月活跃和日活跃用户数量、“头部用户”规模均逐渐增长,用户年龄以23 至30 岁居多——这与对综艺节目收视热情最高的人群相符。笔者的这次研究中,新浪微博的正面情绪评论和博文条目占95%,词频较高的有“霍尊”“国乐大典”“阿兰”“方锦龙”等(如图3 所示),其内容围绕的主要是对第二季《国乐大典》开播的期待、对参加节目的嘉宾的热情、对国乐演奏和国乐传播的喜爱这三大方面。霍尊(微博名同)、阿兰(微博名“real 阿兰”)、方锦龙(微博名“多琴方锦龙”)等参加节目的嘉宾,都自带几万至几百万不等的“粉丝”流量,其“后援会”、“粉丝团”等的账号也积极号召网民们乃至“大号”们及时跟进比赛进程。笔者认为,通过微博,网民可以更加直观、准确地捕捉到偶像们的动态,与明星的互动也极大满足了他们的交流需求,这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愉悦、期待、赞美等正面情绪。

图3 《国乐大典》新浪微博词频(单位:评论数目)

携带负面情绪的信息在新浪微博中占5%,其中包括了对民乐演奏形式创新的不解、对民乐发展的担忧,以及对除民乐本身以外的舞美、渲染等的不满意。这类评论信息数量可能本来就比较少,但我们也不能忽略另一个导致其减少的因素:一些“粉丝”和“后援会”会自主维护偶像的利益和形象,从而反驳任何不支持偶像的言论。总之,新浪微博上相关的负面舆情很少,整体上维持着正向情绪的生态。

“豆瓣”的运营者给它的定位是“提供图书、电影、音乐唱片的推荐、评论和价格比较,以及城市独特的文化生活”。据“艾瑞指数”统计,其用户主体在18 至35 岁之间,男女持平,评论内容偏文艺,且无明显性别倾向。与新浪微博相比,“豆瓣”的去中心化特点更为明显,这样的环境有利于评论角度的多元化,其用户也确实善于从舞美、内涵、技巧等多个方面对节目做出评价。笔者认为,由于“豆瓣”用户更偏爱相对专门化的文艺事象,而这种偏好与《国乐大典》那种竞技的热烈基调不尽相符,所以他们对该节目的负面评价自然多一些。在本研究中,其带有负面情绪的短评占比为52.17%,话题主要集中在对舞美、导演的不满方面,很多人认为如果没有优秀的舞美和宣传策划,只凭民乐本身的魅力是不足以支撑和推广这档综艺的,发言中多次出现“虽然”、“但是”等转折词以表达对节目的失望。当然,带有正面情绪的短评也占到了44.93%,主要集中在表演者高超的技艺和节目对民乐传播的深刻意义上,前述“云图”中出现的“很好”、“厉害”等是不少“豆瓣”用户对节目的直观感受的反映。

百度贴吧是基于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而建成的,它通过直观的贴吧名字实现了有共同话题的用户之间的深度互动、交流与传播,网民可以在对应的贴吧中获得充分的归属感、发言满足感等。笔者发现,在其“国乐大典吧”中,带有明显情绪倾向的帖子下面的评论,基本与帖子本身的态度保持一致。笔者通过在“国乐大典吧”和百度贴吧内直接搜索包含“国乐大典”字样的帖子及评论发现:正面情绪的文本信息数占42.47%,其观点主要集中在对民乐演奏的热爱、节目形式的创新和节目整体的进步;负面情绪文本占34.93%,多是表达对舞美的不满及对节目的失望。

至于被笔者单独处理的“知乎”,其评论数目较少,文本信息又基本符合坊间对这个平台的文体的一种戏谑——“如何评价体”。这些信息对节目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在褒贬的同时还着重强调了这样一档综艺对民乐传播的重大意义。“知乎”作为一个问答类型的网络平台,其用户的学历、收入普遍较高(如图4 所示),因此难免存在较强的“文化优越感”。笔者此次收集的关于《国乐大典》的“如何评价体”问题中,每个问题下面都会有篇幅较长或分析较深入的回答,且个人色彩浓烈。

