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舟,刘飞翔,左育鑫
(福建农林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2)
中国传统村落分布广泛,各具特色,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是历史文化的载体。2012年至2017年3月,国家住建部、财政部等部委启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现已有4批传统村落名录,4 153个村被纳入保护范畴。[1]传统村落通过传统的建筑风格、建筑结构、民俗风貌及生活方式承载着劳动人民的智慧和物质遗产,因此,探析传统村落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于保护传统村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关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主要集中在主导者角色和模式的探讨上。关于主导者角色有以下三种:(1)政府主导。以政府的规划和命令为主,使用行政力量,对村落进行保护与发展。这种思路的优点是保护和开发工作的效率高,速度快,能够有效的落实。不足则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民众参与度不高,决策的科学性不够,出现错误后难以纠正等问题。[2]典型的例子有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条例对丽江古城的维护运行进行专门规范。另有,2014年陕西省发布《陕西省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并据此认定171个古村落作为省级传统村落。此外,山西省投入2 400万财政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对16个传统村落进行维护。[3]这些地方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在政府行政力量的主导下,制定了相关的保护条例和评价指标,投入了相应的资金,政策得到落实。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当地村民参与度不高,保护条例和评价指标的制定都未征求村民意见。(2)企业主导。即运用企业的管理和熟悉市场的优势,在企业主导、政府协同及村民参与的情况下对传统村落进行利用和保护,使传统村落能够保留并发展。[4]也就是以开发促保护、促发展,对传统村落进行商业运营,发展经济,进而带动保护与发展。企业主导有利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但容易出现过度商业化和“重开发,轻保护”的情况,影响传统村落文化保留与传承。[5]例如,皖南地区的唐模村处于村落保护群的纵深地带,当地政府和负责开发的旅游公司都只是将其作为景点,基本不加维护和修缮,导致毁损情况日益严重。[6](3)村民主导。以村民委员会为代表,在村两委的带领下,利用对传统村落的了解和认识,进行规划,再发动村民参与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这种思路便于因地制宜地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避免不必要的开发和破坏,但可能存在规划管理水平不高,科学性不强,效率偏低的情况。例如,闽南地区的樟脚村是泉州市的一个传统村落,风光秀美,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游客络绎不绝,当地村民因而自发组织,开展村落保护和开发工作,但由于水平和专业能力不足等情况,保护工作并未有效改善村落的状况,未达预期目标。[7](P15)
在传统村落的保护模式方面,我国目前主要有博物馆式保护、旅游开发式保护、村民自发式保护三种。(1)博物馆式保护起源于后工业化时代,法国政府于1981年对其进行了定义。在欧洲的意大利和法国,此种模式受到广泛应用和重视。[8]1985年,生态博物馆思想传入我国,学者对“生态博物馆”的定义和对“博物馆型保护”的定义大致相同,基本都是对自然和人文环境、有形和无形遗产的整体保护、原地保护和居民自我保护,以突出地方特色为主的一种村落保护模式。[9-10]这种方法是一种比较全面的传统村落保护方法,但也存在一定不足,如博物馆的管理和运营成本较高,收益较少,以及当地村民参与度不高等问题。(2)旅游开发式保护指的是在20世纪初,传统村落开始用于旅游开发,如具有显著特色的丽江、西递等古村镇。这些著名古村镇旅游景点的开发使得当地经济收益扩大,一些传统的文化特色因而得以保留与传播。传统旅游的发展虽是一个可行性策略,但这条发展道路就目前而言似乎并不完善,存在许多争议,尤其突出的争议点是旅游对传统村落面貌的改变。[11]有些地方为了发展旅游业,对传统村落进行改造,改变了原来的面貌,造成一定破坏,与以开发促保护的想法相背离,并不可取。例如,浙江省苍坡村的旅游开发模式,对村落富含文化底蕴的建筑和布局进行改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其历史文化价值。[12]因此,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传统村落的基本面貌和价值内涵。(3)村民自发式保护。此种模式目前处于初级阶段,在村两委的带领下,确实有少数地方的村民认识到传统村落的价值,并愿意参与开发保护工作,但也存在部分村民热衷于建设城市般小洋楼和小别墅等问题,曲解原意。由于很难组织全体村民达到保护传统文化的一致目标,加上专业水平不足,这种模式的效果并不理想。[13]
总的来说,目前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上,侧重政府主导,偏向博物馆式保护和旅游开发式保护两种模式。传统村落在保护过程中,由于政府的行政效率低下和资金不足,往往导致保护与发展落后,而这一问题却较少受到关注。一般情况下,省级政府负责提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思路和方针,市级政府负责规划,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负责落实。[14]可见,县级以下政府(含县级)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因此研究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对于传统村落保护的作用十分重要。[15]
在传统村落保护过程中,若政府的执行力较强,意见较为统一,决策便较为迅速。[16]但是,县级和乡镇两级政府往往存在行政效率低下和资金不足的情况,直接导致保护工作效果不佳。典型的有大理市喜洲村,在政府低效率作风下,当地旅游模式的发展并不成功;[17]南平市建阳区则是因配套资金不足,致使工作进展缓慢,大量古建筑毁损。[18]
本研究采取文献研究法和深度访谈法,大量收集相关的文献资料,包括传统村落价值、古建筑价值、文化传承与保护等相关文献,通过实地调研和深度访谈来了解溪口村的历史文化背景等相关信息,并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溪口村村落保护的建议。
