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东
【摘要】目的 分析复方丹参滴丸(简称DSP)治疗冠心病(简称CHD)心绞痛(简称Ris)58例。方法 本研究主体为2017年1月-2019年12月间来院治疗的58例CHD伴Ris患者。分A组和B组,均29例,行DSP与常规治疗。对比疗效。结果 A组疗效为93.10%,B组为72.41%;Ris发作次数少于B组(P<0.05)。结论 为CHD伴Ris患者行DSP治疗可改善症状,减少疾病发作次数,疗效确切。
【关键词】复方丹参滴丸;冠心病;心绞痛
【中图分类号】R5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20.11..01
CHD是缺血性疾病,病因是冠脉狭窄、痉挛或堵塞,使心肌组织缺氧或是缺血。西药口服是其传统疗法,但副作用明显[1]。中药治疗该病的优势明显,不对重要脏器产生毒副作用,可长期治疗。本研究主体为来院治疗的58例CHD伴Ris患者,旨在探究DSP的療效。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主体为58例CHD伴Ris患者。纳入标准为:确诊为CHD伴Ris;年龄<80岁;具备语言与书面交流能力;自愿参与研究。排除标准为:伴有心功能不全或心肌梗死;伴有高血压等慢性病;伴有血液系统疾病;合并心律失常;参与其他研究。随机分A组和B组,均29例。其中,A组男17例,女12例;年龄范围是45~78岁,平均(56.48±1.22)岁;病程范围是1~9年,平均(3.48±0.41)年。B组男18例,女11例;年龄范围是44~79岁,平均(56.82±1.31)岁;病程范围是1~8年,平均(3.59±0.34)年。比较并无差异(P>0.05),允许对比。
1.2 方法
两组均行基础治疗,口服他汀类、抗血小板类、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B组行硝酸异山梨酯治疗,每次口服剂量为10 mg,每日3次。A组行DSP治疗,口服剂量为每次8例(每粒27 mg,共216 mg),每日3次,两组疗程均为4周。
1.3 观察指标
记录治疗前后的Ris发作次数变化。
1.4 疗效评价标准
治愈:症状消失,可进行正常的体力活动;显效:症状显著改善,可进行轻度体力活动;有效:症状有改善,体力活动时伴有轻微Ris;无效:症状无变化,无法进行体力活动[2]。
1.5 分析统计学
数据处理工具是SPSS 16.0软件,次数表达是[x±s],对比检验是t值,几率表达是[%],对比检验是x2值,统计学意义的标准为P<0.05。
2 结 果
2.1 对比疗效
A组中,治愈15例(51.72%),显效9例(31.03%),有效3例(10.34%),无效2例(6.90%),疗效为93.10%(27/29);B组中,治愈11例(37.93%),显效6例(20.69%),有效4例(13.79%),无效8例(27.59%),疗效为72.41%(21/29)(x2=4.350,P=0.037)。
2.2 对比Ris发作次数
治疗前,A组的Ris发作次数为(10.57±1.54)次/周,B组为(10.61±1.57)次/周(t=0.098,P=0.922);治疗后,A组的Ris发作次数为(3.97±0.42)次/周,B组为(5.42±0.52)次/周(t=11.682,P=0.000)。
3 讨 论
Ris的病因是心肌缺氧或是缺血,心肌组织耗氧量由心肌收缩能力、张力和心率决定,正常血液摄取氧气的途径是心肌细胞,若其耗氧量大幅增加,则冠脉血流量也会相应增多,以获取足量氧。CHD患者伴有冠脉狭窄表现,其血管弹性差,在心肌组织耗氧量发生变化时,无法提供充足的血流量,导致Ris。
DSP是中药制剂,方为三七、丹参与冰片等,剂型为滴丸,口服方便易于吸收。其治疗作用是理气止痛与活血化瘀,可减轻Ris与胸闷等症状。其对心率不产生作用,且能够促使冠脉扩张,增加其血流量,同时具有抵抗钙离子效用,阻断其流入细胞内部,可降低心肌细胞的原有兴奋度,减弱其收缩力,改善心肌组织微循环,纠正其缺氧状态[3]。心肌缺血可导致血液流变学严重异常,使血液黏度升高,血小板高度集聚,进而导致Ris发作。反复发作可激活血小板,使其黏附于中性粒细胞,进而形成血栓。DSP可降低血液黏度,避免血小板发生过度活化等改变,进而避免Ris发作,阻断疾病发展。
结果中A组疗效(93.10%)优于B组(72.41%);Ris发作次数少于B组(P<0.05)。说明DSP能够改善患者的体力活动能力,消除其症状,并能减少Ris的发作次数,可行性高,可作为该病的常规药物加以推广。
参考文献
[1] 董晓妮.复方丹参滴丸在冠心病心绞痛治疗中的效果[J].中国保健营养,2019,29(23):298.
[2] 孙红亮,刘 兰.复方丹参滴丸与通心络胶囊联用于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的临床治疗价值[J].中国保健营养,2019,29(12):288.
[3] 李思芳.复方丹参滴丸冠心病心绞痛观察[J].中国保健营养,2018,28(29):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