图4 “知乎”用户学历分布图(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纵观来自这四个平台的2 149 条数据,正面的观点文本数目占到72.81%,主要表达对民乐和《国乐大典》的喜爱、赞美,以及对用新形式传播民乐的意义的赞同;负面舆情则体现在对节目质量的不尽满意和对民乐改变原有形式的不理解,文本数占11.19%。总体来看,相关舆情还是以正面情绪为多,但“豆瓣”和百度贴吧的负面意见较多,这当与不同平台上的用户群体的年龄分布和其他特征有关。

(二)从综艺节目的本体角度分析舆情的影响因素

综艺节目具有商业性,也影响着音乐舆情。当然,理想的音乐综艺节目应该能够促进商业性和艺术性的相辅相成,即由传播内容的艺术性来创造传播的商业价值,以商业价值促进民乐艺术性的升华。《国乐大典》这档综艺节目也利用平台优势,对传统民乐进行了推广和再加工,使得用户接受度提高,有利于传播民乐文化,推动民乐更好地步入“大众化”时代。与流行元素的结合,使民乐的表现形式和传播内容多样化、“草根”化,区别于人们原有印象中的传统民乐的“阳春白雪”。当然,也正因如此,在《国乐大典》第一季播出之际,有网民认为它的舞美不好,夸张的舞台效果影响了欣赏民乐演奏的环境,这说明《国乐大典》里的民乐与大家对民乐本身的刻板印象中的“朴素”或“仙气十足”不同,有人难免出现心理落差。

该节目的参赛者和嘉宾也影响着其音乐舆情。它由龚锣新艺术乐团、五色风乐团、女子水晶乐坊、神骏乐团、赤焱乐团、海上城潮乐团这6 支中国顶级的民乐表演队伍①这些参与者均为各地区民乐演奏的著名力量,比如:神骏乐团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是一个现代马头琴乐团;来自广东汕头的海上城潮乐团,擅长用潮乐讲述潮汕故事;女子水晶乐坊更是参加过众多重要活动和演出。参赛队伍的知名度,也是《国乐大典》引人注目的原因之一。首发,全季共12个乐团参与竞技,不仅对中国民乐的经典曲目进行改革创新,还做到了每期都有大众耳熟能详的歌曲片段穿插其中,在给观众带来新奇体验的同时增强了沉浸感。“国乐鉴赏团”也是该节目的看点之一,第一季中,其成员均是由“寻乐人”梁永斌寻觅的嘉宾,比如该节目的音乐总监李海鹰、当代五弦琵琶代表人物方锦龙、中山大学的文艺评论家郭冰茹、陈氏二胡的第二代传人陈军。嘉宾、参演者的个人知名度也是影响节目的知名度、评价的重要因素之一,比如在节目的第二季开播之后,“云图”中“方锦龙”的出现频率依旧名列前茅。

此外,节目的赛制也影响着其音乐舆情。第一季的赛制为:每场6 支队伍竞演,共举行12场竞演,每2 场后淘汰排名最末的队伍,被淘汰者空出来的位置会被新的队伍填补。第二季则以前6 期为晋级赛,以每2 期为一轮,在每轮比赛中由5 位“寻乐人”分别带领一支乐团参赛,最后根据现场大众听审团及媒体听审团的投票结果选出3 支晋级乐团,共产生9 支晋级乐团,后期最终决出6支优秀乐团为国庆献礼。在笔者提取的评论数据中,有人认为不希望看到国乐节目的竞赛性质太强,认为国乐演奏的优劣和胜负不能凭听审团的口味决定;也有网民表示虽然看的是演奏本身,但竞技赛制也增强了趣味性、挑战性。竞技赛制增强了展演这类音乐内容的未知感和观众参与感,加强了与以听审团为代表的观众的互动,也在技艺之外给了民乐演奏更多吸引人的可能性。听审团选出的晋级队伍,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大众的审美倾向,对民乐的未来发展和创新也能起到一些参考作用。