1.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
第一,漳州市传统村落数量。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官方网站得知,我国在2012年、2013年、2014年、2016年、2018年这五年组织过国家级传统村落的调查,并分五次公布了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福建省漳州市共有45个传统村落入选。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官方网站得知,福建省在2015年和2017年通过调查摸底、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了福建省第一批和第二批传统村落,并公布了名录。在这两批福建省级的传统村落名录中,漳州市共有33个传统村落入选,具体数量见表1。
表1 漳州市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数量分布表
第二,漳州市传统村落分布。漳州市国家级传统村落的分布主要集中在:漳州市西部(包括南靖县和平和县)有23个、漳州市南部(包括漳浦县、云霄县和诏安县和东山县)有12个。结合福建省级传统村落名录,漳州市传统村落分布呈现“西多东少,南多北少”的特点。
2.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措施
2014年5月,漳州市制定了《漳州市古镇古村保护和整治的实施意见》,对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的原则和各个县市区工作的重点,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对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部署,鼓励各县市区发掘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发展可持续的旅游产业。2014年11月,漳州市政协开展“漳州传统古村落保护和发展”专题调研,了解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难题。[19]2014年12月,漳州市政协听取并审议《政协漳州市委员会关于漳州市古村落保护发展情况的报告》,指出:要开展传统村落的普查和评估工作,为传统村落建立档案;出台传统村落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完整的传统村落保护体系。截至2015年12月,漳州市共投入7 500万元人民币对漳州市内15个中国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发展,对15个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进行完善。2016年4月,漳州市政协组织编审的《漳州古村落》一书定稿。该书编写的古村落共有462个村落,收到文稿802篇,文稿字数400万字,对漳州市传统村落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进行了真实全面的展现,对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
3.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成效
截至2015年12月,漳州市投入7 500万人民币对漳州市的9县市区的15个传统村落进行保护与发展。[21]15个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均已制定完成,水泥铺路工程、自来水供应设施、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均已建造完成,村落的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改善,村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4.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不足
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不足主要表现为缺乏专职机构,相关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由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导,漳州市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局等部门配合。但是,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和城乡建设工作,[22]具体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方面,主要是负责传统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与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工作是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的一个方面,但不是全部。除此之外的其他工作,如传统村落的科学规划、产业发展、人才引进、旅游开发等工作则由市农业农村局、规划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完成。这就出现了权责不清的问题,即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工作由哪一个部门专门主导,统筹协调。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漳州市农业农村局、规划局、旅游局等为平级机构,它们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权统筹和安排其他部门的工作,因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不了解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其他方面。因此,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存在着缺乏专职机构的问题,而这直接影响着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一直没有得到更大的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仍存在明显问题。
1.溪口村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现状
