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智雄 翟 磊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天津 300350)
一般意义上,城市群是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空间载体,不同城市群发展方向各有侧重[1-2]。近些年,实务界和学术界逐渐意识到城市群建设的重要性,2016年“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重视“城市群建设发展”,201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快重大战略实施步伐,提升城市群功能”[3],中国加快了以城市群为载体的区域协同发展步伐。
学界已经意识到要因地制宜发展城市群,针对多城市群发展水平的相关指标评价体系主要围绕经济发展[4]、协调发展、环境规制[5]三个领域,并尝试对城市群进行经济发展层次的分级[6]。但既有研究仍在几个方面存在不足:一是评价指标的逻辑层次是自上而下的,过于强调将城市群作为单一整体进行测量,忽略了组成成分的影响;二是单一评价,尤其是经济发展评价较多,缺乏城市群整体综合发展水平的分析。需要建立较为科学的指标体系,比较不同地区城市群整体发展水平及彼此间差异。
对城市群发展进行整体评价需要考虑其目标和功能。结合各城市群发展规划发现[12],城市群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可被归纳为三个方面:除促进经济发展相关指标、提升公共服务相关指标以外,还包括完善社会治理,因此将这个三个指标作为一级指标大约可以囊括全部发展水平的评价内容,通过汲取已有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的内容,按照三个一级指标的框架进行细化,按照主、客观两种思路进行收集,通过对初次建立的指标体系的两轮筛选(数据可得性筛选和专家评估),构建出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采用多层模型分析的方式,遵循从城市单元到城市群总体的自下而上的逻辑,将分析层次划分为三层,即指标层(城市内部情况)、城市层、城市群层,层层递进,城市群整体发展水平的评价以城市发展评价体系为基础。
这一评价机制的核心在于确定城市发展各指标的权重。在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的基础上,尝试结合主观赋权法评判的专业性和客观赋权法优点,使用主客观相结合的综合赋权法。求出指标权重,并经拟合度验证,得出的各指标权重见表1。
在指标权重确定的情况下,测量城市发展水平得分(City Development-level Score,CDLS)的公式为:
(1)
其中,ω1k表示每个一级指标对应的权重,F-l_i(First-level Indicator)表示对应的一级指标得分;ω2k表示每个一级指标对应的权重,S-l_i(Second-level Indicator)表示对应的二级指标得分。
通过对城市群内部不同城市赋值(城市群发展规划中明确规定的中心城市赋值为3分, 非中心城市的
表1 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及权重
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赋值为2分,其他地级市赋值为1分)重新进行加权,可以得出城市群发展水平得分(Urban Agglomeration Development-level Score,UADLS),公式如下:
(2)
为了保证研究的可操作性和代表性,结合数据情况进行筛选,最终分析对象为长三角城市群、哈长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7个国家级城市群。
文中所选取的各指标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各省市统计年鉴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主观数据通过发放网络问卷的方式进行,共回收问卷4000份,其中有效问卷3804份,单个样本城市的问卷量在30份以上。
利用式(2)对各样本城市群的总体得分进行统计见图1。
图1 样本城市群发展水平指数得分图
不被类型化的现象描述难以探究深层特征,故采用误差平方和方法确定数据自身真实聚类组数为3组。通过K-means法将样本城市群按照三组进行聚类,各类包含城市群如表2所示。
表2 样本城市群聚类结果
将同类城市群城市合并,按照公式重新合成权重计算,得出三类样本城市群一级指标雷达图,见图2。
图2 三类城市群一级指标得分雷达图
从一级指标雷达图上看,三类城市群构成形状相似,近乎形成内嵌的“同心三角形”,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各项得分较高,处于最外层,第二类样本城市群发展阶段次之,处于中间层,而第三类样本城市群则位于“近同心三角形”的最内部。三类样本城市群各指标得分依次降低,呈现出明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配的梯次差距。
为了更进一步分析类型城市群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原因,对三类城市群一级指标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见表3、4、5。
表3 第一类样本城市群一级指标相关性分析
表4 第二类样本城市群一级指标相关性分析
表5 第三类样本城市群一级指标相关性分析
通过分析,可以得出三个较为明显的结论:一是很大程度上,三类城市群的差距由经济水平决定,由于三类城市群内部城市处于不同的经济阶段,因此呈现出梯次的发展格局;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经济发展水平,这种特殊现象尤其体现在“滞后型”城市群中,可以大致判断这是在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下,在政府近些年政策的影响下,通过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在区域差距仍存在的背景下提升了落后地区服务供给水平;三是经济发展对社会治理程度的影响具有一般性,既掣肘社会管理的水平,也制约社会发育的程度。由于“混合型”城市群产业转型水平和社会管理水平得分偏低,通过对这两个变量进行相关分析,发现二者呈显著正相关,可以认为由于在二类城市群第三产业发育较差,人口季节性流动强,增大了社会管理的压力。同时,由于居民自身收入水平不高,社会自组织能力和居民的参与意识都受到客观环境的抑制,二三类城市群的社会治理水平都呈梯次下降。
国家级城市群之间呈明显的“梯次格局”,可划分为三种类型:(1)以第一类样本城市群为典型的“先发型”城市群,内部城市多分布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带,多已进入现代化发展的后期,整体发展水平较高且均衡。(2)以第二类样本城市群为典型的“混合型”城市群,典型特点是内部城市发展阶段不同,呈现出“一强多弱”或者“少强多弱”的混合态势。(3)以第三类样本城市群为典型的“滞后型”城市群,典型特点是区域整体经济发展阶段相较落后。指标得分整体较低,同时呈现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优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水平的现象。
在“滞后型”城市群中,服务供给水平并不显著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这是“以标准化促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效能的体现,同时通过问卷中“当地生活的幸福感评价”指标,测量发现其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三类城市群中都呈显著正相关(Pearson相关系数为0.742,显著性水平为0.03),说明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能显著提升获得感。这一发现就为短期提升经济落后地区公民“获得感”提供了一种可能,即通过提高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以服务平衡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