(三)从受众心理角度分析舆情的影响因素

本文采样的四个网络平台均属于生产内容和交流感受的社区类产品,其用户在App和网站上的主要社交行为包括发帖、转发和评论等。

从“使用—满足”的角度来看,观看《国乐大典》既可以满足网民的民乐认知和学习需求,也可以帮助他们在社区类产品中通过分享来获得被认同感和满足感,通过写下评论来抒发情绪。首先,节目提供了丰富的民乐知识和创意灵感,会给部分观众带来启发和学习欲望。其次,音乐本身就带有感情色彩,民乐更是融合喜悦、激昂等情绪,以其演奏的情感流露体现了悠久的历史和人文关怀,观众观看之后会获得情感升华和情感宣泄的愉悦。另外,民乐在当代的发展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学习者数量不占多数,但“小众团体”的成员往往对其追逐的事物有着更强的归属感和用户黏性。例如,电影《闪光少女》中民乐和西洋乐器的那种“冲突”被引入现实生活后,民乐爱好者也会为身边音乐的“阶层”现象打抱不平,推动更多的民乐学习者站出来为民乐的发展摇旗呐喊。

当然,也有一部分观众是单纯出于好奇而对《国乐大典》产生兴趣的。民乐早期的传播主要依靠民间流传,创作内容以民间生活为主,所以部分当代年轻人会觉得民乐很“土”。《国乐大典》的宣传和包装赚足了观众的好奇心,加之请到一些有名气的嘉宾,不免会让这部分人也来关注。当然,此前的刻板印象也会导致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对节目产生抵触心理。《国乐大典》的曲目改编、舞台效果和赛制都很“新潮”,不符合部分出于好奇而来的受众对民乐演奏环境的预想,于是引来了社交媒体上的“吐槽”、发泄,成为《国乐大典》传播中音乐舆情的一部分。然而,受众的视听习惯和审美是可以通过积累和沉淀发生变化的,引导舆情从而改变受众的固有价值观念,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三、音乐传播中网络舆情的引导对策

互联网时代的国乐综艺,构成了民乐传播的一种新环境。民乐演奏与综艺的结合,给民乐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借鉴流行乃至“电音”元素进行改编之后的演绎,更容易拓展受众群,增强受众的参与性,提高其相关的认同感,为民乐“网红化”奠定了基础。在短视频平台上,经常可以看到15秒的改编片段收获上万个“赞”和多条转发评论。同时,从“把关”的角度来看,《国乐大典》的演出者专业素质过硬,在引导民乐内容改编创新方面也起到了模范作用,对低俗、恶意改编经典曲目现象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冲抵作用。

在舆情引导方面,音乐类综艺在宣传初期应注意受众的多样化,在提高既有受众群体认可度的同时,也要扩增受众群体的规模,扩大其音乐内容的影响。面对网民有针对性的意见,在新一季播出之前可以多观察舆情,多做调查,进而优化节目结构,更好地传播音乐。《国乐大典》作为宣传民乐及其著名人物的一种方法,在民乐爱好低龄化方面能够做出很大贡献。不妨在节目播出初期加强对年轻用户的期望调查,找出他们最想看到的国乐大师,从而吸引更多用户(特别是参与了期望调查的用户)关注节目,在音乐商业化的过程中满足网民那些富有积极意义的爱好和兴趣点。

从网络环境和App的角度来看,互联网的强烈开放性为音乐舆情提供了生长的土壤,但其相对匿名性又使得舆论走向不好把握。音乐作品在著作权、版权等方面有较为完善的条例,但在舆情信息传播领域还没有专门的规定。建议参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条例或规定,其内容要细化到一些可能会影响音乐舆情的行为,从法律层面尽量防止负面现象的滋生。应该注意的是,社交类产品本身就有增强用户黏性的特点,小圈子和群组对民乐的讨论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可以根据不同App的特点,使用不同的宣传策略,更有针对性地传播音乐,这也有助于从根源上把握后期可能会出现的音乐舆情走向。

准确把握和引导音乐舆情,对在音乐传播中坚定文化自信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优秀传统文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此以“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为题进行了专节论述。民族音乐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乐大典》无疑塑造了中国传统文化创意转型的一种新形象,其相关的社交平台音乐舆情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其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本文只是以此为例初步分析了音乐传播中网络舆情的影响因素,数据仅是通过爬虫软件、Python编程等方式获取的静态数据。今后为了更好地分析音乐舆情趋势,研究其理论,我们还需要结合大数据技术,建立实时的音乐舆情收集系统,建立计算模型,更新监测算法,从而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受众的情绪反应,进而协助推出更多受到人们认可、喜爱的音乐作品,特别是民乐内容,给中华民乐文化的长久传承指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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