溪口村古建筑始建于清朝中期,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楼体存在损坏。景阳楼内部两层共48个房间中,有31个房间的门窗破损和房梁断裂,已无法居住;位于二层的24个房间还存在雨天漏水的情况,无法改为储物间,楼中共有12户村民居住;楼外部有明显裂痕8处,宽度约为5~10厘米左右。四角楼内部二层共20个房间中,有12个房间因为屋顶破损和房梁断裂无法居住和储存物品,楼中共有6户村民居住;楼外部有明显裂痕3处,长度为30~150厘米左右,宽度为2~5厘米左右。
针对古建筑部分损坏和年久失修的情况,镇政府和溪口村的村两委制定的保护思路相对比较简单,具体而言就是禁止拆除、禁止重建、禁止改造。镇政府和“村两委”的意见是维持现状,逐步上报,申请修缮经费;待经费到位后,请专业人员对损坏的古建筑进行修缮;修缮结束后,考虑开发成为具有特色古建筑的传统村落旅游景点。
2.溪口村的村落保护与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村民保护意识不强,对古建筑价值认识不到位。溪口村目前存在人口流失问题,村中户籍劳动力(18—60周岁)人口大约为2 500人左右,而外出务工约为2 200人左右,外出学习和工作的约为100人左右,村中实际劳动力人数约为200人左右。村内还有儿童和老人共约2 000人左右。在随机访谈的47位村民中,无一人知道古建筑的朝代、材质和特点,甚至有3位村民都不知道村子里面有古建筑,能够讲清楚房屋历史的仅有1人。绝大部分村民不能意识到村落古建筑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这无疑给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带来一定困难。
第二,村两委未采取实际措施对古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首先,村两委没有对村落古建筑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备案,无法提供村落内古建筑的具体数量;其次,村两委没有对已知的、典型的古建筑进行修缮,损坏部分也未见有修缮过的痕迹;最后,村两委没有对古建筑中居住的村民进行教育和指导,他们大多是近几年搬入古建筑居住的,不了解古建筑的价值,在日常生活中未加以保护。据调查,溪口村村两委共有工作人员11人,负责溪口村4 500位村民的土地、医疗、环保和农业生产等多个方面的工作,人手明显不足;并且村中无工业或农业企业,村内土地没有流转出租,村财政收入仅有村委会所有的几个店面的租金,一年约为5 000元。因此,溪口村没有资金和人手对古建筑进行调查和登记,也无法对已有破损的古建筑进行修缮。村两委只是模糊的口头通知古建筑内的居民,不能随意对古建筑进行改造、拆除和重建,从未下发过任何书面通知或者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知古建筑保护事宜。
第三,当地镇政府和县政府对保护工作不重视,古建筑长期处于无人保护状态。据调查,镇政府和县政府并未对溪口村的古建筑进行调查和保护。一方面,两级政府没有组织或者安排专门的部门来负责调查保护工作,也没有成立相关的工作小组具体领导保护工作,更没有组织和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前来考察评估。另一方面,经过查询云霄县政府官网得知,从2003年到2018年12月,云霄县政府和火田镇政府不曾出台过关于溪口村古建筑保护的规划。因此,两级政府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工作层面,均没有实际的保护行动。
两级政府之所以没有对溪口村古建筑进行调查和保护,主要有两个原因:(1)云霄县文物保护工作的主管单位发生过多次调整,负责溪口村的人员和部门频繁发生变动,导致文物保护工作权责不清,无法开展调查和保护工作。目前漳州市主要负责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机构是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是云霄县的文物保护单位却一直与文化局有关。云霄县最早负责文物保护的单位是云霄县文化局,1997年改为文化体育局,2014年改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2018年改为文化广电体育局,2019年改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云霄县文物保护单位出现了4次调整。由于机构调整,职能发生变化,文物保护的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效率低、权责不清,没有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云霄县的古建筑保护工作。这与漳州市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存在相同点。(2)火田镇政府文物保护资金不足,无法安排人员对古建筑进行修缮。火田镇政府的财政收入由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组成,预算内资金由上级划拨,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自筹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乡镇附加税的收入,如工业附加税、渔业附加税等,另一部分是乡镇政府管理收益,如乡镇企业的利润。经了解,火田镇没有乡镇附加税收入和乡镇政府管理收益,未征收过附加税,镇内也无乡镇企业。因此,火田镇财政支出均为上级拨付的预算内资金。通过查询云霄县2014—2017年四年的统计年鉴可以得知,2017年云霄县文化建设投入6 04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综合文化站及魏妈文化园、博物馆、燕翼宫、林偕春祖祠、菜埔堡张士良故居、非遗展示中心等维修建设;支持云霄潮剧《珍珠记·扫窗会》首次进京演出。2016年,云霄县文化建设投入4 88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广电大楼建设、皮划艇比赛训练基地建设、农村综合文化站及魏妈文化园、博物馆、燕翼宫、林偕春祖祠、菜埔堡张士良故居、非遗展示中心等维修建设。2015年,云霄县文化建设全年投入3 071万元,其中投入880万元支持农村综合文化站及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非遗展示中心建设等。2014年,没有文化建设投入的相关数据。从2014—2017年云霄县在文化方面进行资金投入的具体数据可以看出,云霄县并未对县内古建筑调查保护拨付资金。由此可知,基于自身没有资金,以及没有上级政府拨款,火田镇政府在保护古建筑方面经费不足,无法对古建筑进行修缮保护。
3.溪口村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经验总结
一方面,溪口村及当地政府具有一定的保护意识,制定了相对简单的保护思路,客观上来说,其想法是积极的。在村两委和当地政府规定下,溪口村的古建筑确实没有遭到人为的破坏和重建,基本保持原有面貌,当地政府和村两委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另一方面,溪口村的古建筑保护工作十分的落后,当地政府由于机构调整、资金不足和人手不足的原因,不能使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古建筑受到自然破坏的情况严重,加上年久失修,不能充分发挥古建筑在居住和生活上的作用。
1.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奠定保护基础
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科学合理的规划是保护的第一步。[23]在广大农村地区,情况各不相同。每一个地方都有其特殊的历史文化底蕴和风土人情,对于当地的传统村落,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具体应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统筹村落内的历史古迹,特色民俗和名人轶事,特别是闽南地区的家族文化,它们是向外界展示闽南文化的重要窗口,要对这些内容进行整理和分析,做好统计工作。(2)结合已登记的内容,进行调查,收集村民对保护和开发工作的看法和建议,做好记录。(3)邀请专家学者实地参观考察,为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专业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4)制定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具体规划,包括短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明确保护和开发的思路,以及各阶段的目标。
2.出台可行的保护方案,提供保护途径
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过程中,既要有宏观的规划,也要有微观的方案。在统筹考虑,认真研究,做好规划之后,就是设计可行的保护方案,为具体的保护工作提供依据。保护方案应该具体详细,从组织机构、保护内容、责任单位、奖惩机制四个方面设定保护工作,争取建立从建议提出到方案决策,再到措施落实,最后到监督检查全方位的保护体系。
在保护方案中,应该详细规划以下几点:(1)确定责任,分工明确。在方案中,具体规定保护工作的建议决策机构、执行负责机构和监督检查机构。(2)组织具体,职能明确。要组建专职的县级村落保护委员会,负责保护工作的具体落实。村落保护工作的建议权由村落保护委员会行使,决策权由县委县政府行使,监督检查权由县级纪委监委和县人大共同行使。(3)分块负责,责任到人。对于村落的多个地方、多个方面细化到具体的负责人,避免相互推诿和重复工作。(4)制定奖惩机制。既要对积极参与村落保护的村民,给予适当奖励,以引导更多的村民参与到保护工作,又要明确规定破坏村落的行为应受到的具体处罚,约束游客和村民的行为。
3.设置专职的保护机构,执行保护方案
古建筑保护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专人负责。在保护方案中,应该设立专职负责机构——云霄县村落保护委员会,由云霄县村落保护委员会具体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的保护方案。村落保护委员会以事业单位的形式隶属于云霄县文化广电体育局,财政支出由政府全额拨款。村落保护委员会负责传统村落的调查和登记,特别是对村落保护工作提出保护方案,并具体负责保护方案的具体实施;村落保护委员会要落实保护方案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和目标,协调其他机构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配合村落保护工作。
4.培养村民的主体意识,落实保护措施
村落是村民生活居住的场所,村民是村落中最活跃的参与者,也是村落保护和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因素。[24]村落的每一位村民都与自己的村落朝夕相处,只有让村民深刻的意识到自己村落的价值,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欣赏自己的村落,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才有意义。[25]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村民们对于村落缺乏自信,对于村落文化不够了解,要引导村民认识到传统村落的美,认识到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价值,增强他们对于村落文化的自信。[26]一方面,村落保护负责单位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引导村民认识传统村落的价值,提高对村落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到村落保护工作中,如组建专门的环保志愿队、防火防盗保安队等,让村民直接参与保护工作,同时培养村民的主体意识。只有村民们认识到传统村落的价值和意义,才能在日常生活和具体行动中保护村落,进而达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开发村落。
5.导入社会的各项资源,丰富资金来源
传统村落往往存在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历史古迹待修复,人口流失等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都离不开必要的资金。[27]当前村落保护与发展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资金来源的形式比较单一,常常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难以实现村落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而传统村落的保护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程,需要的资金往往较多。因此,需要更多的力量参与到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中,政府应该尽可能的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如专家学者和社会团体、企业、民间机构和海内外侨胞等,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
总之,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群策群力,以推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